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前夫遗产重生 番外完结[现代耽美]——BY:水竹青菜

作者:水竹青菜  录入:06-08

  转头又看到藜麦旁边还站着个人呢。
  单看那穿着打扮,就跟他们家孩子不一样,那身衣裳她在县里新开的商场见过类似的,标签上都是天文数字。
  浑身透着股挺矜贵优雅,看着就像是那些有钱人家,教养出来的孩子,跟他们这地儿感觉有些格格不入。
  稍微有些迟疑,不知道怎么打招呼好,看着藜麦,“麦子,这位……是你同学吗。”
  藜麦见她有些不自在,干脆点了点头,“嗯,他送我们回来,准备在县里玩儿,马上就走。”
  路蕴妈妈便笑着,“这天儿冷的都要把人冻僵了,你们也别再外面站着啦,你快带人进去坐,喝杯热茶暖暖身子。
  我这收拾收拾,就给你们做饭,今儿咱们吃大餐。”
  秦封特别有礼貌的看着她,“谢谢阿姨。”
  又慢吞吞的转过头去看藜麦,面上带着些为难神色,“要不,我就不进去了,先去旁边找旅馆住下吧,你们明天回学校,我再过来接你们。”
  藜麦不想在路蕴妈妈面前跟人争吵翻脸,毕竟在她眼里秦封可是专门送他跟路蕴回来的,真让人就这么走了。
  她肯定会觉得自己很失礼……虽然事实也是如此,若换个人,这么巴巴的掐着返点儿,送他们回来,连屋都不让进。
  藜麦也会觉得自己非常失礼。
  不过藜麦也真是不想让秦封留下,他略微沉默着,想着怎么说出让秦封离开的话。
  还没等藜麦开口,路蕴妈妈在旁边笑着,“今天麦子生日呀,你既然来了,要是不嫌弃我们家粗茶淡饭的,就留下来吃顿饭吧。”
  说着又看着藜麦,“今天老路不在,就咱娘儿三吃饭也不热闹,你这同学既然来都来了,就干脆吃顿饭再走吧。”
  她不知道藜麦跟秦封那些破事儿儿,只当是两人关系挺好,这人都专程送藜麦回来了,她是长辈,无论如何也得招待的。
  又问藜麦,“他吃不吃的惯咱们家饭菜,我听说那些有钱人现在都流行吃什么西餐,爱吃外国菜,什么生鱼片烤蜗牛的。”
  藜麦这还没开口拒绝呢,秦封赶紧开口应道,“我不爱吃西餐,也吃不惯那些东西,就挺爱吃家里做的菜,觉得最有家常味儿。
  只是我平时都自己住,也没有人给我做饭,经常也就想想,根本吃不到嘴里。”
  说着笑得一脸淳朴,“刚走到门口就闻到您家炖的菜香了,说起来您可别见笑,我这闻着味儿,口水都快流出来啦。”
  路蕴妈妈就喜欢这种老实实在的孩子,原本来觉得人孩子还挺矜贵的,听到这话,瞬间觉得那点儿距离感都没了。
  看秦封是哪儿哪儿都好,喜笑颜开的大手一挥,“那真是巧了,今儿就留在阿姨家里吃饭。
  吃完你要是想去县城里还是郊外玩儿,就让麦子和蕴蕴陪着你去,他两从小在县城里长大的,角角落落都摸熟了的!
  正巧你们年龄差不多,也能玩到一起,晚上也别住什么旅馆了,麦子家里房间都空着,我也经常过去打扫卫生通风的。
  没落着灰尘,等晚上我给你们找两床铺盖抱过去,铺上就就能住人,看你们是想分开住还是睡一块儿都行。
  反正你两都是男孩子,没得那么多讲究。听阿姨的,麦子,快把人带进去倒杯茶喝。”
  路蕴,“……”
  他妈这真是丝毫不客气,这说话间就把人晚上住处都给安排好了,直听得他满脸黑线。
  却又不能给他妈说,这两虽然都是男的,但是住在一块儿,那也可能出事儿。
  当初他知道麦子跟个男的好上了,还反应了半个多月才缓过来呢,别再把他妈给吓着。
  只能赶紧窜过去拉着藜麦,给他使眼色,“麦子,正好这都快到点儿了,让封哥进来吃了饭再走吧。
  我妈鸡都炖好了,还准备了那么多菜,人多也热闹,让封哥也尝尝我妈的手艺。”
  藜麦拒绝的话开头没说出来,到现在也就说不出来了,总不能为着把秦封弄走惹得阿姨不开心。
  笑容冷淡的看着秦封许久,才点头,“好。”
  秦封避开藜麦的注视,假装没看懂他的告诫和审视,听他答应了,藜麦笑开了花,“那就打扰了,阿姨。”
  说着就去打开车子后备箱,从里面拎出来两个燕窝礼盒,可谓是准备周全,半点不失礼数。
  藜麦在旁边冷眼看着,背着路蕴妈妈,压低了声音跟他说话,“准备挺齐全啊,你是不是早在心里打算好了?”
  秦封拎着东西,正因为能跟藜麦一起过生日高兴着呢,看他脸色不太好,赶紧小声解释,“我上次出门准备买来送礼,还剩下这么两盒,正好借花献佛。”
  藜麦冷笑,“你现在嘴里就没半句实话。”
  说着再不想理会他,去帮路蕴妈妈收拾菜摊了。
  因着藜麦过生日,路蕴妈妈一大早上就准备开了,旁边两个灶上炖这香菇炖鸡和排骨煲,大铁锅里还煮着乡里人自制的腊肉和香肠。
  都是用自家养肥的猪肉制作而成的,味道又香又辣,在烹饪煮熟的时候什么都不用放,单纯水煮,那味道简直香飘十里。
  不用进门都能闻到满屋子飘香。
  他们这片儿,十八岁算是个大日子,这生日一过,就表示家里孩子长大成人,能够自己顶立门户过日子了。
  藜麦虽然是奶奶捡回来的,但是他跟着路蕴从小一块玩儿,也算是路蕴妈妈看着长大的。
  她看着藜麦从个牙牙学语的小不点儿,长成现在这般精神漂亮的模样,成绩好,又聪明体贴。
  每次看着心里就觉得十分欣慰又欢喜,也就跟看着自己儿子成年差不多了。
  这次藜麦过生日,她更是使出了浑身本事,做了满桌子的菜,桌子都快摆不下了。
  还专门给他下了碗鸡汤面,雪白漂亮的面条上飘着青翠的菜叶,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开。
  路蕴把面条给他端到面前,放下,“麦子你快先许个愿,然后趁热吃,我妈说了,吃了她做的这碗面条呀,往后一年都会跟着面条一样顺顺溜溜。
  半点磕磕碰碰都没有,也不会遇到难事儿,哪怕遇到了,也会很快就逢凶化吉,大吉大利!”
  藜麦心下感动,他从小没父母照顾,跟着奶奶生活,每次过生日他奶奶就会给他煮碗面条吃。
  后来他奶奶不在了,也就没有了。
  上辈子他跟路蕴因为秦封的事儿闹翻,他过生日的时候还没和好,自然没到路家来,为着这事儿路蕴妈妈后来还常念叨他。
  看着面前的面条,就觉得鼻子有些发酸,微红了眼眶,“好。”
  他双手合十,闭着眼睛,对着面条许了愿,拿着筷子在三人的注视下把一小碗面条吃的干干净净,连汤也没剩下,“真好吃。”
  路蕴欢快的笑着,“那可不,这还是我揉的面团,千锤百炼,费了我老大的劲儿呢,可不好吃有劲道嘛。”
  他妈在旁边看着,撩着围裙擦了下眼角,顺手拍了他一巴掌,“别贫嘴了,赶紧吃饭。”
  一边又招呼秦封坐下吃菜,因着高兴,还把自己装米酒的小罐抱出来,给他们跟前都倒了一小碗,“麦子,你放我这儿的酒都买完了,今儿是喝不成啦。
  你也尝尝我酿的米酒,比不上你酿的效果好,不过味道还算不错。”
  这顿饭整整吃了2个多小时,饭后藜麦帮着她把桌子收拾好,跟她说要回家里去看看。
  路蕴妈妈知道他这好不容易回来趟,又是生日上,肯定得回去给藜奶奶上柱香,也不拦着他,只拉着他叮嘱让他晚上早点过来吃饭。
  路蕴不爱自己待着,再加上他还先想要溜出去见沈萃把准备好的礼物给送过去呢,又不敢让他妈知道他早恋,干脆蹭着跟藜麦和秦封一块儿出门。
  路蕴妈妈还不知道秦封家就在县里呢,以为他是跟着两人过来玩儿,出门的时候还唠叨路蕴,让他带人到处逛逛走走,要把人招待好。
  路蕴当着他妈也不敢反驳,只能支支吾吾的应了,等出门的时候他妈还在旁边看着呢,只得三人一块上了秦封的车。
  等转过街角的弯,看不到他妈影子了,才敢跟藜麦说话,“麦子,封哥,你们在前面路口把我放下来吧。
  我去找萃萃玩儿,把东西给她送过去,再去你家。”
  秦封知道他这车一停,藜麦肯定是要跟着路蕴下车的,哪里肯干,侧头看了眼藜麦,见他心情很好,略微想了下,“我送你过去吧,怎么走?”
  路蕴稍微愣了下,“哎,不用不用,我直接搭公交车就行,也不远。”
  秦封转回头看着路面,语气却是不容拒绝的,“不远就更懒得折腾了,我直接送你过去吧,说吧,往哪走。”
  路蕴求救的看着藜麦,“麦子……”
  藜麦有些不放心他单独去见沈萃,想去看看这小姑娘对他到底是真心还是假意,再加上秦封当年还跟这姑娘有些牵扯。
  不如大家都过去见见。
  他有些破罐子破摔的想着。他就不信等真见了人,秦封还能厚着脸皮要赖着他!?
  想想便也点头,“走吧。”
  路蕴,“……”
  他是越来越看不懂麦子在想些什么了!?
  沈萃家离路蕴家确实不远,主要也是因为县城规模就不太大,很快就到了沈萃家楼下。
  路蕴拎着装了笛子的礼盒跳下车,冲他们挥挥手,“那我先去啦,麦子你们先回去,等下我再去你家找你玩儿。”
  说着去旁边小卖部给沈萃打电话让她下楼。
  藜麦坐在车里,看着沈萃从二楼下来,她属于那种长相清秀,最多能称得上耐看,但不是特别惊艳的女孩子。
  不过皮肤白,很会打扮搭配衣服。而且性格温柔,说话的时候总是细声细气,温言细语的。
  比起学校里其他只会常年扎着马尾,头发毛毛躁躁,要不穿着校服,要不就是牛仔裤宽大T恤套着,连裙子都不怎么会穿。
  性子大大咧咧根本都不懂得凸显自己优点,甚至刚从初中跟男生们打着架升入高中,还没有来得及认识到自己跟男生什么区别的其他女生。
  就会显得格外出众显眼。
  要真论长相,藜麦之前的班长关晚清五官和脸部轮廓都比她精致漂亮得多。
  至于气质这东西,说实在的,她再温柔大方,也还真是比不上五中那些从小钢琴学着,芭蕾跳着的小姑娘。
  仪态气质都差得远。
  也不知道路蕴到底看上了她哪点。
  也不知道,秦封当年又是看上了她哪里。
  藜麦闪电雷鸣般的察觉到自己脑子里面这个令人惊讶的念头,他略微睁大了眼睛,伸手揉了揉自己有些发胀的额头。
  忍不住在心里哀叹道,我到底再想什么啊。他不应该会有这种疑问,也不该对秦封的事儿再上心的。
  早在他们离婚那年,他就在心里下定了决心,再不想听到秦封的半点消息,再也不理会关于秦封的任何事情。
  这点不管是在他们离婚后,还是在这辈子,他一直做得很好。
  ——今天却差点在这里破了功!
  藜麦用力的摇摇头,看着沈萃靠着自家墙壁,小声跟路蕴说着些什么。
  忽而轻轻笑着,唇角的笑容慢慢泛开,笑颜如花,娇俏可人。
  看在藜麦眼中却是只觉得有些刺眼得很。
  他甚至有些控制不住自己,忍不住会在脑子里冷漠的想着。
  是不是当时,她也是用这般鲜活娇俏的样子,出现在秦封面前。
  是不是,他们也会,笑得这般开心快活。
  身体里某处看似已经痊愈的伤口就那么被毫不留情的撕裂开来,鲜红的血混杂着腥臭无比的脓液就那么猝不及防的喷涌而出。
  侵袭污染了全身,感染着伤口。
  擦不掉,也洗不净,也再无药可医。
  “呵。”
  藜麦突兀的冷笑着,把目光从远处的沈萃身上收回来,垂着头盯着自己手上绑着的绷带,轻声呢喃着,“我估计也快疯了吧。”
  他声音很小很低,原以为只有自己听得到,哪知下一秒,就有人在他旁边低声说了句,“你不会。”
  藜麦猛地抬起头,表情狠厉的盯着秦封,“秦封,你就非得这样,非得这样,逼得我一步步退让,非得逼得我这般仓皇无措,你就高兴了是吧。
  现在好了,该你得意了,你厉害,我承认你厉害了,我不是你对手,我甘拜下风,你能放我吗?!
  我就想过几天安生日子,你就放过我,就不能别再缠着我吗?!”
  秦封摇摇头,“你错了,麦子。”
  他表情平静自然,眼神里透着苦味,伸手按压这自己胸口位置,沉默又执拗的看着藜麦,“你所有的难受、慌张、不安,你所有遭遇的痛苦,都会成倍的扎到我这里。
  它们就如同搅在一起的、开了锋的刀刃,不停地在这里搅动着,我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块地方被他们搅成肉渣、碎末。
  我也疼,麦子,倒是我得忍着,因为这都是我的错,我做错了事,这些都是惩罚,所以我得承担。
  我不怕疼,可是麦子,我这辈子……我这辈子,只有看到你开心,快乐,幸福的活着,我才可能会高兴。
  才可能会有那么一丁点儿安心,你能明白吗?我看着你难受,我怎么可能高兴的起来。”
  他的眼神太过坚定不移,藜麦咬紧了牙,执拗的跟他对视着,两人互不认输,谁也不肯想让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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