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调歌头(穿越时空)————美错

作者:美错  录入:04-05

      那是当然。这脑筋急转弯,可有一千年的酝酿,岂是白玩儿的?
      乐极生悲。皇帝答谜答得高兴,吃蜜饯反被蜜枣噎住喉咙,一口气上不来,憋得脸色酱紫。皇后、周围的侍卫顿时惊慌失措、束手无策。
      唉,我怎么就是救人的命? 我走上前,从后面勒住皇帝的腰,用力连捶带揍。啪,要命的枣子被吐了出来。
      我自救了公主一命后,又救了皇帝一命。我和帝朝还真有缘。
      之后,我还顺道发现他体重过重,有血脂偏高的嫌疑,恐怕还有便秘的痼疾。在暗示了这可能会影响他的“雄风”
      ,影响后宫的安定团结后,皇帝老头儿决定全权授予我御医史一职,专门研究攻克宫内的医学难题。
      御医史,没听过。大概是御医、御史的二合一,相当于董事长特别助理?
      有时我想,也许我直接开发出伟哥,进献给皇帝,比兜这么一大圈要有效的多。
      在历经乐奴、阶下囚后,我终于在这个时代有了第一份正式体面的工作。尽管得来的不够光明正大,嘿嘿,不管白猫黑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
      。。。。。。
      当我第一次与叶博涵同站在大殿上面圣,我有说不出的扬眉吐气。斜眼用余光瞟他,见他的深眸正锁住我,焰焰烧炽,无比诚挚,又似无比讽剌。优美的嘴唇勾起益渐明显的笑,那笑容三分深,三分浅,三分的不可捉摸,溢满警告的意味。。。。。。


      “父皇,儿臣以为御医史一职还应斟酌。左公子晓古通今,出口成章,精通医理,如若愿意留在本朝,着实是本朝的荣幸。实该委任更高之职位。”
      他似笑非笑地等着皇帝的答复,明亮锐利的目光淡淡转过在场的众大臣。眼光到处,明明是柔和无比,被他视线扫过之人却个个无法言语。
      我一脸不信的侧头去看他,见他竟一脸正经、状似满腹大义。怪怪,脸变得倒快,不愧为从小接受精英训练的帝王之后。不过,这说的是我吗?怎么听得这么陌生。
      “但是,。。。。。。”
      噢,狐狸终于露出了尾巴,重点就要出来了。
      “左公子初来我朝,对我朝风俗典制均不甚熟悉。儿臣以为,应让左公子先四处探访观摩,再授重任。儿臣自愿请缨照顾左公子起居,帮左公子熟悉环境。不知,父皇以为如何?”
      但那种睥睨一切,傲然倔强的气质,叫人不由气恼。
      我晕。无耻啊,无耻。大坑在这儿等着我呢。
      “皇上,微臣不。。。。。。” 我一百万个不愿意。
      “呵呵,朕甚感欣慰。吾儿所说甚是有理。就依你所说办理。朕另赏左公子院宅一处,良田千倾,仆役农奴四十名。院宅未修葺之前,暂居大皇子府。”
      “皇。。。。。。”
      皇帝就这么把我卖了:“左爱卿不必多言。退朝。”
      “偷鸡不成,反失把米。” 我垂头丧气,对周围的一片恭贺声置若罔闻。这些人懂什么,我分明是羊入虎口。阴谋啊。
      “恭喜啊,左公子。”
      那人贴近我耳边,呼着热气,意气风发的修眉凤瞳间,幽深中似有火花在跳动,露出邪邪地笑意:“嘿嘿,咱们来日方长啊。本皇子自会好好照料公子的。本皇子府中见。哈哈哈。”
      “你,你,” 我竟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
      皇子府没有皇家应有的繁丽华贵、浓彩雕饰,除了日常必需的用品,别无装饰。搬入皇子府后的日子,竟过得出乎意料的平静。每日三餐周到,有一回还出现了肯德鸡。
      他还记得。这倒让我有些诧异。
      我每天和待在府中,学琴读书,和仆役们嘻嘻哈哈。一连数日,叶博涵都没有出现。
      在玩什么花样?坏了坏了,他不来招惹我,我倒惦记起他来了。脑子进水了?
      这一日午后,叶博涵风风火火地出现在我的书房,说:“出门。我们去看秋收庆典。”
      我极不情愿的被他连拖带拽地推上马车。据说这是一个丰收年。城里张灯结彩,热闹非凡。满眼的喜气,欢声盈耳。皇家庙宇正举行盛大的庆丰收仪式。民众都聚集在街道上欢呼庆贺,人们都似乎沉溺在喜庆的气氛中。
      我们搭盛叶博涵豪华的马车绕城一周后,驶向郊外。
      夕阳一点点下沉,将云霭染成火红。乡间升起袅袅炊烟,稻米的清香飘散在空气中,好一片田园风光。
      叶博涵拉我下车,指着眼前的一大片金灿灿的土地说:“这些都属于你,左御史。那些人都是你的奴隶。”
      我定睛一看,二、三十人正在田间,拿着简陋得可笑的工具劳作。我虽然一直生长在大都市,但还不致于是农盲一个,五谷不分。就算还没有拖拉机、收割机、插秧机,镰刀、锄头,犁耙总该是有的吧。
      “你们不会就用这种工具取得丰收年的吧?”
      “噢?” 叶博涵 少见的没有贬低挖苦我,只轻哼一声,就打住了,似乎在等待我继续往下说。
      “呶,这是镰刀,这是锄头,这是犁耙。” 我捡起一支树枝,在地上画起来。“我的人在我的土地上,怎么能用那么丢人的工具。”
一股创业的豪情从心底油然而生。
      叶博涵怔怔地看着地下的图鸦,嗫嚅道:“V形的。妙、妙、妙。会省力、好用的多。我们以前怎么没想到。。。。。。小致,再多画一些啊。” 他声音中带着热切。
      “噢,让我想想。这不是我的长项哩。” 我挠头。我是不是刚刚发明了犁耙吧?
      我们坐在田埂上,兴奋地讨论起农业大计。我搜肠括肚地回忆着自己微薄的农业历史常识,从沟渠灌溉讲到水车梯田。听得叶博涵目瞪口呆,默默无语。嘿嘿,千年的历史知识不是盖的。我第一次对自己现代人的身份有了优越感。
      夜清如水。
      半圆的月亮穿过云层,银白色的月光洒落一地的幽静,把我们的影子拉得长长的,投影到田里。
      凉风掠过,树影摩挲,我不禁打个寒战,叶博涵褪下外套披在我肩上,并用有力的手臂环住我的肩膀。闻着他熟悉的味道,靠在他坚实的怀中,有说不出的安心。
      一直讨厌的人,也会温柔吗?此时此刻,我不知道对他究竟是怎样的感情,至少不再是厌恶了吧?
      不知坐了多久,他渐渐转向我,沉默了片刻後,用他宽大的手掌轻轻抚摸我的面颊,那么小心翼翼。他黑黑的眼珠中有种迷醉,我感觉他温软的唇印上了我的颈项,细密地吻著,渐次地吻到唇上。
      眼神渐渐迷离,他轻轻吻着我的唇瓣,这一次并不霸道,甚至还带着点儿挑逗的诱惑。灼热的呼吸,喷在脸上,我渐渐在他高超的吻技中沦陷。口干舌燥的感觉让我有些惊慌失措。我不可遏止的抖颤,双手不由自主地环上他的后背,身体渐渐倾倒。叶博涵整个人都趴到了我的身上,慢慢吸吮着我的唇,每一个吻都绵长的让人窒息。
      无名的恐惧感在漫长的吻里迅速消散。体内仿佛情潮迭起,胸膛如波起伏,双颊赤红,体温窜升。我隐隐预感有些事情即将发生。
      他纤长的手指游进我的衣襟,凉凉的手指顺我的胸膛抚移,手指轻捻着我胸前的敏感,躁急的抚摸传达了某种渴望。我轻微的挣扎一下,却换来彼此更粗重的喘息。
      近乎呻吟的语调从唇中流泻出来,我睁开眼睛想瞪视他,却无论如何也表现不出怨恨,反而是充满雾气的迷蒙。该死,身体竟然激动得起了反应。一瞬间觉得心脏停止跳动。我面红耳赤,下意识的用手挡他。
      叶博涵忽地起身,眼神却是迷乱,声音谙哑的说:“小致,你迟早是我的人。” 随即长臂一伸,拦腰抱起我回身上了马车。
      轻雾浮起,夜色变得迷蒙。
      我一路上沉默不语,陷入沉思。在娱乐圈打滚多年,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对同性恋、双性恋,我一向不歧视、不排斥。只不过我喜欢的一直是温温软软、似玉生香的女孩儿啊。
      困惑。。。。。。
      回府后,我和叶博涵相处反倒出奇的和睦。对于那天傍晚的尴尬,他不提,我也不想说,仿佛什么也没发生一样。
      叶博涵每天外出办公事,我就猫在房里和若菊喝喝小酒,下下下棋,再不就聊八卦、摆龙门阵。只是眼前不时出现那人的模样,令我心烦意乱。
      说到喝酒,我怎么也无法适应这里干烈辛辣的所谓美酒。想是纯度不够吧。烈酒火辣辣的烧过喉咙的感觉很享受吗?酒气冲头、头痛欲裂的滋味很美妙吗?为什么王公贵族们把这种不醇、不香、不甘、不冽的液体称为酒?当真好怀念葡萄美酒,干邑香槟啊!
      啤酒也行啊。
      要是我早知道会回溯历史,当初就学化学、食品专业,至少可以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可惜,我不是先知。后悔药也没的吃。
      每每看到我苦着脸,皱着眉,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若菊就双眼盯着酒壶,满脸的不解。呵呵,我大概又是第一个对美酒说不的人吧。
      “若菊,再看酒壶就要被你盯出个洞来了。” 我淡淡地笑。
      “公子,这酒。。。。。。有问题吗?为什么公子不喜欢呢?若菊去换?” 若菊小心翼翼地问。
      “这酒吗,老实说确实不合口。换?那倒不用。”
我又不是好酒之徒,可不想为了酒小题大做。不过,用调酒打发打发无聊的时间也不错。“嗯,我们可以改进改进。”
      在现世,我一辈子也不可能成为优秀的调酒师。因为我从不愿下功夫去记各种酒的配方和调法。我只是单纯地喜欢克罗纳的清苦,长岛冰茶的凉爽,玛格丽特的冰冽,閃電檸檬汁的劲爆,草莓戴克利的细腻,蓝色夏威夷的绚丽。
      发明创造的好处就在于,你不用遵循任何条条框框。换句话说,你可以为所欲为。
      现在,我的面前摆了一排白玉酒杯。
      “一份酒,一份凤梨汁,一份椰子汁。杯口沾圈盐。嗯,没有冰块,就将就将就吧。”金酒,蘭姆酒,伏特加,龍舌蘭的区别就先忽略不计。嘿嘿,一是原料没有,二来反正我也记不起哪种酒应该配什么。
      “若菊,你来试喝一下。” 我端一杯稠稠黄黄的液体给她。
      “这,能喝吗?” 大概从没见过这种瓶瓶罐罐、搅来拌去的架式,若菊战战兢兢。
      “不相信我吗?我会害你吗?” 我假装愠怒。
      应该喝不死人的,是吧?
      若菊不好意思的红了脸,愧疚万分:“公子,我不是。。。。。。” 然后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皱眉、闭眼,咕嘟咕嘟把黄汤一口灌了下去。
      她呆呆的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眼睛却变得淡漠空明,流水般轻缈。
      “不会有事吧?果汁加酒,万无一失的呀。” 毕竟从未调过,我不禁作贼心虚起来,“若菊,你。。。。。。我。。。。。。”
      依然恹恹蒙蒙的眼眸:“公子,好香、好甜、好好喝啊。”
      “哎呀妈呀,你差点吓死我了。” 悬在嗓子口的心这才掉了下来。刚才,我的心可真差点儿就哇凉哇凉了。
      “公子,酒还可以这么喝啊?再调一杯?” 脸上浮起淡淡的酒晕,莹光熠熠,千娇百媚。
      有佳人在侧,我又如何拒绝得了。何况是大显身手的时刻呢?
      “一份酒,一份紅石榴汁。左氏血红玛丽。”
      “一份酒,一份西瓜汁。左氏粉红佳人。”
      “一份酒,一份柑橘汁。左氏柑橘大都会。”
      随意篡改酒单,真爽!
      侍从们一人一杯,你一口我一口,纵是醒掌天下事,醉卧美人膝。众人把酒谈天,逸兴颇浓。很久没有这么开心了。
      酒过三巡,话多了起来。内城的大城小事,新闻旧闻,绯闻丑闻,也滔滔不绝,源源不断的倾泻而出。获得独家密闻,倒是我始料不及的。看来我有成为专业狗仔队的潜力,以后可以考虑出本八卦周刊。
      不过话说回来,我对若菊可是另眼相看了。别瞧她整天和我一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她的小道儿消息可真是又多又快。我有时甚至怀疑她受过特殊的情报训练,有专门的情报网。简而言之,我得出的结论是,女人对八卦的敏感度和传播责任感,是万万不可忽视的。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毕竟不是酒徒,喝酒的新鲜过了之后,我又按不住不安份的性子,想要出门逛逛。
      一个人漫无目的地若大的府中,象幽魂一样游逛,不知不觉竟走到了叶博涵的卧房门口。我自嘲地苦笑一下,正想转头离开,忽然被隐隐约约嘤嘤咛咛的喘息声所吸引。好奇心令我的双脚违抗大脑的意志,不由自主地靠近了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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