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第一厨 完结+番外完本[美食传奇]—— BY:浮云素

作者:浮云素  录入:03-07

……
几口大鼎依次架在灶台上,寺庙僧人众多,灶台也多。鼎中依次摆满各种食材,大火将粥烧至沸腾后改小火慢炖,红豆被煮的皮肉分离,丝滑的豆衣炸开,露出软糯柔嫩的内在;炸过的芋头块最初呈现焦黄色,随熬煮时间越来越长,焦黄色逐渐隐没在黑米中……
室内弥散着诱人的甜香,谷物与红糖的味道完美融合在一起,粥还没有喝进腹中,却让搭把手熬粥的和尚都感受到了浓浓的暖意,在寒冷的风中能够喝上一口香甜软糯的腊八粥,实在是再好不过了。
莫文远看了眼鼎面宣布道:“可以了!”
山门外早已沾满人。长安城很大,即便每个坊的乞丐流民都很少,聚集在一起却形成大股的人潮。他们衣衫简陋,头发凌乱,少有能穿羊皮袄的,绝大多数都身着两层布夹废弃布料做成的夹袄,袄面脏兮兮的,泛着黑色,谁都不知道这些衣服穿了多久。
他们在寒风中打颤,简陋的衣服无法抵御寒冷,刺骨的风刮过粗糙的脸,带走身躯中残余的热度,人与人拥挤在一起,同冬日抱团取暖的小动物,借此法保留些暖意。
“你也听说过大兴善寺的药食之名?”
“不错,据说此地药食鲜美无比,只要喝一口,通身的寒意便会被驱逐。”
“这么神?”
“能不神吗?兴善寺的粥可是莫小郎君亲自熬制,他乃佛子,让佛子帮我们熬粥真是何德何能,想来他做出来的吃食中定有佛光灿灿,能驱走去岁的晦气。”
“你说的可是智擒硕鼠妖的莫小郎君。”
“对,就是他,他还是豆腐童子,我听说李三娘食肆的吃食都是他研制出来的,我虽没几文钱,进不得酒楼,却也尝过那里的馒头,啧啧啧啧啧,那味道,便是现在想起我都欲流口水。”
寺院大门缓缓打开,人群中选暖声更大,所有人都争着抢着,试图往前一点再往前一点,成为第一批喝到粥的人。
兴善寺僧人对施粥盛况心里有数,早就派了身强体壮的武僧外出维持秩序,他们中绝大多数以身为盾,组成密不透风的人墙,口中高呼“排队”“一个一个来”,试图恢复秩序,还有小部分人在边上逡巡,眼睛尖利如同鹰隼之眼,若发现有什么人被推搡倒地,能够第一时间发现,以棍棒杀入人群,将倒地人捞起来。
好在今年的秩序勉强还成,无人受伤,在孔武有力的僧人的约束下,队伍很快成行。
寺院内总共推出了八口大鼎,人也分流排成八队,每口鼎后站着的和尚都在食堂历练过,对份量的掌握已经到了精妙绝伦的地步,能够保证粥的相对精准,一勺不多一少不少。
王虎乃一介流民,他的名字威武霸气,人却很小,尚不足八岁,看身形同五六岁孩子相仿,他高举破碗,眼巴巴看着和尚,等待自己的腊八粥。
和尚对老人孩子总更心软,粥打得正正好,肉丁却给他多舀了一小勺,王虎捧着碗凑到鼻子底下,盯看肉丁,不知此乃何物。
记忆中他很少吃肉,经历过流亡生涯,猛地看见碎肉块竟相见不相识。
粥浓稠而富有温度,吹吹过后他迫不及待小口嗦粥,初入口的温度烫得他舌头动来动去,然而入口的触感却让他不忍心将其吐回碗里。
厚重的粥在口腔中回荡,红豆沙中本就带有丝丝的甜,融入沙糖后,甜味进一步得释放;略微坚硬的黑米同杏仁碎末挨在一起,上下磨合牙齿,最先品尝到的是超过芝麻的香味,一股不知该说时鲜还是咸的滋味在舌尖炸开,回味悠长,极富存在感;熬煮多时的杏仁碎软化,用牙齿磨开,悠长的杏仁香味加入层层叠叠的谷味,闭上眼睛王虎便能看见大片的麦地,看见金色的浪花,看见五谷丰登的金秋,看见欢笑的阿爷阿娘……
伸出舌间,小心翼翼卷块肉丁,再用大门牙研磨碎,猪油的香气远胜一切粮食,如果说谷物是浅淡的,那经过酱料调制的肉丁则浓烈而霸道,一整头猪的美味都可体现在其中。
肉丁中既有肥肉也有瘦肉,瘦肉在酱埋了许久,每一小块儿都沾满了咸香的酱料,舌头点一下,豆子特有的清香与猪油混合在一起;咀嚼,猪肉纤维经过翻炒,肉质更硬,然越是挪动牙齿,藏在其中的悠长香味就越发明显,如同巷子深处的酒水,萦绕在唇齿鼻腔间。
肥肉选得是油最多的部分,雪白的牙齿将其切成两半,似乎能感觉到金黄色的小油点子溅在牙齿面上,炒至焦黄的肥肉外酥里嫩,敲破金黄色的外壳,肥肉入口即化,不带腥臊味的猪肉是无上份美味,流民珍惜得研磨为数不多的肉丁,眼睛笑成了弯弯的月牙。
这是肉的味道吗?
不,它比肉还要香。
冬日的寒冷被一碗甜粥尽数驱散,暖流划过时代,深入胃部。从脚底心泛起的凉意终结于丹田,美味的粥品让人从心底深处萌生出幸福感。
喝着喝着,王虎流下泪来,多时不曾感觉到的幸福与苦难的生活交织在一起,甜丝丝中带有酸,生活的艰辛与委屈随眼泪而去,短暂的感情宣泄后剩下的是对未来的期望。
明年,明年一定会更好。
……
李三娘食肆施舍的吃食就实在多了,拳头大的羊肉馒头,麦面包的,内部塞满了羊肉,一口咬下去油都会从麦面中流出来,便是成年人吃,两个都能吃的饱饱的。
她亲自带家中人前往棚户区,见此吃食,流民们几乎将她看作是九天下凡的仙女,双手合十几欲拜她。
李三娘当然是不愿意的,在人下去前就给扶起来了,看见棚户区中老少都有,老弱病残窝成团,便是她都不有唏嘘,想着开年后食肆扩建招人,若有些无关紧要的工作,便给他们提供些吧。授人予鱼不如授人予渔。
忙完施舍吃食的活动过后,莫文远依旧没有停下来,他像是旋转的陀螺,无时不刻没被隐形的鞭子抽打,约定给孙大圣他们的素斋的时间要比正常元日宴会早十日,故而莫文远先做给他们的菜。
绝大多数的菜都是莫文远曾经做过的,只有一样,他还是头次在唐代做出来。
莫文远带着中黑羊在院子里走,神秘地挤挤眼睛:“今儿给你吃个新玩意,我保证好吃得你舌头都要掉下来。”
中黑羊听他的话,耳朵倒竖,平时莫小远做得菜就好吃到让他想要以头抢地,现在厨子本人都用了夸张的修饰方法,新吃食究竟要多好吃?
他们家的院子很大,除了厨房外,李三娘还花重金修了间带地窖的储藏间,为了践行埋藏储存法,莫文远与梓人沟通许久,才弄了划时代的地下室出来。在此房间中,除了要放在地下的越冬菜之外,还有其他吃食。
“吱啦——”
门打开,即便是地面上的房间也堆满了东西,正对门有堵墙,墙左边的拐角端端正正矗立几口黑色大陶缸,缸的口径很大,内部也很深,四五岁的孩童都不比其高。大块的鹅卵石静静地压在缸内部,粗糙的厚纸蒙在缸口,又以麻绳将纸扎紧
中黑羊吸鼻子,他似乎闻到了股淡淡的酸味?
莫文远走向大缸,解开了麻绳,酸味在空气中扩散。
第40章
酸菜在中国拥有悠长的历史, 《周礼》中提到过一种名为菹的食物,说的就是酸菜, 北魏《齐民要术》更是详细介绍了以菘菜, 也就是白菜为原料的腌制方法。
能够记入《齐民要术》的吃食大都不是很普及, 长安城中就少有人腌制菘菜,相比较下, 还是用传统冬藏法保存白菜的人更多,莫文远腌菜只是尝试, 他有两个想法,一是想要将美味的酸菜端上餐桌,二则是拉长菘菜的储存时间,对唐人而言, 能够久放不坏的菜很有价值, 特别菘菜便宜,家家户户都能吃得起,能够在寒冷的冬日吃上味道重, 能够就饼子下饭的菜,也挺好的。
中黑羊对他的想法不很清楚,他只知酸溜溜的味道冲得他直想扭头打喷嚏, 然在生理上承受不住的同时,他的口水却不受身体控制, 不断涌现。
酸唧唧的味道,怎么就让他馋哩?
莫文远见中黑羊偷偷咽口水,摇头, 他撸袖子洗干净手,下缸捞出一株水淋淋的白菜。白菜叶还是黄色,在缸内隔离空气发酵并没有破坏他的颜色与模样,除了菜叶子浸满水,梗软化之外,同一开始的嫩白菜没两样。
他手起刀落,刷刷刷切出一碟白菜,浅黄色的大菜叶与白梗藕断丝连,后者饱含水分,咀嚼时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尝一口?”他诱惑中黑羊道。
饕餮除了长相没有哪点是和羊相像的,他喜爱吃美食,却对肉情有独钟,好吃的蔬菜来者不拒没错,但一顿没有肉,就跟没吃过饭似的,直闹腾。所以,中黑羊其实对菘菜不感冒。
但从闻到酸味开始,菘菜与酸菜在他心中就多了条渭泾分明的线,前者味道很淡,除非莫文远做上汤白菜,否则他是绝不愿意吃的,而后者,目前味道存疑,却值得尝试。
他坚定点头,神情严肃,与“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荆轲有异曲同工之妙。
“咯吱”“咯吱”“咯吱”,白菜连梗带叶被咀嚼,凸出的羊嘴顺时针旋转,嘴唇差点包不住雪白的门牙。
酸菜肯定是酸的,第一口咬下去,汁水从白梗部分迸溅出来,有的落在牙齿表面,有的落在舌尖,中黑羊被酸的一激灵,人性化地眯起眼睛。酸水顺着牙齿缝向下,停留在牙床表面,红色的肉猛然收缩,他终于见识到什么叫做牙酸。
酸味并不令他讨厌。
舌头下像出现条潺潺流水的小溪,津液不断涌现,将小半个白菜吞入腹中后,他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更饿了。
哪里像是吃了小半颗菘菜,分明是吃了健胃消食片,让本就饥饿的饕餮胃口大开。
“好吃否?”
“咩咩咩咩咩咩咩咩咩咩咩!”
好吃极了!
……
孙悟空如约而至,身穿虎皮小裙,时髦无比。他本是容易爆炸的性格,在铁血师父的磨练下脾气竟然好不少,天气好的时候懒洋洋躺在石头上晒太阳,颇有懒猴的风采。便是同莫文远说话都不紧不慢,即便抓耳挠腮,也是猴子中的绅士。
除夕晚宴的吃食一件件依次摆放在矮桌上,除此之外他还送了两罐自己腌制的酸菜与芦菔,酸菜不说,美食家饕餮已经鉴定过,而芦菔更是爽脆可口,李三娘他们就芦菔片可以多吃两碗饭。
作为原料的白萝卜是九月种的秋萝卜,个头大,水分足,拿在手里沉甸甸的,一分为二从中间切开,很敦实,萝卜肉也不瓤不空,空口吃都脆生生的,只有这样的好萝卜才能最大限度保证其口感。
莫文远将一斤重的芦菔切片,片不厚,捻起来放在阳光下可透光,灿烂的阳光透过萝卜心,能够看见条纹状的肌理,一条条丝竖着往中心钻。片状比切成条状的更容易入味,也能保证最大面积同水相接触。
照理来说,用野山椒水腌制生萝卜最容易入味,然而辣椒是明朝才传入中国的,现在还不知在哪个犄角旮旯呆着,莫文远只能用本土的辛香料代替。
唐代时本土也有不少辛香料,其中使用频率比较高的是茱萸,就是“遍插茱萸少一人”的茱萸。这种植物有不少别称,有叫“艾子”有叫”越椒“。茱萸的果实被称为“萸肉”,是红色椭圆形的小果子,莫文远用牙齿磕破薄皮舔果肉,发现萸肉的味道偏酸,带一点点刺激味,若将其榨汁混水,勉强能够代替野山椒水之用。
在陶罐中依次放入茱萸水、沙糖还有白醋,最后把嫩生生的芦菔片放进去,用厚纸封上盖子,放置几天就是了不得的美食。
孙悟空没吃过此物,但先有素佛跳墙,后有色香味具全的除夕宴会菜,便是对两罐密封的搭头菜他都充满了期待,留下足量钱款之后他就迫不及待将菜色卷走,道一声“告辞”。
莫文远目送他远去,再伸手摸摸自己下巴:“孙大圣很客气啊。”然而在民间已经流传开的大闹天宫故事中,他却不是这样,俗讲僧人少不得用“气焰嚣张”之类暗含褒贬的词汇形容他。
中黑羊在旁边扑哧扑哧笑,他咩咩咩表示:有三藏法师做师父,便是想要嚣张也嚣张不起来。
“何解?”
你是没看过三藏法师渡化妖魔的爽快劲,禅杖舞得虎虎生威,比降魔杵还要降魔杵,我曾见他渡化野猪妖,初见时,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佛法经文,尽在法师腹中。
然后?
可惜那野猪妖是个不识抬举的家伙,脑袋瓜同顽石一般,又臭又硬,不仅将经文内容从耳中逼出来,还叫嚣着欲吃三藏法师。
一叫嚣可不就捅了马蜂窝?便是孙猴子也是不许名不见经传的小精怪侮辱其师,当即朝着金箍棒就要出手,谁知他的金箍棒却没有三藏法师的禅杖来得快。
莫文远:啊?
中黑羊陷入回忆中,言语精妙,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禅杖从高处落下,劈头盖脸砸在精怪的脑袋上,其势迅猛如泰山,杖身裹胁劲风而下,有万丈千钧之力,孙猴子看了,定会想到镇压他五百年的五指山。
那野猪妖怎么了?
中黑羊幸灾乐祸:还能怎么样,不愿舍身入佛门,就要被动渡化,挨了三藏法师一下,性命可犹在?
莫文远对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唐三藏陡然生出一股敬意:玄奘法师,果然是狠人中的狠人!
……
孙悟空翻了两个筋斗便回到师父师兄弟几人身边,对他前往长安买吃食一事,唐僧略微不悦,他对自己严格要求,更是视西天取经为磨练,既然是磨练怎能过分在意生活质量,还搞跨区域代购?若不是孙悟空以观音菩萨为托词,说他也吃了供奉,唐僧是绝对不会答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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