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他的那一年十五岁,初见的样子,一直印在我的脑子里,可是我却并不常想起!
这么多年,他一直在离开,有时候是在试探我到底爱不爱他,有时候是真的觉得爱上了别人
三十岁时,我们转了一个圈后重新回到彼此面前,未来到底是什么样呢..........................
楔子
向左翻转身体,蜷起腿,不舒服,然后在翻向右,把腿伸直,还是不对,于是平躺两手展开,睁开眼看天花板,终于还是不能继续睡了,这真是件让人懊恼的事情,看了看闹钟,时间是下午两点半,比昨天早起了半个小时。
起床,洗澡,换衣,拿钥匙钱包,穿鞋,锁门,下楼,新的一天开始了。走到街角那家星巴克,买杯外带的卡布奇诺,然后去克莉丝汀买块当天份的慕斯蛋糕,再走半个小时,就到我的书屋了
书屋其实不大,规整的书架只摆了六排,临街的地方用大块的玻璃装饰着,内外通透,在靠近玻璃的地方我给自己弄了个专座,小小的圆玻璃台子,中间的隔层摆了缸金鱼,红色的单人沙发,圆圆的靠背,圆圆的扶手,没有一点棱角,是在逛宜家的时候,一眼看中迅速买下的一样东西。坐起来也很舒服,把咖啡蛋糕摆好,翻了翻摆在台子上的信件和报纸,然后开始吃属于我的早餐。
进门的时候,小伊正蹲在柜台里在整理今天新到的杂志和书,本来想说的欢迎光临在看到是我的时候,全数吞了回去,迅速的又投入到工作中,不理睬我,所以本来还想送个笑脸给他的我,也只能面无表情的进门。小伊在这里工作两年了,他长的很好,用现下女孩子的话来形容就是花样美少年,皮肤白皙细嫩,个子适中,笑容温和,眼睛水水的还会闪,G曾经问我,雇用小伊是不是因为他更能吸引女顾客,我不置可否,这样的男孩子,对年少的来说是幻想中的完美哥哥,对于年长的就是需要疼爱的弟弟,一样的时尚杂志,爱情小说,我想女姓们是喜欢由这样的男孩子来交到自己手里的,小伊工作到六点就会和我交接,对好帐后,背着他的红色法拉利单肩包回家,小伊是个疯狂的F1赛车迷。一有赛事他就会拉住我讲,但是我总是听不懂,听了两年还是连排位赛都弄不明白。只是认识了很多的轮胎的品牌,知道了很多发动机的型号。
六点以后,我一个人顾店到十点,临打烊前在收银机里预留一百块的零钱,给小伊明天用,然后关门回家,在路过C-STORE的时候,随便选点东西,给自己当夜宵,每三天会在C-STORE门口卖烟的小姑娘那买包白色的大卫杜夫。十一点准时到家,打开电脑,开始写字,我是一名靠卖字过日子的人,说的好听点叫自由撰稿人,没活的时候,也整夜的开着电脑,挂上MSN,QQ,一切可以聊天的工具,但是通常过了一点就没什么人在线了,我很会自己和自己玩,有很多爱好,所以虽然一个人过日子,却一点都不无聊,只有在我实在找不到东西可以消遣的时候,才会想到G,想那些遇到他以后的时光,想我们的关系,G叫高伟,是个高大伟岸的男人,我的书屋也叫G,并不是为了他而起,只是起名字实在是件颇浪费心血的事情,所以挑了生活中最常用的词,他的名字的首字母,我对他的简称。
G曾经问过我,如果我们没有相遇,可是这世界上从来都不存在如果,在写字的时候,我也很喜欢用这两个字做各种猜测,但是在生活中,在我和G之间没有如果存在,也永远不会存在。
第 2 章
那一年,我十五岁,穿着藏蓝色的校服,坐在靠窗的位置上,看窗外大朵大朵白云缓飘,阳光被遮住又透出,像一场无聊的躲猫猫游戏,运动场的不远处,是一群打门球的老大爷,其中一个是G的爷爷,这是我和G熟悉以后才知道的事情,那时候是课间休息,G从我们班楼下走过,旁边的女生大声喊了他的名字后,躲到了窗子下,我看到G抬起头寻找声源,未果后将视线与我定格,我不知道他盯着我的意图是什么,只记得那时候太阳刚刚摆脱白云的遮挡,肆无忌惮的洒在他脸上,晃的我眼睛疼,他的校服搭在肩上,白衬衫开着两个扣子,衣角没有扎进裤子,风一来就随风飘,短暂对视后,他终于离开,左手插在裤袋里,右手勾着挂在肩上的衣服,白衬衫被风吹的一鼓一鼓的动,肩很宽腿很长,步子迈的很大。后来有一次无意中听到叶蓓的《白衣飘飘的年代》,他当年的样子马上从记忆库中自动跳出,在夜凉如水的凌晨,那被风鼓动的白衬衫不停的在飘。
半年后,我们在团支部相遇,那是他记忆的初遇,对于我却不是,学校要弄一篇介绍校园风貌的文章去参加一个什么评比,他负责摄影我负责文字,他有个在香港的姑姑,所以他大概是全学校中唯一一个拥有相机的学生,那相机是他十五岁的生日礼物,他很珍爱。
于是我们用脚丈量了校园的每个角落,我和G讲,有一次做梦,我梦到从一楼到四楼的楼梯上满满的铺着五毛的纸币,我拿着大竹筐一直一直捡,一直到捡到最后想回家的时候,却从楼梯上摔下来,把梦摔醒了。他笑够后,在我前面一格的楼梯上摆了张五毛钱,然后跑到最顶,让我蹲下抬头,给我来了个瞬间定格。我的脸上是无措和莫名其妙,姿势像是等待主人摸头的小狗,眼睛睁的很大,一副被欺负的模样,那是他给我拍的第一张照片。他命名为"抉择",因为五毛钱我就要抉择一次。
我们拍空旷的篮球场,夕阳洒落的教室,校园小路旁的一排垂柳,朝阳中的国旗,课间打闹的同学,然后配文字,我写的矫情又高调,可是那很符合老师的要求。后来拿到了个奖,奖杯被保存在学校的档案柜里,与我们无关。
我们一起负责校报和团委的宣传工作,我记得他每一次收到情书像我炫耀的样子,我问G,为什么没和其中任何一个交往?G说,我只要满足下虚荣心就好,喜欢太麻烦!那时候我们只是想着如何快乐的玩,拖着个大小姐的确不太能尽兴,在不懂爱的年纪,女朋友就只是一种炫耀。
每当他们班上体育课,我都会透过窗子,看他一会,从飘柳絮看到落白雪,从十五岁看到十七岁,我没问过他是否也会在同样的时刻,这样的关注我一下。他喜欢拍我,我低头看书的样子,我挽着袖子出板报的样子,我被冬风吹的脸红红的样子,我偷懒趴在桌上睡觉的样子。永远的随性抓拍,所以我不曾对着他的镜头,假模假样摆好姿势露出标准笑脸。
一直到毕业,我们没有一张合照,他藏了无数我私下的样子不给我,我藏了他无数的运动样子,想给却给不了。
第 3 章
其实说白了,我和G只能算同学,硬要套个近乎的话,是比较熟悉的同学,因为我连他要考什么高中都没问,也不知道他具体住哪,只知道大概方位,电话号码只记得前四位,因为那区前四位数都一样,初中一毕业我连他的影都抓不到 。那个时候不懂得什么叫遗憾,只知道没有暑假作业,可以窝家里俩月,狠狠看课外读物不用挨批。
进高中,又是一群不认识的人,陌生到熟悉然后到分离,人总是逃不开这么个过程,所以既然结果都是分离,不熟识反倒比熟识强出百套去,至少不用真心颤悠的疼,高中一溜十个班级,足足比初中多出一半去,两边都有上下楼梯,一到下课,人声鼎沸的如菜市场。
两个月后,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说看过我的档案,初中三年,团宣一直做的不错,希望我继续干下去。虽然不喜欢这活可是能给老师好印象,我鄙视我的虚伪。于是应了,只是暗暗希望能有个G那样的搭档,因为G很好玩,还会给我照相。
第二天第三节课后,去团委报道,进门看到G的时候,他的嘴巴张的和我的一样大,我们真的是很无缘,一个学校一层楼,俩月楞是谁也没遇过谁。
团委老师一本正经的说:"你们俩初中的时候就是搭档,不用互相熟悉了,这个星期五就把学校的板报出了吧。还有写好这次团委活动的宣传稿,这个大纲拿回去看看!"大手一挥就把我俩打发了,还摆出无比信任的姿态。不知道那些高二高三的都忙什么呢,我一进入高一,就莫名其妙的又被拐去了团委,唯一好的就是G居然也在。
这活我俩的确很熟悉,他画报头插画,然后我往上写字。一个小时肯定结束。然后各自回家,一个向东一个向西。依旧不远不近。
高二分文理班,G问我为啥不选理科,我和他说我不知道一加一应该等于几,于是他举起他的相机又对我咔嚓一声,那时候我满手的粉笔灰,弓着腰在出板报,已经习惯了他的偷拍,表情丝毫无变化,他给取名叫只会写字的白痴。
我十分好奇的问G,他怎么老是喜欢拍我,G说,别人也拍,但是他们都没你好玩。这是我们的共识,我们都认为彼此很好玩。
依旧有女生给G情书,他依旧和我炫耀,依旧不与她们交往,我也有情书,但是我不与G炫耀,我也不与她们交往,因为那很浪费精神,不值得拿时间去挥霍。
高三我们都很忙,不再一起负责团宣的工作,经常好几个月碰不见,但是这一次我们没有断了联系,因为我们终于有了彼此家里的电话,所以通知书下来的时候,我得知我们的大学还在同一城市,我学中文,他居然跑去地质学院学了地质学。他的确很好玩。于是我们还是没能分离,但是也未必就是相聚。这是缘分还是巧合,我无从考证。
第 4 章
第一次离开家什么感觉?进入大学什么感觉?我没感觉。学校离家四个小时的车程,只要高兴抬腿就能回家。大学进来就是一个月的军训。我还没来得及体会感觉。
文科的男生女生都很弱,和站的笔直的教官一比,我们就是歪瓜裂枣。也千万别以为学文的男生就温文儒雅风度翩翩,因为往操场上一站,一色一样的衣服连雌雄都难辨,帽子底下都是斗争痛苦的脸。
一个月的军训,熬熬也就过去了,不就是一听到集合就想报数,一喊立正就想稍息吗,不就是天天前后左右的转,转到真的不分左右前后吗。那一个月,我极其中意一个单词,喜欢到无以复加的地步,那就是:解散!
正式开始上课,我才发现这专业没我想的那么好玩,尤其有些像文概这样,必须倒背书才能过的课程,再加上老师讲的烂,厌恶的更甚。
大学最让我喜欢的地方是图书馆,一排一排的书,摆在铁架子上,一类一类的放好,每次我推开那扇门的时候,都希望这一切是我自己的。我喜欢看书,书上有很多精彩,不用走去很多地方看过很多人,它自然告诉你这个世界是什么样子的,善恶美丑明亮黑暗,世界的一切你都可以看到。
星期天,我一个人坐在大教室的窗户边上看书,午后的阳光照的我很想睡觉,G走进来的时候,我几乎已经昏昏欲睡。
G长高了,在我没见过他的这四个月里,我高二后就没在长过,我记得高中毕业的时候我177他182,现在他看上去好像都有190,显然也是军训过了,皮肤黑黑的还没缓过来,他站在我面前倾下身子看我手里的书,挡住了晒在我脸上的阳光,留下一片阴影。
"怎么不来找我!"他直起身问我,好像我曾经答应过他却失约一样
"因为军训后我不辨左右,出门会迷路!"其实我已完全忘记,G就在我的不远处,只要我出了学校的大门,就可找到他。
"你果然是好玩!"他反跨着坐下来和我平视.f
"你现在多高"就连坐下来,也有压迫感,我觉得要是我站在他身后,任谁也不知道他后面还有一个我。
"187军训后量的!"他抽走我手上的书,随意的翻。
"《红色丝绒秋千架上的少女》这书名真长还绕口"他轻念书名,然后把书递给我,"讲什么的?"随口又问。
"女孩是个演员,十四岁的时候遇到一个中年男人,很富有,他们住在一起,十九岁的时候女孩逃开男人,出来嫁人,不久又回去。然后二十几岁的时候,她用枪把他杀了,男人给她豪宅和好生活,但是在大厅中央,他做了一只红色丝绒的秋千架子给她,命她每夜裸着在上面打秋千给他看,所以书名叫红色丝绒秋千架上的少女,其实过了十八岁就都老了,怎可还叫她少女,得到总要付出代价,既然离开又回去就知道要付出什么,做不到又何苦回去,害人害己。"
"你很无情,你难道一点也不同情那个少女吗?"G非常认真的问我
"决定总是自己做,结果却要别人背,谁又能真的强迫谁,只有自己,已不是十四岁的少女,知道什么是代价。"我扭过头去看窗外,话题有点沉重,但是我没办法,我不想在他面前假装好人。
他沉默了好久,拍我的头,"你不上进!没有青春热血"
我对他笑,我是真的很不上进。我也不是十四岁,青春热血已过年纪。
"我带你去学校转转吧!"我拿起书站起来,G跟在我后面。
"你怎么变得又黑又瘦!"G捏我的肩膀,手劲不大。
"军训太累人,食堂又太难吃,适应不了。"我回捏他的手臂,一样军训一样食堂,G还是那么壮。
"学文就是好,女生不晓得比我们那多出多少去!"G对着路过的不知道第几个女生感慨!
"你又不和她们交往,多少又有什么影响!"
"我打算找个女朋友了,作为我是大学生的象征"G又回头去看路过的女生。
"那祝你成功!"爱情,空闲时间最好的填充物。
逛完校园很累,我买了罐装咖啡坐在花坛边上大口的喝,他又对着我咔嚓了一下,他说这张叫"闲散的非洲难民"我注意到他换相机了,是部可以调焦的Nikon
第 5 章
时间刮过指缝,细细慢慢的流,那次G来找过我后,我们便在无联系,我不知道有什么原因让我去找他。
依旧是安安静静的上课,兴致来的时候,把脑袋里的东西,在小方格子里填满,然后粘好邮票递出去,不问结果,我很享受写字的感觉。脑袋里天马行空的想法,一笔一划的被落实,你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你希望变成那样的人,没有现实的制约。梦总是可以做的美满,如果心情不好,一手打破平静亦无须有罪恶和愧疚,因为不过就是个梦。一个由你自己造就给自己看的梦,随你心情左右,与他人无关。是种一手掌握的安全感和满足感。.
闲暇的时候,在各个社团中转悠,学文的人都有股字酸劲,读书人的清高感更甚其他专业。专研古文的看不起爱好外国文学的,甚至近代文学和当代文学都要争个你死我活,仿似自己是代表人物一样。听别人辩论很有意思,人在激动的时候思想畅通无阻,不经意的常有精彩点评。我总是听,喜欢的不喜欢的全都听下来,等空的时候在慢慢想。我最喜欢猫在古文钻研组,古代人说话很精简,但是意思却无穷,而且用词都极妙,寥寥几字神韵全出,遐想空间无穷。不若现代的文字,那么直白生怕你不懂一样。
冬天已是极冷,寝室成为最好去处,灌好热水袋,裹着被子看书,看窗外风飘雪过有种置身事外的得意。
电话叮铃铃不甘寂寞的吵闹,我完全没想到那是找我的。对面床的对我挥手示意我来接电话,我微微吃惊,抱着热水袋挤到对面去。
"喂!你好!"
"你好,请问是沐陌吗?"陌生男人的声音
"我是,请问你是"不等我问完,对方急切切的接过话头
"我是高伟的室友,他生病了,他让你来看他"
"那他怎么不自己给我电话"那男生显然是撒谎了,被我一问楞住不知道回答。
"你问他要我带什么给他!"那男生连听筒也不捂好转身就问,真是个老实人。G给了我一个去看他的借口,我为什么不去。
"他说,他说让你给他带个绒线帽"我轻笑起来,其实我已经听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