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存在的理由————阿伏[上]

作者:阿伏[上]  录入:12-25

Tony摇头,「我要晚一点再吃才会长肉,先找地方喝饮料好了。」
Jimmy抬头望了他一眼,原来维持身材和外貌同样煞费苦心,「那去喝咖啡好了。」
Tony再次摇头,「我不喝咖啡的。」
Jimmy睁大眼睛,「真的假的?」
Tony笑著说:「真的,喝了会睡不著,我只喝果汁跟水。」
Jimmy陷在Tony的笑容里,突然觉得今晚的夜色怡人,随後指向路边一家专卖果汁的商店,「去那家好了。」
两人一坐定位,Jimmy便从提包里拿出面纸,仔细地擦拭著桌面。Tony注意到了,Jimmy不仅翘起莲花指,脸上还呈现著妩媚的表情。
Jimmy希望Tony注意到他体贴细心的一面,看来目的达成,他在望著Tony的同时露出灿烂微笑,眼神流露出恰似电鳗电击猎物的必杀强度,配合得天衣无缝,按照以往经验,成功率至少九成,目标必能手到擒来。
Tony礼貌性却带点尴尬地微笑,他只觉气氛似乎不太对,Jimmy是很可爱,不过不是他要的那种可爱,他觉得有点过火,也太明显、招摇。身高问题已成为遥远的考量重点,说真的,他有点不自在。
两人各自喝著饮料,却没有交谈。
Jimmy专注地望著Tony,彷佛这世界只剩他们两个,「你等等想吃什麽?」
Tony接收到了,Jimmy的表情不言可喻,他知道那眼神是很明白的暗示,「如果你不饿,我回家再吃好了。」
Jimmy失望地点头,「我还不知道你做什麽的?」
Tony含笑不语,他没打算再和Jimmy多说,没必要了。
Jimmy扪心自问,难道是自己问得太多也太快吗?那Tony的微笑又是什麽意思?自己一定是因为太在乎,所以战战兢兢,讯号的接收与研判显然出现错误,「我明天陪你吃晚饭好了。」
Tony不知道该怎麽拒绝?「我明天没有要健身。」
Jimmy约莫醒了,刚才显然没把对方电晕,反倒是自己昏迷,「我以为你今天约我是有话要跟我说。」
Tony摇头,他一点也不喜欢暧昧不明的状况,「我只是不想欠你一顿饭。」接著又说:「我觉得我们做朋友比较好。」
被侮辱的感觉瞬时涌上心头,Jimmy勉强挤出笑,点头表示同意,「我也这样觉得。」
Tony总算松了口气,「你店就开在这附近吗?」
Jimmy点头,「就原宿那一栋的四楼,你要是想买衣服,过来我一定给你打折。」
「改天有空我去逛逛。」Tony笑著说。
Jimmy喝下最後一口饮料,杯子空了,心底则泛著凉意,「好啊!」他望著Tony穿著无袖背心露出的胳臂,瞥了一眼他起伏的胸部曲线,甚至幻想过他嘴唇的触感,以及抚摸他身体时的兴奋,只是这些,现在都不可能了。随後便把头望向窗外,眼神明显失焦,呈现失望的放空状态。
Tony打破沉默,「等等要送你回去吗?」
Jimmy摇头,「我有开车。」
Tony接著说:「那我们走吧!时间也不早了。」
Jimmy反问,「要我送你回去吗?」
Tony站起身,「我有骑车...」
两人就在果汁店前分手。Jimmy恋恋不舍地望著Tony远去的背影,和上回一样,他一次也没回头。自己则杵在原地,直到Tony在视线消失,颓丧地迈开步伐往停车场去。看了一下手表,不到半小时的约会,却让他从云端直接摔到地面。人活著真是一点自由也没有,至少,你就没有挑选自己恋爱对象的自由,一个巴掌拍不响,这种事还是得两个人都心甘情愿才有用。
即使跟Tony根本都还没开始,却依然有原来被甩是这种感觉的体会。过去一向是他挑别人,难得这回先动心,却惨遭滑铁卢。不过也还好啦!至少他没傻呼呼的告白,还不算太丢脸。
跟Tony比起来,自己过往可能更狠、也更无情。只是他不明白,Tony不喜欢他哪里呢?左思右想总算有了结论,一定是「身高」。不过他有什麽好跩的,他也不到185啊!自己也被190的长人追过,要不是那画面实在太不协调,看起来有点好笑,那个人实在不错!只是自己却一点也想不起来那个人叫什麽名字...好像是叫Michael?还是Kevin?还是Joy?
算了,也许Eric说的对!感情是一种相对态势问题,先喜欢对方、或是喜欢对方多一点的,注定比较弱势。幸不幸福是另一回事,感情无法客观比较也是另一回事,但事实却是如此。与其追人还不如等著被追,至少轻松又省事。
Tony在今晚便成过去式了,不必再多想。自己真的喜欢他吗?
他身材确实不错,也很帅,但自己并没有那种非要不可的勇气与决心。也许自己只是希望有个伴,偶尔一起吃吃饭、看看电影、做爱做的事,或是可以陪他到日本进货...这样而已。
说穿了,只是因为自己孤单、寂寞太久了;只是想爱,而不是真的要爱。

04.距离
手机响时,Jimmy无精打采地望了一下,是Eric。
「你在家?没打扰到你吧?」
Jimmy顺势躺在沙发上,左手拿起遥控器将电视切换成静音,「没有,我在家,正在看电视...」
Eric带著疑问的口吻,「你不是跟那个Tony约会吗?怎麽这麽快就结束?」
「早知道就不去了,结果只喝了一杯果汁,得到的结论是...」Jimmy叹了口气,「我们适合做朋友。」
「这样也好!至少清楚。」Eric带著安慰的口吻。
Jimmy笑著说:「是啊!还ok,连幻想也不必幻想了...」语气有点自艾自怜。
「你还好吧?」
Jimmy略带笑意,「没事啦!虽然有点闷。」自己和Tony之间根本没什麽,实在无须Eric担心,「反正没开始就结束了,也没什麽好难过。」
「那就好,那我要去睡觉罗!」
Jimmy欣慰地说:「谢谢你特地打电话来关心,晚安。」
「反正你又不是没人要,下一个会更好。」
Jimmy笑著说:「我也希望这样。」说完挂上手机。
盯著天花板,Jimmy只觉巨大的寂寞突然降临,那滋味不好受。回想这三个多月以来,自己身边的追求者像是瞬间全都从地球上消失一样,不仅音讯全无,即使上MSN也从没遇见过。大家是都找到了另一半?还是怎样?
感情这种事真是不可思议,有时一片死寂,连半个喜欢的人都遇不到。有时又像春风轻拂过大地,不该开的桃花一夕之间全都开了,缤纷到令人目不暇给,对象如雨後春笋般一个接著一个冒出来,让人根本不知道该怎麽选?只是一旦错过花季,除了落英缤纷时的哀伤与惆怅,其他什麽也没留下来。
人似乎大半都是後知後觉,很多事没有比较怎麽会知道?然而明白比较结果的当下,通常已经无济於事。时间不等人,青春与机会也是。忙碌时,周旋於不同对象的约会便应接不暇,实在也没时间多想,最根本的问题则在於究竟要有怎麽样的感觉才算找对人?自己当然知道什麽样的人绝对不在候选名单内,但名单以外的人呢?那可是多如天上繁星,数都数不清!因为距离够远,所以很美,因为够美,自然会想一探究竟,这是人之常情。
一次只能爱一个人的想法实在有点愚蠢又落伍,为什麽要因为一棵树放弃一整片森林?难道不能就像享受森林浴一样,漫步其中,优游自在地呼吸芬多精。感情的最高境界不是「快乐」并拥有「自由」吗?只是呀!说归说,到後来往往不是那麽一回事。没几个人可以忍受这样开放又浪漫的关系,一旦没了寡占与唯我独有的对应关系,通常不是不在乎,便是名存实亡等著说分手。「有」或「没有」?其实也没有太大区别。
他以前也相信爱归爱,性归性,只要彼此的心相属,其他的应该不重要。然而事实却是欲望这东西说满足很容易满足,有时却深如大海,根本望不见底!人总是越玩心越野,到後来就沦为在永恒的空洞中找满足的轮回,最後通常只剩下心虚与遗憾,心底深处背叛的阴影贴得好近,让人难以呼吸。明明两个人在一起,却还是越来越寂寞,简直就跟毒瘾没两样,心通常会先死,接著便是身体上的衰败,随後连同爱情一并代谢。
总之,一夜情的对象不难找,但要找到彼此相爱的人...真的不容易,如果再想到可以在一起多久的问题,那就更没完没了。
拿了化妆棉沾了洁肤水,在脸上轻拭,随後敷上面膜。心里突然想到住桃园的阿元,自己身边此刻就只剩下他了。他对自己依旧念念不忘,心中暗自决定,下次他再来店里,就陪他去吃顿饭,主动释放善意。虽然他并非自己锺爱的类型,但看了这麽久也没看腻,至少是个还不错的对象。
阿元打扮确实不够时髦,跟自己有点格格不入,但也因为这样可进步的空间更大。而重点是,他很听自己的话,生活也很单纯。如果真的交往,因为距离与工作的关系,彼此仍可保有各自的活动空间,这样的关系应该不错。
Tony一到家,才刚打开门,便嗅到啤酒的味道,茶几上堆了近半打的空罐,而阿远早已醉卧在沙发上,他推了几下,阿远像是已经沉睡,丝毫没有反应。

按照经验判断,他知道阿远八成失恋了。只是这一回他连对方都没见过,阿远自始至终保持神秘,显然乐在其中,他同样感同身受,那种平静带著喜悦的满足,只是不过才三个月,关系说变就变。
他只知道对方住台中,他也曾劝过阿远。距离这东西很吊诡,好处是因为不常见面,思念与美感与日俱增,有点「小别胜新婚」的味道。缺点则是不太牢靠,电话再甜蜜还是比不上见面实在,更何况,手机的花费不菲。MSN再即时、视讯再热情,终究还是不如拥抱来得扎实,更比不上躯体相贴、汗水淋漓的亲密感。
他就从不考虑远距离恋爱,也不相信所谓「爱」能克服一切这种鬼话,至少在感情刚开始萌芽的阶段绝对不行。这世界充满诱惑及各种可能,「爱情」属於一种状态,但却是随时可变的化学方程式,太艰涩又难以掌握,不可控的变数太多,而距离便是其中之一。「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便是他对远距离感情所下的结论。
眼不见为净算是一种自由,距离两端确实也存有无限美好的想像空间,只不过有点不切实际。如果真要在一起,最好还是可以常相处,甚至是住在一块最理想。否则的话,远亲不如近邻。与其把心悬得远远的,还不如当炮友比较省事,至少彼此没负担,反正你情我愿。
阿远向来不轻易动情,这回时间虽短,但却好像伤得颇重。他知道接下来的几天,自己没事最好早点回来,明知道气氛绝对是阴霾而低迷,不过为了朋友也没办法,失恋中的人格外脆弱也需要人陪伴。
他一直没搞清楚,自己究竟是因为没彻底爱过,所以从来没痛过?还是他根本就不是认真看待感情的人?
打从他踏进这圈子,身边的对象从没断过,关键只在於自己愿不愿意。很多人因为他掉过眼泪,但那只会令他不屑,更加坚定离去的意念而已。被爱或许比较简单,也比较没负担,甚至连患得患失的成分也很淡,不过总是少了些什麽?他心里明白,有性未必有爱,那不过是一种肢体接触,算是玩乐,也是需求;但有爱必然存在「性」,这才是真正互为因果的幸福关系。
也许吧!自己还没有真的爱过,所以满足中总有一丝遗憾,也从不觉得特别。自己的交往关系向来很短,他才不承认自己花心,更不认为自己定不下来,所有的问题症结只在於那个对的人一直没出现。
有朝一日,如果那个人出现了,自己绝对会心甘情愿因他而改变,无论做什麽?但绝对不会是Jimmy,他实在远远超过自己可接受的范围。
脱掉了上衣和袜子,Tony走进阿远的卧室拿了毯子,轻覆在阿远身上之後,走回自己房间拿了换洗衣物,随後步入浴室。

05.欲望
沐浴完毕,Tony走出浴室,便听见手机铃响,急忙返回卧室接听,「我小志!我现在人在台北,你要过来吗?」
Tony立即想起来,小志是他的炮友之一,虽然次数不多,但每次的感觉都还不错,人很可爱,行事也很乾脆,「你住哪一间?」在Memo纸上抄好住址,随即换上衣服,往目的地出发。
和以往的经验类似,他们在黑暗中抚触并分享彼此身体,感觉有点熟悉,但仍存有一定的新鲜感,激情与紧张的强度虽然比不上第一次,默契则渐入佳境,除了喘息,欢愉本身并不需要言语,感官满足与否?身体自然都知道,反应明显而直接。
就在Tony打算穿上衣服离去时,小志自他身後抱住,「今天陪我一下吧!」
Tony暗自思忖,小志今天显然有些不同,於是躺回床上,「我陪你躺一下,不过我还是得回去,你明天不用上班吗?」
小志摇头,「我今天是特地上来台北处理事情的。」
这是他们第四次做爱,不过Tony一直以为小志也住台北。回想起约人的过程,身高、体重以及性倾向这种基本资料属於必知要件,其次的重点便是外表。通常不是互传相片便是使用视讯,眼见为凭才是王道,外表的评断向来主观又直接,至少要自己看得过去,类型的区分亦然。斯文、阳光、粗旷、或是结实乃至肉壮?每个人的定义未必相同,各有各的标准。再来便是彼此见面时的感觉,如果ok,那便一切ok!
其他的事没必要知道太多,因为重点不是「交往」而是「交欢」,不必花时间了解对方,因为没有意义也不切实际,前戏未必一定得聊天。拥有过高潮,便可以离开。至於有没有下次?通常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你要是想聊,你可以说没关系。」Tony突然觉得彼此相安无事并卧在床的气氛,比两人真枪实弹做爱时还尴尬。
「我今天刚分手。」小志轻描淡写地说。
Tony露出惊讶的表情,当下立即的反应是忧虑,他不希望和自己有关,沉默了一会才问,「为什麽?」
小志叹了口气,「我们离太远了!」
「你是住哪?」
「台中。」小志接著又说:「一星期如果要见一次面,我怕他太累,我又不能休假日,上来他又没放假...如果太久没见面,又觉得有B跟没B好像差不多!这样太痛苦了。」
「所以分手是你提的?」
小志点头,脸上表情有点哀伤,「也许我应该传简讯或是打电话就好,当面跟他说好像不太好。」
Tony用著安慰的口吻,「不会啦!说清楚就好,反正好聚好散,你们交往多久了?」
小志算了一下,「大概三个月。」
不祥的预感瞬时涌上心头,Tony犹豫著该不该进一步证实?小志的Bf该不会就是阿远吧?世界上的事不会都这麽刚好吧?「他做什麽的?」
「他是跟我说室内设计...」小志露出微笑,「不过我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
阿远就是做室内设计的!Tony心头一惊,接著又问,「他叫什麽名字?」
「Nick,不过我都叫他阿远。」
Tony心底暗自深深叹了口气,佯装出冷静与无辜的表情,然後摇头。
小志笑得很浅,「我想你应该也不认识,虽然你们好像住很近...」
Tony有点紧张,「我有跟你说过我住哪?」
「有啊!我们第一次在聊天室约的时候,你就说你住师大附近啊!」
Tony点头,「我是住在师大附近没错。」
小志吐了口气,然後微笑著说:「无所谓了,反正都分了。」
「你喜欢他吗?」
小志耸著肩,语气却不太确定,「应该吧!」接著又说:「他有提过叫我上来台北住。」说完绽出笑容,「我就说你要养我吗?他居然回我,如果我愿意的话...他就养我。」
心中悲哀的感觉缓缓扬起,Tony语带惋惜,「那他应该很喜欢你。」
「可是我觉得他有点老。」小志想了一下,「也不是很好看,不过他是我遇过最单纯的,他只亲过我,其他的都没做。」
Tony也觉诧异,「那你呢?」
小志笑著说:「我当然该摸的都摸了,如果打算在一起,不验货怎麽可以!我又不是白痴。」
「所以你跟他分手的原因就只因为你们离太远?」
小志点头,「我原先以为台中离台北应该还好,可是後来就发现其实很不好,我真的受不了,虽然每天都讲电话,或是聊MSN...」叹了气之後又说:「想玩又不敢去玩,可是想见面也不容易,我做美发的,没办法休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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