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色伤口————纯白阴影

作者:纯白阴影  录入:06-07

我笑了。这个城市卧虎藏龙。

薄灰喝了一口咖啡,眼神安静而落寞,她用左手卷着头发,沉吟了片刻说,蓝,我大约会在五一节结婚。

好事近啊。我转过面孔看着她。

她不自然地笑笑,可是我还没想好。

你还惦记着……青?

她摇头,惦记也没有用了,人总要遵循现实,不是吗?

那为什么犹豫?

我似乎爱上了别人。

然而薄灰并不肯告诉我她爱上了别人是谁。虽然我和她是姐妹,但这种私人化的问题,我所持有的观点是,她若不肯说,我就不问。

回家的时候,薄灰告诉我说,周日是碎金的生日,将在一家叫“人间世”的酒吧里举行宴会,一个私下的,小型的PARTY。不会邀请到很多人,很融洽。

薄灰说,蓝,你一定要来,一定要来。我答应了她。

今天才周二,预计明天下午就可以把设计交给老先生了,也许他会提点意见出来,我需要和他探讨一下,明晚我会去拜访他。跟梁老先生聊天是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呢。

和薄灰道别之后,我打的回家,离家还有大约一站路的时候我下车了。这是我的习惯,如果不需要赶路,通常我会如此,步行一段路程,顺便梳理和回忆某些细节。

还有几天就要过圣诞节了,街上很热闹,不少店内都摆上了圣诞树,售货员则戴上了圣诞帽。路过一家店铺,听到了《难舍难分》,歌声如水,穿越恒长之河,在耳际响起时,叫人突然震动,掠过心头的是平静的温情,和那一句“舍不得杏花春雨中的你”。


总有些东西始终在记忆之中,岁月流逝而更弥足珍贵。比如这样的老歌,比如年少时的心事,比如那个浅笑盈盈的女孩子。那是我喜欢上的最初的女孩子,我叫她为小一。自从离开家乡小镇,我们再无联系,会想起她。我为她偷花,她被挨耳光,她说,乖,没事。


也始终会记得和小二在一起的时光,我们都是同样简单的女孩子,同样的年纪,有同样的迷茫,于是彼此陪伴。都会做对方喜欢吃的小菜,会彻夜不眠地说话,会耐心地等待天光。也记得我们之间的近乎决裂的争执,几个月之后终于平息,代价是我失去爱人。记得我们在大雪扬起的那一天,结束学生时代最后一场考试。两个半小时的考试时间,用一个小时做完试卷,跑到操场上去打雪仗。那个城市很少下雪,而且是这样铺天盖地的雪花,我们很快乐。我记得这一天。


更会记得此生最爱的女孩,是那个在空旷广场上用火柴点烟的女孩,是那个喝纯净水的女孩,是那个看池塘里的鱼群都能看很久的女孩。我叫她小三。我们在深夜的马路上跑步。听她唱歌。后来她离开我。我不知道我还得用多少时间才可以不那么想她。


她说,蓝,你这个混蛋,你怎么不留我!

我就这样哭起来了,像条小狗。

小三,你这个坏小孩。

小三,你这个小骗子。

你说过你会跟我走的,为什么你跑掉了,让我再也找不到了?

次日下午,我顺利将设计完成,给梁老先生打了个电话,他在家里等我。

一晃有半个多月没有见到老先生了,他老人家仍是一副精神矍铄的样子,电视开着,屏幕上放映的是《孝庄秘史》。这个片子我断断续续地看过一点点,我喜欢饰演孝庄的宁静,她有种野性的美。


老先生招呼我落座,又亲自给我端来一杯热茶,是银针,很漂亮。我记起小三曾经对我说的,她说浅紫在离开她的时候说过,如果你不能如银针根根直立,那么别来见我。


事隔多年,我还记得小三当初说起这一节时脸上的表情,呵,那么小三,你告诉我,我要怎样才可以见到你?

老先生戴上眼睛专心地看设计样板,我坐在旁边发呆,想着小三。我不知道这段时间怎么如此相思入骨,我本来以为,随着年份越久,有些回忆就会渐渐淡漠,我也做得不错,可是现在……


我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语言来描述我这种心情,想起来是有些懊恼的。

还好,老先生很满意我的作品,看的时候,他时常惊呼,语调里充满孩子样的天真。蓼蓝,你是个有灵气和天分的姑娘!他一一指点着样板上的各种模型:你看,这里,就很到位,这里,细节处也注意得很好,还有这里,转角处设计得很聪明……我虽然不太懂建筑,可是从美术角度看,这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


老先生给我如此高的评价让我脸红了一阵,又很是宽慰,我这么一段时间的呕心沥血,被得到肯定,值得开心呢。

他说,蓼蓝,我得和你商量商量,可能还要麻烦你。

我扬眉,您讲。

他说,你看,我侄子公务繁忙,我这把老骨头,也经不起东奔西走的,想让你帮我把建筑材料、家具,请建筑队等等,都办到位吧,辛苦你了。

我笑笑,没关系,我们设计院最近也没多少事情,我来弄就是。

他不住地道谢,又说,蓼蓝,我认为你很有必要在建筑上更好地发展发展。系统而全面地学习某些先进的理念。你不缺技巧和灵气,创新能力不错,想象也大胆,可惜你接触的面并不够宽广,思维因此有局限。你觉得呢?


我点点头,是这样。我觉得自己欠缺的东西很多,所以一直在学习大师的建筑风格,以及别的一些知识,我想,建筑也是艺术,跟绘画、广告设计等等,各方面都是分不开的。


不错不错,年纪轻轻就能有这样的成就和谦虚,实在难得!老先生赞许地看着我。他说,蓼蓝,我很欣赏你这个年轻人。

被这位曾经在法国执教的老人如此一通狠夸,我真是很汗颜,暗中也夹杂了一些羞愧,毕竟这四年里,我荒废了太多时间沉浸于小我的世界里,拿出来的,不过只是一些想象力上的东西,还不够厚实,缺乏底气。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和老先生看了会儿电视,讨论着清朝的历史之类,听得出来,他对历史有着很好的领悟和记忆,几百年的历史娓娓讲来,不疾不徐,条理清晰,让我把脑海里关于清史的片段全部连贯离开,听得悠然神往。


此时《孝庄秘史》第二集开始了,主题曲很好听。我听到这么几句:我没有那种力量,想忘也终不能忘,只等到漆黑夜晚,梦一回那曾经心爱的姑娘。唱得真是撕心裂肺,惹人相思。


和老先生道别之后,我仍是提前一站下了车。圣诞节快到了,这个冬天肃杀无比,很冷的风,落叶纷飞。路过一家小店铺,买了蓝莓味道的冰激淋举着吃,又要了一份
“杨枝甘露”,这是一款甜品。多种新鲜的水果混合,加奶和西米,醇香清甜,连柚子微涩的苦味都变得回味十足。

快要到家时看到小摊子上有手工制作的手机链出售,很贵,但是很可爱。我要了一只小斑马、魔羯座图案和字母L。用玫瑰色的丝线穿着,挂在手机上长长的一串。心情很愉快。


这时,手机响了。我看了看来电显示,上面是号码不详。我平时是不喜欢接这种电话的,我总是很固执地认为,隐藏自己号码的人,心理在某种程度上都有些遮掩,不够光明磊落。这下我心情好,就接了。


是同事李打来的。他的声音软乎乎的,很阴沉。他说,蓼蓝,你在哪里。

我冷淡地问,什么事?

他干笑一声,没事情就不能找你聊天了,我的大小姐?

呵,还给我装幽默咧。我没好气地说,没事我就挂了,我手机接电话贵。

他在那端没作声。正待我以为他挂了,这个男人的声音传过来,蓼蓝,我……我爱你。

我哗的一声笑出来了。真滑稽,他说他爱我。这男人在单位不受欢迎之至,口碑很差,年已30还一事无成,连女朋友都没有处上一个。

以前他在另一个部门工作,我和他连碰面都少,基本没什么来往,今年夏天他调到我们办公室,就喜欢围着我转,另外几个年纪稍长的同事都看出来了,偶尔还会取笑我,私下则对我说,林蓼蓝,这人品质有问题,千万别答应他。我笑着称是。


我对这样一个小男人素无好感,很少搭腔,有时他冲着我说话我不理他,弄得他脸上十分难堪。

这么久了,我还是尖锐的人,不太懂得掩饰自己的情绪,始终骄傲、天真。我知道这样的性格会吃亏,但是我改不了。从来还说什么保护小三,可我也同样不擅长为人处事。


次日就是平安夜,下午下班后,单位组织了一次联欢活动,全体未婚青年都必须参加。这样的晚会每年都会有,说是大家在一起轻松轻松,其实组织上的意图明显,就是希望藉这样的契机撮合几对。中国很多事业单位都热衷这样的事情,还自我感觉良好地认识此举体现了单位的温暖,好笑得很。


我是不乐意和同事聚会的,可每年这个时候还真推不了,不然第二天工会要找我谈话,批评我不合群,又做思想工作,总之罗嗦一大堆。我在刚参加工作那年曾经领教了一次,工会主席是个胖老太太,50来岁的样子,她把我叫到办公室,从下午两点说到五点半下班,还意犹未尽,我因此被吓坏了,以后几年的平安夜,就算枯坐,我也不会缺席。


首先照例是聚餐,一共12个年轻人,连我在内3个女的。我和这另外2个女的也不大说话,点头之交而已,场面上的关系倒还算看得过去。

他们点了很多吃食,都是我几乎不吃的那类,他们倒是吃得热火朝天,又互相敬酒,拉拉扯扯的。我则坐在旁边喝酒,吃面前一盘蔬菜。

同事李挤过来,端起一只塑料杯,里面只有很浅的一点点白酒,他说,蓼蓝,我敬你,希望你快乐。

我抓过放在手边的大半瓶酒,往自己的杯子里倒了一满杯,说,谢谢,干了。

他瞪大眼睛。

我一口气干了。这种酒是本地产的一种纯谷酒,有52度,浓香型。我喝下去的大约有二两多。李狐疑地盯着我空空如也的杯子瞧了半天,去拿我倒酒的酒瓶,放在鼻子下闻了一下,证明的确是酒,才说道,蓼蓝,你酒量真好。


他喝掉了手里的酒,我猜只有一口酒而已,可他的神色已经变了,赶忙夹一大块狗肉吃了下去。

我也不吃菜,坐下来,继续若无其事地喝酒。这倒不是想在同事面前显摆,说自己有多能喝,只不过我想喝而已。

不清楚李注意了我多久,只听见他惊呼,蓼蓝,你怎么不吃菜呀!说完,抄起我的碗舀了一大碗鸡汤,端过来。

其他几个同事仍在拼酒,那两个女同事则埋头苦吃,我想他们都听到了李的一惊一咋,却不动任何声色。

我朝他看了一眼道,谢谢你,我不喝鸡汤。

那狗肉呢,排骨汤呢。他殷勤地又要替我舀。

谢谢你,我不喝。

他又惊呼,你不会是减肥吧,你这么瘦!又自言自语地说道,蓼蓝这么瘦,没有骗我吧,她什么都不吃,我得把她养胖一点才好。

我笑了起来。这个男人的丑态真是叫人倒足了胃口,我不无恶毒地想,难怪这么一大把年纪仍然连老婆都讨不到。

我真的没有骗他,我是个很挑食的人,而今天恰好这些我不爱吃的菜全部上来,我连筷子都是干的。

吃完饭照例是找一家KTV厅唱歌。几年了,这是惯例。这个城市很小,娱乐设施非常有限,唱歌便成了首选。

我们这一帮子人进了一家叫做“千纸鹤”的KTV。要了一个包厢。灯光打得幽暗,有同事一进去就抄起话筒对着屏幕上正在放的一首《酒干倘卖无》吼了起来。其余的人陆续就座,马上有人翻开了摆在案上的点歌单。服务生敲门进来,送上两大壶菊花茶。


我坐在靠门边的位置,旁边是那两个女同事,她们正兴致勃勃地翻歌单,唤过我,林蓼蓝,你说先唱王菲还是孙燕姿?

我对这些从来不感兴趣,为了礼貌,还是凑过去和她们翻看着。

几年的平安夜都是如此,唱歌则跟我没有关系。我从来不在任何同事面前唱歌。

同事当中有个人的祖籍是兰州的,他唱了个西北花儿,我只听懂几句,歌词大约是:半晚夕的月光半晚夕照,满巷道跑的是我,跟抓贼一样。说的是小伙子见不上心爱的姑娘,急得在姑娘家门口的巷子跑了一夜,别人问他在干什么,他说抓贼。


他唱得十分动情,同事们在下面拼命地鼓掌,大笑。

又有人上去唱小刚、阿杜,接着把我喜欢的张信哲、齐秦糟蹋得惨不忍听,两个女同事则邀请我合唱莫文蔚。我一如过去的几年一样推了,说当个听众就好。

当同事李坐到我身边时,有人正在唱《偏偏喜欢你》。我当时就怔住。这首歌平时听过数次,可在这个喝了酒的夜晚,猛然听到,就有了别样的感触。我沉默地听,想起了小三。我只会想起她。也只有她可以想起。


一曲未终,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推门出去,走到厅外的树下站立,夜风冰凉,抖抖索索地摸出一支烟来,点上,吸一大口,浮浮沉沉往事就这么浮上来。

相爱的时候,我坐在草地上,小三从身后搂住我,在耳畔轻轻地唱这支歌给我听。那时真的以为,如此,就可以一辈子。

我和她早就失去了联系。四年,音讯全无。我们在人潮万千的马路上相识,之后,我们在人群中失散。

可是小三,我始终不曾与你远离,可你再也无从知晓。我们始终亏欠彼此,一个转身的距离。

你曾说过,心如死灰,你,我,我很想再痛快一回。

彼时我们如此真心。

小三,这些年,你在哪里。

为什么要我找这么久。

我泪流满面。而同事李不知何时出来了,站在我身边叫道,蓼蓝,你怎么抽烟啊!说着,劈手夺过我手上的烟扔在地上,用力地踩灭了它。

我不理会他。他很生气地扳过我的肩,蓼蓝,女孩子不要抽烟!听见没有?

我笑笑,也不打算再进KTV了,走到路边,扬手叫了个的士,不顾李在身后叫唤。

这个男人真没意思。

圣诞节的晚上下了大雨,有朋友打电话约我过去玩,我推了。这个朋友是我的中学同学,她没考上大学,靠父亲的关系进了本地国税局。我大学毕业之后回到家乡,起初两年和她关系尚可,后来她结婚有小孩了,每次和我聊天就围绕老公和孩子,刚开始我还能够沉默而忍耐地听,久了,实在无话可说,关系便渐渐疏远。


现在和朋友的关系平和而简单,不会刻意地争取或者贴近。对于流言一笑置之。

我坚持只有关心而非互相信任的人并不是真正的朋友。能在一起闹一起笑,一起说大道理的人未必能够在患难时伸出温暖的手。太多的人都是自私的,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反而容易互相猜忌。


每个人的观念和选择都不同,如此而已。

不再幻想拥有太多的热血朋友。即使身边自始至终只有一个,已经弥足珍贵。

所以那么那么珍惜薄灰。我们能够肝胆相照。我很知道。我一个人孤单太久,而她适时出现,带给我明净和甜美。她是那种轻易让我卸掉防备,安然讲我的生活和感受的人,我喜欢这份不设防的放松。记不得有多久不曾这样和别人说话。感情被深藏心里,不再轻易示人。而我学会了平静地看待自己的迷茫和创伤。


不想出去闹,留在办公室做事。答应过老先生帮他搜集装修材料,不能不尽心完成。在电脑上呆了许久,将地板、壁灯、家私等等的型号、材料、价格全部搜集出来,反复权衡反复比较,十分费劲。


同事李也在办公室,还是在我旁边的电脑上玩网络游戏。

查得有些累了,喝一口放在手边的味全果汁,站起来伸个懒腰,在室内转个圈儿。李开口说话了,蓼蓝,到你们家怎么走?

我吓一大跳,问,你打听这个干吗?

我想到你们家去一趟。

推书 20234-06-10 :一夜情————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