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世界都在追老攻[快穿] 完结+番外完本[甜文]—— BY:玉缘

作者:玉缘  录入:04-15

沈莫离不得不感叹剧情的强大力量。
最后,薛金贵和左庶长被处以极刑,而凤双栖按理来说应该同罪,却又被囚禁在行宫的冷枫出面保了下来,代价则是将月国暗中隐藏的一支影卫交了出来。
然而,凤双栖虽侥幸活了下来,却被贬入奴籍,流放边疆去做苦工,这一去就是十年。
十年后,边疆才传来凤双栖因劳累过度而病逝的消息,主角的气运也被系统抽取一空。
不久之后,深居简出的太夫人也因病去世,殷府大办丧事,忙了将近一个月才结束。
从沈莫离来到这个世界起,已经过了整整十五年,这些年,沈莫离从中郎将升到刑部尚书,而殷墨商则被授予国公爵位,整个大元王朝的兵权也紧紧捏在他手中。
如今,朝堂稳固,四海升平,天下一统,皇帝已成长为一个手段成熟,深谙为君之道的盛世明君,对殷墨商的警惕之心却一日也未曾消停,朝中上下虽对殷墨商颇为顺服,却对大元王朝的未来和皇帝的处境颇为担忧,若是殷墨商一个不高兴,说不得何时就夺了皇位。
对于皇帝的忌惮与朝臣的担忧,殷墨商心知肚明,沈莫离也很无奈。
自古以来,功高盖主的权臣从来不会有好下场,除非起兵造反夺了皇位,还可以有一线生机。
然而,如今天下一统,又得遇明君,百姓安居乐业,殷墨商断不会这样做。
于是,一年后,殷国公交出兵权,以年老体弱为由辞退大将军之职,遣散将军府所有下人,将名下大部分财产捐献给族里,携沈莫离一同告老还乡,同行的只有沈大娘及画扇等几个下人。
一个月后,大元朝西南边一处偏远的小山村,建起一座几百平米的宅院,并住进一对面容俊美的夫夫。
没多久,殷墨商和沈莫离两夫夫就成为方圆百里有名的大地主,并且因为乐善好施,受到许多百姓的尊敬。
这一世,沈莫离依旧几十年如一日陪伴在殷墨商身边,直到他寿终正寝,才将手中的田产房屋交给族里,安排好所有后事,然后毫无留恋地离开这个世界。
第31章
大舜王朝建国三百余年, 在数代皇帝的励精图治之下, 天下太平, 国富民强。
殷文遥乃大舜王朝第十八代帝王,以八岁之幼龄登基为帝。
先皇为防止外戚干政, 临终前将殷文遥母族全部发落,将自己一母同胞的亲兄弟提拔为摄政王, 辅助新君管理朝中,同时下令让皇后陪葬。
而殷墨商就是大舜王朝如今权势滔天手握兵权的摄政王, 其能文能武,长相俊美,性情冷酷,辅政十年,但凡他所下的命令, 朝臣莫不遵从,其锋芒就连小皇帝也要避让三分。
沈莫离虽然知道摄政王十有八.九就是他的爱人, 却想破了脑袋也找不到接近他的办法, 因为他如今不过是个戏班子的老板, 摄政王一不听戏二不涉足娱乐场所,除非必要, 绝对不会出现在大街小巷,有事没事就喜欢待在王府处理政务。
沈莫离站在楼上, 看着下面宾客如云,掌声与欢呼声并起,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在脑海中说道:“系统,你下次能不能靠谱一点儿?我已经来了整整一年,连阿商的一根手指都没看见。”
系统委屈道:宿主大人,是你说让我选个出身好点儿的身体。
沈莫离说道:“你让我穿成一个王府的侍卫或者管家也好吧!”
系统说道:可是宿主大人你上个世界还嫌弃这种身份太低吧!
沈莫离狡辩道:“你别乱说,我可没嫌弃。不过以前的事我就不想再计较,我现在想的是怎么接近阿商?”
系统出着主意,说:宿主大人,剧情里面不是提到您的戏班子会去皇宫表演吗?你可以等着那时候去找阿商大人啊!
沈莫离黑着脸道:“不行!要是等到那个时候,我不死都得脱层皮。”他可没忘记系统传递给他的剧情里面,原主被来历不明的人要挟,眼睁睁看着一大批刺客混入戏班子,还亲自带着这些刺客进了皇宫,在宴会上偷袭摄政王失败,最后被满门抄斩。
熟知剧情的沈莫离自然知道这批刺客是皇帝暗中安插进来的,他只不过是个戏班子的头头,就算有三头六臂也无法反抗这个朝代的最高统治者,除非有摄政王的庇护。
他这么着急,并非担心自己性命不保,左右就算被斩首,系统可以提前将他的灵魂带走,但他却不能随随便便将阿商的灵魂带走。按照系统所说,它在能量缺乏的情况下,只能保证安然无恙地带走一人,如果要将阿商一起带离这个世界,必须是在能量十分充足的情况下。
如今系统的能量,一半给了阿商维持灵魂,一半供给他穿梭世界,能量只剩下一丁点儿,根本就不够用。
所以,沈莫离与其在担心自己的安慰,不如说是在担心爱人的安慰,因为这个世界的主角之一就是小皇帝,而另一位则是朝中势力仅次于摄政王的丞相大人——傅舒华。
殷文遥成年之后,为了尽快掌权,除掉权势滔天的摄政王,得知傅舒华暗中倾慕自己之后,就用身体拉拢对方,并不负众望地与之联合起来,将称霸整整十载的摄政王赶下台,彻底将权力收为已有。
而原主参与其中的那场刺杀是重场戏,就是因为这场刺杀,彻底激化皇帝与摄政王之间的矛盾,打破了维持十年之久的表面上的平静,双方的博弈从暗地里升级到明面上,不过三年时间,以殷文遥的胜利而告终,而剧情里的摄政王,则因为谋权篡位被凌迟处死,其下党羽,或处斩,或流放,一夕之间改天换日,举朝动荡。
沈莫离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整整一年都在想方设法接近摄政王,找了许多关系打听他的行踪,甚至还在大街上假装跌倒在摄政王的车架前,以求能够见上爱人一面,却都以失败而告终。
好在据说摄政王现在还是孤身一人,既没娶妻也未纳妾,否则他都要怀疑对方不是自己要找的人了。
沈莫离灰心丧气地胡思乱想一通,一名身高体长的俊秀青年走上楼梯,笑问道:“班主在想什么呢?这么入神?”
来人叫魏思巧,是整个戏班子的顶梁柱,唱作俱佳,也很有表演天赋,加上长得斯文俊秀,很受一些达官贵族的喜爱。
不过做他们这一行的,素来被称为下九流,不太让人瞧得起,在现代那样的演员明星,放在如今这个年代,只能被称一声带着侮辱性的‘戏子’。
沈莫离收敛了丧气的神色,淡淡说道:“想起一些旧事罢了!你这么快就忙完了?”
沈莫离直到来了这里,才明白为何‘戏子’不受人待见,因为大部分戏班子都属于那种流动型的妓院,表面上干着唱戏的行当,暗地里却可以满足客人的各种无理需求。而沈莫离所在的这个戏班子和它的名字一样,算是众多戏班子中的一股清流,唱戏就唱戏,从来不做皮肉生意。
饶是如此,沈莫离心中也是复杂难言。
这支清白班走南闯北这么多年,直到沈莫离来到这里之后,才在皇城安顿下来,并渐渐打出名气,随之而来的还有许许多多的骚扰,作为中流砥柱的魏思巧因为长相出众,更是受到许多达官贵族的追捧,沈莫离为了应付这些色鬼,也是费了不少心力。
魏思巧虽然是整个清白班的当家花旦,对沈莫离却异常尊重,见他神思不属,便斟酌着建议道:“据说东南大街今晚会举行一个奇宝会,整个班子的都会看一看,班主若是有空,不妨一起去瞧一瞧?”
沈莫离疑惑道:“这奇宝会是何意?”
魏思巧耐心地解释道:“这奇宝会,顾名思义,便是‘奇珍异宝’,据说其中大部分货物都是商人从海外带回来的,吃穿住用行样样皆有,飞禽走兽,花虫鱼鸟等观赏性奇珍亦不少见......”
沈莫离细细听完,却少见地产生了几分兴趣,便爽快地答应下来。
于是,到了晚上,沈莫离草草收拾了一下,就带着魏思巧一起出了门。
为了不引起瞩目,戏班子的人都是三三俩俩结伴而行,并不是几十号人一起走的。
沈莫离跟着魏思巧绕过几条夜市,很快就来到热闹非凡的东南大街,视线往周围一扫,顿时大开眼界,看得人眼花缭乱。
第32章
殷墨商这些年为了整个大舜王朝操碎了心, 小皇帝年纪尚轻, 有时行事颇为冲动激进, 他这个做叔叔的自然要时常规劝,饶是再耐心, 也要对方听劝。
前几年还好,殷文遥对他这个叔叔多有尊敬, 如今手段比之前高明了一点,被他不着痕迹地放回一些权力, 就经常和他对着干,今天更是不顾先皇的旨意和朝臣的反对将母族仅剩几个被贬的叔伯赦免,并打算授予一官半职。
殷墨商和殷文遥在御书房争论半天,最后气得甩袖离去,回了王府在书房忙了一会儿才回房歇息, 刚一闭眼就听见周围一片喧嚣的叫卖声,正想着是谁如此大胆, 居然敢在王府肆意喧哗, 一睁开双眼, 见到的景象顿时将他惊住了。
殷墨商瞪大了眼睛:这......这是何处?莫不是自己被人从王府劫走了吧?
不对,若是被劫走了, 好歹习武三十多年,他不会一点感觉都没有。
回过神来, 殷墨商仔细打量起周围,才发现来来往往的人比平时大了很多,而且自己的视线也非常低, 这么想着,他就发现自己好似被关在一个铁笼子里,低头一看,十分惊异地发现自己的手变成了一只带毛的爪子,连忙在铁笼里打着转儿将全身打量了一遍,才终于确定自己变成了一只动物,而且是一种非常小巧的宠物,此时正被摆在夜市上售卖。
殷墨商心中闪过无数的猜测,心情十分震怒。
正当他惊疑不定之时,忽然耳边有人大声说道:“这位客官,您随便看看,我这里的宠物都是从海外进口的,不管是样貌还是习性都非常独特,您在别处绝对找不到一家分店,贵是贵了点儿,但模样都非常讨喜,性情也特别温顺,绝对不会伤人。”
殷墨商正处于不可思议的状态,就被人一把抓了起来,心中十分惊怒!
大胆!放开本王!
然而,殷墨商一出口就是几声尖锐的‘唧唧唧......’的声音,十分细小而且稚嫩,那名兴致缺缺的客人顿时来了兴趣,对售卖宠物的中年人说道:“这小家伙挺有趣的,把他给我摸摸。”说着,摊开了手。
中年人笑嘻嘻地将捉在手里的宠物放在客人的手中,叮嘱道:“客人当心,别让他跑了。”
然后,殷墨商就被这名客人捉在手里摆弄起来。
这名客人穿着一身紫色华服,手里拿着一把纸扇,身后跟着两名家丁,一看就是十分富有的公子哥。
只见他手里的这只宠物体形极小,比成人手指也大不了多少,毛色大部分为棕褐色,有着白胡子和白眉毛,圆耳朵,绿豆一半大小的眼睛漆黑如墨,全身毛绒绒的,胖乎乎的,十分精致可爱。
公子哥看上去十分喜爱这种小动物,将殷墨商稳稳当当地捏在手里,问道:“这样子看起来和老鼠十分相似,不知是什么品种?”
殷墨商使出吃奶的劲儿在公子哥手心里蹦跶,想要逃出去,却被轻而易举地捉住,顿时恼羞成怒,细小粉嫩的爪子四处挥舞着,一身柔软细致的毛发根根竖起,将小巧的身子衬托得更像一个圆乎乎的毛球。
无耻之人!竟敢如此对待本王,本王定要将你抄家灭族!
“唧唧唧......”
然而,谁也听不懂他的话,所有人都无视了他的挣扎。
中年人耐心地对公子哥解释道:“这种宠物确实是老鼠的一种,海外之人称其为‘仓鼠’,仓鼠亦分为许多种类,您手里的这只是仓鼠中最小的种类,也是最长寿的一种,寿命在三年到三年半。”
“哦?竟如此奇妙!不知道这只仓鼠是公的还是母的?”
说着,公子哥掰开殷墨商的两根细小的后爪,打算瞧一瞧它的下.体,辨一辨到底是公是母。
中年人也兴致勃勃地为公子哥介绍道:“公子一看便知......”
大胆!竟敢羞辱本王,岂有此理!
“唧唧唧......”
殷墨商听了更加怒火中烧,一怒之下张开粉嫩的小嘴,露出比米粒还小的一口尖牙,狠狠咬了下去,趁他松手之际窜了出去,一下子掉到地面上,圆滚滚的身子在地上打了个滚儿,才踉跄着站了起来,却立刻被公子哥身后的一个家丁掐着脖子提了起来。
“啊!”
公子哥捂着被咬出血的手指,大怒道:“店家,你不是说这种小东西不会咬人吗?居然敢骗本公子,如果你今天不给我一个说法,信不信我砸了你这个破摊子。”
中年人连忙陪个不是,慌里慌张地说道:“公子,这可使不得,这些售卖的宠物都是老板千辛万苦从海外带回来的,若是有个闪失,老朽就是砸锅卖铁也还不起啊!不如这样如何?我将那只仓鼠白送给公子,如此便一笔勾销,如何?”
公子哥十分傲慢地说道:“那只仓鼠我是必然要的,咬了我自然要付出代价,你既然骗了我,同样也要给我一个交代。”
最后,两方谁也说服不了谁,中年人身后的几个伙计开始和公子哥带来的家丁干起架来,殷墨商在混乱中再次掉到地上,加上不习惯这种四肢着地的走路姿势,万分辛苦地在人群中来回避让,好几次都差点儿被混乱的脚步踩到,一不小心就被踢了一脚,整个身体趴在了一只黑色的布鞋上面。
沈莫离和魏思巧在人群中挤来挤去,冷不防见前面有几个人在干架,就想转身离去,以免招惹麻烦,没想到感觉脚上一重,低头一看,发现鞋面上趴着一只气喘吁吁的小东西,小巧玲珑的肚皮一起一伏,连忙惊奇地叫道:“老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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