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明初搞慈善 完结+番外[穿越重生]——BY:蜀七

作者:蜀七  录入:06-07


  “包您满意。”小二乐呵呵的下去,买两件成衣,他还能贪一点,不贪多了,但也是笔进账。

  饭菜倒是很快就上了,一碟炒青菜,一碟炒肉丝,因为现在种油菜花的人少,所以青菜是用猪油炒的,香是香,不过得尽快吃完,不然冷了要结块。

  虽然就两道菜,分量还是挺足的,配着米饭林渊吃撑了才停下来。

  小厮去抓了几剂药,让客栈熬好了送上来,都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不过保暖条件和饮食条件跟上来以后,林渊好得倒是很快,才三天就能出门逛街了。

  坞城不算大,总人口估计也就在一两万人,街边小贩也不多,寒冬腊月的,百姓也不怎么出门,都是屯够一冬的粮食,一天一顿,在屋里过日子,不过也有苦工和乞丐,衣不蔽体的走在路上,寒风吹过就冷得瑟瑟发抖。

  他们能不能活过这个冬天都不知道。

  “客官,来碗豆腐脑吧!热乎着呢!暖胃!”

  “客官,我家的饼在坞城可是出名的好吃,您试一个。”

  小贩们堆着笑,脸颊冻得通红,还在叫卖。

  林渊跟小厮走在路上,跟周围的穷苦百姓格格不入,毕竟是地主家庭出身,原主从小没吃过苦受过累,十指不沾阳春水,也就是练字那几年辛苦了点,平常时候都待在室内,不怎么出去晒太阳,是个唇红齿白的富家少爷。

  小厮虽然是家生子,仆从出身,但七岁就跟在了林渊身边,日常也就是照料林渊身边的事,能吃饱穿暖,还认识一些字,比一些平民家庭的孩子过得还要好些。

  他们两出现在街头,简直就是顶着一个牌子,牌子上书三个大字“有钱人”。

  “少爷!”

  林渊刚路过一个街口,就被一个衣衫篓缕的女人抱住了腿,她浑身既脏又臭,头发油腻沾满灰尘,仔细看还能看到跳蚤,衣服也跟破布一样,里面还填着干草取暖,她一手抓着林渊的腿,一手把身后的孩子牵出来。

  “少爷!”女人哭喊着,“您买了他吧,您买了他吧,不要钱!”

  “他能干呢!更给您干活!他有力气!”

  说着就给林渊磕头,一下又一下,一点折扣都不打,砰砰砰地磕在地上,额头已经渗出了血,边磕头边喊:“少爷,买了他吧,买了他吧!”

  那个被牵出来的孩子看到娘跪了,他也跪了,跟着一起磕头。

  八岁的孩子,已经知道事了,他家原本是农户,去年他爹犯了事,地主就收回了他家的土地,他爹也被打死了,娘就带着他们逃了出来,上头的两个哥哥死在了路上,一个是饿死的,一个是饿的受不了去别人的田里偷菜,被那里的村民打死的。

  他和娘一路流浪,到了这座小城,他们实在是走不动了,就在这儿当了乞丐。

  可娘的身体越来越差,他每天要的食物只能让他们娘两活命,每天都吃不饱。

  原本还有一家粮铺的老板还给他点吃的,现在那家粮铺关门了,他们连最后的希望都没了。

  昨天晚上,他娘跟他说:“乖儿啊,娘把你卖了吧,卖去个好人家,能吃口饱饭。”

  他问:“娘也卖了吧,我们一起去吃饱饭。”

  他娘只是笑。

  她都这个年纪了,生了三个孩子,粗手大脚,也没有姿色,就算想卖去暗门子,人家也不会收她,那些有钱人家或许会买一个八岁的孩子回去,却不会买一个一看就活不了多久的女乞丐。

  她想起自己还有家的时候,丈夫是个老实头,总是卖力气干活,大儿子跟丈夫一个样,最笨,但是最听话懂事,二儿子聪明一些,总说自己长大了去城里做点小买卖,到时候把一家人都接过去,过好日子。

  一个家,说没了就没了。

  要不是还有小儿子,她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撑下来。

  最苦的时候,她甚至想跟小儿子一起死,找块石头,先把小儿子砸死,自己再撞死。

  可是看着小儿子那双眼睛,她又下不了手,只能抹把眼泪,继续上路。

  “别磕了!”林渊拦了几下,没拦住,只能大吼一声。

  女人和孩子这才停下,女人一头的血,那双眼睛充满了绝望,她嘶声力竭地说:“少爷,他真的有力气,能干活,他能干活的,他不要工钱,我把他卖给您,给您签卖身契,您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少爷,买他吧少爷!”

  她不是在求林渊买她的儿子,她是在求林渊给她儿子一个活命的机会。

  “先起来。”林渊扶住额头,有些头疼地说,“起来说话。”

  女人的膝盖冻伤了,她咬着牙艰难地站起来,男孩也站在女人的身边,不敢抬头去看林渊。

  林渊问:“会做什么?”

  女人眼中爆发出精光,她连忙说:“狗子会放牛!会种地!会干粗活!”

  林渊又问:“识字吗?”

  女人的肩膀垮了:“不、不识字……”

  林渊其实很想当个好人,可是老天爷以前并没有给他当好人的机会,大学毕业以后他就进了一家公司,公司不大不小,勾心斗角不少,他刚去的时候没少受前辈的折腾,除了本职工作,还要帮前辈办事。

  做好了,前辈和上司被夸奖,有奖金。

  没做好,受批评扣工资的就他一个人。

  也想过跳槽,但实在找不到更好的工作了,他大学学的专业本来就冷门,只能在公司待下来。

  他找了个机会,帮前辈做资料的时候专门弄错了数据,只属了前辈一个人的名,后来被上层发现,前辈想攀扯他的时候,因为公司都知道这个前辈总是欺负他,加上他一直逆来顺受的假象,根本没人信,前辈就被辞退了。

  上司则是他在办项目的时候灌醉了上司,用上司的手机和口吻给竞争公司的老总发了条泄密的短信,上司也倒了。

  他就从小职员升到了部门经理。

  在职场上,林渊混得如鱼得水,笼络下属,巴结老板,扳倒对手,他实在算不上一个好人,就连林渊都觉得,他如果是个好人,也不愿意跟这样的自己当朋友。

  “你会种地吗?”林渊问女人。

  女人有些茫然,她儿子连忙说:“少爷,我娘会,我娘能种地!您把我娘一起买了吧!”

  “只要一口吃的!不要钱!少爷!我们给您当牛做马!”

  “行吧。”林渊让小厮拿出十文钱,“去买点吃的,三天后正午在这儿等我。”

  女人和男孩又跪了。

  “多谢少爷,多谢少爷。”

  小厮已经习惯自家少爷的善良了,他只是好奇道:“少爷,干什么给他们十文钱,他们要是不来怎么办?那我们不就亏了。”

  林渊:“他们不来的话,就当是我施舍他们的。”

  毕竟前期置办田产,他和小厮两个人跑肯定不够,古人签了卖身契就是主家的人了,这辈子都跑不了,也不怕他们不听话。

  而且他也希望给原主积点福德,让他能投个好胎,下辈子能投胎到现代,做个有好报的好人。

  这也是点心理安慰吧。


  第003章


  土地的买卖归官府管,但上面的官员其实不管这些小事,都是下面的小吏在管,小吏属于识字但没读过圣贤书的人,他们俸禄低,基本都靠剥削下层人民填满荷包。

  买地花了一百两,另外拿了十两贿赂小吏。

  小吏是个汉人,说的也是汉话,虽然略带点南方口音,不过林渊还是能听懂的。

  “那片地好。”小吏叫姜桂,他努努嘴,“虽然是荒地,但是肥,我也是看你诚心。”

  林渊十分能屈能伸,又递给小吏一张纸币,上面是一百文:“不知道周围有没有大户人家。”

  姜桂看林渊上道,态度也好,加上年纪轻,又堆着一脸的笑,自己也赚了不少钱,语气也亲热起来:“我看你年纪小,给你选的地离他们远着呢,你也小心些,别找事”

  “不过如今天冷,你若要盖房子,怕是要等到开春,地基才打的深些。”姜桂,“我平日都不跟人说这些,也是看你年纪轻轻,又是爽快人,这才跟你说两句。”

  林渊拱拱手:“多谢大人。”

  姜桂摆手:“我一个小吏,哪里能叫大人,你叫我声姜哥就是了,若有事再来找我,我就住在铜锣巷子,数门第三户就是我家。”

  林渊从善如流:“不敢叨绕姜哥。”

  “你平日住哪儿的?”姜桂得了十两一百文的贿赂,心情好得很,他月俸才一贯,平日又喜好酒肉,一贯不经花,如今一刀猪肉都得二十文,酒就更别说了,这十两都够他逍遥两三个月。

  林渊:“住在城北的来客酒楼。”

  姜桂想了想:“这样,我有家邻居,他家去岁搬去了江南,宅子却没卖,留了个老仆守门,我与他家亲戚说一声,你搬去住,租子按月收,你看如何?”

  林渊有些踌躇:“我这才买了地,手头不太宽裕……”

  “你叫我声哥,我还诓你不成?”姜桂摆手,“月租两贯,你看成就住,左右不过三月就开春了。”

  两贯,确实不算多,林渊这几天也考察过坞城的房价市场,这个价格算高,但铜锣巷子算是热闹的地段,附近卖什么的都有,生活方便,这个价格不亏。

  “那就多谢姜哥了,您看我什么时候搬过去?”

  姜桂:“今天搬也行,我酉正放衙,你那时去等我,我带你过去。”

  说定之后,林渊也没给纸币,姜桂也没问,反正过去了才给,姜桂虽然贪钱,不过也知道不能一口肥肉吃光,留点余地,以后也有个往来。

  小厮知道林渊找到了房子,连忙收拾起东西来,他倒是很兴奋,心情好得很:“我还得给少爷置办东西,文房四宝都没带上,要重置呢!痰盂盆子,也不知道那边有没有,要我说,少爷还该买个丫头,有些活计,丫头办的细致。”

  “不是有吗?”林渊说,“就之前那对母子。”

  他让那对母子先安置在破庙里,之前那床破棉被也让他们用,等他找了房子再接过去。

  男孩可以干点能干的活,当娘的可以打扫屋子,顺便给他们做饭。

  虽说林渊不像原主那样十指不沾阳春水,但是他从小住在城里,只用过天然气,现在这种灶台还真不会用,小厮也不会做饭。

  林渊愿意买下他们,给他们饭吃衣服穿,但不能做了好事还把人养得好吃懒做,那不是做好事,那是请祖宗回家。

  人有了活干,因为劳动挣得了生活所需,才能产生归属感。

  “还是少爷聪明。”小厮拍了拍自己的额头,“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林渊笑道:“那你就是少爷了。”

  林渊脸上带笑,心里还是有些不踏实,他只有两百两,这段时间住在酒楼,买了成衣,日常花销算在一起,用了接近二两银子,这还是在他手紧的情况下。

  买地花了一百两,贿赂花了十一两,余下就八十七两,租三个月的宅子,剩下八十一两。

  建一栋大点的宅子,至少要花五十两。

  佃户们种地,但他是要提供种子的,还有农具……

  得找个来钱的地方,不然就算把种子农具全部弄好了,佃户们吃啥?种地又不是当天种,第二天就能收获,总不能所有人一起喝西北风熬日子吧?

  这年头,做买卖是来钱最快的,但是入了商籍就麻烦,倒不是考不考科举的问题,主要是税收太重,如今离遍地起义还要些年头呢,外加入了商籍就不能随意走动了,去外地得带上路引,去官府要文书,一大堆麻烦事。

  在元朝,当地主是最快乐的职业,没有之一。

  朱元璋的老婆,马大脚就是地主的女儿,朱元璋早期,就是靠着马地主发家的,不然钱粮哪里来?

  时人一般是早上七点上班,其实原本只是官员们上朝的时间,卯时指的就是这个时间段,后来就通用了,上班叫应卯,下班叫放衙。

  林渊和小厮把东西全部打包好,退了房,早早的等在衙门口。

  “这家弄得干净,那老仆日日打扫,因你们过来,我叫那老仆去他家亲戚那了。”姜桂推开门,“街口有井,平日都在那打水。”

  林渊在宅子里打量了一圈,心里十分满意,这宅子不大,一进一出,有正房和耳房,还有一个柴房,柴房没有墙,就是一个棚子,有灶台,还有个地窖,虽然小,但存放小家庭的口粮是足够了。

  正房是个通房,帘子隔出了两个空间,一边用来待客、吃饭,另一边就是主卧室,放着床和家具,有点像现代的一居室,而且还挺大的。

  耳房小一些,就跟普通卧室差不多大,也有床,不过没什么家具,床上能躺下两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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