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传手艺完本[灵异耽美]—— BY:廿乱

作者:廿乱  录入:08-25

魏之禾三人下车时,正逢镇中心小学放学,穿的都是统一的夏季运动服,叽叽喳喳闹个不停,不过,小朋友们吵闹归吵闹,过马路时看到红绿灯还是会规规矩矩等红绿灯,在他们身上能看到一点魏之禾的影子。
他有时候确实不按常理出牌,但是你说他不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吗?不,他非常遵纪守法,还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乖学生,不张扬,不显山,不露水。
风和镇的特征给人的感就是安安稳稳,规规矩矩,很安稳,很舒心,但谁要是打破他们的安静,就是触及到他们的底线,必然会遭到他们的报复。
顾临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小镇,意外的令人感到舒适,也不怪魏之禾能在这儿生活十几年,想来魏近林当年会选择在这儿落脚也是有原因的。
不过,他为什么要带魏之禾大老远从青市跑到这儿?
除了风和镇的民风给人的感觉舒服之外,还有别的原因?
顾临来风和镇自然不单纯是想给魏之禾一个惊喜,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他从下属那儿得到的消息,羽族的老巢距离这儿不远。
表面上看起来是为了魏之禾,实际上,他有自己的打算。
魏之禾当然也知道顾临不可能全然为了自己,但63                  65 页, 是他并没有关于羽族更多的消息。
他在考试期间利用人脉关系得到关于父母死亡的那些消息,但似乎上面压了下来,当年参与挖掘古物的那些人不是出国就是什么都不知道,他猜测这些人的记忆可能被做了手脚,是以防他们说出当年惊世骇俗的真相。
不得不说他之前救过的那些人都还是有些好处,包含经常约他出去吃饭的段施尉一家,他打听到的消息虽然无效,但也功不可没,到底让魏之禾更加确信自己的身世和来历不一般。
若说顾临和魏之禾在某些时候心意相通,心有灵犀没错,但大部分时间,他们都是各怀心事,深藏着自己的秘密。
只有魏均晗这个单纯天真的城市少年才会觉得他们是真的到风和镇过暑假。
在他们下飞机后,魏近林就一直和他们联系,给他们准备好饭菜。
离开风和镇快一年了。
魏之禾非常怀念自己的家乡。
他们住在风和镇的西边,那边靠近农田和山,不过到处都是一片绿油油的,看着特别舒服。
魏之禾和魏近林两人真的住独栋大别墅,整套装修估计也花不了几个钱,但是占地面积大,怎么也有个五百平方米。
只是和城市里的别墅不太一样的是,人家建的是游泳池,温度花园,小阁楼什么的,他们家前前后后种的都是各种蔬菜瓜果,矮围墙旁边放着的不是花盆,而是各种农用工具。
魏之禾推开只有防狗冲进菜园子糟蹋蔬菜作用的栅栏,喊道:“爷爷,我们回来了。”
魏近林正踮着脚拧下架子上的水瓜,他脚边放着一个菜篮子,里面有本地黄瓜,长条的豇豆,还有刚摘下来的小青菜,一看就非常丰盛。
魏均晗每次到风和镇都是冬天,从来没有在夏天来过,记忆中的大别墅和他印象中的完全不一样,原来换个心情看事物,真的是有一翻大变化。
魏近林还是那个老绅士的模样,他倒是没晒黑:“走,进屋去,外面晒呢。”
屋里冲出来两人,看着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一个皮肤黑一些,强壮结实,一个皮肤白皙的像刚从棺材里爬出来似的,高高瘦瘦的。
两人看到魏之禾,争相要过来给他一个拥抱!
“老大!”
“老大!”
魏均晗:“……”
顾临不用看也知道这两只是妖族的,他气势一出,两只妖定在原地,不太敢上前,有点畏惧跟在魏之禾身后的陌生男人,一个似乎比魏老大还可怕的大妖。
魏之禾向他们介绍:“我朋友,顾临。”
魏近林打破这一秒的尴尬:“顾临好不容易过来一趟,来喝喝我亲自炒的茶,茶叶都是我自己到山上摘的!”
魏均晗打量两位后,十分崇拜地恭维他爷爷:“爷爷,你真厉害。”
“那是,均晗,我给你说说,这两位是你哥的朋友,从小一起长大,叫琼哥和海哥就行。”
“两位哥哥好。”能和他哥做朋友的人也很厉害吧。
还有点懵的王琼和从海没想到世界变化如此之大,魏老大的弟弟居然不怕他了。
想当年他们还想整整不喜欢魏老大的弟弟,不过却被魏老大狠狠教训了一顿。
老大狠狠地警告他们:“谁敢动我弟,我就把他吞了。”
小弟们纷纷被难得生气的魏老大吓得瑟瑟发抖。
王琼和从海对此事记忆犹深,看来当初他们还是误会了,魏老大的弟弟看起来挺可爱的。
两只妖连忙打招呼:“你好,你好。”
至于顾临,不用介绍太多,因为实在差异巨大,用沟壑形容都不够。
乡下的空气清新自然,没有城市的尾气,也没有吵杂的汽鸣声。
魏之禾先领他们两位找到自己的房间,魏均晗来过,知道自己住哪儿,魏之禾带领的对象就只剩下顾临。
王琼和从海搓着手臂跟着魏近林进了厨房打下手,他们向对方打听顾临到底是什么大妖。
魏近林总是喜欢打趣,把顾临描述得非常可怖,两人碰到下楼的顾临时,差点被吓得变回原形,两腿都是打着颤的。
一大早就从家里出发去机场,现在下午四五点才到家里,魏均晗到底才十几岁,身体就开始疲惫,出门旅行可比在学校上课累多了,但是却精神奕奕。
得知他哥的秘密后,他现在对魏之禾反而越发亲近,至于所谓的畏惧,初生牛犊不怕虎,不存在的。倒是王琼和从海双腿还在双腿打颤,他的乡下妖族朋友实在太没出息了。
魏近林做的饭菜,好吃不好吃,魏之禾心里有个数,顾临当了他的几个月邻居也对此有所了解,两人都有点担心晚餐问题,魏锦凡本就找了个阿姨照顾魏近林,晚餐并不需要他负责,不过刚才被魏近林打发出去买点东西,魏之禾回来时她才进屋。
魏之禾知道爷爷手艺如何,只能千方百计不让魏近林动手。
这位乡下请来的阿姨胖胖的,笑起来特别有开朗,说话声有着乡下人的爽朗,她认识魏之禾,至于顾临和魏均晗就不认识了,索性也不多问,就问他们晚上想吃点什么,进厨房后就开始铛铛铛的捣鼓晚饭。
这位胖阿姨早些年在城市里待过,说是给大户人家当过厨娘,一干就是十年,后来想回来给儿子带孙子,结果他儿子是希望她回来养老,孙子也不怎么需要她带,魏锦凡要在当地找人伺候魏老爷子时,她就自荐了,才五十出头,身体健康,性格开朗,有经验,家住本地,完全能够胜任这份工作。
幸好,魏锦凡有先见之明。
顾临悄悄问魏之禾:“那你小时候谁做饭?”
魏之禾边给他倒茶,边说:“小时候对食物没有什么太多的要求,爷爷煮什么我就吃什么,渐渐我长大后,就变成我煮什么爷爷就吃什么,偶尔轮着做,反正谁有空谁进厨房。我叔,就是均晗他爸爸,每年都叮嘱我们要好好请个阿姨,但是我的情况不怎么合适,就一直拖到现在。与其说爷爷老耽误我,还不如说是我耽误他。”
顾临:“难道你们的厨艺都没什么长进吗?”
魏之禾反问他:“你活那么多年,你厨艺有长进?”
顾临:“……”没有。
算了,大家谁也别笑谁,半斤八两,继续聊下去就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非明智之举。
两人同时望向门外,两只狗在外面嗷嗷叫。
魏均晗这会儿正站在门口和邻居家的两条大狗较劲儿,这才没多久,就已经开始融入他哥的生活环境。
不愧是在大户人家里待过的厨娘,他们的晚餐丰盛,味道还不错,虽然是农家小菜,但是味道鲜美,充分体现出新鲜二字。
作为客人,顾临是满足的。
是夜,顾临和魏均晗二人都已经沐浴过,回房间休息。
魏之禾悄悄敲开魏近林房间的门,他憋了一个月,实在忍不住想第一时间得到答案。
魏近林脸上的表情也早没了之前的处之淡然,与世无争,他从抽屉里拿出两把手电筒。
“走吧,我们去田间走走,家里说话不方便。”
“嗯。”
两人出了门。
他们出去的动静不算小,毕竟没有刻意掩盖开门的声音。
他们家里门前有一大片田,农闲时,当地的农民会把地租给没有田地的镇上的人种种蔬菜瓜果,打发无聊的时间,其余时间就用来种水稻。
现在夏季水稻还没到收割时间,正处于成熟期,别看稻田里绿油油一片,这些水稻可不温柔,要是没穿长裤,锋利的叶片能把小腿割出一道小口子。
魏近林带着魏之禾走在田里小路,他们平时就喜欢随便走走。
虫鸣鸟叫,夜风袭人脸颊,很舒服。
两人找了块大石头坐下,地面是不敢坐的,没准有牛粪便粘在草上面。
魏近林终于打破沉默:“之禾,我知道你知道想问什么。”
魏之禾仰头看天上的一闪一闪的星星:“你说过让我自己找答案,现在我找到了答案,其实我是来向你求证的,还有,我想知道我来到这个世上的细节。”
第138章 一堆宝贝儿
普通人类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上的, 初中的生物书中讲解得清清楚楚,他们都是从一个受精卵开始, 由父母抚养长大成人。
魏之禾知道自己和人类的受精卵好像没有半点关系,十几年的观念早已被颠覆,半点不吃惊,也没觉得有什么可以吃惊的。
魏之禾没有抽烟的爱好, 寝室里只有刘权松偶尔会和打篮球的同学一起抽,现在这时候他倒是有点想闻闻尼古丁的味道。
即将得到自己的身世情况,还是有点紧张的, 即便在回来之前就提前做过心理准备。
魏近林说目光幽远,望着被夜风吹动的稻叶,声音低低的, 这会儿的他才真的像是一个历经沧桑的老人。
“你是怎么来的……”
“我倒希望你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孩子,像均晗那样安安心心的当一个学生,毕业了就在社会上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再结婚生子。”
“可惜呀, 可惜呀, 你不是,注定是不一样的。”
“其实并不是我找到你的, 是我大儿子和我的儿媳妇, 你认了二十年的爸妈。”
“二十年前,他们夫妻俩从事的是考古研究工作, 我呢就是一个神神叨叨的神棍, 民间都叫咱们大师。我记得, 那次我和他们的目的地刚好相同,他们两人和几个教授学生组成一个小团队,应该是去祈连镇那儿进行一次考古行动,因为目的相同,我们就一起出发了,路上也正好有个照应。”
“那会儿不像现在这样的到处都是高速公路,交通也没那么发达,我们是开车去的,很多地方还处在黄泥路的阶段,一下雨,我们的车胎就容易陷进水坑里,进山的过程可想而知的艰难。不过,大家意志力都还不错,我们顺利到达祈连镇。”
“那会儿祈连镇就真的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小镇,当地还没有多少人口,我到达后就和你爸妈,算了,应该是我大儿子锦森夫妻二人分开,他们团队要等雨停后才上山,我处理我的事情倒不费事,就是到下面的村子里走一趟,当地有一个接应我的朋友。”
“等我处理完事情后,回到祈连镇,他们一个团队的人跑回来一半,有一半人在因为山体滑坡没能回来,我一急,就跟着当地组织的临时救援队一起上了山。”
“我们在山上找了一天一夜才堪堪找到他们当时进山考察的位置,绕了个路,花费了不少时间。不过,幸好人员都没事儿,除了几名老教授腿脚有点受伤之外,锦森夫妻等几个年轻人都没什么问题。”
“下山后,该上医院治疗的就上医院治疗,该睡觉的就睡觉,不过锦森夫妻却神神秘秘地找上我,他们给我拿出一个瓷瓶子,问我,里面是什么东西。”
说到这儿,魏近林就停顿了一下,从口袋里摸出一盒烟,把烟叨在嘴边。
魏之禾知道魏近林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不抽烟了,魏锦凡一直逼着他戒烟,还派人盯着,成效是有的,他知道,爷爷现在比他还紧张。
“瓷瓶里面装的是什么?”魏之禾不打算替魏近林回答,他当一个提问者。
老烟枪都喜欢把烟咽下,再让白烟从鼻孔里呼出来。
魏老烟枪说:“那是一滴精血,也是最初的你。”
魏之禾似乎早已有答案,从魏近林口中得知之后还有些意外:“原来我真的是精血演变而成吗?”
魏近林:“想知道过程吗?”
魏之禾:“还有过程?”
魏近林点头:“拿到精血后,我们也不知道是什么,就偷偷的打开了瓷瓶,一滴精血飘在半空中,当时,你爸爸其实也受了点伤,没有去包扎,那滴精血就吸收了他额头的血,然后我们三人就傻傻地看着你从一滴精血,变成一个刚出生的小婴儿,跟个小猴子一样,瘦瘦的。”
“那会儿,我们都傻了。”
“你妈妈其实在婚后怀过一次孩子,不过没保住,后来医生说她不再适合生育,等于不会再有孩子,这件事,其实家里人没有多少人知道。我们都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这么离奇的事情,却也是生平头一回瞧见,你妈妈当时立即决定把你当成自己的儿子。”
“他们常年在外奔波,几乎不怎么着家,事隔几个月再带个孩子回去,也没人知道是他们的,还是捡来的,或许是因为你沾了锦森的血,和他的轮廓有几分相似,越长大就清晰,医院验血,你们的血型都是对得上的,倒也没有人再怀疑过。我也认你是咱们魏家的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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