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有渣必还 完结+番外[穿越重生]——BY:乔清越

作者:乔清越  录入:07-31

  “你想干什么?”温斐问他。
  “我来这里,是为了找我哥。现在他死了,他没完成的任务,就由我来完成吧。从此以后,我会尽全力保护你。”金悦说完这句话,也没管温斐是什么表情,直接便转身走了出去。
  温斐站在原地矗立良久,最后又打开水龙头,接了一捧水,泼在脸上。
  他看着镜子里满脸水珠的自己,想笑,却又想哭。
  他一直以为展逐颜是抛弃了他的,现在却又得知他也曾派人保护过自己。可是这些又有什么用处呢,如果要保护他,又为何要把他送到这里来?他送他来的时候,可想过他会遭受这些?
  有温热的水滴从他眼眶里掉下来,砸在他手上,几乎要将他的皮肤烫伤一样。
  金悦虽然将自己的目的表现了出来,可最初那一阵子温斐依然是警惕的。毕竟同样的套路路恩斯也玩过,但紧接而来的便是他信任之人的背叛。他不敢轻易付诸信任,唯恐再被欺骗一次。
  后来金悦明里暗里地帮了他很多次,他才跟他慢慢熟络起来。他们像黑暗中的两个影子,相互扶持,互相取暖。
  路恩斯让人来折磨他的时候,金悦有时也会被迫参与其中。他会上温斐,甚至在折磨他的时候表现得比其他人更狠。
  但温斐知道,他在帮自己。他落在自己身上的巴掌,总是高高抬起,却又临时卸力,伤不到他分毫。
  七年的时间里,他不知道被多少个人操过。
  但只有在金悦侵占他的时候,他会握住他的手,与他十指相扣。
  他不知道这算不算爱情,或许不算。不算爱情,不算友情,一个是骑士,一个是王子,就像温斐曾经发誓会守护亚特兰斯帝国一样,金悦也发誓要守护他。
  那时候,他并不爱金悦,但他知道,他需要金悦。如同植物需要阳光,如同鱼需要水。
  如果没有金悦,他依然是奥森克监狱里的一条狗。可金悦的出现,让他重新获得了当人的尊严,升起了活下去的希望。
  他们在一起待了三年,到最后,他们表面上依然是施害者与被害者,却已经形成了极强的默契。
  金悦会省下食物给他,让他不至于因为少粮而失去抵抗力。而他也会尽力装作自己跟金悦不相识。
  他们之间,不需要言语。有时候擦肩而过,一个眼神,便能明白对方的意思。
  路恩斯花了七年的时间,让温斐从自信阳光的一个人,变得怯弱畏缩,卑躬屈膝。可金悦用了三年的时间,让他重新活了过来。
  他们无数次待在牢房里,往外看。
  外面有飞鸟,有虫鸣,可他们这里只有绝望。
  所有出去的人都活不下去,他们只能待在这一方天地里,倚靠着对方,努力武装自己。
  温斐曾经问过他,如果他们只能永远被困在这里,那该怎么办。
  那是金悦第一次在阳光底下握住他的手,他扭过头来,黑眸里倒映着温斐的模样。那是他浑身上下最最温柔的一处,而他用他所有的温柔,小心地承载着一个温斐。
  金悦爱着温斐。在别人眼里,温斐卑贱,肮脏,可在金悦心里,温斐就是他的全部。
  他说:“那我们就耗,耗到他们先死。只有最后活下来的那个人,才是赢家。”
  温斐将这句话记在了心里,记了一辈子。
  温斐入狱的第十年,监狱里又进了一批新人。
  那也是温斐第一次见到金悦惊慌失措的样子。
  他那天本来是要去纺织的,却临时换了班,赶到除草的温斐身边。
  温斐从不敢在别人面前表露出对金悦的亲近,可那次却是金悦主动来找他的。
  “晚饭之后去围栏那边,我在那里等你。没有时间了,不要耽误。”他连声音都在发颤,显然是恐惧到了极点。
  温斐知道不好,连饭也没吃便跑了过去。
  围栏那边有樟树,还有垮掉的矮墙,那是他们紧急集会的地方。
  金悦已经早早地等在了那里,温斐一过去,他便赶紧将他拉到一边,对他道:“我要死了。”
  温斐被“死”这个字刺激了神经,他迅速捂住金悦的嘴,一副不许他再说的样子。
  金悦拉下他的手来,紧紧地攥着,对他道:“没有时间了,你今天除草的时候,那个刀疤男,他是假面。”
  “假面?那是谁?”温斐疑惑道。
  “诡面一族的族长,最善于模仿,我怀疑他是路恩斯派来的。他是最好的演员,最懂得蛰伏的捕手,他来了有几天了,可他伪装的得太好,我竟然才发现他。”金悦瞳孔紧缩,显然怕到了极致。
  “你别怕。”温斐捉住他的手,想要缓解他的害怕,却只是徒劳。
  “他一直在留意你,他要模仿你,然后杀了你。”金悦与他十指相扣,道,“当他学会你所有的一切时,你的死期就到了。路恩斯根本没准备让你活着出去。”
  金悦的恐慌也传到了温斐身上,温斐望向金悦,问他:“那我该怎么办?”
  “模仿他,学他,当你成为另外一个人的时候,你就不再是温斐了,他学到的也就是不再是你了。”金悦凝视着他,像要把他的样子牢牢地记在心里,“或者抛弃你自己,变成另外一个人。”
  温斐似懂非懂,可心脏依然紧绷着。金悦接着对他道:“他模仿你,你模仿他,这是对抗诡面一族唯一的办法。我相信你一定可以做到的。一定要活下去,就算我死了,你也要好好地活着。”
  温斐的心颤动着,有丝丝缕缕的疼痛从心尖上蔓延开来,将他整个人都囊括在其中。
  “不,我们要一起出去的,不是么?”温斐道,他的眼睛湿润了。他已经习惯了金悦的存在,是金悦陪着他,他才能走到现在。他不敢想象失去金悦的日子,光是想都痛得几乎要喘不过气来。
  “来不及了,对不起。”金悦同样湿了眼眶,他突然凑过来,吻住了温斐。
  那是一个微凉的吻,带着苦涩,微微颤抖。他们极少这般亲近,金悦也一直进退有度,不敢逾越。他唯一大胆了这一次,此后便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温斐想要留下来陪他,可金悦显然不愿意牵连他,将他赶了回去。
  温斐想哭,却又不敢哭,连情绪都不敢外露一点。他在心里反复呼喊金悦的名字,除此之外,他只想说不要出事,不要出事。
  想哭不能哭,或许才是最难受的事情吧。
  说完那番话之后,金悦便再也没有回过囚室。
  当晚,温斐偷偷溜了出去,一路寻找,找到了他所在之处。
  西塔木果真发现了金悦的存在,他报告给路恩斯之后,路恩斯对金悦下了手。当温斐从土堆里把被活埋的金悦挖出来的时候,才发现他已经四肢骨骼尽碎,被挖了眼割了舌。
  若非金悦机灵,在被活埋的时候强撑着躯体留出些微可呼吸的空隙,恐怕他根本等不到温斐过来。
  可他已经没办法说话了,他奄奄一息,手足尽碎,就算是被温斐小心地抱在怀里,也痛得忍不住抽气。
  温斐甚至连哭都不敢放声哭,他紧紧抱着金悦,就像是要将自己的命分给他一半一样。他的眼泪大把大把地落下来,坠在金悦沾满泥土与鲜血的脸上。
  泪水晕染了血迹,金悦认出温斐来,勾起唇来笑了。
  他的右手受损相对比较轻,唯有一根手指能够动弹。
  他抬起那根唯一能动的手指,在温斐手中写下了两个字:“别哭。”


第313章 银河上将追妻记(二十二)
  那时月黑星稀,温斐虽看不分明,却还是辨认出了那是什么字。
  怎么可能不哭,金悦为他而死,他却什么都做不了。是他懦弱无能,才让金悦因他而死。
  他恨路恩斯,恨展逐颜,更恨他自己。
  他恨不得死的是他。
  “我会帮你杀了他们。伤害你的,一个都逃不过。”温斐红着眼眶沉声道。
  金悦似乎笑了一下,他动了动手指,在他手心里写:“好,从今以后,你就是我,我就是你。”
  他越写越慢,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已经快没力气了。他竭尽全力,勾着温斐的手过去,勾到唇边,凑过去轻轻吻了一下。
  他已经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可温斐知道那个吻的意思,他在说他爱自己。
  “我也爱你。”温斐哭着说。
  听了他这句话,金悦嘴角浮现出一丝心满意足的笑容,而他就这样睡了过去。
  温斐抱着他,直抱到他的尸体由温热变得冰冷,才将他放开。
  他将炽热的吻烙在金悦的唇上,对他道:“从今以后,你就是我,我就是你,我会代替你活下去。所有伤害过我们的,都得死。”
  他将金悦的尸体小心翼翼地抱起来,放进土中,用手捧着土,将他重新埋了回去。
  在那天以前,他对金悦的感情并不算爱,因为他的心已经被一个叫展逐颜的人占了,再容不下他人。但在金悦亲吻温斐指尖的时候,温斐爱上了金悦。
  从此以后,同生共死,合二为一。
  也是从那天开始,温斐变成了两个人。
  “唯有时间能杀死一切,所以我不再是温斐,我叫时间。”
  他的灵魂被他自己生生割裂成两半,一个叫时间,一个叫温斐。
  时间的心里只有金悦,除此之外,便只剩下恨。
  温斐是被他抛弃的人格,承载着所有他不想要的东西,包括他对展逐颜的感情。
  “晦暗、难堪、羞耻心,全部都留给你,我不需要这些,残忍,病态,施虐欲,这些留给我。我是个疯子,不是么?”
  “你必须听我的话,这样我们才能活下去。你还想不想见到展逐颜?”时间问温斐。
  那个叫温斐的人格是温柔的,怯弱的,他连回答都是小心翼翼的,他说:“想。”
  “好,那现在,这具身体的掌控权交给我。如果你不听我的话,我就亲手杀了展逐颜。”时间冷漠地说。
  温斐乖乖地点了点头。
  “你的仇我会替你报,路恩斯我会亲手杀,所有折磨过你和我的人,我都会让他们不得好死。”
  “宿命早已写入泛黄古页,你我都是纸间渺小尘埃。记住这句话。从此以后,我们两个就靠这句话来交换。如果别人说出这句话,你记得及时唤我出来。”
  “好。”
  第二天,当彻夜未归的时间推开牢门的时候,跟西塔木成功地四目相对。
  两头黑暗里的恶狼,互相试探。
  可他已经不是恶狼,他现在是时间,是可以杀死一切的神。
  不死不虐不成神,金悦让他变回了人,也是金悦的死,让他成了复仇之神。这些侮辱与痛苦于别人来说,是折磨,是不堪回首的过去,可对于时间来说,只是他涅槃重生时加的那一把火。
  他终将自灰烬中重生,而那些挡在他面前的人,都将在地狱里哀嚎着死去。
  金悦,我会用西塔木与路恩斯的血,来祭你。
  你等我。
  金悦的死让时间明白了一件事情,坐以待毙只能成为案上鱼肉,他必须掌控主导,才能真正地活下去。
  服刑的同时,他开始依照金悦那时说的话,模仿其他人。嶼。汐。團。隊。
  入狱的人很多,有的是毒贩,有的是强盗,有的是军火头子。他模仿别人的同时,西塔木也在模仿他。
  时间的学习进行得很隐秘,他知道黑暗中有一双眼睛在盯着自己,而那个人善于伪装,今天他是这个人,明天又变成了另一个人。
  时间虽然看不见他,却可以感觉到他。这个时候他开始训练自己的第六感,直觉。
  直觉虽然看似飘忽不定,不可捉摸。但他以前在战队里的时候,就是靠着直觉规避了很多危险。他在黑暗中抛掷物体,靠听觉辨认方位。等到他听觉逐渐敏锐,他便开始堵住耳朵,全靠直觉来辩物。
  当他这项本领练习到了一定程度的时候,西塔木每次落在他身上的目光,便成了无所遁形的东西。他知道那个人藏在不同的假面下面,但他只要从人群中一扫,便知道他是谁。
  时间开始反击。
  他花了两个月的时间,改变了自己拿筷子的手势。他每天变化一点点,到最后他拿筷子的力道和角度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肉眼看不出来,但感觉上会变化很多。
  然后他发现西塔木也有样学样地学了过去。
  这样挺好。
  时间开始进入下一阶段,他开始反过来模仿西塔木。
  西塔木是一个绝佳的演员,他可以轻易学会别人的一些特征点,别人习惯性撩头发的姿势、穿衣服扣扣子的动作,种种细节他都能还原出来。
  但他真正的目标是温斐,他学别人只是为了伪装成别人,来监视温斐。他学了九成像,却依然存了一分真我。
  或许连西塔木都忘了自己的真我是什么样子,可时间就是那样观察着,抽丝剥茧般地,把西塔木从那千人千面中剥离了出来。
  到最后,他学到了西塔木的十成,西塔木学了他五成不到。
  之所以只有五成不到,一是因为他藏了私,二则是他已经分裂了一半,这两个人格在外面并不会同时出现,西塔木则并不知道这点。
  抛弃你自己,变成另外一个人。金悦当初的话,一语成谶。
  西塔木以为他已经完全学会了温斐的特点,所以他向路恩斯请示,路恩斯让他套出温斐嘴里的话。这是模仿术的最后一个阶段,学到外在之后,便套出猎物内心的想法,然后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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