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煦阳识相的闭上嘴,没有再继续问下去。
第二天就是周六,路爵很早就坐在客厅里等他们起床,一边咬着吐司,一边在低头看手机。
即使他有点儿无精打采,但是看上去依旧英俊,那张线条凌冽,轮廓深刻五官立体的脸,不仅没有显得狼狈,反而多了几分落拓不羁。
昨天晚上他实打实一夜没睡,醒来就给江恒发了条消息,内容就只有两个字:“林烽。”
“叮”一声,江恒回了他消息。
——“你都已经想起来了?”
关于以前的那些事路爵是想起来了,但并不确定是不是全部。
——“你现在在哪儿?我去找你。”
江恒看他不回消息,干脆直接打了个电话过来。
“喂,爵哥。你人呢?”
路爵接了电话,沉默半晌才开口,声音嘶哑得不成样子:“是我把林烽给杀了。”
这句话如同一记闷棍,当头一棒,把路爵给打得头疼欲裂。
林烽,他曾经最好的兄弟,被他亲手杀了。
江恒艰涩的开口:“不,不怪你。”
“操。”路爵低吼了一声,一拳砸在桌子上,震得桌子上的玻璃杯哐哐作响,“我他妈就是个畜生。”
路天已经醒了,沉默的走过来,站在路爵面前,目不转睛的盯着他看。
他的那双眼睛,就像是毫无杂质的黑曜石,仿佛能一眼直直看到人心底去。
路爵平复了下呼吸,刚想示意路天去一边儿站着,然后他就径直走到了路爵面前,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发,就如同路爵平日里那样抚摸他的头顶。
“不难过。”路天低声说,“没事的。”
路爵从他清澈的眼睛中看到自己,一个真实的,完整的自己。
*
林煦阳的家住在一个小胡同里,胡同很窄,推辆自行车都要侧着身子才能走过去的那种。
林煦阳领着路爵和路天,走在水泥板路上的时候,坐在门口晒太阳的老大爷眯着眼睛冲他打招呼:“阳阳这你朋友啊?”
林煦阳点点头:“对啊,张大爷,您家猫今天怎么不在?”
“它跑到墙底下跟别的小猫闹架呢。”张大爷悠闲的笑了笑,“来我家坐坐呗?”
“不了,估计我妈已经回来了。”林煦阳摆了摆手说,“我先回家了哈。”
林煦阳转身跟路爵说了句:“我家挺小的,别介意哈。这地方我们住了十几年,之所以没搬,就是因为虽然小,但显热闹。”
“是挺热闹的。”路爵挺喜欢这地方,生活气息浓厚,街坊邻里相处和睦,不像是公寓楼里的邻居,即使住对面好几年都说不上一句话。
每扇门都对彼此禁闭着,所有人的心里都锁着一个世界。
到了门口,林煦阳大声喊了一句:“妈,我回来了。”
路爵听见随之响起一阵下楼梯的声音,脚步很轻快。
“阳阳,你昨天晚上没在家住啊?”女人温柔的声音从门后传来,大门打开,出现一张端庄姣好的面容。
林煦阳的妈妈穿着一条丝质的黑色哑光旗袍,曲线玲珑有致,外面罩着一件花色繁复流苏大披肩,立体刺绣的花朵,层层叠叠织下去,非常精致。衬得她人愈发娴雅,如临花照水,依稀能够看出她年轻时美貌出挑的影子。
“你朋友也来了?怎么不提前说一声,家里也没收拾,快进来吧。”林煦阳的妈妈冲路爵和路天友好的笑笑,“我是阳阳的妈妈,白筠。”
路爵很有风度的微微侧身站在门旁:“路爵。”
路天没打招呼就径直进了门,白筠看着他的背影笑了笑。
于是路爵一把扯住他的衣角,强行将他拽回来说:“问个好。”
路天看着白筠,愣了愣,从嘴里吐出一个字:“好。”
好在白筠也不计较,笑了笑说:“这孩子真可爱。”
林煦阳走在前头,转身看了白筠一眼说:“妈,爵哥说他认识我爸。”
白筠听见这话,立马惊喜的望向路爵:“真的吗?那您知不知道,林烽他现在在哪里?”
路爵沉默着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没事儿,我知道这些事儿都不让往外说,他也跟我说过。”白筠点点头,表示理解,但是,没过几秒就又犹豫的看向路爵,“可你能不能告诉我,他现在到底怎么样了啊?最近我老做梦梦见他,梦见他感冒了也不知道吃药。我就挺担心的,怕他照顾不好自己。”
路爵听见这话,只感觉嗓子眼儿有点堵。
“你见笑了,我这人就是比较啰嗦。”白筠看他表情变了,以为他嫌自己问的太多,淡淡的笑了笑,眼角微微泛红,“林烽这一走就是十年,音讯全无,我连他在做什么都不知道,还挺着急的。你真的是他的同事吗?”
路爵点点头:“他是我最好的兄弟。”
白筠很想再继续问下去,但还是叹了一口气,把话给咽进了肚子里,转过头的时候,忍不住拭了拭眼角。
刚到林家客厅,林煦阳就要拽着路天和他一起打游戏。
路天回头看了眼路爵,得到首肯后才好奇的研究起了手柄。
路爵坐在沙发上打量了四周,房子的格局虽然小,但是非常整洁温馨,能看出来女主人是个爱干净,并且十分讲究的人。
对面客厅有一面墙,贴的全是照片。
路爵站起身,走到照片墙的面前,白筠主动跟他讲解道:“这墙就是我们家的相册,中间那张,是唯一的一张全家福。”
路爵抬眼看去,照片的边角的塑料纸都已经皱了,折痕看起来有了些年头。
照片上有三个人,中间那个就是儿时的林煦阳,笑得一双眼睛都没了,嘴角边有两个浅浅的梨涡,像是盛满了阳光。
那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则是白筠,照片上的她依偎在高大的丈夫怀里,笑得很是甜蜜。
而一手扶着白筠的腰,一手托举着儿子的男人,就是林烽。
他那时候还年轻得扎眼,穿着迷彩外套,站立得笔直,挺拔得如同一棵小白杨。林烽的嘴角也有梨涡,薄唇上扬着,笑容和煦如沐春风。
看着这个笑容,路爵一下就想起他当年第一次见到林烽时的场景。
那些被尘封的往事,忽地被打开,阳光涌进来,照得人压根无所遁形。
路爵看了白筠一眼,眯着眼睛,回忆了起来:“我和林烽是在部队认识的……”
*
时间过得飞快,一晃就是十多年。
他认识林烽的时候,也不过只有十八岁。
正是少年一腔热血没地儿洒的年纪,他应征当了兵,被拉到山窝子里训练,说要从他们一个班里选出几个人去到上面做任务。
也没告诉具体是什么任务,上面说不能泄密。
那时候满怀着抱负的少年们都隐隐觉得,这事儿肯定得是惊天动地的大事儿,大到轰动联合国组织,震惊太平洋半岛的那种。
想想都让人热血沸腾。
十八岁的路爵,黑发黑眸,眼神里有光,刚从家乡青山镇逃离出来,迫不及待的想要看看这个世界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体能训练的时候林烽跟他俩人是站挨边儿,个头身量都差不多。晚上训练完毕,休息拉歌的时候一个加强排,被分成了两队。
林烽跟路爵是对立的两个队伍,一群人里面就数他俩唱得最响亮。一个伸长脖子可着嗓子嗷嗷,一个声嘶力竭把拉/屎的劲儿都使上,还唱得旁若无人。
仿佛这场拉歌是只属于他们两个的演唱会,看得周围人纷纷捧腹大笑。
到最后,俩愣头青把嗓子都喊劈了也不服输,非要再加赛,决出个高下。
最后班长起哄让他们比赛摔跤,路爵二话不说就走上前去应战,结果被林烽两下就扳倒了,一头栽在了地上,一动不动好半天。
“哎,你没事儿吧。”林烽吓得立马去扶他。
路爵趁他不注意,哧溜一声从草地上矫捷的跳起来,一下就把林烽给摔了个底朝天。
林烽大方的笑笑,坐在草地上看着路爵说:“你身手挺好啊,快赶上我一半了。”
路爵拍了拍手:“你也很不错,我再让你一只手,估计你就赢了。”
俩人相视一笑,嘿嘿嘿半天。
不打不相识,俩人晚上一起在食堂打菜时就开始勾肩搭背的聊上了天。
林烽国防生毕业后,本来是想念军校来着,他女朋友被校领导儿子给调戏了,林烽揍了那孙子一顿,没法子再回去,就被调到了这里来。
“你呢?”林烽吃了口饭问路爵,“你也是被迫无奈吧?”
这地儿不仅偏远,而且还见不着家人,训练又苦得要命,以后命运堪忧,生死未卜。年轻的小伙子但凡能有别的选择,估计都不会往这儿钻。
“不是,我主动来报名的。”路爵大口的嚼着牛肉说,“食堂伙食真好嘿,我都忘了自己多久没吃饱过饭了。”
林烽挺惊讶:“你家这么穷啊。”
路爵默不作声的点点头:“我家青山镇的。”
林烽听见这个地名,沉默了一下,把碗里的红烧肉夹给了路爵说:“多吃点。”
路爵笑笑:“谢了啊,我就不跟你客气了。”
青山镇那地方太有名了,林烽没办法不知道,它是Z国著名的毒村。位于边境地区,毗邻大冲山,地理环境得天独厚,群山连绵,气候温润,是罂粟生长的温床。
因为这片地方的人口构成比较复杂,有很多少数民族混居在那儿,原住民大多是雅库族人,牵扯到民族关系,所以不太好治理。
Z国最大的毒/枭老莫常年盘踞在那儿,控制了青山镇所有的居民,命令所有人把农作物给清理了,必须在土地上种植上罂粟。
一开始青山镇的居民也反抗过,但是被反抗的那些人轻则被砍去了手脚,重则被活活打死,没有一个人能够幸免于难。
断手断脚的人,也得干活,到死为止。
路爵的父母就是在反抗中被活活打死的,尸体双双被扔进河里泡了三天,打捞上来的时候,已经膨胀发紫,皮肤溃烂得不成样子了。
看见父母尸体的那一刻路爵就知道,自己必须逃出这个可怕的地方,否则就只有死路一条。
于是,他带着一腔孤勇,趁那些毒/贩子睡着的时候,连夜跑上了山坡。
路爵在苍茫的夜色中一路狂奔,群山在他余光中匆匆飞快倒退,山坡上盛开着如血的罂粟花,传来一阵阵诡异而浓烈的香味,犹如暗夜鬼魅。
夜间巡查的毒/贩被惊醒,拿着手电筒在他背后狂追,在他背后大喊了一声:“站住!再跑我他妈打断你的腿。”
路爵脚步踉跄,双腿一软,差点被吓得滚下山坡。
但他知道自己不能停下脚步,一旦被捉住了,就只能和父母一样惨死。
眼前浮现那两具面目全非的尸体,鼻尖似乎还萦绕着恶臭。
路爵心下一凛,我他妈要活着!我一定要逃出去,这是我唯一的机会!
他脚底突然凭生出一股力量,牵引着他飞快的跑向前方。
到最后,路爵只能听见自己心脏如同擂鼓般节奏强烈的跳动着,其他什么都已经无法感知。
月朗星稀,旷野无风。
暗下里没有灯盏,只有月光照向大地,但凭借着这份光,他便可以把黑夜当成白天。①
少年在山坡上奔跑着的身影越来越快,仿佛不知疲倦的永动机。
直到凌晨,身后的人早已经远远的被他甩在身后,再也追不上来的时候,路爵才用尽力气般轰然躺下,疲软倒在地上,拼命的喘息。
就像是一只被搁浅的鱼,呼吸急促,肺部快要爆炸。
他头顶蓝天白云,遥望远方陌生的城市,突然很想哭,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却一点儿也哭不出来。
不能哭,他要保留所有的体力,用来生存下去。
丝毫的力气都不能浪费。
训练期间,路爵永远都是表现最好的那个,射击,越野,泅渡,侦查,操舟,每样都是第一。
因为他听说,只要被上面选上了,就能去缉毒队,那样就可以为他那被残忍杀害的父母报仇。
而林烽对于训练,则没有路爵那么上心。
路爵知道林烽志不在此,而且他心里还有更多的牵挂。
他们在这儿不能用任何通讯设备,也不能给家里人打电话。林烽想他的女朋友了,就坐在床头给她写信,写日记。
路爵他们几个单身狗总是起哄架秧子,嗷嗷着说要看嫂子照片。
林烽装作很不情愿的挥挥手:“哎,凑什么热闹,我媳妇儿自己个看,不给你们看。”
但是没过多久,就从枕头底下拿出一本书,小心翼翼的翻开,把里面夹的照片取出来说:“看一眼,就得还给我。”
路爵抢着第一个看了,从照片上看,白筠那时候还在读大学,扎着俩麻花辫,气质干净又漂亮。
林烽宝贝得不行,擦了好几遍放回去,每天晚上都得默默看好几遍,然后路爵就听见他的铁床哐哐哐一阵响。
“发/浪呢你。”路爵轻踹了下他床头,“撸一发得了,在那儿没完没了了还。”
林烽舒服的叹了一口气:“我他妈以为你睡着了呢。”
“本来睡着了,你动静太大,把我给吵醒了。”路爵瞥他一眼,“小撸怡情,大撸伤身,强撸灰飞烟灭。我前两天看你手都脱皮了,敢情是撸太多撸秃噜皮了。”
“去你大爷的,我手脱皮是因为上火。”林烽枕着臂,翻了个身,面朝着路爵,“哎,问你个事儿?”
“离我远点儿。”路爵把他往旁边推了推,“别凑那么近,恶心巴拉的。”
部队的床本来就是拼在一块儿的,一个宿舍十二张床,路爵跟林烽之间隔了不到半米的距离,他这一凑,俩人就更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