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
Jimmy一点点绝望。
他的精神和肉体一起虚弱下去。生命像风中的芦苇,脆弱易断。
他早已忘记自尊。有一天连狗都不如的时候你又如何珍惜颜面与尊严。
他像是看著自己一点点沈向水底,却没有挣扎上岸的能力,只能让水从头顶淹没。
“我总是觉得,我迟早或者跟他们一样的结果,或者更糟,或者坐牢。”他很清楚这一点。
当然,还有一条路,就是去pub。
Jimmy知道那一带的俱乐部和酒吧。
“很多人让我去那几个酒吧。”
城市的那一带,白天很安静,到了夜晚,就会显现出一片寻欢作乐场所,异性恋的、同性恋的、满足人们各种隐秘的趣味。但是Jimmy清楚,出卖自己同样也是一条不归路。
“我甚至在那门前转过几圈儿,但我知道,我不能去。”
──终於到了那个初春。
Jimmy又被赶到了街上,已经三天没有正经吃过东西。
饥饿迫使他再次转到了那条酒吧街上──寻欢作乐的人是最好下手的目标之一:他们身上揣著现金,有时喝得太多,甚至察觉不出丢了东西;有时,那些白天正襟危坐的中年人,背著家人到这里偷偷发泄,於是发觉了却不敢声张。
──那是Jimmy得手机会最多的一带。
在街口边,Jimmy盯上了一个。
那是个单身客,戴了个眼镜,有些谢顶,穿了件格子外套,样子像政府或是写字楼的办事员,举止却很傲慢,付出租车钱时,忙著骂司机绕路,却让Jimmy窥见了他钱包里的现金。
Jimmy悄悄地跟著他。
拐过弯,那家俱乐部门前,灯光闪烁音乐喧闹。
黑洞洞地大门,像一张噬人的大嘴,无声地发著吸力。
门边立著两个东张西望的保安。
Jimmy颤抖著,抱著肩膀远远打量著对面的人群:有从车上成群下来的、有徒步走来的、有带著保镖的、吆三喝四的、有单薄的舞男……
他打量著人们的穿著、神态、手上的戒指、脚上的鞋,没有去注意人群头顶,闪烁的大霓虹灯招牌上俱乐部的名字。
人群里,他瞄著那人走进了那家pub。
Jimmy犹豫了一下,随即也躬身跟了进去──走进去,迎接他即将到来的,21岁成人礼。
那一刻,Jimmy拾阶而上,就在他头顶,高高的半空里,大霓虹灯招牌上──“港口”两个大字,正在苍茫的夜色里,迎风闪烁!
“就那样……我认识了Alex,再後来……”再後来,一切就都不由他控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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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Sam时,Jimmy知道,那是有人想要他最後一点东西。
Jimmy早已不再相信感情。
他已经深深体会,这世界上,没有任何感情不可动摇──这体会曾让他刻骨铭心。
没有人比Jimmy自己更清楚,Sam向他要的,不是别的,是他的性命!
选择被人彻底占据再离弃,丢下一具空壳时,他一定什麽都不会有了,就像寒风中,最後一点火花被彻底消耗殆尽,生命的灰烬哪里还能再燃?!
──到那时,他只有死亡。
也许,比他这样混下去,更快。
给或者不给,Jimmy想了很久。
他知道那人喜欢他。
最终Jimmy想明白:如果他心里尚且还有那麽一点余温,恰好是那个男人想要的,那麽都拿去好了。也许,恰得其所,那就是它的归宿。
──他以为他能给的就这麽多了。
但是他错了。
──於是那个下午,Jimmy去找Sam了。
那间餐厅里,灯火流转。
他坐在椅子上,打量著那个男人,走到面前。
他们就那样对视著,一个黑帮头子俯瞰著一个“港口”里的年轻侍者。
於是,周围西装挺括的高大绅士们,看见面前那小侍者露出了一个轻扬的笑容。
他们不会看见更多了。
於是,那个夜晚,卧室里飘满玫瑰的花香……
後来的日子里,Jimmy默默地注视著那个男人,默默地计数著日子。
床上,当那个人看著他,关切地问出那句话时──那一刹那,Jimmy终於无法抗拒。他心软了,忍不住吐露了那一句实话。
於是,那成了Sam最忌惮的死穴。
那个黑帮老大以为他故作纯真来欺骗感情、欺骗一切。
却不知道,周围所有人盯著的那男人的一切:权利、欲望、财富,却是那个“港口”里来的男孩儿悲伤的眼里不曾看见的──那些对他,并不比夏日的晨风朝露和傍晚的秋风暮霭更为真切。
当感情变成如此残忍的一场游戏,以後的日子便触目惊心!
每一步都像锋刃上的舞蹈。
Jimmy是预备看著自己的血涂满刀尖,干涸流尽的。
有时他在那扇大玻璃墙後静静地弹著钢琴练习曲。
越发清楚地知道:他谁也不是。过去必须忘记。明天不知道去向何方。
他只是风里的一只影子。
是毒品里残喘的一只走兽,是看不见光的房间里行将丢弃的废物。
──直到有一天,他发现自己还有最後利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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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後来,Jimmy没有从想过自己会遇见那个人,他像是天上掉下来的一个闪光的奇迹。
最後的那一餐,像是一场梦。突然之间,他就出了那魔鬼的宫殿──穿著衣服,什麽枷锁都没有。
然後莱恩来了。离开之後竟然重新回来找他。
“──从那时候起,我就感激命运对我实在太好。”海滨别墅里,Rene笑了起来
“在Sam那儿,最後一个晚上,我本来该死。但是被我听到了那些话。”
“後来在希金斯那儿,我又该死了,但是碰到Lorry。”
“再後来,我又没有死!”
“──我忽然觉得我不会那麽容易死。”
“我觉得我做什麽都无法回报。”
“我生在一个很爱我的家庭里,在我生命的头十几年,没有接触到很多的黑暗与威胁,有爱了我十几年的父母,我很知足了。”
“我没什麽用,是个废物,但是我还能活到今天,命运已经给了我太的垂青。可是我还什麽都没做,我什麽都没做。”Rene笑著两手一摊。
“所以,是我亏欠命运太多。”
“Jimmy,”Anton注视著他,想要提醒他。
但是Jimmy摇摇头没有让他讲出来,“你不会明白的,”
“没有我的父母给我那十几年的生活,今天,你一定不会在这里再看到我。”二十年後的今天,Jimmy在海滨别墅里说。
“有时候一觉醒来,在床上,”Jimmy笑起来,“我觉得我只是做了一个梦。
“周围变了、环境变了,我的样子也变了,但是我还是那个小孩子……没有变过。”
“我甚至会觉得自己还是当年那个年纪。但我想,应该,这个梦不会醒,我就死了。”
“是,你还是那个年纪。”Anton看了他一眼,忽然说道。
或许从出事儿的那天起,那男孩心里的某一部分就再没生长过,一直苦苦依恋著内心深处的某个老地方。
那一刻,Anotn忽然明白,Jimmy永远是他自己记忆深处的那一个孩子。
──他从来就没长大过。
(Tobecontinued……)
终极往事185下
185下
窗外,早春的寒风中,传来海岸巨大的涛声。
房间里渐渐沈默下来。
他们整整说了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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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麽说,你是在澳大利亚时开始练枪和打拳的吗?”Anton随意地问著Rene。
“当然不是……”Rene陷在角落的沙发里,摇头叹息。
“其实,最初,是因为……Eliza。”Rene犹豫了一下,“……以前,有一次,我跟Eliza在欧洲出了点意外……那是很早很早以前的事了。”
Rene转头看向窗外,同样的蓝天下,他记起世界另一端那片更加湛蓝的大海。
闭上眼睛,他仿佛依稀还能看见那座桥,船、爆炸、飞驰的汽艇,一群群穿著深色西装的男人。
──欧洲,天空澄澈,湛蓝的海面上,一片枪声,数辆汽艇在海上紧紧追逐。
前面一辆白色的游艇上,Jimmy再次从揽著他的Raymond身上探出身体。
“妈妈!”他大喊著回头看去,“我妈妈!”
大队保镖的船涌上了上来,在海上驱逐著摩托艇上的杀手,也把母子的汽艇分隔了开来。
海上,枪声震彻天空。
许久,他们终於靠岸了。
“妈妈!”孩子下了游艇,挣脱Raymond的手臂,焦急地跑向人群,他眼前,黑压压全是深色西装的高大男人。
一个动人的女人穿著白色的长裙,分开人墙快步走了上来。
“妈妈!”孩子大叫著跑去,抱住妈妈大哭起来。
“别怕,别怕。”一个穿著紫红长袍的老人在他们身边轻声说道,“吓到他了吧?”
周围,所有人都以为小孩子受到了惊吓,默默地注视著人群中的母子,不敢言语。
“没事。”妈妈摸了摸孩子的头,抱起了小儿子。
阳光落在深金色头发女人美丽的脸上,海风吹起男孩翻飞的黑发。
“Raymond,教我练枪吧。”5天後,清晨,MacLaren老宅後的花园里。
“我不要妈妈跟我在一起时有事。”Jimmy站在Raymond身边,严肃地说,“我必须能保护她。”
那一年,他5岁。
“我该像你一样,不要妈妈离开我的视线,对吗?”
“那我怎麽可以把枪夺过来呢?”9岁,Jimmy问保镖。
“我什麽时候可以学开车?”他11岁。
“──我跟Raymond和家里的其他保镖学了一点。”海滨别墅里,Rene说,“再後来,还有一次,是我十几岁的时候在佐治亚,参加学校活动那个夏天。”
“当时我跟一个练跆拳道的当地学生打了一架。他在他们学校提出了正式邀约。”
“我就在那时突击练习了一个月。不过,我碰到一个好教练。”Jimmy忽然低头看著自己的脚,“不,我到现在也不知道那人是谁……那是个东方人,是当时我们住的地方,佐治亚理工的一个清洁工。我记得很清楚,我们纽约来参加活动的学生都住在一起,他刚好负责那栋楼的保洁。我跟他认识非常偶然……”
“他当时已经很大年纪,给我讲了很多东西,但是我那时完全听不懂,每天他一讲完,我就赶紧记在一个本子上。基本上就是那样的。”Jimmy再次忧郁下来,“奇怪的是,这个人,在我打赢那天,就走了。我再也没见过。”
“那时,东方人,给我最大的感觉就是……”
“每个人,都可能是个迷。”Jimmy轻声说,“在你看不见的地方,藏著别人无法涉足的……神秘,或者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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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Anton忽然想起,“第一次,特勤处里,Harvy他们那个毒品案子──就是说,二十年前,你在溜冰场跟他们家打完架,那时就很清楚唐纳利家的事情了?”
Jimmy愣了一下,“不,不是。是後来,很久以後。我跟Thomas在一起时。我们去了趟南美。”
他们去了很多地方。
哥伦比亚、秘鲁、玻利维亚。
十几年後,在弗吉尼亚海边那座猎鹰基地里,已经叫做Rene的Jimmy,知道了那里有另一个名字:银三角。
一个地区经济的振兴,有很多办法。有时,这些办法里,有些是饮鸩止渴,结果饲饱了蛀虫,养肥了毒瘤。
这就是南美。
百年以来殖民地和军政府在这些发展中国家身上留下了丑陋的痼疾,混乱,动荡与创痛,少年的Jimmy深深地看见了这点。
而在这世界另外的一些地方,那里华厦林立、灯火闪亮、人流匆匆,有一些利益,曾经或者现在,却站在这创痛之上。
Jimmy就在那时开始相信,所有的命运,都是人自己的命运。
所有的祸患与不平衡,像头顶悬挂的利剑,终究要落在人类自己的头上。
这些和後来的旅行,影响了他後来会议上的观点。
homas面前,总有很多的人。
“那几个城市是唐纳利家祖父当年打通的势力,他们家在那些地方有大量种植园,和加工厂。”有时父亲却会突然低声告诉他一些跟眼前这些高官政要无关的事情。
“──对了,那时,我还遇到一个唱歌的。”别墅里,Rene望了望窗外,忽然笑起来。
没错,那个歌手,如今也到了美国,离这里就只隔了两条街。
──和Thomas在一起的南美之行,最後一站他们到了巴西。
他们在那里呆了很多日子,Jimmy有很多时间单独外出。
慢慢回溯往事时,Jimmy会发现,也许,那个晚上,就是一切──真正的开始。
那个晚上,Jimmy忍不住离开了酒店,在这个城市迷人的夜色里游荡,身边只跟著Thomas一个手下。
他们就在街边吃了烤肉,经过小路口时,深沈的夜色里传来一阵歌声。
那歌声,让少年的Jimmy全身一颤。
他沿著那小巷,小心地走过去,来到了一间亮著灯火的屋子里。
眼前是跟他平时所熟悉的完全不同的风格:房间很大,色彩浓烈,远处有座十字架。
周围有无数老人、年轻人在听歌。
他看见昏暗的灯火在周围的家具上留下憧憧阴影。
人们看见了他,但是没有人跟他说话。
Jimmy小心地向前走去。
唱歌的是个女子,很年轻,跟他年纪差不多,有大大的黑眼睛,长长的头发。
他吃惊地注视著那个女孩子。
陌生的国度,一个动人的歌者。
女孩儿也看见了他,没有停下来。
Jimmy经常跟母亲去剧院听歌曲,听得很多。他自己也喜欢那些地方,喜欢那耀眼的光芒,喜欢那凄厉又婉转,浓豔又华丽的哀伤。但是,直到那一天,在那个深巷里听见那吉他和歌声,她一张口,他一听到那歌声就心碎了。
他像发现另一个世界一般,注视著这样的音乐和这样的生活。
却并不知道,他未来的命运就将像那一只支离破碎的Fado。
一切都早有预示。
某些时,老人所说的“堕落”不是背德,而是──看向不属於你的角落。
这世界很多角落充满危险。不是因为罪,而是因为美。
美是撬动王座基石的把柄。
少年的目光,不该触及那些角落。
可是Jimmy那时完全不懂这个道理。
连续几个晚上,Jimmy走到那个房子里听那个女孩唱歌,把助手丢在街边。
不久之後他们一起去了附近的遗址。
女孩儿和当地游客坐在前面的中巴里。
Jimmy和助手的旅行车在後面。
下午归来时,雨後山体滑坡,前车翻转弯时倒在了路边。
女孩子带了一只小狗,刚刚几个月大小,像只毛茸茸的小球,装在一只小篮子里。
车撞在树上的一刹那,篮子就从敞开的窗口滑了出去。
於是Jimmy爬下山像只猴子那样伸长胳膊把篮子里那只瑟瑟发抖的小狗又拎了上来。
再後来,有时下午他就会早早去那房子前等待。女孩儿不在,Jimmy就喂那指顽皮的小狗,让它跳到自己膝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