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虽然不知道什么情况,但是从几位大婶的话中,吴擎远确认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他所在的现代和这里的古代时间流逝是有差异的,所以帮周老头找弟弟的事情得从长计议一番才行。
接下来听着几个大婶的争论,大家走了约莫两个小时,终于到了镇上。
“吴大哥,我就不陪你逛了,咱们镇上就这么大,你慢慢看,不着急,我抓完药就在药铺等你,你逛完来找我,咱们一会儿搭老李叔的牛车回去。“
林阿默细心的和他交代完才分开慌慌忙忙前去药铺办事儿,那灵活的背影让吴擎远笑了笑才转身在街上慢慢逛起来。
虽然当初从周老头那里了解了不少这个世界的信息,但只是一些基本注意事项,周老头不可能面面俱到的全部给他说完,既然准备在石桥镇附近定居下来,那他必须再好好了解一下这里的环境,风土人情,以及物价忌讳等等。
和林阿默说的一样,整个石桥镇并不大,不到一个时辰的功夫,吴擎远就把整个小镇逛完了。
不过小镇虽小,却非常繁华,哪怕不是赶集的日子,因为交通四通八达,石桥镇是南来北往大部分商人的途径之地,所以镇上的街道是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仔细观察一番之后,吴擎远确定了这个夏国到真是个不错的安身之地,虽说是落后的古代,但这里跟他想象的古代还是有很大的区别。
除了多了一种小哥儿的人之外,由于是个架空朝代,这里不管是政治还是百姓生活都和他所熟知的古代世界有很大的差别,朝廷的法治以及风土人情非常混乱。
整个社会既有唐朝时期的鼎盛开放,又有秦汉时期几千年的落后严谨,就连各种农作物的出现也十分混乱,玉米土豆番茄等等这些后期才出现的东西这里已经存在,只不过比较稀少没有普遍而已。
但不管怎么混乱,这里目前为止各国之间的关系暂时还算融洽,没有战争,生活水平低下,却也不会饿死人,对他来说,这个世界绝对是个世外桃源!
了解一番之后,吴擎远更加坚定了在石桥镇居住的念头,局势和风土人情不用担心,最后剩下的就是物价,想要在这里生活,这是必须了解的,否则买东西被人坑了都不知道。
因此,把镇上逛完之后,他便随意找了个杂货铺,进去以买东西的借口慢慢挑选东西询问物价。
此刻杂货铺的生意很好,老板根本没功夫跟他多说,见他询问了一些东西似乎并没有购买的意思,态度便怠慢了下来,不管他去招呼其他客人。
吴擎远也没有拉住老板继续问,而是就在杂货铺里一边慢慢看,一边从周围人询问价格,讨价还价交易中摘取自己想要信息。
不过一会儿的功夫,杂货铺里的商品物价他就了解的差不多了,正准备离开,门口却忽然又走进来一对年轻男女。
因为店铺面积不大,又摆满了货物,行动的空间很拥挤,那对年轻男女又是并排走的,老板再迎接围上去,三个人几乎将整个通道都堵住了,吴擎远根本没法出去,只能等一下。
反正自己也不着急,他索性就站在里面,准备等老板招呼完两人走了再出去。
那男女不知道是什么关系,不像是夫妻,因为女的头发明显梳的是少女发髻,不过两人说话举止倒是挺亲密的,打情骂俏暧昧得很,倒是有点像情侣。
虽然夏国民风开放,两个未婚男女光天化日走在一起亲密点不会怎样,可也少不了被人说几句闲话,两人胆子倒是挺大的。
此刻那女的似乎应该在生气,男的十分讨好,指着对面一个陶瓷罐子里的糕点准备买几块好吃的点心讨那姑娘欢心。
吴擎远本来没什么兴趣听人家小情侣闹别扭,但接下来两人的话却一下子吸引住了他的注意力。
“宝珠,你别生气了,我真不喜欢那个林阿默,他长成那样我怎么会喜欢他呢?不过他是小哥儿,很能干活的,要是能娶回家,以后咱家你做大,他做小,有他在,家里的活你都不用干,跟少奶奶似的多好……“
“我才不信!那林哥儿又不是傻子,我可听说那林家在你们村可不算穷,人家愿意把小哥儿嫁给你当小?我还没见那个村子里的男人娶过俩媳妇的,况且你家还那么穷酸,不是老爷命想着老爷福,姑娘小哥儿一起娶,想得美你,哼!“
那穿着碎花衣裙的姑娘明显不是好哄的,根本不相信,说话损起来也不客气。
男子表情有些不太好看了,觉得脸上面子挂不住,不过还是忍了下来,继续讨好朝那姑娘献殷勤,解释。
“宝珠,你相信我,我说的都是真的,那林哥儿长得丑,又整天没规没矩的在外面抛头露面惹人闲话,过完年他就十九了,到现在还没人去他家提过亲呢,要是我肯娶他,他还不定跑庙里烧香拜佛的感谢呢!珠儿你别气了,我想娶他还不是想你以后舒服点嘛,吃块饼子消气,这香酥饼可是县城最出名的点心铺苏香园的东西……“
“你倒是打得好算盘……”
那姑娘听完之后心里似乎舒坦点儿了,翻了个白眼,嗔了一句不再继续这个话题,开始在店铺里面选东西,最后点心蜂蜜女人东西买了一大堆,整整花了半贯铜钱。
别看这半贯铜钱听起来不多,按照镇上的收入水平,半贯铜钱是大部分人一个月的工钱了,而那男子看穿着打扮,粗衣马褂不像有钱的,一下子花了这么多钱别提多肉痛了。
不过和刚才面对那姑娘损自己的话一样,他仍旧忍了下来,讨好的把银子付了,才让那姑娘消气,两人提着东西离开。
等两人一走,吴擎远才一边让老板包几块饼,一边笑着打听。
“你说刚才那个?赵海生啊,钱记粮店的小跑堂,你不认识啊?咱们镇上买粮都上钱记的,你没见过他?你外地来的?”
刚才买了半贯钱的东西,现在又赚了他几个饼子的钱,杂货铺老板心情很好,终于一改先前的怠慢态度跟他说话闲谈。
石桥镇地方就这么大,住在镇上的人大家都认识,一听他询问就知道他是外地来的。
“是啊,我刚搬到这里来,不认识……”
吴擎远不否认的点点头,笑了笑,接过包好的饼离开。
…………
出了这家杂货铺,之后他又去来了其他几家杂货铺闲逛,几番对比之后,吴擎远心里有了数,这才动身走进钱庄,从空间里拿了几根金条出来换银子。
幸好他还算有先见之明,当初把剩下没用的钱都换成了黄金,数量不多,可按照这里的生活水平,这些金子足够他很舒服的过一辈子了。
不过拿几根出来应急可以,他并没有打算就靠着这些金子过一辈子,等安定下来还是得找些事情做才是,不能坐吃山空。
他从现代带过来的黄金每根都是标准金条的重量,按照这里的计量单位换算下来一根金条差不多有3两左右。
再根据刚才打听到的物价兑换,一两黄金=10两白银,不过因为工业的原因,现代黄金的提纯比古代纯度要高很多,因此和钱庄掌柜交谈下来,一根金条可以给他兑换35两银子。
最后吴擎远兑换了三根金条总共得了105两才走出来。
之后他又重新返回杂货铺买了些个人的日常用品,才前去约好的药铺和林阿默会面,这些他空间里倒是有,但住在林家很多东西都不太方便拿出来。
他的记性也很好,小镇又不大,所以镇上的路他基本已经摸熟了,而且整个石桥镇又只有一家医馆药铺,因此他很快就找到了地方,看到已经在药铺门口等了好一会儿的林阿默。
正想快步走过去,却忽然看见一个陌生男人已经先他一步走到了林阿默面前打招呼。
身材瘦高,粗衣马褂,皮肤黝黑,模样普通,一双眼睛精光油滑,正是他刚才在杂货铺碰见的那对男女中的汉子赵海生。
第13章
因为是异能者,吴擎远不仅精神力强大,还有记忆和五官灵的敏度,都比正常人要好很多,以他的视力很清楚的就看到了跟林阿默打招呼的人正是他之前在杂货铺碰到的那个赵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