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愣了一下,换上流利的中文:“那中文呢?会吗?”
秦恒乐点头。
“我说不好意思。这是我朋友,另一个朋友想追这个女生,正打算制造出一起英雄救美的戏码呢,被你截胡了。”
“可是你们吓到那个女生了。”秦恒乐说。
青年似乎觉得他荒唐,耸耸肩。
道不同不相为谋。秦恒乐不想和他废话,动作潇洒地理理自己的围巾,拍了两下刚刚被壮汉抓着的衣服,颇觉晦气地离开。
等转身之后,忽然想起来自己还没有目的地。这不是一个现成的会中文的。
思想挣扎再三,他转回头,问那人目标学校在哪里。
那人倒是无所谓他的态度不一,说那里离这儿不远,大方地答应带他过去。路上随便聊了两句,这青年叫Derek,是个混血,母亲是中国人。
看秦恒乐听不懂他这个名字,Derek无奈:“中文名林斯华。”
“哦。我叫秦恒乐。”
林斯华是个很成功的混血,高大英俊又帅气,话不太多,聊了几句之后就和那个壮汉外国人讲英文,全当秦恒乐不存在。
到了校门口,打算就此分别,秦恒乐犹豫一下:“请问你能用英文帮我问问校长室在哪里吗?”
一个短小的故事
秦恒乐不仅找到了他的学校和宿舍,还认识了在异国他乡的第一个朋友。
一段时间后,打电话的时候,他这样告诉家人和弟弟。
准确地说,画面里只有父母,但他知道秦恒桉应该在旁边听着。
这段时间还没有正式上课,林斯华带着他熟悉了学校,校内学生宿舍和各处设施,满眼全是陌生的建筑和陌生的人,秦恒乐不由自主地跟紧了他。
其实小时候父母出国谈生意的时候也曾经把他带上,那时候还是被命运选中的继承人,穿上小西装,头发也梳成大人模样,接受所有人“将来一定栋梁之材,后浪拍前浪”的夸赞。不过其实现在回忆起来,只记得相当勒脖子的西装和低声提醒他不要东张西望的父母。
哪里能像现在这样,想看哪里看哪里,想听介绍只用问问前面友好的林斯华同学。
与第一印象不同,林斯华竟然是个挺好的人。初见面事留下了比较无礼的印象,但进了一趟校长室之后,这个印象就被覆盖掉了。
那天林斯华带着他进入学校,来到校长室,那位歪果仁校长说了一连串快速的英文句子,秦恒乐一个字都没听懂,尴尬地转向林斯华。
对方也坐在能听清话的范围里,因为秦恒乐在门口时说自己被绕晕了,希望能再被带回去,于是林斯华不耐地跟进来,随意坐在沙发上。
但秦恒乐再看他时这人似乎在想事情,松散的坐姿不知什么时候变得端正。发现他的求助之后稍加思考,便神态轻松地翻译:“校长说欢迎你来我们的学校。”
“啊,这样。”秦恒乐想到英文确实有很多表达,一个“wee”能解决的事情,却凑了这么多字数,写进作文的话一定很棒。
“三克油。”他点点头,对校长说。
校长露出困惑的神情,秦恒乐料想是自己的三脚猫英语不能在国际通用,讪讪地戳戳林斯华:“翻译一下,三克油。”
林斯华沉默一下,叽里呱啦地说了一个长句子,秦恒乐再次强化了之前的作文凑字数观点,感觉这位林同学英语写作肯定不错。
从校长室出来,林斯华就变成了一个很好的人,仿佛瞬间改邪归正。秦恒乐询问林同学他的宿舍号,林斯华还一直将他带到宿舍门口,彬彬有礼地说再见。
“我就住在隔壁,有事可以找我。”对方还加上这么一句好感倍增的话,尤其是配上高大俊朗的外表。
秦恒乐很受感动,毕竟是异国他乡唯一可以顺利沟通的人,而且还这么面冷心热。这冲散了刚见面时的那点不愉快,他上网搜了“Derek”这个名字,认真点了单词旁边的小喇叭,努力学了发音。
每次见面的时候,他立刻热情“Derek”。林斯华的宿舍的确在隔壁,所以总能遇到,他的舍友是一个体格健壮的歪果仁。
秦恒乐比较幸运,竟然一个人住。
林斯华听到他的打招呼,总是不大明显地皱皱眉头,又似乎只是错觉,很快也笑道:“M,Q.”
两人一起去上课,秦恒乐因为英语太烂,所以除了学分课程之外还要另上语言班。
林斯华听说他连语言成绩都没考出来,用种挺怪的表情说:“没事,我可以教你。”
秦恒乐道了谢,他立志从头开始学,虽然觉得能接纳自己的学校,估计就是些野鸡学校,但从好的方面来看,大家的基础应该都和他一样。希望学起来容易一些。
但当第一堂课地铃声打响,秦恒乐看着前排坐满的课堂,着实吃了一惊。很多人认真专注地记笔记,和professor互动,有种极其陌生的感觉,仿佛来到了电视剧里的世界。
旁边的林斯华倒是连笔记本和书都没带,看上去像是和他一类人。于是秦恒乐小声和他说:“他们真的在学习吗?连我都能申上的学校,还以为没有人学习。”
林斯华看着他,蓝眼睛很迷人,映着傻乎乎的秦恒乐。原本正在手里玩一块橡皮,听了这话之后微微用力,把橡皮捏得有点变形。但最终露出友好微笑,又转了回去。
秦恒乐觉得或许是上课不该说话,于是打开他的同步翻译软件,实时对教授的话做了一番翻译,但是感觉连中文都不大看得懂。
他隐约觉得有点不对,野鸡学校的授课为什么这么难,不过暂时没有朝别的地方多想。
在接下来几周的生活里,他天天都和林斯华待在一起,闲聊时对方偶尔自然地问起秦恒乐在国内的生活。或许是实在无人可倾诉,秦恒乐一股脑地已经说了个干净。
从他那富裕却悲惨的童年开始,一直到娱乐圈的失败经历,林斯华始终用一种礼貌的神情听着,秦恒乐觉得表情标准得有点像面具。但没想那么多,因为他很想和能够顺利交流的人说话。
直到秦恒乐讲到暗恋一个男生,林斯华那副面具表情显现出一丝裂纹。
“男生?aboy?”
“耶耶,b-o-y。”
林斯华打量他一下,这位东方人有着俊朗的外表,眼神很单纯,即使带着未谙世事的愚蠢,也不会令人厌烦。尤其是擡头看人的时候。他压下其他异样的情绪,蓝色的眼睛在想事情的时候看上去格外深邃。
仿佛一团乱麻里找到了第一个结,他最近筹划的事情要迎刃而解了。
秦恒乐皱皱眉:“为什么这么看我?不好意思,我以为这里没人恐同。”
“当然不是,我也是gay。”林斯华忽然说。
秦恒乐“哦”了一声,对这个“也”字稍有偏颇。他没觉得自己是gay,和所有情窦初开的人一样,秦恒乐认为他此生只喜欢夏秩一个人。既然还没开始恋就结束了,那么此生注定孑然一身,失意孤单。
晚上,林斯华效率很高地邀请秦恒乐去酒吧。据说这是留学必备的酒文化,秦恒乐认真听,认真学,这可能是对他来说最简单的一门课,因为很轻易地就把自己弄醉了。
歪靠在旁边人的肩膀上,朦朦胧胧间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小时候,说话无意识拖长语气,像在耍赖。
林斯华沉默地看着他,伸手在眼前晃了晃,确定对方真的醉了之后,似乎觉得挺无趣。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干掉,带着人出去。
秦恒乐几乎醉得不省人事,重量都压在别人身上。
林斯华有种认真准备去参加拳击比赛,对手上来直接一拳自己把自己打晕的感觉。黑夜里高大的身形很显眼,脸上也没了那副友善的神色,显得不耐又危险。
他无聊地吹着口哨,先开了个房,把肩膀上的人撂进去。然后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看着床开始思考。
准确说来,从入学那天的校长室出来,他就在思考。
当时在校长室他撒了谎,那一大串话也不止“wee”。
校长说的其实是感谢秦家给学校捐了这么多钱,决定破格让秦恒乐获得入学的机会,虽然和正常考入的学生在学籍上有所差别,但是尽量做到相同体验......云云。
林斯华听了那个数额之后就没再听别的,尽力掩盖住自己的其他情绪。本来只是出于一种被人撞破事情之后的弥补心理,真的把人送到了校长室,没想到恰好听到一番这样的话。
他以前对这种行为是唾弃的,但最近恰巧需要钱,连带着对有钱人亲切起来。
但是有钱人不多,能让别人赚钱的有钱人更少。
眼前这一个简直可遇不可求。
又傻,又有钱。
“他说欢迎你来我们学校。”当时的林斯华露出一个笑容,犬齿比别人稍尖一些。他西方人的特征并不是太明显,除了鼻梁和眉骨稍微立体外,主要就体现在眼睛和身材上。那双阳光下明显的眼睛颜色,室内偏深一些。
秦恒乐感到新奇,盯着认真琢磨了一下。林斯华第一次见到这么rude的举动,笑容逐渐收了回去。
此刻,林斯华看着床上毫无防备的人,从口袋里摸了摸,打火机在指尖熟练地转圈,点燃一支烟,静静地低着头。觉得是上天掉给他的一块大肉饼,一直在想怎么才能让利益最大化。
绑架勒索他不愿意做,既有风险,而且一次性也搞不了太多钱。直到听说他喜欢男的,电光火石间冒出了一个可持续金钱来源,旋即又觉得荒唐,但很快又觉得为何不可。反正这种人从没遇到困难,应该替上天给他一点挫折。
他需要速战速决。根据冷眼旁观,从肉体开始的感情最为迅速,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忽然在第二天黏糊在一起,问及原由,大多是一句扭扭捏捏的“当时我们醉了”。
林斯华清楚其中流程,只是没有实操过。不仅如此,以前赚钱也大都是用一些正经手段,不知为什么,对上秦恒乐,第一反应就是这种下三滥的手段。
想到这里,不耐烦地伸手碰了一下床上人的脸,并不是普通漂亮小男孩的圆圆脸,而是拥有清晰的轮廓和俊气的眉目,但皮肤还是细腻温热的触感,滑溜又白嫩,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少爷。
他低下头,烟草的味道随之扩散,秦恒乐不由皱了一下眉头,看上去非常不满,把对烟味的厌恶写得满脸都是。
林斯华觉得自己才应该厌恶这个人。单从上课时不屑的问话,就足够划入自己的黑名单了。轻轻松松一句,把其他人的努力踩在脚下,给以不屑和轻贱。很多人的挑灯苦读,比不上人民币的数字。当时的他花了很大力气,才压下辩驳的冲动。
但怪就怪在他仔细观察秦恒乐的神情之后,发现对方睁大双眼,所有情绪都清晰地袒露在外面,除了发自内心的好奇之外什么都没有。
那是一种很单纯的目光,容易让人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有什么平行的世界,在另一套世界法则里,这样做一点错都没有。
呛人的烟味儿越来越浓,弥漫了整个房间。秦恒乐翻身,扯过被子蒙过头,迷糊间心想谁这么没礼貌,敢在公共场合吸烟。要不是自己现在睁不开眼,高低得理论几句。
从前在娱乐圈混的时候,电视剧投资方在包间好几位女士面前公然吸烟,他都是友好地请对方熄灭的。虽然最后不知道为什么投资方撤了资,换成了他弟弟。
一支烟燃完,林斯华仍在坐着,眼里暗沉的蓝色像蕴着一汪暴风雨。
他起身把外套脱了,随手搭在椅背上,漂亮饱满的肌肉让里面单薄衬衫有些紧绷。
之所以这么犹豫,是因为他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也没做过太坏的事情。要给一块洁白的布甩墨点,在一片整洁的草坪上踩脚印,给一块无暇的玉石划两道,对良知尚存的人来说,是很大的考验。
燃到头的烟蒂被按进烟灰缸,带着火星的余烬很快吞噬在绵绵的灰白里。
林斯华扳过秦恒乐的下巴,摩挲了一下,距离在不经意间缩短,柔软的嘴唇近在咫尺。就在要下定决心的前一秒钟,床头的电话忽然响了起来。具有儿童风味的欢脱音乐一遍又一遍,幼稚得让人非常烦躁。
等了很长时间,依然再不间歇地响着,有种不接不罢休的倔强,仿佛电话的主人不会在干别的事情。
林斯华只得先用秦恒乐的指纹按开,点了接通。
接触时手指触感温温热热。
电话一接通,那边似乎松了口气,声音却是与之相反的低沉冷淡,虽然听起来挺年轻:“喂。今晚为什么不报平安?”
熟稔又责备的语气让林斯华皱了一下眉头,幅度很小,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换上了一副有礼貌地语气:“你好,我是秦恒乐的同学。他把手机落在我这里了。”
“丢三落四。”那边自言自语了一下,转而也同样礼貌道,“请问同学你联系上他了吗?到宿舍了吧?”
“对。今天不方便,明天大概能取到。”
“好的,谢谢。明天麻烦让他给我回电话吧。”
“您是哪位?”林斯华不动声色地问。
秦恒桉当然不愿意承认自己是这个蠢蛋的弟弟,含糊而淡定道:“不方便透露,他知道。”
挂了电话之后,偷听的秦母叹了口气:“他要闹到什么时候,翻译保镖助理都不要了,我们还能不能见到他。”
“以他那个性格,和人起冲突还不知道会被打成什么样。”秦父也叹口气,“不能这么惯下去了,赶紧想办法接回来吧。”
秦恒桉安慰了他们,说自己花钱让秦恒乐进了好一点的学校,至少不会有性命之忧。否则真让他去上不知名的学校,估计一言不合就已经横尸街头了。
学校只提供类似旁听生的名额,并没有真的学籍,秦恒桉又租了间空闲宿舍,把他哥哥安顿进去。反正他哥傻乎乎的,英文不会说也听不懂,估摸着闹够了就回来了。
秦家三个人相对而坐,他们都知道秦恒乐过得不开心。小时候一昧揠苗助长,扼杀天性。后来从小儿子被接回来掌管公司的那刻起,彼此都心知肚明,是宣告着大儿子走到一半的路不用走了。简而言之,就是放弃了。
秦恒乐给他弟腾了位置,但始终找不到自己以后的位置。他折腾或许也是正常的,不过是本该在儿童时期完成的事情,被挪到现在来做。
另一边挂掉电话的林斯华把手机撂到一边,重新把外套穿上了,他是个有原则的人,不会牵扯无辜的受害者。
看着那张无辜的睡颜,有点没来由的怒火。就知道有钱人不会多单纯。在自己面前装得干干净净,背地里却和别的男人不清不楚。
第二天一早,秦恒乐睁开眼睛。觉得头疼得像有小人在里面开party,又蹦又跳。
意识也不大清醒,混沌得一塌糊涂。
在陌生的环境里看了一圈,苏醒的大脑告诉他这是一个酒店房间。四处都没有人,他先下了床,在房间里走动走动,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皱皱巴巴的衬衫和垂在额前的头发,露出了嫌弃的表情。
实在是难以忍受,他顾不上那么许多,打算把酒店之谜先搁着,回去把衣服换了。刚一开门,就撞上了一个人的肩膀,把他吓了一跳,防备道:“Who,who?”
擡头发现是林斯华,整个人才放松了一些。
“Derek!是你啊,你怎么会在这里?”秦恒乐扶着眩晕的脑袋。
“你记性一向这么差吗?”林斯华依然是那副彬彬有礼的神态,语气带着和内容不符的友好,“昨晚去酒吧,你喝醉了。”
原来是这样。
解开真相的秦恒乐终于不用再回想,感到一身轻松,全然不知道昨晚差点发生了什么。
林斯华把手机递给他:“昨晚有人给你打电话,让你回一个。”
“谁啊。”
“他说你知道。”林斯华忽然压低了声音,配上那双占优势的多情蓝眼睛,语气显得有点暧昧。
秦恒乐愣了一下,脸上有点热,他莫名其妙地解锁,看了一眼通话记录,不明显地咧了下嘴。
林斯华观察他的神情。
毫无察觉的秦恒乐给弟弟回了电话,揶揄道:“你还知道关心我?”
“你不要死了,我不想看到爸妈伤心。”
一句话就让秦恒乐脸色大变,舒畅的心情也消失了,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已经被挂断。
“是谁?”林斯华趁机友好地问,神色却没配合上,沉沉的。
“我的傻蛋弟弟。”秦恒乐说。
“biological?”
“啊?”
“生物学上的吗?”
“什么生物学不生物学,说话不要总是拐弯抹角。同一个父母。”
林斯华点头,说不上自己为什么感到轻快。假如不用意外之喜这种浮夸的词的话。
那就继续他的计划了,看着情绪生动的秦恒乐,林斯华理了一下衣领,问:“你有男朋友吗?”
“没。”秦恒乐还在翻着手机未读消息,随口回答道,也没觉得问题突兀。
“我怎么样?”
“你人挺好的。”
两个问题没有被秦恒乐衔接起来,空气中一片沉默。
林斯华就这么低头,冷静地看着秦恒乐,外面阳光很好,高大的身形处于背光位置,投落下的阴影把人整个笼进去。
秦恒乐后知后觉地擡起头:“怎么了?”
“做我男朋友,你。”林斯华不带感情地说。分明是达成目的手段,但看到那双瞪圆的眼睛,他的心率有些异常,或许是撒谎所致。
这句话实在突兀,让秦恒乐怀疑林斯华的中文也不太好,但想了一下似乎没有别的解释,于是先按自己听到的回答。他拒绝道:“不用了。”
“那以后你就没有翻译和向导了。”
即便这样,秦恒乐也觉得不行。先不谈他之前准备孤独终老的纯爱思想,他压根没把林斯华纳进择偶范围。就像路边的小树桩突然向他表白,这可以接受吗?
他打量了一下这个小...这个有点高的树桩,此刻对方正低头看他,睫毛天生带弧度,让蓝眼睛更加迷人,这个角度看过去下颌棱角分明,自带的压迫感让人有点发怵,宽阔的肩膀时刻散发荷尔蒙。
看了两下,不由自主地别开目光。虽然客观来说这人确实挺帅,但他是不会被这类人吸引的。因为自认为理想型有且仅有失去的夏秩,这俩没有一点儿相似。
秦恒乐长得帅又有钱,从小到大经历过的表白不胜枚举。不过弟弟告诉过他这些人里面大半都是冲着钱来的,等有天家里破产就会把他扔到大街上,秦恒乐知道自己不聪明,狼人杀从来赢不了,所以统统拒绝。
在拒绝人这方面他熟能生巧,已经成了一名优等生。
林斯华没有想到,这个傻蛋在拒绝他。
他目光愈发暗沉,像深不可测的海域。不是说同性恋吗,自己都豁出去做了牺牲,这人凭什么敢拒绝。
“...你人真的很好。”秦恒乐还在吭哧吭哧走流程,忽然感到有只手捏住了他的下巴,
强势霸道的接触落在唇上,力度很大,能够尝出怒气。
1v1坚守者秦恒乐的世界观崩塌了,他不干净了,没法再为心中的白月光奉献终身。脑袋里一片轰隆轰隆,可能就是信仰之桥坍塌的声音。
不过呆了一会儿之后,便拗不过本能地转移了注意力,投入到眼前最棘手的事情上来,皮肤和唇上的感官刺激都很陌生,伸手推了两下之后没有推动。
在异国他乡被钳制得动弹不得,饶是迟钝如秦恒乐也感到害怕。好在林斯华最终放开了他,指腹碾过他的嘴唇,大步转身出去。
秦恒乐慌乱了好一阵,一会儿想那个吻和蓝眼睛,一会儿又觉得自己心跳好快,如果英年早逝在异国,一定要把骨灰埋在祖国大地。好久之后平静下来,忽然发现自己被一个人丢在酒店。
他走出去,有位服务人员拦住他说了一串英文,赶紧匆匆忙忙地去掏手机翻译,但手忙脚乱地操作不好,页面迟迟打不开。
服务人员对着对讲机又说了什么,很快又来了几个人,都是外国面孔,嘴里说着听不懂的话。
之前林斯华在身边,秦恒乐从来没有面临过这样的场景。一番尴尬的鸡同鸭讲后,他迫不得已地打电话给弟弟,秦恒桉帮他解了围。
秦恒桉冷语劝他回去:“你想进娱乐圈就继续玩,之前的事情已经翻篇。夏秩和柏越已经见过家长,向所有人公开,上次见面还...”
“不要说了。”
“你不会还对人家夏秩旧情难忘吧,秦恒乐你至于吗?”
“谁说的,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秦恒桉嗤笑了一声。
“真的,刚刚还在这里。等回去让你们通电话。”
这句话显然起到了震慑作用,秦恒桉警告他不要乱来,秦恒乐很得意地挂掉电话。综合生活便利,气死弟弟,还有不明原因的心跳加速来看,或许可以和林斯华试试。
之后来到宿舍找林斯华,有点忐忑地告诉他自己经过考虑,答应了。
林斯华感到被戏耍,但为了长远行事,他咬了一下后槽牙,作出意外又喜悦的样子。
于是秦恒乐在异国他乡交到了一个男朋友。
本来林斯华还担心自己装得不好,特地看了几部腻得要死的恋爱电影,结果是白费功夫,秦恒乐没谈过恋爱,林斯华怎样,男朋友就是怎样的。
两人就这么谈了一段时间,出乎意料磨合得挺好。
“Derek,whatdoyouwant?”说话的是歪果仁壮汉John,对林斯华的行为非常不解。这位John是林斯华和秦恒乐初见那天,抢劫女生的那位。
其实当时的事情和秦恒乐见到的有些出入,真相是他们收了那个女生的钱,等待女生的心动男生英雄救美,结果被秦恒乐截了胡。
John不理解Derek为什么和那个中国人混到一起,他记得Derek的父亲就是个极其有钱的中国人,工作时爱上了西方美人,两人有了林斯华。结果工签到期选择了回国,解释说国内很重视孝道。
林斯华的母亲身体一直不好,几乎不可能跟着走,林父傲慢地说每年会过来看看,气得林母的病情加重。
这是他所了解的模糊大概,John知道林斯华排斥一切和父亲有关的东西,比如有钱人和中国男人。
如今却和一位有钱的中国男人搞起了对象,他想不通。
林斯华告诉他自己只是为了骗钱,因为林母疗养需要很多钱,林父的生活费越来越少,从今年开始便“忘了”打。
“那倒是骗啊!”John摊手,用能够表达强烈语气的英文句式说。
林斯华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到目前为止确实一分钱都没有要,而且也不觉得这样的扮演令他难以忍受。开始还勉强称自己是温水煮青蛙,现在水都已经开了,他还没有把青蛙放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