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明初搞慈善 完结+番外[穿越重生]——BY:蜀七

作者:蜀七  录入:06-07
  《回到明初搞慈善》作者:蜀七
  文案:
  穿到元末明初,林渊原本准备学习穿越前辈。
  发明坦克大炮蒸汽火车。
  广收小弟,雄霸天下。
  然而,等林渊反应过来,看着身后浩浩荡荡的穷苦人民——
  “跟着老大!有饭吃!”
  “跟着老大!不饿肚子!”
  目标是称霸天下,实际操作却是苦逼种田。
  这是一个汤姆苏直男无奈变成活菩萨抱上金大腿的故事。
  CP非朱元璋。
  苏爽文,么么哒。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种田文 历史衍生 励志人生搜索关键字:主角:林渊 ┃ 配角:很多 ┃ 其它:==============
  第001章
  “少爷。”圆鼻头的小厮举着个破碗,哭得眼泪鼻涕糊了满脸,穿着的短衫上全是泥,十指冻得通红,一抽一抽地打嗝,说话也顺溜不起来,“没、没要到、嗝、都不给、嗝……”

  林渊看这小家伙都快哭出毛病了,连忙说:“你快过来坐。”

  说着,林渊把自己披着的破被子展开,把小厮搂进去,破庙里风大,他们主仆两个就靠这床破被抗寒保暖。

  距离林渊穿来已经过了一周,这一周时间他都没怎么动弹,实在是动弹不了啊。

  原主是北方一个地主的儿子,这个地主产业置得挺大,也有远瞻,但自己在当地家大业大脱不了身,就找来自己唯一的儿子,给了一大笔钱,让儿子到南边去置点产业,买点地,佃点户,再买个庄子,以后要是北边的情形不好,家里也有个跑路的目的地。

  然而老地主千算万算,没算到自己儿子是个傻白甜。

  还真是傻白甜,走的时候就带了个小厮和一个马车夫,还跟自己的老爹说,人带的多了,反而容易遭祸,而且北方现在也不安稳,家里也需要人,就这么把老爹给说服了。

  原主读的书多,一堆圣人言说,老爹一听是圣人说的,得了,听吧。

  于是原主就走上了倒霉的道路。

  小厮十二岁,还是虚的,主仆三人从小在院子里长大,不知人间疾苦,走一路就散了一路财。

  路边有人下跪要东西,原主能给就都给了,结果就被盯上。

  马车夫身强体壮,自愿拖住歹徒,是好是歹也没人知道。

  林渊穿来的时候,原主身上稍微值钱的东西都被抢了,因为愧疚和悔恨,加上天气冷,找不到落脚的地方就发了风寒,也就是感冒发烧。

  风寒在古代本来就容易要命,更何况没医没药,原主就那么走了。

  林渊也挺唏嘘的,原主其实也才十四岁,古代寿命短,普通人家的男孩十二岁一过就能撑门立户,张罗着嫁娶成家了,十四岁的孩子,有一颗善心,本来是件好事,可惜时代不给他做好人的机会。

  小厮本来就冻得不行,他用手背把眼泪鼻涕擦了,没擦干净,一张脸显得更埋汰,一边哭一边说:“要不到药。”

  这孩子是个实心眼,他从小生在林家,接受的教育就是要忠心主子,所谓的教育其实就是洗脑,洗个十几年,假的都变成真的了。

  “那就不要了。”林渊摸摸小厮的头,苦中作乐的笑:“没事,你看我,好得差不多了。”

  好在打劫的那一伙人都是平民,只劫财不伤人,不然他们现在估计连命都没了。

  林渊这几天把遗留下来的东西都搜了个遍,他不信林家只给了银锭子和银票,他在现代出去旅游之前都会在衬衣夹层藏点现金,这个时代怎么可能不做两手准备?

  然而把能搜的都搜了一遍,还真是一无所获。

  小厮也不哭了,他情绪崩溃完之后才发现自己又被少爷搂到了怀里,自从出事之后,他们主仆匆忙间逃走,只抱上了一床棉被,原本小厮是不碰被子的,只给少爷盖,但是少爷醒来之后,就总是抱着他一起裹。

  一想到这里,小厮又开始哭了,少爷这么好的人,老天爷怎么对他这么坏啊!

  “都怪我!”小厮开始自己背锅了,悔恨不已地说,“老爷先时就说了,叫我小心些,偏我自己不争气,还连累少爷!呜,都怪我!我没脑子!白长个!”

  说着就挣扎起来,要抬手扇自己耳光。

  林渊连忙抓住他的手,拍了拍他的背,经历这样的事,对实岁才十岁的小厮来说估计跟天塌了差不了多少,他安慰道:“没事没事,我们现在不是好好的吗?”

  小厮的鼻音很重,含糊不清地说:“都怪我!全都怪我!”

  “再仔细找找吧。”林渊又准备搜身了,他把外衣脱下来,连亵衣也脱了,只穿着一条亵裤,一边冷的瑟瑟发抖,一边找夹层。

  小厮跟着一起找,虽然他们每天都要找一回,但总担心之前找的不仔细。

  这段时间吃饭的钱,都是林渊让小厮去当了身上唯一之前的棉袄。

  林渊穿的是布鞋,地主老婆,他主母亲手给做的,鞋底纳的厚实,不知道要废多少针才弄得出这一双,大冬天脚下也是暖和的。

  原主是丫头生的,连妾都算不上,这年头产生就等于过鬼门关,他娘生孩子的时候也才十五岁,身体本来就差,生了个孩子,看都没看上一眼就去了。

  原主就抱到了主母身边养,主母自己没孩子,她是书香门第出身,和土地主也没什么共同爱好,两人别说举案齐眉,没有相看两厌就不错了,所以对原主倒是很好,从小教着读书识字。

  就因为原主能写会算,是个文化人,他爹就以为这个儿子能独挡一面了,这才委以重任。

  林渊在记忆里找到这一段的时候,整个人都无语了,这个当爹的也是够可以的,读书和做实事明显是两码事啊!

  就在此时,林渊灵光一闪,把鞋脱了,幸好原主年纪小,又是冬天,这么多天没换鞋也不臭,不然林渊还真有点下不了手,他把鞋垫拿出来,伸手摸了两把。

  “少爷……”小厮不安道,“您怎么……”

  他想问您怎么看着快哭了。

  结果还没问出来,就看到了林渊掏出来的那张银票。

  除了图案和印章这些之外,上面还写着金额——两百两。

  换成铜板就是二十万贯,这笔钱不少了,原主老爹一共也就给了五百两,这还是把家里能掏的都给掏了。

  主母估计也是把自己压箱底的钱拿了出来,就怕原主遇到什么意外。

  慈母心肠啊!

  在现代是孤儿的林渊有些感概。

  林老爹交代的任务看来近期是完不成了,先找个不透风的地方住下来,把病养好了再琢磨琢磨。

  至于做生意,林渊是想也不敢想的,他自从知道这是元朝,头上的皇帝是元顺帝之后就放弃了,他好歹也是知道沈万三的,大商户,几乎富可敌国,还选对了投资对象,抱上了朱元璋的大腿。

  结果呢?明朝建国没多久就把他给砍了,大大的富裕了国库。

  后头的和珅不也是,难道乾隆不知道他敛财,不知道他贪?

  他贪了多少,后来不都归嘉庆了吗?

  所以林渊准备老老实实按林爹说的,买点地——最好偏远一点,打仗也别打到自家门口,再置一栋宅子,到时候全家老小肯定都得过来,得弄得大一点,还要屯粮食。

  乱世什么最值钱?金银珠宝?错了,粮食。

  打仗的时候最折腾百姓,百姓没法耕种了,粮食的产出自然越来越少,扒树皮吃草根都常见,粮食是活命之本,盛世就贱,乱世就贵。

  “少爷。”小厮傻呵呵地笑,“我们去换银子。”

  林渊现在还是走动不了,只能把银票交给小厮,小心叮咛:“只取五十两,换两贯的纸币,一贯一张。”

  “明早去,早点去。”林渊看着快要黑的天,“现在去不安全。”

  小厮立马点头:“我听少爷的!”

  在小厮眼里,识字的少爷是比自己聪明得多的人,少爷什么都懂。

  林渊睡前还喜滋滋地想,等置办好了家业,他就可以大展身手了,乱世出英豪,他到时候跟紧穿越者前辈的脚步,发明个火|炮、坦克、飞机什么的,再搜罗一众小弟,说不定……说不定……嘿嘿!

  此时的林渊还没意识到,他是个文科生,这辈子干得最有创造性的活就是修电脑,还没修好,重买了一个,为此把奖学金差点都花没了。

  但是人嘛,梦想还是要有的。

  翌日天还没亮,小厮就从被子里探出了头,外头刮着寒风,破庙既不能遮风也不能挡雨,好在这一周多也没下雨,南边也不下雪,除了冷了点,出行倒是不算艰难,他搓搓手,有些舍不得这温暖的被窝。

  不过小厮很快就振作起来,他想到少爷现在不能走动,一切希望都扛在自己肩上,就升起了一股豪情壮志。

  林渊在他走前嘱咐:“要是碰到混混,你就把纸币给他们,知道吗?”

  小厮不明所以:“不能给!那都是少爷的钱!”

  林渊解释:“你不给他们就抢,你抢得过吗?比起两贯,另外的四十八两才是大头。”

  小厮这才低头说:“都怪我没用,要是陈哥还在,那些人肯定抢不了陈哥……”

  提起陈哥,那个自愿跟着原主出来的马车夫,林渊心里也有些堵得慌。

  陈哥是原主的奶哥,奶妈的孩子,从小跟着原主一起长大,长得身强体壮,忠心耿耿,关系也很亲密,小时候还睡在一个被窝里,互相弹小雀儿,比谁尿得远。

  陈哥比原主大五岁,没有大名,都喊他陈哥,长辈叫他牛蛋。

  他让原主和小厮跑,自己留下拦住那些灾民。

  不知死活。

  林渊叹了口气,古人淳朴,认准什么就是什么,要是易地而处,林渊觉得自己也不可能像他一样,用自己的命去救人。

  元朝重商业,对农业并不重视,赋税算是各朝代中最低的,只有商人会被征重税。

  然而朝廷的税收低,不代表各地官员就很清廉,他们靠俸禄可过不了奢侈的日子,就只能压迫当地的百姓。

  现在苛捐杂税越来越多,来自地主阶级的压迫也越来越重,各地农民很多民不聊生,没法生存了,就变成了灾民,想办法活下去,不少地方还爆发了瘟疫,农民大面积出逃。

  那些拦住他们,抢他们财物的灾民,以前或许也是老实种地,有一口饭吃就满足的平民百姓。

  为了生存,他们间接害死了原主这样的好人。

  在活命都得不到保障的时候,道德礼仪,全部都要抛到身后去。


  第002章


  小厮去钱庄取钱,林渊就在破庙里收拾东西,其实也没什么可收拾的,主要是林渊闲得慌。

  他现在身体虚,穿过来的时候正是原主烧的最厉害的时候,原主没熬过去,他又接力继续熬,虽然熬下来了,但没有好的保暖措施,吃的也是当了棉袄的钱,只能填饱肚子,喝药什么的想也别想。

  林渊还是有点庆幸的,因为棉纺织是元朝才有的,要是再往前推一个朝代,怕是原主和小厮根本熬不到找到破庙,就已经冻死在路上了。

  “少爷!”小厮是快跑回来的,他还把两件棉袄也给赎回来了,一件是他自己的,还有一件是林渊的,林渊那件用的棉花多,更厚实。

  把棉袄穿到身上之后,林渊搓搓手,终于敢拉开棉被了。

  他们之前一直睡在地上,棉被脏得不行,破庙又没人打扫,因为灌风,乞丐都不愿意过来,把衣服穿好,林渊就被小厮扶着,一瘸一拐地去找客栈,等养好了身体再去置办产业。

  两百两真不是个小数目了,普通的三口之家,一年的开销也就在二两银子上下,这都算是小富之家了。

  其实林渊还有些庆幸自己没穿到元朝初年,那个年头才是地狱,当时元朝的官员几乎全是文盲,他们刚到中原,才从马背上下来,目不识丁,根本不会管事,十岁的小娃娃都能当官,下面的小吏就使劲乱搞,敛财栽赃,乌烟脏气。

  虽说现在也艰难,但对比那时候已经算不错的了。

  “我都打听好了,城北有家客栈,说是最大最干净的。”小厮搀扶着林渊,“上房是两百文。”

  林渊摇头:“不住上房,下房多少?”

  小厮:“八十文。”

  林渊:“就下房吧,我们两挤一挤。”

  反正这一周多都是这么挤过来的。

  这座小城叫坞城,离江南有些近,林渊准备修养好了就在当地置产,江南是不能去了,陈友谅、张士诚、方国珍他们全都在江南,江南是打得最激烈的地方,他还是小心为上。

  客栈的下房不大,但是收拾的还算干净,小二还给他们打了一盆热水,供他们主仆两个收拾一下,林渊叫了份饭菜,还给了小二一点钱,让他帮忙买两件成衣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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