在两人被天竺牡丹蚕食殆尽的那一刹那,整个幻境开始分离崩析,扭曲变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随即破碎成一片片五彩斑斓的光影,最后变成一个唯余黑暗的虚无之境。
幻境彻底破除之后,分头行动的四人,同时返回到密道大门前。
原本高大厚重的铜门,变成了一扇窄小简朴的木门,门环上挂着一把满是铁锈的小锁,这把小锁仅从外形与锈迹上来看,完完全全就是古宅中堂大门上的那把。
许是因为这木门年头太久,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极重的烂木头味,随即还有浓浓的陈年臭鸡蛋味,与厨余垃圾发酵所产生的酸腐味扑鼻而来。三种霸道浓郁的臭味混合在一起,简直能将人直接熏晕过去。
“这门后面都堆放了些什么啊,鲱鱼罐头都没这味儿上头。”沈雁行用掌心牢牢遮掩着口鼻,接连往后退了好几步,紧锁着的眉头足以夹死一只肥胖的蚊子,“鬼村里面那群怪人,是把出入口设在了垃圾处理站吗?”
洛书和乔思衡也无法忍受这熏人至极的味儿,紧跟着沈雁行一起往后退了好几步,唯有秦越溪气定神闲地站在木门前,把弄着那把锈迹斑斑的小锁,就算是铁锈将她的手指染成了黄褐色,她也丝毫不在意。
秦越溪前前后后做了十几年的刑警,什么样式的尸体她都见过,有些凶案现场的味儿,比这里还要难闻数倍。对于这些臭气熏天的味道,她早就已经习以为常,就算是让她现在坐在这木门前,吃碗酸笋加倍的螺蛳粉,也未尝不可。
再则,从前她随父行军打仗的时候,为了伏击骁勇善战的敌军统帅,在尸体堆积成山的乱葬岗里,扮成尸体潜藏了四天三夜,身上只带着一个小的羊皮水囊,饿了就挖土里的黑虫子来吃,甚至直接生食早已腐烂发臭的敌军尸体。
再恶劣的环境于她来说都不值一提,这点铁锈与臭味又算得了什么。
见秦越溪打算直接扯断门锁,沈雁行赶紧出声阻止道:“等一下秦姐,万一这后面堆满了恶心的腐烂物,门一旦被打开,它们就会倾泻而出,而我们就会变成行走的鲱鱼罐头。这臭味如此浓烈,怕是天天用香薰洗澡,都难以彻底洗掉。”
沈雁行话音刚落,就有污绿色的油状物从门缝溢出,浓烈刺鼻的臭味充斥着整个坑洞,除秦越溪外的三人都被熏得头晕目眩。
随着一阵“哐当”声响起,密道里面的东西全都拥堵在门后,将门缝撑开到了极限,原本自然垂下的门环被撑得立了起来,顺着门缝看进去,能看到许多与头发交缠在一起的手指。
不堪重负的木门开始嘎吱作响,生锈已久的门环与锁梁相继出现了裂口,门后面那群不知是人是鬼的东西,就快要将门给撑破了。
“越溪,快到我们身后来。”洛书并起二指指向木门,耀眼的绯色流光汇聚于指尖。
待秦越溪快步走到他们身边后,洛书设下一道球形屏障,把他们四人笼罩其中,随即甩出一道拖着绯色光尾的罡风,将裂口的木门劈成齑粉。拥堵在门后边的那群腐尸,直接被炸成了四处横飞的肉渣,洞坑里因此而下起了血雨。
被炸碎的那十几具腐尸,不过只是密道里的冰山一角,最前方的缺口,很快就被后边的腐尸补上,将整个密道堵塞得严丝合缝。从现下的情况来看,似乎是有人一直在后边进行补给。
他们若是想从这个密道进入鬼村,就必须得清理掉所有的腐尸,四人协商了一下对策,决定让洛书用红莲业火焚烧掉这些尸体。
密道内堆积的尸体焚烧起来后,会产生大量带有毒性的黑烟,现下太阳还没有落山,这些滚滚黑烟一旦溢出山头,势必会吸引来周边的民众,他们必须使用术法将洞口封闭起来,防止黑烟外泄。
洛书用红莲业火把最前边的腐尸点燃后,召出体内的须弥珠,将他们四人一同收入芥子空间。
【作者有话说】
昨天突然有了一个很有趣的脑洞,打算写出来放在番外篇里(与正文几乎没啥关系的番外)。因为最近卡文太严重,所以我打算先把这个番外写出来,希望大家不要嫌弃。
第75章
小竹屋所处的这一片天地,看起来与芥子空间外的世界,几乎无甚区别。只是这里面的时间流逝,会因为芥子空间被关闭而停滞。
大抵是在千余年前,沈雁行尚是孩童模样时,养在小院里的鸡和兔子,现下都还活得好好的。
沈雁行蹲下身子,抱起一只正在啃食青菜叶子的大灰兔。那兔子似乎认出了他是自己的主人,十分安然地蜷缩在他怀里,毛茸茸的大脑袋还一个劲儿地往他外套里边钻。
大灰兔一双长耳上的绒毛,挠得沈雁行的脖颈有些许痒。
他捏着大灰兔的后脖颈,将它拎到洛书的面前,指着它肥美健硕的后腿,说道:“这兔子生得这般肥美,若是不将它做成美食,岂不是辜负了它吃掉的这些胡萝卜青菜?”
大灰兔子瞪着一双无辜的圆眼睛,全然不知自己即将命丧菜刀之下。
“现下正好也到了饭点,那便就将它做成菜吧。”洛书将大灰兔抱在臂弯儿,解救它不堪重负的后脖颈。
沈雁行嘴角的弧度翘得更高了些:“除去这只肥美的兔子之外,哥哥可还有什么比较想吃的菜?我记得这里面备的物品挺齐全的,不复杂的家常菜应该都能做。”
洛书垂眸一笑,说:“只要是你做的我都喜欢,按照你的想法来做便可。”
沈雁行转头看向屋檐下的乔思衡和秦越溪,问道:“秦姐和小乔哥呢,可有什么忌口的?”
“随你的喜好来就行。”秦越溪回道。
乔思衡:“我没有什么特别忌口的,沈大人无需顾及我。”
除去那只半个身子进了阎王庙的肥兔子外,沈雁行还在屋后的小竹林里,抓了只生得最为健壮的跑山鸡,顺道挖了几棵刚冒出尖儿的嫩笋,又从竹林旁的池塘里,捞了两条约莫六七斤重的黑鱼。
池塘里养着好几种肉鲜味美的肥鱼,但其中就数黑鱼的细刺最少,所以它们就成了任人宰割的砧板鱼肉。
用来喂兔子的那个菜园子里,还有两棵尚未被啃食过的生菜,几根很是脆嫩的胡萝卜。而另一边的小菜园子里,种着几棵坠满红果的朝天椒,一排翠绿翠绿的小葱与个头饱满的独头蒜,以及一些茎块儿很大的生姜。
沈雁行从小竹屋的疱屋里,寻到了一些还算新鲜的绿豆,使用最简洁的方法,快速催生出鲜嫩脆爽的豆芽。
他准备就着这些现有的食材,做尖椒兔、辣子鸡、剁椒鱼头、香酥鱼排、水煮鱼片、胡萝卜焖鸡和青菜鱼丸汤。
沈雁行叫上洛书一同去院儿后的池塘边,清洗刚从土里挖出来的食材,秦越溪主动承担起杀鸡、宰兔和杀鱼刮鳞的重任,乔思衡则坐在土灶前帮忙生火加柴。
沈雁行做了好几道适宜下酒的菜,这一餐又怎能缺少得了佐菜的美酒。待沈雁行的菜快要全部烧好之时,洛书从院儿里的桃树下,挖出几坛五百年陈的琼花露,顺便摘了一篮个大香甜的脆桃。
疱屋内备的是千余年前产的餐具,都相对比较小巧,几道量大的菜品,被分装成了三四份,甚至五份之多。而院儿里的木桌有些许小,摆不下这么多珍馐与美酒,他们需得换个地方享用晚餐。院儿后的池塘边设有一处凉亭,凉亭内有一张很是宽敞的石桌,摆放这些绰绰有余。
凉亭外种有一大片绣球花,因着芥子空间内的世界不受季节影响,并且可由主人随意操控,就算现下已是初秋时节,它们都还争相斗艳地盛开着,颜色各异,甚是好看。
洛书捏了个手诀,再并指一挥,将小竹屋所处的这一方天地,切换成月明星耀的夜晚。
沈雁行从竹篮中取出四个质地清透的白玉杯,斟满醇香甘洌的琼花露,分别放在他们四人所坐的位置面前。
见乔思衡迟迟未曾动筷,他盛了满满一碗嫩弹的鱼丸,放在乔思衡的面前,问道:“我记得小乔哥从前喜欢吃口味清淡的食物,可是吃不惯西南这边的辣菜?方才你没说,我也没想起来这茬事,就按照自己的一贯喜好,做了这么一桌子辣菜,实在不好意思。”
“多谢沈大人,我吃得惯辣菜的。”乔思衡从满是干辣椒段的红汤里,夹了一片嫩滑的鱼片,放入嘴中细细咀嚼。
“我记得雁行尚是孩童模样的时候,就连吃两口美人椒,都会被辣得哇哇大哭,长大后反倒成了个无辣不欢的人,果真是男大十八变啊。”秦越溪打趣道。
闻言,沈雁行挑了挑眉,笑着问道:“竟有过这种糗事,我怎么不记得了?”
“你孩童时期尚未完全开智,不记得从前的事也实属正常。”洛书看向沈雁行的目光,似月色般柔和缱绻。
“哥哥,我孩童时期的模样,是不是生得特别精致可爱?”沈雁行同洛书对视着,一双漂亮的眼睛弯成了月牙形。
洛书轻轻握住覆在自己大腿上的手,微笑着点头回道:“对,特别可爱,且很招人喜欢。”
沈雁行倾身向前,双唇贴在洛书耳边,软着嗓音小声问道:“哥哥可喜欢那时的我?”
“你自小在我身边长大,又怎会不喜欢?”洛书微微偏了偏头,脸颊边缘正好轻轻贴着沈雁行的嘴唇。
见着对面两人旁若无人的样子,秦越溪轻咳了一声,插话道:“洛书刚把你从天池抱回来那会儿,整个人软软糯糯的,就像个精致的小粉团子。若是那时洛书不说你是个男孩儿,我们差点都要以为,这世间终于要有个能同尊者做伴的女天神了。”
她浅酌了一口琼花露,继续说道:“那日陆远之还拿你打过趣,说你生得太过漂亮,像个会令人智昏的红颜祸水,怕你会毁了洛书的道心,加之你又生来自负寒毒,大家都建议先将你养在玉卿身边,可你一直紧紧攥着洛书的衣襟不放,无论谁来抱你,你都会号啕大哭,不得已还是只能将你养在洛书身边。因着寒毒的缘故,你孩童时期很是体弱,可耗费了洛书不少精力。”
每一位由天地灵脉孕育而成的神明,都会以婴孩儿的模样,降世在昆仑东山顶上的天池内,经天池圣水洗净身上沾染的尘世污浊。
沈雁行降世那日,昆仑下了一场千年难遇的大雪,皑皑白雪覆盖着整座东山,天池内的圣水全都结成了冰。婴孩儿模样的沈雁行坐在冰面上,尽管有着充沛的天地灵气护体,也很快就被冻成了冰雕小人。
洛书冒着狂风暴雪赶到天池之时,冻成冰雕小人的沈雁行,早已被厚厚的积雪所覆盖,完全见不着踪影。
这么多年以来,他们一直都未能搞明白,沈雁行身上的寒毒,与那场暴雪之间的先后关系,到底是寒毒因暴雪而生,还是暴雪因寒毒而起。
【作者有话说】
其实还有一点内容来着,但是我实在是码不进去字了哈哈哈哈哈
第76章
沈雁行将他们面前的两个空玉杯,并排放在一起,皆只斟了半杯琼花露。他先拿起其中一只酒杯,再趁着洛书去拿另一只酒杯时,挽过洛书的小臂。
“多谢哥哥费心照顾了我这么些年,往后我一定加倍对哥哥好。”沈雁行将玉杯口放在自己唇边,炙热且深邃的目光,与洛书柔和缱绻的目光交织在一起。
“你小时候很乖,并没有太过费心。”洛书弯起双眸,就着挽手的姿势,同沈雁行一起饮尽杯中美酒。
两人挽手对饮的模样,看起来就像是在喝合卺酒一般。
秦越溪用左手手背撑着自己的下巴,看着对面不正经吃饭的两人,握在右手中的筷子,时不时搅和一下碗中细碎的鱼肉,心里想着,沈雁行那时也就在洛书面前乖,若是洛书不在昆仑的时候,他可就是个极其难伺候的小祖宗。
她轻轻地“啧”了一声,微微翘起嘴角,问道:“雁行,我还记得一件你儿时发生的趣事,且是同洛书有关的,你可想听?”
听到是同洛书有关的往事,沈雁行一下子就来了兴趣,满眼期许地看向秦越溪,说道:“既是同哥哥有关的事,自然是很想听的,秦姐快些说来听听吧。”
大抵是在沈雁行十来岁的时候,洛书因有要事需要处理,得外出半个多月,就暂时将他托付给秦越溪照顾。
洛书原是想着秦越溪住的那片儿人多热闹,打算让小沈雁行搬去秦越溪家里住一段时间,可他死活不愿去别的地儿住,就只好由秦越溪暂时先搬进洛书的府邸。
有一日,小沈雁行同朱雀神鸟玩乐时,被朱雀的爪子,挠破了洛书前不久给他买的衣裳,他掐着朱雀的脖颈,飞奔回洛书的府邸,哭嚷着向秦越溪告状,还扬言要拔了朱雀全身的毛。
为了避免朱雀神鸟变成可怜的秃毛鸡,秦越溪只好谎称洛书临行前在山下的成衣铺,给他新订了一套衣裳,她现下正好要去将衣裳取回来。实际上,那是她自己给沈雁行定做的衣裳。
“秦姐姐,我也要去。”小沈雁行紧紧攥着秦越溪的袖角,一双泪汪汪的大眼睛巴巴地望着她。
秦越溪最怕这小祖宗哭闹,只好带着他一起下山。
那时的沈雁行还是小小一个,模样就跟个六七岁的孩童一般,仅是从长相上来看,完全无法辨认出真实性别。
又因着他生了一张粉雕玉琢的漂亮脸蛋儿,秦越溪就喜欢给他买些粉嫩的小衣裳穿,有时还会给他戴些精致素雅的小饰品,这次出门也毫不例外。
加之他说话声音软软糯糯的,整个人看上去完完全全就是个小姑娘。
那段时间出了个有特殊癖好的采花大盗,专挑只有几岁的小姑娘下手。沈雁行的脸蛋儿生得漂亮,小小的身板看起来又很娇弱,自然而然就成了采花大盗的首要目标猎物。
那采花大盗就像个初生的牛犊,不知天高地厚,怕是有只凶猛的老虎站在他面前,他都能肆无忌惮地放声大笑。
他又不知这世间有神明的存在,更不知昆仑乃是神明的地界,就一路尾随着秦越溪他们,跟到了洛书的府邸外。昆仑虽有洛书设下的结界,但只能抵御魇行者,于凡人来说是完全无效的。
采花大盗偷藏在洛书府邸外的凤凰木上,准备伺机而动。
夜里,小沈雁行和秦越溪各睡各的屋,采花大盗一直等到了丑时,才偷潜入府邸,戳破小沈雁行那屋的窗户纸,将迷烟吹入屋内。待迷烟彻底在屋内扩散开来,他才翻窗而入,然后连人带被褥一起抱走。
采花大盗跑路时的动作幅度太大,熟睡的小沈雁行很快就被晃醒了。他醒来见自己被坏人所挟持,就一拳打断采花大盗的鼻梁骨,打得采花大盗两眼冒金星,再直接一巴掌将其扇晕在地。
他攥着采花大盗头顶的发髻,将其拖回洛书的府邸,拖进秦越溪暂住的卧房,用桌旗绑在桌腿儿上后,坐在秦越溪的床榻上放声大哭。
秦越溪被震耳的哭声吵醒后,将小沈雁行抱上自己的床,准备哄他睡觉。可无论她使出什么样的法子,都哄不好这位难伺候的小祖宗。
珍珠般大小的泪珠,不断从他的脸颊上滑落,羊毛床褥被泪水浸湿了一片。就因着他是躺着哭的缘故,还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了好几次。
最后迫于无奈,秦越溪只好对小沈雁行说:“小雁行想不想见洛书哥哥呀?只要你今晚乖乖睡觉,明天秦姐姐就带你去找洛书哥哥。”
小沈雁行一听能提前见到洛书,瞬间就停止了哭泣,并且盖好被子乖乖睡觉。
既说了要带小沈雁行去找洛书,秦越溪就必须得履行自己的承诺,她使用千里传音术,将今晚发生的事说与洛书听,并询问他明日是否得空。
这段时间洛书在处理的要务,现下正好已进入收尾的阶段,就还剩些琐碎的杂事,小沈雁行若是想来见他,他也是抽得出来很多空闲时间的。
因为小沈雁行喜欢听小曲儿,所以洛书就将约见的地点定在了扬淮。这扬淮城内的江南小调与淮戏,可谓是天下一绝。
秦越溪与小沈雁行到了扬淮后,洛书先是带着他们去了扬淮城内最大的戏楼,花重金点了几出最著名的淮戏,而后又带着他们去了城内最大的酒楼,点了满满一桌子独具特色的扬淮菜。
那日恰逢扬淮在举办花灯会,夜里洛书就带着他们前往西市,去赏花灯、猜灯谜。整条西市很是热闹,人潮拥挤,为了防止小沈雁行不慎走丢,洛书和秦越溪就一人牵着他的一只手。
在路过一个卖蜜饯的小摊铺时,小沈雁行被琳琅满目的蜜饯糖果,吸引住了目光,并拽着洛书他们的手,停下了脚步。
小沈雁行认真挑选了一会儿,要了一些金丝蜜枣、白糖杨梅、松子软糖和乌梅饼。
热情的小摊铺老板娘,头一次见到生得这般漂亮的小女娃娃,心里喜欢得紧,就抓了一把松仁粽子糖送给他。
洛书弯下身子,轻轻拍了拍小沈雁行的肩头,柔声说道:“小雁行既接了糖果,就要对大娘说声谢谢哦。”
小沈雁行双手捧着糖果,甜着嗓音对老板娘说道:“多谢大娘送的糖果!”
小摊铺老板娘捂嘴笑道:“无需如此客气,我见郎君的千金生得漂亮,心里喜欢得紧,所以就想送些糖果给她吃。不得不说,郎君你可真是好福气,娶了位如此漂亮的娘子,又生了个如此漂亮的女儿。”
听完小摊铺老板娘的说的话,小沈雁行的眼眶中,瞬间就蓄满了泪水。
他一把捏碎了手中的粽子糖,并同时大声哭喊道:“我才是洛书哥哥的娘子!”
【作者有话说】
他就是暴力萝莉小哭包哈哈哈哈哈哈哈
第77章
小沈雁行一双手心里全都是粽子糖渣,那些糖渣很快就因为手心的温度比较高,而化成了黏糊糊的状态。
他哭着哭着就开始往自己脸上抹,把自己给抹成了个小花猫。他又因着脸上粘了黏糊糊的糖,有些不太舒服,就哭得愈发厉害了起来。
洛书赶紧抱起他跑到小湖边上去,为他清洗干净脸上和手上粘的糖。
在往提前订好房的客栈方向走去时,小沈雁行一直紧紧搂着洛书的脖颈,并将脸埋在洛书的颈窝处,小声地抽泣着。就算是到了客栈的房间里,要将他放在柔软的床褥上了,他也依然紧搂着洛书不放。
洛书只好就着这个紧密相拥的姿势,同小沈雁行一起和衣而睡。
“洛书哥哥,等我长成大人模样以后,你就娶我为妻好不好?雁行想做洛书哥哥的娘子,和洛书哥哥永远待在一起。”小沈雁行用自己小巧的手掌,捧着洛书的脸颊,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里,充满了期许之意。
洛书轻轻地揉了揉他卷曲的头发,柔声说道:“好,若是到了那时,雁行还记得这件事,哥哥就三书六礼娶你为妻。”
洛书知晓自己很可能无法兑现这个承诺,但若是直接回绝了小雁行,势必会再次惹他伤心。
在天神尚未完全开智时期,记忆是很难长时间留存在识海内的,而在他们完全开智之后,又极有可能会忘却所有以前的事,或许到了那时,沈雁行早就已经忘却了这件事。
事实上,他也确实不记得有过这茬事了。不过,现下知道了也不算晚,他可以全当自己还记得。
沈雁行弯起双眸,倾身上前搂住洛书的脖颈,用自己的鼻尖抵着洛书的鼻尖,轻声问道:“现下我记起了这件事,哥哥是不是就应该兑现过去承诺,以三书六礼为聘,娶我做你的娘子了?等所有事情都尘埃落定,不知道还需要多长时间,可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嫁与哥哥了。”
洛书垂眸一笑,如同那日一般,轻轻地揉了揉沈雁行的头发,柔声回道:“好,等我们回家之后,就与你成婚。”
沈雁行终于听到了自己翘首以盼的答案,心中大为欢喜,弯起的双眸中满是喜悦与绵绵情意,嘴角浅浅的梨涡似是酿着蜜糖。
他丝毫不在意身边有没有其他人在,满心喜爱地蹭了蹭洛书的鼻尖后,就同洛书索要了一个甜蜜缱绻的吻。
这一次没有热情似火,只有似水缠绵。他一下一下地轻磨着洛书的嘴唇,似是要在洛书嘴唇上的每一处细胞,都烙下独属于自己的印记。
“哥哥,我们也要像凡人成婚时那样,举办一场热闹且盛大的婚礼,宴请这世间的所有神明来为我们贺喜,见证我们为彼此戴上戒指的神圣时刻。”沈雁行依旧抵着洛书的鼻尖,脉脉含情的眼神比蜜糖还要腻人。
“好,只要是小雁行想做的事,我们就去将它们一一完成。”洛书曲起右手食指,轻轻地剐蹭了一下沈雁行的鼻梁,双眸之中似有柔情万千。
风景秀丽,月色怡人,菜品丰富,酒香正浓,狗粮管饱,这好似订婚宴一般的晚餐,秦越溪与乔思衡享用得很开心。
沈雁行做的这几道菜品,份量实在有些太足,加之又有两人一直不正经吃饭,尽管没有准备主食,最后还是剩了些许。他们收拾好所有餐具后,直接使用术法,召来池塘中的水,隔空将其全部清洗干净。
那密道内堆积的尸体实在太多,一时半会儿是烧不干净的,烧完之后也还需要散散味,他们就打算先在小竹屋内休息一晚,再进入鬼村。
小竹屋内有三间卧房,堂屋右侧有两间挨着的卧房,堂屋左侧有一间稍微大些的卧房,从前洛书外出处理事务时,便会在这间大些的卧房内休憩。
卧房内,床榻上,沈雁行只穿着件解了一半扣子的衬衫,侧躺在洛书的身边,右手食指在洛书的衬衣扣子上,缓缓地画着圈。
“先前炒菜的时候,头发上沾了很重的油烟味,我想烧些热水洗个澡,去去味儿,哥哥可要一起?”沈雁行微微勾起唇角,眼神充满了侵略性,似有欲念之火即将燃起。
“屋内的浴盆还算够大,那便就一起洗吧。”洛书轻轻握住沈雁行的右手,视线不自觉落在他敞开的领口下。
浴盆就在卧房左侧的屏风后,在浴盆的上方,有个用竹帘遮起来的小轩窗,小轩窗外不远处就是池塘,这样布置是为了方便要洗澡时,直接使用术法,将池塘中的水引入到浴盆中。
清柔的月光透过小轩窗,映在水面上,随着阵阵涟漪,荡出层层光影。
两人不着寸缕,盘腿坐在水中。洛书坐在沈雁行的身后,帮他清洗头发上绵密的泡沫。
因为洛书已经近百年未在小竹屋内休憩过了,所以这里面并未备有新时代的洗浴用品,不过好在沈雁行早就预想到了这种情况,往行李箱里装了一套洗护发用品和沐浴露。
清洗干净头发后,沈雁行迅速转过身,将洛书抵在浴盆边上,双唇贴在洛书的耳边,他的气息有一些粗重,说话的声音也有些嘶哑:“哥哥,你既同我一起洗了澡,何不再同我一起共享鱼水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