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漆黑中,他去摸索灯的开关。可在他熟悉的区域怎么都摸不到,他急了,比刚才还急。
过去的这段时间里白连玺设想了各种方式与字明均结束关系,有回到从前的,也有不欢而散的。幸好胡思乱想的东西只在他的脑子,这要是让别人知道可就糗大了。
在再见到字明均瞬间,白连玺只想走过去拥抱他,吻他,呼唤他。
当然这一切的一切都在朝着一个结果发展,他的妄想结束了,他的神带他重归现实。
我爱你。
他在黑暗里放弃了寻找开关,转而摸索到床头柜,第一层的角落有一个小盒子,里面是他们具象的爱。
作者有话说:
第53章
门一开一合,白连玺和他藏在右手袖口内侧的戒指盒一起出现在了卧室外。
字明均吓了一跳,他几乎是在一瞬间关上了上一秒还在细细端详的戒指盒,转移话题道:“你不是去换衣服的吗,怎么还和进去的时候穿得一样?”
白连玺站在原地,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当意识到自己正在做什么的时候,他特别认真地回答:“因为有些事情一定要用正装烘托气氛,表达礼貌与尊重。”
字明均从桌旁移开,他还在想着怎么能让白连玺不那么快发现他的礼物。但离了原地,他又无处可去,白连玺的样子才真的像是要和他求婚。
“……比如?”
“我身在服务行业,上班要穿,尤其和客户见面时一定要穿,虽然这样来看我几乎天天都穿,但是我现在这个时候穿是因为......”
白连玺突然卡住了,生生憋红了脸,字明均本就隐隐有了些什么的预感,见他突然这样就更紧张了,心跳快得像在全身内部广播,整个人快要激动得晕厥过去,仿佛脚踏实地也能觉出失重感。
当然字明均的身体素质并没有那么差,他抛给白连玺一个满含笑意的疑惑眼神,想要听全后半句话。
显然这并不是订婚或者求婚,可又没有人规定戒指只有在那种场合才能送。
所以如何用语言表达出即将发生的事情呢?
“我......”白连玺舌头捋不直,一句话含在嘴里吊人胃口。
字明均见他向自己走来,又什么话都不说,下意识向后蹭了半步。
在与字明均距离一米的位置,白连玺不易察觉地深吸一口气。
终于在小宇宙积攒到某个点时单膝跪地。他动作极快,如果不是字明均早有心理准备恐怕会上手扶他。
“字明均。”冗长繁复的句子白连玺没有说,他觉得那么多个字就算以极快的速度说出来,等完全拼凑好感觉都散了,“我喜欢你。”
同时藏在袖口戒指盒在抬臂过程中抽出来,直到最后献宝一般给他看,确是有一对精致极了的戒指躺在里面,容纳它们的海绵呈特殊形状,恰巧可以看到戒指内侧的宝石。
足足三秒,两个人的姿势一成不变。
白连玺当然一直盯着字明均看,他比戒指耀眼和珍贵得多。
留白已经够长了,白连玺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哪里出了问题,要不要再说点什么?
“我偶然看到的,觉得很漂亮,就买下了这对儿,反正我们已经是这种关系,就当是日常送个礼物吧。”
此话真真假假,戒指不是偶然看到的,更不是手一挥随意买下,但漂亮是真的,礼物也是真的。
等到字明均开始有所行动,他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连玺扶起来,第二件事是帮白连玺掸了掸着地的膝盖,第三件事是把白连玺还托在手上的戒指盒拿过来,扣上盒盖,轻吻它。
随即转身,在白连玺不明所以的注视下从不远处餐台上捞起首饰盒。
“现在该我了。”
“?”
“第二个上场压力山大啊,尤其一号选手还那么完美。”字明均十分放松的样子,还做了几个运动前的热身动作,“我没穿西服,现在换有点晚了就算了,然后,咱们自己心里清楚这事是个百分之百的巧合,当然也有可能是咱们的大脑之前偷偷交换过秘密电波,总之,款式是不一样的这点你放心。”
白连玺都要听懵了。
这可和说好的不一样啊。
缓缓地,字明均也迈出一步,身体开始下降,他手里捧着和白连玺出自同家的戒指盒,仰头看对方的脸。
“打开看看?”字明均动作做得标准,优雅极了,另一只手握着白连玺的礼物背在身后,已经没有再多一只手打开盒子了。
白连玺眼圈发红,但至少目前看起来并没有要感动到流泪的程度。字明均觉得他可能比自己还激动,有几个准备惊喜的人也能同时收获惊喜呢?
在白连玺来扶自己之前,字明均自己站了起来,动作依然干净利落,甚至不等白连玺开盒子,他便直接打开放进对方的手心。
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字明均好像并不是特别在意白连玺对他买的戒指的感受。
“看看喜不喜欢。”嘴上说着,实际却迫不及待拆着白连玺挑给他们的那对,“其实我今天刚拿到,本来并没打算今天拿出来。”
“好看,华美但不复杂,每块棱角都不多余。”白连玺已经拿出一枚端详,“就好像是......faith?”
“......”字明均刚把一枚戒指拨出来。
Faith?信仰?对啊我对你的爱就是我的信仰,等等,有点耳熟,这是这戒指的名字吧。
“你怎么知道的......”字明均问到一半释然了,“哦对毕竟同一家店。”
“不仅同一家店。”白连玺接了这么一句话,随后又补充,“还是同一个Matt。”
“......”字明均突然想起今天早些时候Matt别有深意的话,“他保密工作做得真好。”
“不然就不叫惊喜了。”白连玺随口道。
字明均却听出了弦外之音,微怒:“你也知道?”
这种误会可要不得,白连玺忙道:“只是无意知道你是那里的老客户,天知道你也......”
关注点转回戒指,字明均的心直接被手上捏着的那枚击中。要说内侧镶嵌是种又贵又不讨好的做法,白连玺选的这款成为了其中的例外。宝石很美,克数不大颜色特别且纯度高。字明均几乎要把铂金戒环想象成喜爱宝石的恶龙的巨爪,金币都要藏起来不给别人看,宝石更是。这样说来,他们的感情也应了这规矩。
倒真像是白连玺会选的款。
字明均用拇指和食指捏着慢慢地转,外侧有三分之一的部分斜着刻了几道纹路,或者说是因为打磨过而显现出了不同质感。内外兼修的设计,保持了一定平衡,纹路可谓别出心裁,点睛之笔。
随手向中指一推,大小正好。
完美。
抬头去看白连玺,发现对方早也就戴好了,看自己都不知道看了多久。
“让我看看,我还没仔细看过。”字明均牵过白连玺的手。
字明均和其团队与那家店合作多年,如果不是因为店家一直走小众高端路线且并未开启国际市场,恐怕以个人私交都能把代言拿下来。
而合作那么多年自然是有原因的,字明均一直觉得他们的产品款式新颖,活儿也细,恨不能赋予每件首饰一颗心脏以搭配美丽的皮囊。
Faith不是私人订制款。字明均却还是选了它作为基础,只额外做了些调整和定制花纹。
据说设计师以意大利的某间教堂为灵感,截取了其华丽无二穹顶上的某些细节。作为一枚形状不规则的戒指,一侧的底选用了普通的环状线条,但仔细看就会发现上面貌似剑柄的雕刻和间隙中另一平面上的玫瑰。更难得的如此多的细节叠加在一起仍然是偏写实派的画风,又一点没妨碍金属本质上的冷艳简洁。
而后是戒指上唯一的颜色所属,六颗祖母绿果然被调整过了大小,恰在喧宾夺主前收住,堪堪绽出的光最终为教堂的神圣与神秘感助力,完成了可以融于任何人心底所想的信念。
“这是王冠吗?”白连玺不知道这枚戒指的灵感来源,便毫无顾忌地这样问。
字明均想了想,说是,我的国王。
“你的审美真好,我当时看到它的时候都没觉得它有这么美,现在看完全觉得它就是颗沧海遗珠。”
傻孩子,宝石大了呀,花纹加了呀。字明均心底默默说。
说到花纹,差点忘了。
“看看你王冠的底座。”
“嗯?”白连玺看了,不明所以。
“横截侧面那里。”
赫然是一整圈花纹,但也只是花纹。
“你再看另一枚。”字明均提示道。
白连玺试图看破他的表情,却一无所获,只得拿起另一枚,对比着看。
也是花纹,但好像确实有一些不同。
来回对比了好几次,白连玺终于看出这两圈类似风格的花纹分别是较为抽象的英文花体版本b和z。
某白姓人士和某字姓人士自然要交换着戴有对方代号的戒指。
“早知道就不买两对了。”白连玺不是习惯戴戒指的人,突然带了两枚实在不适应。
“换着戴。”字明均对此看得很开,其实是还没从梦想成真的激动里缓过来。
仪式还算成功,礼物也换了,今天任务完成后反而有些空虚了。
许久没见面的两人一下爆发了激动与喜悦,而后便要慢慢来,现在还早。
“你饿吗?”白连玺打算尽地主之谊。
“......”字明均觉得白连玺一定是快饿疯了才会想出这么生硬的转场,“我......还行,但被你一说还真有点想吃东西。”
“你没订餐厅吧?”白连玺想起上次的经历,感到一阵后怕。
听这语气是不想去餐厅的,字明均一乐,赶紧说:“没有没有,你有什么想吃的吗?”
“我这个人很好养活的。”白连玺眼神飘忽,“现在吃会不会早了点,还是说你晚点还想陪我吃夜宵?”
字明均嗅到了一点不一样的感觉,但他强行控制自己的表情,说:“先吃点儿吧,你做吗?”
“成啊,我做,或者你如果喜欢蒙岛的饭,我可以让人送过来。”
脱离了白连玺光环的英国美食,字明均承受不起。
“不......不了。”
“那还是我来吧。”白连玺不觉得意外,脱了外套,边解钮扣边说道。
作者有话说:
第54章
“你冰箱里有食材了?”字明均走到厨房准备给白连玺打下手。
结果一回头白连玺已经进屋了,里面闷乎乎传来一声等一会儿。
三颗纽扣,还需努力。
房间里白连玺干脆连纽扣也不解了,当套头衫一样脱下来换了家居服。
“你想吃什么?”
“看你方便。”字明均不太饿,对食物的欲望完全没有被点燃。
这不是标准回答,但还算意料之中,白连玺从冰箱里掏出一个茄子,说:“喜欢鱼香茄子吗?”
白连玺在过去的几个月里经常在网上找字明均的视频看,尽管不那么像他认识的字明均,但好歹是字明均。
又一次他随手点进了一个字明均早期的访谈,那里面还青涩得要命的字明均说自己喜欢吃鱼香茄子。
对白连玺来说,这是一道算家常,又不那么常吃的菜。在英国,适合做鱼香茄子的茄子并不好找,但他还是托相熟的做蔬果外贸的朋友帮他带了一些。
在字明均突袭之前,他已经练过了几次,味道还不错。
“鱼香茄子?”字明均竟然并没有被吸引住,完全不像是听到了自己最喜欢的菜,哪怕曾经最喜欢的菜时的表情,“可以啊。”
“你不喜欢吗?”白连玺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
“还可以吧。”字明均结果茄子在水龙头下洗,“就鱼香茄子吧,挺久没吃过了,不是正好有原料吗?”
这样的反应让白连玺有点伤心,但这不是字明均的问题。
他只是从来没有把鱼香茄子当作自己最喜欢的菜而已。
“还想吃什么?”
两个青年男子一个菜肯定是不够的。
“我想想啊......你会西红柿炒鸡蛋吗?”字明均问,“不会就我来,虽然谈不上好吃,但也还说得过去。”
“开玩笑!”白连玺一听是个这么基础的菜色,字明均居然还打算质疑自己的厨艺,十分不服,“我来炒,你喜欢这道菜?”
想也知道字明均就算会做饭也不常下厨房,白连玺接手还是挺好的。
“对啊,我没都没见过几个人不喜欢西红柿炒鸡蛋的。”
“嗯,毕竟国菜。”白连玺半开玩笑道,“万一我不喜欢呢?”
字明均手里动作都没停,说:“你不喜欢还会炒?”
“这是你最喜欢的菜吗?”
“作为国人只有一个喜欢的菜也太说不过去了,不过西红柿炒鸡蛋确实是我时不时就想吃,最喜欢的一道,我都怀疑我妈怀我的时候是不是吃这菜吃多了,羊水都掺进味儿了。”
“好,那我做这两个菜,再弄个凉菜弄个汤,可以吗?”
“好啊。”
“那你帮我淘点米煮上吧。”
字明均比了个ok,两个人分工明确,在厨房里忙活起来。
这件事足够深刻了,镜头里的东西不一定是真的,字明均最喜欢的不是鱼香茄子。
白连玺的厨房不大,好在是半开放式,两个人挤在里面忙来忙去不至于闷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