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前夫遗产重生 番外完结[现代耽美]——BY:水竹青菜

作者:水竹青菜  录入:06-08

  就那么僵持着好久,最终还是藜麦败下阵来,他看着自己手掌上的伤口,轻声问道,“是吗?”
  他抬头看着秦封,带着浓浓的嘲讽意味,“沈萃就在外面,你不去出去见见吗?”
  秦封听着这话就不对,皱起浓眉,“你为什么会觉得我想要去见她,我跟她又不认识。”
  藜麦嗤笑着,笑容里满是讽刺,“她不是你的心肝宝贝白月光么,现在你跟我面前装不认识她,你觉得有意思吗?”
  秦封愣了。
  完完全全的愣在当场,彻底的变成了一坐石像。
  脑子里某些念头化作具象不断的翻腾闪现这,可他却保持着同一个动作,呆若木鸡的看着藜麦满脸嘲讽。
  一直保持着这个动作很久很久,他才僵硬的动了动自己脖颈,眨了眨自己干涩的眼睛,困难的蠕动着喉咙,“你觉得,我喜欢他?”
  他仿佛听到了这辈子最荒谬又最魔幻的笑话,可这笑话又并不好笑,反而沉重到能直接压碎他的脊梁,“我就说,以你的性格,怎么可能就因为那些事情恨毒了我。
  原来在你心里,你那般恨我,甚至最后连见都不肯再见我一面,是因为你以为我变了心?”


第41章 沈萃
  “我以为?”
  藜麦咬着牙, 沉声重复了遍这句话,随即厉声怒道,“好一个我以为!你这话说的,倒像是我无理取闹了?!”
  他被气得脸色微红,浑身颤抖着,胸腔里有团怒气横生,毫无顾忌的冲撞着,像要把他胸口附近的骨骼肌理全部撞碎。
  如果刀尖扎像了玻璃, 从中心点破裂,寸寸的裂开, 让人痛不欲生。
  直恨不得就从位置上跳将起来,冲上前去给面前这个大言不惭的人两拳, 像个疯子泼妇一样抓破他那张厚脸皮!
  看他还敢不敢再说出这般颠倒黑白的话来!
  藜麦气得声音都变了, “她挺着个大肚子,拿着肚子里孩子跟你的血脉鉴定报告, 拿着你两各种亲密照片视频,由你姐姐领着进了我的门。
  就在那门口哭得梨花带雨的……哭得活像是我杀了她妈一样的, 让我看在孩子的面子上,求着要我不要在霸占着你。
  她求着我, 要我放她一条生路,放她肚子里孩子一条生路, 活像我就是个十恶不赦的大恶人。
  她要我放过她, 那谁来放过我?!”
  他红着眼睛, 嘶哑着声音, 气得浑身难受,每句话都得花费他太多的力气,“啊,秦封,你告诉我,谁能放过我?!我放过她们,她们能放过我吗?
  你知不知道,她们跑过来在我门口闹那么一场,堵着门口大吵大叫。
  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是个令人恶心的同性恋,是个被人包养的小情儿,是个不要脸勾引别人男人的狐狸精。
  从他们过来那天起,周围的人都避我如蛇蝎。
  ……从那天起,球球就再没到家里来玩过。”
  “你那些姐姐们从来不把我当家人,觉得我嫌弃她们,不愿意跟她们一块儿住。
  对,我是不愿意跟她们住在一起。
  可她们是怎么对我的,我凭什么想要跟她们住到一起!?
  我天天像个仆人一样卑躬屈膝的伺候她们,他们还觉得我不够谦卑。
  我凭什么要跟她们住在一起?
  就算分开住,她们每个月两万的生活费我给没给,逢年过节礼物我送没送,你那些侄子念书学校的事儿我管没有管。
  你忙不过来的时候,你家那些破事儿,哪件我有落下过?可就因为我是个男的,我做什么她都看我不顺眼。
  她们生来就是一副铁石心肠,是捂不热的。
  我也不在乎,我天生就是个孤家寡人,就活该自己住着!
  反正我看她也不是那么喜欢,咱们就各过各的,互不相干,谁还搭理谁啊,又不是真贱得慌。
  她就是被养得太闲了,整天正事儿不干,就琢磨着给你介绍小姑娘,你还得悄咪咪的背着我跟她出去见人。
  为这些破事儿!甚至我们约好的时间你都能迟到。
  你当我是瞎了还是傻了,真以为我看不到察觉不到是吗。
  不过怕你夹在中间太难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过日子,不想深管罢了。
  你出去应酬,逢场作戏我管不着!
  你不想让你姐难做,出去见那些女人我也管不着!
  你天南地北到处跑,一两个月不着家,我就只当你在外面工作。
  什么也不问,我也管不着!?
  到最后你孩子都给我弄出来,人家都挺着肚子上门来给我示威了!
  你告诉我,这些只是我以为?都是我幻想出来要往脑袋上泼脏水?!”
  藜麦深吸了一口气,脸色难看到极点,“来,秦封你告诉我,这些事情哪个是我以为的?”
  秦封脸色也有些不好,“大姐的事儿我很抱歉,是我的错,但是孩子不是我的。”
  紧皱着眉,带着浓重的疑惑不解,这事儿过去得太久,他甚至连些许蛛丝马迹都记不得,也不可能再倒转回去调查核实。
  他能确定的就只有一件事,“孩子肯定不是我的,我没碰过她。”
  “我甚至都没有见过她!我根本就不认识那女人!”
  秦封很恼火,拧紧了浓眉,用力的拍着方向盘,脸上的疤随着他周末的动作若隐若现,像是在肉里钻动的怪虫蜈蚣。
  眼里透着深渊般的阴戾,紧紧的盯着面前空白位置,看上去颇有几分骇人,“妈的,到底是哪个孙子在背后阴我!”
  盯着他,想要对付他的人太多,数不胜数,名单列出来要写好几张A4纸,他自己也数不出来。
  但是他把藜麦护的很好,他不让麦子暴露在那些人面前,也不会让他们有机会接近藜麦。
  唯一能够接近藜麦、甚至能够打着他名义伤害到藜麦的人,只有他那位好大姐。
  他那个愚不可及,永远把藜麦当做外人、甚至还可能帮着真正的外人对付麦子的大姐!
  秦封差点咬碎了满口牙齿!
  当时他还不愿意跟家里几个姐姐闹得太僵,毕竟虽然她们在结婚之后都以自己小家为重,可秦封总归是她们几家东拼西凑着养大的。
  她们对他不算好,但若没有她们在,他也不可能磕磕碰碰的,活到长大。
  所以平日里能够顺着她们意思的时候,秦封还是会尽量顺着她们的。
  尤其是他跟藜麦在一起之后,两个男人搁一块儿的事情确实太过惊世骇俗,她们不喜欢藜麦。
  秦封也只以为她们只是一时接受不了。
  等日子久了,她们看到麦子的好,自然而言就能接受藜麦成为她们家一员。
  他舍不掉那所谓的亲情,更舍不掉藜麦,一直妄图能够在家人跟藜麦之间寻求个平衡点。
  天真的以为她们仅仅是看不惯藜麦而已。
  就算是不喜欢,但是看在他的份上,至少不会真的恨着藜麦,不会对他做出太过分的事。
  在藜麦提出离婚之后,他也以为藜麦是被她们逼迫太过,再不愿意理会这些家长里短,想要自己安安生生的过日子。
  他为藜麦在她们跟前受得委屈自责难受,却万万没有想到,她们不仅仅是看不惯藜麦,她们甚至都是看不上他!
  她们甚至敢联合外人,配合着外人来对付藜麦。
  她们难道不知道藜麦就是他的命么?!
  藜麦真出了什么事儿,他又能好得了哪里去。
  他垂着头,眼神里透着几分颓然和狠厉,真好笑啊,“果然是……腐烂从内部根子上烂起的。”
  他自以为护着藜麦护的天衣无缝,结果没想到这些他最亲近的人,会在背后狠命扎他一刀,给他致命一击。
  可真是傻到了极点,凭什么会以为,她们会当他是家人,会珍惜他放在心上的人呢。
  是啊,凭什么呢。
  她们甚至连他都是不放在心里的,找到他跟前来也不过是要钱而已。
  那么多年,他居然还没有看透,可不就是个傻子么。
  关于孩子的问题秦封反驳的太坚决直接,让藜麦都略微愣了下。
  随即,在他脑子都还没有开始反应的时候,心里某块紧绷翻腾着疼痛的地方居然奇迹般的平静了些许,让他不再那般怒火滔天。
  秦封这人有万般缺点不好处,不过这人在他跟前向来都是有一说一,不撒谎。
  藜麦早习惯了他但凡有问题问秦封秦封要么不给他答案,要么给出的都是事实。
  他说那孩子不是他的,藜麦心里几乎立马就信了。
  藜麦轻声嘀咕着,“怎么可能。”
  他有些慌乱的思索着当年发生的事儿。
  沈萃和秦家大姐把他堵在门口,在众目睽睽之下,把他脸面和名声践踏倒支离破碎的情景还恍然在目。
  那次事件和那个孩子是他们所有重大矛盾、也是最终导致他们再走不下去到最后闹离婚的开端。
  如果没有那个孩子,藜麦当场就能把秦家大姐和沈萃给打出去。
  如果……如果没有那个孩子,他也不至于恶心到连听都不愿意听到秦封消息。
  他们或许,还可以开诚布公的谈一谈。
  如果真如同秦封所说,那孩子不是他的。
  那他们,最后闹到那般地步,到底又算什么?
  藜麦觉得有些慌乱,又有些好笑的想着,算是阴差阳错、命运给他们开的一个玩笑?
  他甚至都不愿意承认这个让人难受的事实。
  但是心里又有个声音开始弱弱的辩驳道,“要真是秦封的种,他才不会否认,肯定是把这罪名背下来,然后跪到地上求你原谅。
  最多你不原谅他,他就不起来。
  他可从来都是那种敢做不敢当的孬种。”
  藜麦抬头看了眼秦封,见他坐在前面陷入沉思,低垂着头,无声呢喃着什么。
  背影透着些许快被压垮的无力和沧桑,突然觉得自己胸口闷的慌。
  他伸手打开车门,想出去透透气。
  开门声音惊动了前面正思考着什么的人,秦封回头看他,见他开门的动作,立马把脑子里的诸多念头都抛开去。
  顾不上多想,从前排绕过椅背,探过身来,一把抓住藜麦胳膊,急切道,“麦子,这事儿你得信我。
  那孩子真不是我的,就咱们离婚之前那段时间,我都在找人准备做代孕了。
  我若是想要养,也是养你的孩子,怎么可能会莫名其妙的去弄出个孩子来,梗在我们中间影响我们感情。
  你别走,咱们好好谈谈行吗?求你了。”
  藜麦看着他脸上的慌乱和恳求,再看看抓着自己胳膊那只微微颤抖着的手,胸口更觉得堵得很,一时竟有些语塞,“我就……我就……下车走走。”
  秦封抓着他的手更用力了些,满脸殷切的看着他,“你保证不走。”
  藜麦恨恨的瞪着他,“我想走就能走的了嘛!”
  秦封诚实的摇头,“我不会放你走的。”
  “那你在这里说的什么废话!”藜麦低声骂他一句,又斜了眼抓着自己胳膊的那只手,“还不放开。”
  秦封能明显的察觉到藜麦语气里潜藏的几分恼怒不安,他本身就直觉特别出众,尤其是在对人情绪的把控上,敏锐到几乎让人生畏。
  几乎瞬间就分辨出来藜麦虽然声音有些冷硬,却并没有生气,反倒是,对着他的态度有几分微小但是却明显存在着的软化。
  虽不知道其中缘由,不过心里还是蹭蹭蹭的冒出来许多七彩泡泡般的喜悦来,忍不住勾了下唇角,乖乖的松开了他手,“好。”
  然后紧跟在藜麦后面下了车,亦步亦趋的跟着,“我陪你逛逛,你冷吗,之前你说不喜欢那个羊绒的薄围巾,我这次买的丝质的,你试试戴下看。
  要是还不喜欢的话,我再找人换,前两年听说有个牌子有款细棉材质的衣服配饰非常受欢迎,棉质的也很保暖,你要是喜欢……”
  藜麦径直往前走着,耳朵旁边唠叨的声音让他心生烦躁,忍不住皱紧了眉头,“我不冷,你走开点。”
  秦封往左边垮出小半步距离,满怀期待的看着他,“这样够远了吗?”
  藜麦捏紧了手指,在路边转个弯儿,朝着路蕴的方向走过去,秦封不急不缓的跟在他后面,始终保持着适当的距离。
  乐得笑出口大白牙来,目光就没从他身上挪开过。
  路蕴正在那拿着竹笛跟沈萃献宝,胖乎乎的手指握着笛子,专心致志的吹奏着《欢乐颂》,他从计划要吹这个曲子到现在也不过半个月时间。
  吹得倒是没有出什么错,音符也挺标准,只是毕竟新学,用来练习的时间也不多,曲子不是那么流畅自如,吹奏的时候太过专心入神。
  也就没有看到旁边女孩眼里那几分不耐烦和嫌弃的神色。
  藜麦看见,大步走过去,喊了他一声,“蕴蕴。”
  路蕴被他打断,晃了下神,手忙脚乱的还想着再抢救下,可这一停顿,手指的动作和吹奏的节奏就有些接不上。
  乱了两个音符,自然而言也就只能停了下来,把笛子收起来,“你怎么过来了?”
  说着又看了眼秦封,“封哥也过来啦。”
  然后略微红着脸,指了指旁边站着的沈萃,用轻飘飘的声音跟他们介绍,“她叫沈萃,恩,是我……女朋友。”
  吞吞吐吐把话说完,整张脸就红成了苹果模样,又笑着跟沈萃介绍他两,“这是麦子,他大名叫藜麦,是我发小儿,你跟着我喊他麦子就行,不用跟他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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