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仙青云志]何人斯 完结+番外完本[bg同人]—— by:半晌

作者:半晌  录入:02-26

不是因为要了她,不是为了什么纲常的责任,而是因为——
爱。
林惊羽爱李鲤,深爱。
如果她没了。
那他此生,再无半点欢愉。
这一生,就到此为止了
直到她闭上了眼睛,直到她闭上了眼睛,林惊羽发了疯一样地冲向她。
耳边乱糟糟的。
有很多人的说话声,劝慰的,阻止的,责骂的。
他什么都听不见。
李鲤不看他了。
她不对他笑了。
无论怎么喊她的名字,她再也没有反应了。
林惊羽终于意识到,她要死了,她要活不下去了。
斩龙剑,就这么插在她的胸膛里,是左胸,那一处位置,是心脏。
“留下……我留下……阿鲤……”
“我知道错了……我求求你……求求你不要死……”
“你看我一眼,你睁开眼睛好不好?”
“我错了,阿鲤,我不走了,我不走,我不走,我不走了……”
“你活着,我求你了!”
我听你的话,我听你的话留下。
所以你也听我的话,不要死,别死。
林惊羽所记着的,他很少哭。
从小就要强,他很少哭。
可是那一天,他不顾一切人的阻挠,身上留下了那么多小竹峰师姐妹不留余力的攻击,包括水月哀恸之下打出了一掌,最终抱住了李鲤。
抱着她。
他哭得像是一个孩子。
呼吸也没有了。
脉搏没有了。
她的心脏被九天神兵穿透。
李鲤要怎么活,她要怎么活!
那几乎是没有办法想象的绝望。
“掌门师伯……掌门师伯我错了,我不该跟你顶撞,我错了,求你救救她,救救阿鲤……”
“水月师叔,曾师伯,田师伯……我求求你们,你们救救她,我留下来,我不走了……”
“我成为万剑一,我守护青云,我替青云征战!”
“你们让我做什么都好……你们让我做什么都好,我本分地当替代品,你们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求求你们,求求你们救救她……”
他语无伦次地说着话,近乎是痛哭流涕的狼狈,抛却了所有的骄傲和尊严,有一种被称之为崩溃的情绪,肆意地将他吞没。
林惊羽从来没有,从来没有说过这么多求饶的话。
他只想让她活。
他做什么都愿意。
“拔剑!”
“拔剑,让你拔剑!”
“不想让她死就先拔剑!”
“斩龙剑煞气太重……”
李鲤心脏处的鲜血溅了他一脸,和着他的眼泪。
林惊羽不知道自己的手有没有抖。
他甚至来不及分辨斩龙是不是排斥他。
拔剑而出的那一刹那,心脏像是被斩龙剑的剑芒瞬间绞成了碎末,而李鲤,没有反应。
就像一具死尸一样没有半点反应。
林惊羽感觉不到疼痛,山风吹着满地冰冷冷的尸体,一阵阵的寒冷在他身体里如炸开了一般,四肢也开始冰凉,不可控制地颤抖着。
脑子和胸口沉闷得翻腾欲呕。
眼前漆黑。
“哐啷——”
斩龙剑滑落,像是突然间失去了灵气,与同样安寂的花刺一起,就这样看着,看着这人世间,切身体会着,这人世间有一个词,叫做生离死别。
生离死别。
对天下有情人来说,若非死别,绝不生离。
但是对林惊羽来说,只要不是死别,再难以忍受的生离他都能接受。
只要她活着。
他最终还是没能知道李鲤救治的后况。
而在祖师祠堂醒来听到的第一句话是,“那个女孩子,她活着。”
在此后的日日夜夜,陪伴林惊羽的,一块丝帕,一颗红珊瑚宝石。
那大概是他仅剩的安慰。
“你该拿起斩龙剑。”
“你赢过我,你就能出去了。”
“她一直被封印着,在幻月洞府里。”
“……昨日,水月已经把她带回小竹峰了,身体损伤太大,人不知道什么时候醒过来,但至少,命是保住了。”
“林惊羽,你该知道,这么多人耗费了大半生的修为救一个人,水月护犊情深,可其他人,都是为了你……不是为了我。”
林惊羽并不太知道以后的路要怎么走。
他扫地。
他点灯。
他擦拭陈设。
他会想念张小凡,想念齐昊,想念李鲤,想念很多与他关系亲近的人。
可是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太长了,这期间,王二叔也去世离开了。
林惊羽有考虑过重新拿起斩龙剑。
一旦产生这样的念头,行动就是迟早的事。
他想出去。
他想见小凡,想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他想见齐昊,想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他相见李鲤,想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
他更想去把苍松找回来,当面问他一问,“在你心里,我真的是替代品吗?”
林惊羽有这样多的事情要去,怎么能够,怎么能够被困在这里。
万、剑、一。
是万剑一告诉他,“你要想做自己而没有我的影子,办法很简单,只要你比我强。只要你比我强,世人自然不会再记得万剑一,只知道林惊羽。”
林、惊、羽。
林惊羽这三个字再次响遍青云山脉,距离他的消隐,过去十年。
漫天碧芒,遮天蔽日,纵横天地苍穹间,一声声震耳欲聋的清啸声,从远古洪荒走来。
那一天,在夺目的碧绿剑芒中,林惊羽衣襟飞舞,一只腾龙已经醒来,带着睥睨世间的桀骜,静静地看着眼前遭受重创的老人。
对方放声大笑,笑得酣畅淋漓,毫不在意大口大口的鲜血呕出,“走吧……做你想做的事,如今这天下,没有多少人能挡得了你的路!”
“林惊羽……叩谢师伯多年教诲。”
从前多少的嫌隙,经过十年的陪伴,一朝消泯。
离开祖师祠堂,林惊羽第一时间回到了龙首峰,对着每一位师兄,下跪叩头。
此后西方大沼,此后南疆焚香,此后须弥天音,此后凉州狐岐山,此后西陲蛮荒……
林惊羽也一点一点,帮龙首峰师兄们将所有的看低和瞧不起,都讨回来。
但他没有去过小竹峰,哪怕见了陆雪琪也没有问过有关于李鲤的一句话。
他讨了田灵儿的嫌,讨了文敏的怨。
甚至是水月临死前的叮嘱——林惊羽听到了,也保证,但是此后,他依然没有去见她。
师叔说什么要守候她平安醒来,殊不知在他心里,哪怕等到死,也甘之如饴。
可还没到时候。
林惊羽想要做的,一如青云的门训,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他想要让她醒来看到的,是大好的海晏清河。
她能够好好地待在青云山上,不必卷入什么腥风血雨中去,笑容明艳。
作者有话要说: 我就不懂为什么你们一定要找虐呢……所以应你们的意,有这篇番外,于是萌萌哒的小包子还没生出来
☆、环环相扣时:书环
“……叫我‘神棍’,你小子可别不信,总有一天,你会老老实实喊我一声‘爷爷’。”
年少的曾书书绝对不会想到,自己那个算命神棍的启蒙先生随随便便一句话,实际上还真的给他说中了未来。
原来很多很多年以后,真的有唤周一仙“爷爷”的一天。
周小环。
曾书书第一次见周小环……
没什么特别到惊鸿一面不能忘记的印象。
只记得是一个漂亮的小姑娘,一双大眼睛黑白分明,俏生生的模样,嫩黄色的衣衫衬得她乌发雪颜,亭亭玉立,清澈得像是出水芙蓉。
那时候的他觉得不可思议,指着周一仙满脸嫌弃,“老神棍,惊羽跟我说了我还不信,你从哪儿拐来这么个孩子,白白糟蹋人家。”
那时候那个表面上道骨仙风实际上坑蒙拐骗的江湖术士是这么说的,顺便还捋着胡须,“命里有时终须有。”
曾书书是见怪不怪这神神叨叨的样子,毕竟在通天峰后山的那几年里,他太习惯了。
只是那个小姑娘,一口一个冰糖葫芦、啧吧着嘴、舔着小粉唇上的糖精这么称呼他,“叔叔好,我叫‘小环’。”
叔、叔……
曾书书差点一口气没上来,努力让自己忽视算卦老人一副孺子可教的讨人嫌。
他林惊羽是“哥哥”,到他这儿怎么就成了“叔叔”?
小环姑娘将糖葫芦吃得嘴唇有种娇艳欲滴的红,玉雪可爱得紧,“爷爷一早就跟我说过的,叔叔是特别聪明,但也特别皮,像个小泼猴一样……既然你是爷爷的徒弟,那小环喊一声‘叔叔’,不是很对吗?”
话是这样说没错,按照辈分。
然而——
到后来,“小凡哥哥”、“雪琪姐姐”,以及,“书书叔叔”……怎么听怎么别扭,凭什么别人是哥哥姐姐,到他哪里非得就是叔叔。
硬拽着那小丫头片子改称呼,偏那丫头一副天真无邪的纯良,眨巴着大眼睛看着你,“辈分不能乱的,叔叔。”
不、能、乱。
曾书书一口气堵在心里。
实际上,他那时是存了这样的心思:周一仙考虑过把他拐回去当孙子,那他也可以考虑考虑把小环拐回去给爹当女儿。
这个老前辈,实在太不靠谱了,自个儿小气抠门得风餐露宿也就算了,带着这么粉粉嫩嫩的小妮子江湖行走,究竟是谁照顾谁啊?
“哥哥给你买冰糖葫芦,你得喊‘哥哥’。”
小女孩对着手指,漆黑透明的瞳孔里亮晶晶的,“多少?”
“你想吃多少,哥哥就给你买多少。”
“我要……我要一座山那么多的!”
“好,就给你一座山那么多的糖葫芦。”
“谢谢叔叔!”
“小环。”
“叔叔!”
“周小环。”
“小环听到了,叔叔,怎么了?”
“……没什么,不、客、气……”
那几日的相处,并没有在曾书书心里留下多么深刻的回忆。
哄孩子而已,哄一个小女孩欢心罢了。
谁又知道下次见面会是什么时候。
像周一仙这种人物,正魔两道根本没有人敢惹,他的所有嫌弃和埋怨终究只是嘴上说说而已。
小姑娘跟着老前辈挺好的,虽然那个人胡话浑话满嘴溜,但却是真真正正有本事的。
这时候的曾书书没有想到,此番相别,再相见,是十年以后的事了。
六七八岁的小女孩,已经长大,长大到,随便摆了个路边摊算命,就能够惹上好色之徒的调戏和欺凌。
曾书书几乎一眼就认出了她。
还是柔嫩的黄色衣衫,裙摆上绣着大片大片的萱草枝蔓,随草棚下的光线变幻摇曳不定,竟像是真的一般。
他所见过的穿黄衫的女子,魔道妙公子金瓶儿称第二,绝对无人感称第一,明丽到近乎妖艳的长相,倾城绝色。
但是周小环。
是另一番感觉。
眉眼间的鲜活美丽,嫩黄的颜色衬得她像是只有十五岁的样子,看上去涉世未深,纯真而懵懂。
面对宵小之徒的见色起意。
虽然曾书书并不认为周小环是那种温柔娴雅的淑女,会我见犹怜地等待英雄救美,开什么玩笑,看看他自己就知道,周一仙教出来的孩子,就该是聪慧狡黠、只有欺负别人的份哪能任人欺负,小环低眉那一刹那的抿嘴他可没忽略,但是——
从哪儿冒出来那个穿着黑不溜秋道袍的家伙,眼皮向下耷拉,舌头长伸,手里还举着一根灰色的獠牙大棒。
有点眼熟啊。
不是野狗又是谁?
这个画风,跟曾书书少时看的侠骨柔情的戏码,相差甚远。
区区一个野狗,在西方大沼边陲这种地方出风头,瞧,这就对人女孩子献起殷勤来,也不看看自己什么货色,不过是被自家大师兄灭了炼血堂后剩下的丧家之犬。
黑眸一眯,复杂难辨的精光闪过,要是他知晓的消息无误的话——
野狗如今,跟在血公子鬼厉身边。
不知道因为什么缘故没和周前辈在一起的小环,不能让人惦记了去。
周一仙告诉过他,小环相术之上拥有惊人天赋,身怀璧玉。
“铮啷!”
曾书书一把将轩辕剑搁在算命摊上,大咧咧坐下,“姑娘,给我算个命吧。”
这个驿站距离死亡沼泽已经很近了,空气中弥漫着的,都是充满煞气与妖气的丝缕雾气。女孩子穿着月黄色罗裙,眸如秋水,唇若施朱,通身的气质依然像小时那般,天然去雕饰。
“……叔、叔?”小环咧嘴,“好久不见,就你一个吗?雪琪姐姐和惊羽哥哥是不是也来了?”
“来是来了,人都在镇头歇脚。”曾书书也懒得在称呼上跟她计较,单刀直入:“前辈人呢?”
“爷爷在渝都,并不想蹚天帝宝库的浑水,但我想来看看热闹,就跟金姐姐一起来。”
“金姐姐?”
“瓶儿姐姐。”
曾书书不动声色,轩辕剑已经露出了半截亮若紫宸的光芒,成功让野狗倒退了好几步后转身离开。
“你干嘛吓唬道长?他不是坏人。”
“不是坏人也不是什么好人……小环,死亡沼泽,太危险了,赶紧回渝都去。”
“我是要回去了。”她说,“我知道金姐姐也不是什么好人,跟她过来,就想看看小凡哥哥过得好不好。”
张小凡。
或许记忆里有小环亲近那个清秀腼腆少年的场景。
可真的,恍如隔世。
“你帮他测了字?”
“是,还有毒公子秦无炎。”
“怎么样?”
“多行不义必自毙。”
“我问鬼厉。”
“是张小凡。”
闻言,曾书书第一次正经地打量起这个姑娘,她笑着,笑得像一只偷腥的小猫咪,一向无忧,那么干净的一双眼,清澈明媚。
“叔叔你猜,我测到了什么?”
曾书书被她的笑容感染,嘴角上扬,笑容明亮无方,“看你的样子我就知道结果不会太差。”
女声灵秀如溪水叮咚:“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要不怎么说周小环算命很厉害。
后来的事实证明,她算准了鬼厉,算准了张小凡。
但是这个时候,她算准了曾书书。
他为了兄弟而来,只为了兄弟,小环一言无疑是给他十年坚持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只是那个时候的曾书书还不知道,一个小姑娘,巴巴地跋山涉水,不远万里到最艰险的死亡沼泽,为了什么……
不是为了那个让她心生好感、觉得亲切无比的小凡哥哥。
而是她从见面的第一眼就知道与她这一生都密切相关的人。
算人不算己。
在这个世上,小环算不出周一仙的命格,因为那是她的爷爷,她的亲人。
她当然也算不出自己的命格。
可是还有一个人,她同样算不出来——
曾书书。
小环见过太多好看的大哥哥了。
年幼在渝都城外见到林惊羽,白衣潇潇,俊朗无边。
小池镇上见到张小凡,清秀温柔,暗暗为这样善良的哥哥将来要经历一系列磨难而伤心难过。
可是曾书书。
爷爷口中那个不着调、不让人省心的臭小子,原来是长这个样子:淡紫色的道袍,道袍上用深紫色的绣线绣着回字纹,清俊朗逸,与手里轩辕剑祥瑞仙芒交相辉映。
那是一个让人第一眼瞧见就不自觉会微笑的人。
小时候的她想,或许就是叔叔。
跟爷爷一样,是亲人。
是叔叔的关系,所以她才在他的面相上看不出来此人或远或近的命格。
直到后来她慢慢长大,这件事始终梗在她的心头,周小环能够天南地北地陪伴爷爷浪迹天涯,可心里面,日日夜夜还牵挂着她算不出来的那个人。
“既然担心,那就自己去看看。”
“爷爷。”
“你算不出他,可还有别人。这个世上,有的是和他相关的人,很快,都会聚集到大沼去。”
周小环有想过,如果曾书书能和爷爷和她住在一起就好了,她会向孝敬爷爷一样孝敬这个年轻的小叔叔的。
她固执地坚持幼时的想法,既然爷爷介绍说是“叔叔”,那就是叔叔,是她在这个世上唯二的亲人,哪怕是义结金兰的金姐姐也不能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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