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脸别扭之色的准杀手们努力地扯动嘴角,摆出一个勉强可以称之为笑容的模样,提着竹篮分散在码头上。
这帮家伙,一夜没睡,倒还是中气充沛,嘹亮的吆喝声很快就响彻在码头。
剩下那九个人实在长得太吓人,不是脸上有伤疤,就是练习一夜连个笑模样也摆不出来,只好把他们留在客栈中继续蒸包子。
无名跟在我身后,低声道:“那人始终在看着你呢。”
是啊。一切都让人匪夷所思。我这个模样跑出来叫卖倒是没有什么新奇,可是那十个家伙无论如何也掩饰不住的凛冽气质,怎么看也不像是小商贩啊。
笑着耸肩道:“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不用理会他,扶我回去休息。”
无名轻叹一声,不再说话,只是拦腰将我抱起,健步如飞地离开。
两年前他就比我高一头,现在更是高出两头。唉,这个兰儿的小身体怎么就长得如此缓慢呢。
按说12岁的少年,身高只有,嗯,按我习惯的用法,是1.2米,这里叫做12指。
从商
此时正是盛夏时分,他上身穿着对襟小袄,粗糙的衣料下隐约可以触到隆起的胸肌,少年人特有的肉体芳香阵阵扑鼻而至。
轻轻地厮磨着,热乎乎的,如同泡在温泉中的感觉。
心中一直紧绷着的弦,就这么霎时间断裂。
我情愿被这世上的人羁绊,总好过孤魂野鬼一般无亲无故。从前的日子虽然平淡,总会有些东西是心中笃定不会改变的。那些人永远是我的亲属,虽然有时很厌烦他们唯利是图的嘴脸。那少数几个人永远是我的朋友,虽然一般他们都是遇到困难才会想起我。知道老头子不会和我离婚,也不会有外遇,虽然他是因为吝啬、嫌麻烦才会对那些抛媚眼的小姑娘们无动于衷。还有女儿、女婿、外孙女,阳台上那几盆仙人掌。。。知道他们都不会改变,所以也就把牵挂淡淡地存在心底深处,每日里只是忙碌于琐事,研究超市的打折商品,和邻居的老太太们一起去参加几乎每天都有的新产品推介会、新房展销会。其实也不是贪图那些免费的饮料与冷气,只是当作社会交往的方式而已。
可是,自从莫名其妙地来到这个古代异世界中,忽然就害怕有所牵扯。因为这个兰儿的处境实在奇怪,想必是身后有太多的秘密。虽然我没有继承这孩子的记忆,却可以通过细细审查这具身体而获知兰儿的背景。他绝不会出身于一般的家庭。以这个时空的医疗水平而言,一个十岁孩子身上的肌肤怎么会如此细腻、怎么可能没有任何疤痕。一个孩子,尤其是男孩子,在成长的过程,总要爬树登高、打打闹闹,怎么可能不会遇到一些小意外?唯一的解释便是兰儿出身富贵,自小锦衣玉食,随时随地有大班人马伺候呵护,方才会照顾得如此无微不至。而他死前沦落于烟花之地,只有两个可能。第一是突遇变故、家道中落。第二是被人陷害。
倚春楼的那些主管,嗯,他的名字是赵雪涧,居然在我即将被轮暴之时因为我的一番言语而改变主意,应该是和我想到同样的可能。所以他只是把我在百草阁展览一天,就按照我的意愿送我去飞云阁接受杀手训练,更是要求姚有志明着暗着袒护于我。如果这背后没有秘密,这曾经发生的一切如何能符合情理?对于毫无反抗能力的我来说,光有视死如归的决心与口吐莲花的巧舌就可以摆脱一个小倌必然面临的命运?倘若没有调教烈马的手段,如何能开设倚春楼这等规模的青楼?
明知有太多太多的过去,我却学习鸵鸟一般视而不见,随遇而安。因为那些都是与兰儿有关的,却与我无关。然而,他们可曾就此饶过我?一道道的监视、一道道的羁绊,不管不顾地套在我身上。生怕我会在他们眼皮子底下捣鬼,硬生生地用手铐把卫三锁在我身上。这跟在我身边的鹊组的二十多个成员中,又有几个是派来的卧底?在我身上又施加过多少药物?哪怕是现在蹦出来十个人,手里拿着不同的解药,说是他们掌握着我的小命,我也会相信。
还有那个把我当成植物人摆布一年的所谓的师父,到底把我的身体改造成什么样子?
这一切太沉重。压在心头,让人喘不过气来。
什么天高云阔,任意翱翔,全是谎言。我不过是个小小的傀儡,身后一把线头在别人手中操纵着,让我怎么自由、怎么飞翔?
所以我只有以不变应万变。真相只有一个,早晚会自己跑出来的,我何必费力去寻找呢。
生命不过是一场追逐,以为前方那金光闪闪的地方就是宝库,不眠不休地拼命地向着那里飞奔,路途中的一切都来不及细细品味,顾不上好好享受。最后如愿以偿地到达那个梦想中的地方,却发现那闪耀着迷人光芒的洞穴,只是坟墓而已。
前世我已经傻子一样跑过一次,这一世总要吸取教训,慢慢地沿途欣赏风景吧。
。。。
一念及此,也就不在意原本的那些矜持,放松身体,在无名的怀中尽情呼吸他散发出来的味道。女人其实是最在乎味道的。一个男子身上的味道不好闻,无论如何也不会获得芳心。
。。。
从码头到客栈其实并不远,数百米而已,很快就回到小院中,投入到热火朝天的工作中。
一直忙乱到半夜,粗粗一算,第一日的赢利就有三两多。
卫三等人在码头当脚夫一整天,也不过收入两百铜钱,看来还是卖包子合算。
于是第二天将本利与人手一起投入,扩大规模。结果赢利有十两之多。
毕竟这些准杀手们腿脚麻利,又会轻功,来来回回的很有效率啊。
第三天就赎回卫三的匕首。这是当初训练时发给他的,总不好就卖掉。
一个月下来,除去众人的食宿费用,倒也积攒下五百两银子。
真正走街串巷叫卖的日子只有短短三天而已。此后,便把蒸好的包子批发给街上那些小贩,由他们四处叫卖。至于众多的材料,则有固定的供货者每日送到小院。这二十多个人便呆在院子里加工,再不曾出门一步。
以后陆续就有当地的商人上门商谈合作,我却一概不见。既然合作,就找个资本雄厚的伙伴达成一揽子协议倒也省事。
一个月后,曾经在码头上见过一面的青年男子来访。
这位李知雨自称是本地富商,似乎这城里的店铺有三成归他所有。那么,他的资格是没问题。
他倒是个沉得住气的,既然见我有古怪,想必是暗中调查过我的来历。估计他也查不出来吧。
至于自报家门么,我没有兴趣,只是淡淡地说道:“葛某出身低贱,过去的所作所为多是不堪之事。李老板光临,想必是有些合作的意向。请不吝赐教。”
“呵呵。。。葛老弟说话如此爽利,真是让愚兄一见如故啊。”
虽然对方也不过二十出头的年纪,但此时我的外形是个十二三岁的少年,被人叫做小弟弟,也只得默认。
懒得跟他打哈哈,正色道:“我因为一时缺钱,才操此营生。既然李兄有心合作,我先言明条件。第一,本钱、人手全由李兄承担。第二,我只负责出主意,具体操作一概不参与,第三,前三个月的赢利有一半归我。”顿一顿,微笑道:“李兄若想长期合作,便凭着良心将我该得的利润一文不差地送来。我只收现银,不要银票。”
他一怔,反问道:“什么是银票?”
原来这里的金融业如此落后啊。只好掩饰道:“嗯,就是可以代替银子的东西,在我家乡多得很,原来这里没有啊。至于合作呢,从速食店开始吧。”
他的注意力果然被吸引到这个新名词上来,问道:“什么是速食店?”
就是快餐店啦。这里是水陆交通枢纽,每天来往的人口足有上百人之多。光是卖包子,每天就能卖出数万个,所以从事饮食业肯定没有问题。
原本的酒楼饭店已经有很多,但是经营速食店应当可以吧。
当下便详细解释运作模式。李知雨听得频频点头,兴奋得脸上泛起红晕。
到底是商人啊,听到可以挣钱的主意真是眼冒金光呢。
他是地头蛇,自然很快筹备妥当,沿着码头外侧,很快盖起一排新房。
半个月后,全部准备完毕,十家店同时开业。售卖的食物却各有特色,价钱都比一般的饭店中便宜。因为每家店铺中提供的,全是套餐。饺子、包子、捞面、云吞、炒饼、炒面、炒饭、肉饼、炸糕、烤肉、炸鸡。包子、饺子一类的,不过五个铜钱就可以吃饱,烤肉、炸鸡需要二十个铜钱。因为穿梭于码头上的,不仅有穷苦的船工、脚夫,也有大小商人。
虽然在李知雨的经营之下,达不到现代的整洁、快速、美味标准,但是相对于古代社会那种肮脏的小饭店,这些蹩脚的速食店倒也令人耳目一新。
当月结算后,送到我这里的银子,是用马车拉来的两个箱子。足有一千两。
李知雨搓着双手,双眼亮晶晶地看着我,就和看摇钱树的表情一模一样。
真是可爱的孩子啊。忍不住拍拍他的肩膀,笑道:“我们下个月开十个火锅店吧。”涮羊肉是我的最爱,麻辣烫紧随其后。
他大笑:“可惜你不肯到店里去亲临指导,非要我先学会不可。我从前根本不下厨房的。”
“乖孩子,这些本领你自己学会啦,以后有个风吹草动的,足以糊口嘛。”
“谁是小孩子呢,我可比你大十岁呢。”
那又如何,算上在这里的两年,我已经67岁啦。
人到老年,对于金钱就分外执着,想到可以在此大桶掘金,心情颇为舒畅。
将具体方法详细告知于他,然后送客。
等他一出门,便高高兴兴地回来打开箱子,目不转睛地瞧着两箱银子。
到底是初级形态的货币让人感动啊。我曾经见过数十万的现金,可惜都是纸币,冷冷地堆在桌子上,也不过是一捆一捆的纸张罢了。只有这闪烁着微弱光芒的银锭子,才让我心情激荡。
自我陶醉足有一个钟头,才把大家都叫到院子里训话。
我的打算要让这些准杀手从此洗白。
生命宝贵,当杀手是很危险的职业。好在他们只是接受训练,并没有实际从事过杀人的工作。现在两个月卖包子的收入加上开店的利润,足有两千两之多,每人可以分到七八十两银子,按市价足够买下五亩田地,又何必去冒险呢。以后要么归隐田园,要么做个小生意,平平安安的,多好。
可是。。。
少年人天性中就有嗜血冒险的倾向,二十五个人,居然个个都不愿意窝窝囊囊地当个商人,向往着什么热血江湖。
也只有到我这个年纪,才觉得做个小生意,然后娶妻生子万事足。他们脑子里想的,都是纵情江湖,快意恩仇。他们能从当初的500人中脱颖而出,都是意志坚定、反应敏捷的家伙,自以为可以闯荡出一个新天地,谁肯甘心退隐。虽然已经被人用毒药挟持,但让他们像我一样心态平和地隐居,不是劝告就可以的。总要经历过挫折,才能领悟出生命宝贵,达到和我一样苟且偷生的境界。
苦口婆心地说足两个小时,居然人人坚定如初。
只好轻叹一声,说道:“既然你们想当杀手,也不妨成全你们,只是得按我选择的规则来进行。你们不就是想出名么?那好,一年之内,包管让你们名扬江湖。”
真是的。出名又怎样?
到底是性命重要啊。
可是,他们非要舍命而取名,我便让他们快快地成名吧。
江湖
古代的杀手,一部分是世代相传,另一部分是由某些集团突击训练而成。
世袭的杀手一般称为“刀手”,选练规矩极其严格。每一代只选一个孩子,选定后,人为地将孩子的右手打断成为残废,在三岁时将之弃在路边,等待路人将他捡走。一个残废的孩子,自然不会有富裕人家收养,捡走他的人基本上是讨不到老婆的穷汉子。这个身有残疾的小孩在缺乏关爱的环境中长大,从小缺乏家庭温暖,性格渐渐变得孤僻绝情。长到十六岁时,他的生父会以恩人的面目出现,将他悄悄领到深山中,开始训练武功,三年后才可出山“实习”。
而由权贵或黑道集团训练的杀手,一般称为“死士”,却是经过残酷的淘汰训练出来的。倚春楼的每组杀手只有12人,是从500人中经过层层筛选最后胜出的。
杀手的训练,除去体能训练外,杀人必备之技其实只是一些非常简洁的技术。因为越简单的东西越容易把握,经过每天数千次的重复,两三年训练下来,杀手的脑子里只要意识到一个“杀”字,刀子就会“自动”飞刺出去,即使对方武功高强也无法躲避。技术的简洁化有利于条件反射之形成,条件反射如果灵敏之极,出刀速度将难以想象。
倚春楼日常训练所用的是木人桩。在人体要害部位,用不同颜色墨水做上标记,黑色圆点表示要害部位,如咽喉、心窝、肝部,红色线条标明动脉的走向位置,蓝色线条表示神经丛的位置。每人获得一把极其锋利的匕首,称为“秘匕”,用匕首划、刺木桩的特定部位。经过两年的勤奋训练之后,自然形成条件反射,养成习惯。这时,只要出手攻击,都会习惯地把匕首刺向要害、动脉、神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