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的吕纬甫[现代耽美]——BY:大风不是木偶

作者:大风不是木偶  录入:07-18

  邓远小声说:“男人。”
  “什么样的男人?”
  “我……我没想这么多。”
  “总得有个大概的标准吧,比如身高——是不是得比你高?”
  “嗯。”
  “长得好看?”
  “……都可以。”
  “会做饭?”
  “……”
  “有腹肌?”
  “……”
  邓远的耳朵渐渐红了,圆圆的耳垂像一枚红通通的樱桃。
  徐以寒笑着,俯身在邓远脸上亲了一口。
  “我去上班了,姐姐。”
  下午两点,徐以寒准时出现在办公室。
  也是在同一时间,十度千千发了微博:“一个回应:首先,我确实是病忘。其次,后援会做的调色盘有失公正客观,我已请求后援会删除那条微博。她们都是十五六岁的小女孩,出于维护我的目的做了这个调色盘,主要问题在于我没有及时回应(事实上一个小时前我还在参加研讨会),恳请大家多批评我,多包容她们。最后,祝大家春日愉快。”
  “徐总,”张莉凑过来,表情夸张,“这女的也太……太避重就轻了吧。”
  徐以寒:“这人还挺有意思。”
  “粉丝更有意思呢,你看这些评论,”张莉念道,“‘心疼千千,真的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这年头的作者还得因为自己写得好而道歉?开眼了开眼了’,‘无话可说,罐头带鱼和唐纳森这两个SB永远上黑名单了哈’,‘抄袭犯和仇女gay能不能滚出网文圈’……就这还十五六岁的小女孩呢?现在的小女孩都这么暴躁吗?”
  “没关系,让他们撕吧,”徐以寒满不在乎,“越撕越火。”
  张莉边看边摇头:“明天又要直播了,诶,到时候得多尴尬。”
  “这两天你在网上强调一下作者们的评分体系,”徐以寒叮嘱道,“一定要强调,读者的打赏直接影响作者的分数。”
  “我明白,徐总放心。”张莉笑着说。
  张莉走了,徐以寒在办公室高高兴兴地吃起瓜来:这边罐头带鱼的粉丝骂十度千千绿茶婊,那边唐纳森的粉丝质问十度千千为什么不道歉,中间还有夹杂着一群“戴森cp”粉热闹得像过年。而十度千千的粉丝也不占下风,微博、贴吧、网站……到处都能见到他们维护自己偶像的发言。
  徐以寒觉得这些孩子们几乎已经衍生出一套独特的网络语言体系,就像他们吵架时骂的“唐纳森怎么还没死妈”——徐以寒知道他们在现实生活中是绝不会如此说话的,可在网络上,他们却能用这套语言肆无忌惮地散发恶意。敢爱敢恨当然酷,直言不讳当然爽,但在不受约束的网络上,也许“酷”、“爽”和“面目可憎”之间,已经失去了原有的界限:多少蛮横的暴力,不过是披着“我行我素”的皮?
  也许要过很久很久,这些孩子才会长大,才会明白何谓“爱惜羽毛”。
  徐以寒翘起二郎腿,悠哉悠哉地给赵辛打电话。
  “你就不能再忍忍,”徐以寒懒洋洋道,“这下罐头带鱼知道你是谁了吧?”
  “嗯。”
  “他说什么了?”
  赵辛的声音平平的,听不出喜怒:“他求我,别再提以前那件事了。”
  “为什么啊,那事儿不是你对不起他吗?”
  赵辛沉默几秒,说:“我想是因为那件事,对他伤害太大了。”
  “哦,明白了……”徐以寒想了想,又说,“十度千千的微博你看了吗?”
  “看了。”
  “你看十度千千的粉丝有多狂热……说实话,赵辛,那个为了给你出头就把刘语生写的小说寄到他学校的粉丝,当时是不是也这么狂热?而你其实也挺享受这种感觉吧?不,更准确地说,应该是很难有人能拒绝这种感觉,这种不理智的、盲目的追捧和喜欢,确实很诱人吧。”
  他这话说得尖锐又刻薄,但直指重点:谁不希望被喜欢被追捧被崇拜?谁不着迷于支配他人喜怒哀乐的权力?更何况赵辛——赵辛是个残疾人,或许粉丝的狂热追捧恰恰弥补了现实的无力,所以四年前的那么一刻,他鬼使神差地默认那个粉丝去伤害刘语生,他残酷地运用了一个偶像的支配权。他一点都不无辜。而事到如今,他也要付出代价。
  “你说得对,”赵辛的声音很沉很沉,“我才是始作俑者。”
  “更重要的是那时候刘语生也是那么……迷恋你,对吧?他也崇拜你信任你,你是别人的神,也是他的神。所以他是被自己的偶像伤害了,这比被陌生人伤害更令人难以接受。”
  赵辛不语。
  过了大概半分钟,他才自言自语般问道:“他是不是不会原谅我了?”
  徐以寒诚恳地回答:“我不知道。”
  当狂欢般的追逐和迷恋被用来施加伤害,暴虐便由此而生。而当终有一天这些追逐和迷恋都烟消云散,留给当事者的,就只剩下坑坑洼洼的忏悔了。


第34章
  这一轮的最后一次更新,是由fire来写的。这一次,评论区总算不再是腥风血雨:fire既没写男主,也没写女主,而是把另一位配角龙催刃引入了故事。
  徐以寒闲闲地翻看着评论,已经有一些读者在猜测fire是不是black了。
  “她写得不错啊,”徐以寒摸着下巴,对方文说,“读起来挺流畅。”
  方文点头:“老黑也是圈子里的老作者了,写了有七八年了。”
  “这么久了?我去她专栏看看。”
  果然,在black的专栏里,最早一部小说发表在2009年。八年来,她已经写了四百多万字。
  徐以寒皱眉:“怎么读者收藏这么少,才七千多——十度千千写了两年,都三万多收藏了。”
  方文无奈道:“也不是写得好就能火的。”
  徐以寒:“怎么说?”
  “就拿十度千千来说,她的很多粉丝不是冲她的小说喜欢她,而是冲她那个人喜欢她,白富美女神当然容易吸粉——徐总,很多读者是不太在意小说的质量的,反正是把小说当消遣,写得好点坏点,对他们来说无所谓。相比之下,白富美多吸引人,再加上白富美还会写文,有才华,又比一般白富美更高级了。”
  徐以寒笑了:“你这话要是被十度千千的粉丝听见,咱们公司得被踏平了。”
  方文继续说道:“而且,现在的网络小说太多了,一个作者火不火,很多时候也是机遇问题,你看粉色喵喵——就是羊小橙——她的水平也就是中等,但她从第一部 小说开始就被扫文号推荐,很容易就火了。”
  “嗯,这个我知道,暹罗扫文推文是吧?我见过这个号推荐羊小橙的小说。”
  “一个扫文号推了,其他扫文号看见,也去看了这篇文,就很可能跟着推。而且只要扫文号关注到这个作者,那么很可能这个作者的每一部小说,扫文号都会推荐,这就是非常大的流量。”
  “你这话说的,”徐以寒顿了顿,“就像作者等着扫文号的宠幸。”
  “对某些作者来说确实是。black就属于比较倒霉的,她这些年虽然一直在稳定更文,但没有写出爆红的题材,也没有惹上争议,所以一直……没进到一流作者的行列。”
  “行,我知道这事了,”徐以寒说,“有机会帮她炒一炒。”
  方文却没接话,一脸欲言又止的表情。
  徐以寒:“怎么了?”
  方文摇头:“没什么,徐总,那我先去和编辑开小会了。”
  “OK,去吧。”
  方文走了,徐以寒望着电脑屏幕上black的专栏,心想,方文大概不太愿意black被“炒”起来。的确,一个已经写了八年、写了四百多万字小说的作者来说,如果最终她红起来的方式是故意为之的炒作,这未免太讽刺了。可其实,徐以寒也只是嘴上那么应和一下,他对这位叫black的作者还真没太大兴趣:没爆点,没亮点,没争议,这有什么可捧的?他要通过这场比赛来做的事情是造神,他要制造出一呼百应、令粉丝唯命是从的偶像,唯有如此,才能带来利益。而造神这个过程,总是需要有人来做陪衬的——谁有空管你写了多少年写了多少字,红才是硬道理。
  这一天,fire四平八稳地写完了本周最后一次更新。而因为那个可笑的调色盘,赵辛不得不向刘语生坦白:吕纬甫就是唐纳森,唐纳森知道罐头带鱼是刘语生。
  电话里刘语生的嗓音有些哑,一个字一个字像是被他用力挤出喉咙的:“唐纳森,当年的事,我真的没有恶意……”
  赵辛连忙说:“我知道,我没有怪你的意思,我是想给你道——”
  “既然你不怪我,”刘语生打断他,“那咱们就当不认识,好吗?”
  因为刘语生这句话,赵辛不敢再在网络上做出任何回应。而刘语生的微博则一直悄无声息。
  这一天竟然意外地风平浪静。
  徐以寒早早下班回家,一进门就看见客厅桌子上的花。那些他摔在地上又弯腰拾起的康乃馨,被邓远插在一只透明的塑料小桶里,捅沿缠绕一条亮绿丝带,打了个小巧的蝴蝶结。
  徐以寒走到桌前,弯腰看着花:“这花瓶还挺……别致。”
  邓远不好意思地笑:“不是花瓶,是前几天你买的零食,里面有一桶饼干,我看这个饼干桶挺合适的,就拿来插花了。”
  他这么一说,徐以寒才注意到,塑料小桶上还残留着些黑印,是撕商标时留下的胶印。
  “去买个花瓶吧,”徐以寒伸手揽住邓远的肩膀,低声说,“随便挑,我给你报销。”
  “不了吧?我觉得这样还可以……主要是这个塑料桶好好的,放着也是放着。”
  “什么叫放着也是放着,”徐以寒失笑,“扔了就行啊。”
  邓远看向徐以寒,认真地说:“这东西能卖钱的。”
  徐以寒:“……”
  邓远的脸有些红了:“以寒,你可能不知道,像这些废纸盒,废塑料,都能卖钱。就是要攒一攒……呃,”说着说着,好像突然反应过来,一下子脸更红了,“不,你家这么干净,也没地方攒这些东西——我明天就扔了。”
  看着邓远这副模样,徐以寒却是觉得心里软绵绵的,好像自己又成了邓远手心的化妆膏,被他慢慢慢慢地捂化了。
  “可以留着,这个桶是透明的,插了花还挺好看,”徐以寒缓慢地露出一个笑,“但我有个条件。”
  邓远:“啊?”
  徐以寒俯身,凑近邓远。
  他小声说:“姐姐,你亲我一口吧。”
  邓远眼睛睁得圆圆的,看上去很惊愕。
  徐以寒嘴角还带着笑,他把左脸微微转向邓远,故意闭上眼等待。
  他在心里默数,一秒,两秒,三秒——他等着邓远亲他的脸颊。
  四秒,五秒,六秒——两片软软的温暖的嘴唇,忽然落在了徐以寒的嘴唇上。


第35章
  快得像一刹那的错觉,邓远的嘴唇在徐以寒嘴唇上一触即收。
  下一秒,徐以寒一把攥住邓远的胳膊,稍一用力就把他拉进自己怀里。
  “跑什么。”他随口说道,然后俯身贴上了邓远的嘴唇。邓远的嘴唇和他的肩头一样,都是软软的。徐以寒用舌尖摩挲邓远唇上细细的纹路,同时抬起另一只手扣在邓远的后脑勺上,把邓远的嘴唇摁向自己。邓远“嗯”地闷哼一声,徐以寒趁机深入,勾了勾他的舌尖。邓远的口腔里有一股水果的香味儿,徐以寒逗弄邓远的舌尖,觉得自己的舌尖上像是顶着一块甜滋滋的软糖。
  徐以寒松手,邓远呼呼喘粗气,胸脯起起伏伏。
  “吃了什么?”徐以寒低声说,“是甜的。”
  邓远软塌塌地看着徐以寒:“……就是,就是草莓糖。”
  徐以寒露出一个笑:“明天吃橙子的,我喜欢橙子味儿。”
  他这话直白得近乎露骨,邓远却像被吻傻了,跟着重复道:“明天?”
  徐以寒仍是笑着,伸手摸了摸邓远的脸:“那就今晚,姐姐。”
  晚餐是邓远提前做好的,鲜笋片炒肉,娃娃菜鱼丸汤,凉拌海带丝。之前徐以寒给了邓远一张五千块钱的超市消费卡,让邓远去超市随便买,想做什么菜就做什么菜。邓远做菜很好吃,但有意思的是尽管他拿着五千块钱的卡,仍是只买一些家常食材,牛肉猪肉西红柿洋葱,买过最贵的,不一过是一条鳕鱼。“太贵了,这超市太宰人了,”当时邓远认真地皱起眉头,“这么一条鱼,就三百多?”
  笋片炒肉和娃娃菜鱼丸汤都被两人消灭干净了,只剩一小撮海带丝没吃完。尽管这顿饭邓远吃得默不作声脸颊通红,但他看着剩下的海带丝,还是小声问:“以寒,你还吃吗?”
  徐以寒摇头:“我吃饱了。”
  邓远便把已经放下的筷子又拿起来,将没吃完的海带丝夹进碗里,埋头吃起来。
  徐以寒有些好笑地看着邓远,对于他来说,邓远的生活方式简直太有意思了。他住在徐以寒家里,几乎什么都听徐以寒的:徐以寒说点外卖就点外卖,徐以寒说换张地毯就换张地毯,徐以寒说买个新电视就买个新电视。对于徐以寒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邓远没有表达过任何反对或不满,但是——但是他又总有一些自己的小小的原则。比如,他一定会把盘子里的菜吃光,而不是倒掉;比如,他一定会把徐以寒倒茶叶时洒落的茶叶一一拈起,再放进自己的杯子;比如,他总是把洗衣服时过的最后一道水留下,用来涮拖把。他像李白说的抽断水水更流,没错,刀锋可以斩进流水的任何位置,但不能改变流水的方向和形态。可是流水——当我平躺下来你便成了河——又那么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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