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么一瞬间,林禹寻很想冲上去,把克劳德扯开。
但他克制住了。
而克制住之后,他清晰地认识到了不对劲。
他的想法不对劲。
他……不希望别人爱程豪,也不想程豪爱别人,他希望程豪只有自己一个人,这种感情……不是亲情。
仿佛又有雷电在林禹寻的脑海里炸开,将他的大脑炸地粉碎,难以思考事情。
但那诸多碎片之中,又有一块碎片,显得格外清晰。
他的母亲是做皮肉生意的,依靠出卖自己的身体来换取金钱,而在这个地方,这样的人有很多,他也接触过很多。
他曾经在那些人里遇到过一个与众不同的。
那是个男人。
一个白人男人,他大概四十来岁的样子,很瘦,没人知道他是从哪里来这里的,只知道他和这里的女人一样做生意。
总有人找他,他有了钱,就会一下子花光。
林禹寻最初的时候很不解,不明白两个男人要怎么在一起,但后来从别人的辱骂里得知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当时,这个社区里的男人和女人,全都看不起这个人,但又总有些男人会去找他,再后来,他就死了,被人杀死在他的家里。
他的死亡,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好,甚至很多人都觉得他该死。
觉得那样一个变态,就该死掉。
这种事情太常见了,被人说该死也没什么稀奇——他和丹尼常常被他们的母亲指着鼻子骂,觉得他们应该去死……所以他很快就把这件事忘记了。
但他现在又想了起来。
那个男人喜欢男人?
克劳德也是这样的?
林禹寻看向克劳德,很快又意识到,克劳德并不是这样的,这家伙的智力,兴许还比不上丹尼。
反倒是他自己……他是这样的人。
他对程豪的感情,并不是亲情,他喜欢程豪,情侣之间的喜欢。
程豪对他那么好,他对程豪,却抱着这样让人恶心的心思。
林禹寻一时间无比愧疚,绝望也笼罩了他。
如果程豪察觉到他的心思,会不会离开?
擂台上的程豪还在和克劳德说话,声音好听坚定而又充满力量,但此时此刻,林禹寻的心里,却已经充满了自我厌弃。
第49章 通信
程豪一转头就看到了林禹寻, 又惊又喜:“禹寻,你来了?”
林禹寻猛地被惊醒,他抬起头来看向程豪:“你一直没回家, 我就来了。”
“天都黑了,你就不怕有危险?”程豪皱眉看向林禹寻, 这贫民社区一到晚上, 就到处都是惹事的人!不过,话虽然这么说, 林禹寻担心自己特地找过来, 他还是有点高兴的。
谁不喜欢有人关心自己?
“我走的是大路。”林禹寻道, 朝着程豪笑了笑。
程豪注意到林禹寻的脸色有点苍白:“你的脸色不太好看,是不是冻到了?”最近天气越来越冷了,昼夜温差也大……
“是有点冷。”林禹寻道, 低下头有点不知道该说什么。
幸好这时候,阿拉贝拉出声了:“吃饭了!”
程豪林禹寻,还有老乔治克劳德, 都被阿拉贝拉叫到了餐桌旁边。
阿拉贝拉准备了丰盛的晚餐。
餐桌上有松软的面包,有果酱, 有蘑菇奶油浓汤, 还有煎好的牛排、刷满了酱汁的烤鸡肉和蔬菜沙拉。
阿拉贝给每个人分好了汤和煎牛排以及蔬菜沙拉,至于面包和烤鸡肉则放在中间, 大家可以自己取用。
她这么做,主要是因为老乔治食量不大,一般来说吃了牛排,就吃不下烤鸡肉了, 面包他也吃的不多。
阿拉贝拉在一块面包上涂了果酱,将之递给克劳德:“克劳德, 已经没事了,别害怕。”
克劳德又哭了。
程豪暗暗叹了口气。
他一直觉得男人流血不流泪,实在受不了克劳德这样子哭。
还是丹尼这样乖巧的孩子更可爱。
林禹寻却是看向程豪:“我已经吃过了,牛排给你吧。”
“你吃,”程豪笑道:“阿拉贝拉的手艺非常好,你一定要尝尝。”他知道林禹寻应该吃过了,但林禹寻吃东西很克制,从来不会吃太饱,他吃过之后又从家里走到这里……现在吃一块牛排绝对没问题。
林禹寻低下头,慢慢地吃光了自己面前的牛排。
程豪吃了牛排之后,却又吃了很多面包和烤鸡肉。
这些食物的味道都很好,他非常喜欢。
但他不喜欢蔬菜沙拉和蘑菇浓汤。前者是因为那是生的,至于后者……又甜又咸的汤,吃起来真的怪怪的。
但程豪不挑食,还是把他们吃干净了,不过要让他像克劳德一样用面包把碗底的磨骨浓汤抹干净,那就不可能了。
等他们吃过饭,已经晚上十点了。
克劳德的情绪终于稳定了,阿拉贝拉则邀请林禹寻住下。
“不了,阿拉贝拉,我们得回去。”程豪道:“丹尼还在家里。”
丹尼还那么小,怎么能让他一个人待在家里?
“好吧……”阿拉贝拉道:“我给你们拿两条围巾。”
阿拉贝拉拿出两条大红色的围巾给程豪和林禹寻。
这两条围巾都是她织的,她看电视的时候,闲着没事喜欢织围巾,现在家里有几十条各种颜色的围巾。
至于为什么只有围巾没有别的……织衣服比较复杂,她会织错,干脆就不织了。
“谢谢你,阿拉贝拉。”程豪对着阿拉贝拉道谢,又带着林禹寻告辞。
最近室外的温度,在晚上是接近零度的,非常冷。
不过程豪不怎么怕冷:“禹寻,我的围巾也给你吧。”
“不用。”林禹寻道:“围巾很长,我有一个已经够了。”
“也是,两个围巾会把你裹成一个球。”程豪笑道,又问:“你好像不太开心?”
林禹寻一愣,他已经极力掩饰了,没想到程豪还是发现了他不太高兴……程豪真的很关心他。
心念急转,林禹寻道:“你最近总是顾着克劳德……”
他以前凭借本能和程豪相处的时候,一方面想要极力隐藏自己不堪的一面,展现自己美好的一面,另一方面,又发自内心地想让程豪高兴,绝不会反驳程豪的意见。
但今天发现了自己的心思,他倒是从那种状态里脱离出来了。
他甚至立刻就想到了要怎么让程豪对自己有好感,甚至开始分析程豪的性格。
他不爱跟人接触,但他其实知道要如何讨好一个人。
林禹寻说话的时候有些伤心的样子,程豪连忙道:“抱歉。”他想了想,发现他最近跟林禹寻和丹尼相处的时间,确实不多,林禹寻又有点敏感……
程豪解释道:“在我心里,你和丹尼才是最重要的。”
林禹寻突然发现,自己有点嫉妒自己的弟弟了。
林禹寻看向程豪,朝着程豪露出一个笑容:“嗯。”
程豪看到他笑了,就放心了,他用围巾把林禹寻的脸整个裹起来:“我们走吧!我背着你走。”
“我自己可以走。”林禹寻的声音穿过围巾,轻了一些。
“我背着你走快一点,我还能锻炼。”程豪道,说着蹲下了身体:“上来!”
林禹寻爬了上去,程豪背着他就跑了起来。
程豪如今的身体素质特别好,虽然背着一个人,但还是跑得很快。
林禹寻可以看到街边的建筑,都在往后移。
天很冷,程豪身上却很暖和……林禹寻抱紧了程豪的脖子,希望这条路永远走不完才好。
然而这是不可能的。
走路三四十分钟的路程,程豪不到二十分钟就跑完了,放下了林禹寻,然后一边脱衣服一边上楼:“也不知道丹尼睡了没有……”
丹尼还没睡,还在等着他们,看到他们,他就像一个小炮弹一样冲了过来。
程豪一把抱起他:“丹尼,我好想你!”
跟克劳德这个“熊孩子”相处过之后,就会觉得丹尼特别美好。
程豪亲了亲丹尼的脸:“我们早点睡吧。”
林禹寻又有点嫉妒丹尼了。
他怎么就这么大了?程豪都不会亲他了。
这么想着,林禹寻抱起丹尼,在程豪亲过的地方亲了两口。
他很少这么做,丹尼惊喜极了,紧紧地搂住了他的脖子。
现在天冷了,林禹寻和丹尼就不天天洗澡了,但程豪还是每天洗的,他运动的时候总会出汗,不洗澡身上总觉得怪怪的。
第二天,程豪照旧去老乔治那里训练。
但他跟老乔治提议,让老乔治不要花钱雇佣威尔了……他让克劳德给他陪练。
程豪之前一直觉得,培养克劳德可以慢慢来,可是……他真要慢慢来了,克劳德对老乔治来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毫无作用的,老乔治凭什么一直养着他?
而且,克劳德要是没事做,指不定又要惹事。
程豪干脆就天天拉着克劳德一起训练。
至于林禹寻……他和施文筝的通信变多了。
他收到了施文筝给他的《三国演义》,这是他的第一本中文书,他非常珍惜,看得很认真,也用这本书来学中文。
一开始,他很多字都不认识,要程豪读了,他才能看,后来他认识的字多了,就能自己看了,然后在看的过程中,要是遇到不认识的字,就把那个字连带着句子抄下来,然后等晚上回来的时候,让程豪读给他听。
就是……程豪同样很多字不认识。
常用字程豪都是会读的,还保证读得标准,但《三国演义》这么一本书里,很多不是常用字!
程豪一开始给林禹寻读的时候,就有很多字拿不准读音,后来这样的字就更多了……
不懂就是不懂,程豪从不乱读,甚至自己有点把握但不确定的字,他也不会乱读,而是让林禹寻全都抄下来,然后写信给施文筝的时候,问施文筝。
也是这个时候,程豪和林禹寻才发现,施文筝的学识是那么渊博。
他一个理科生,《三国演义》里那些少见的字,尤其是一些用作地名的字,他竟然都认识!真的太厉害了!
程豪很敬佩施文筝,觉得这个时候的留学生就是厉害,还对施文筝挺崇拜的,却不知道施文筝这些日子,也被他们难住了。
值得庆幸的是,他有同学,他的同学住的地方,还都有电话。
施文筝有些字,是打电话问了同学,才认出来的。
同时,施文筝对林禹寻,也越来越重视。
他发现,林禹寻是个天才。
这个出生在美国贫民窟,没有接受过好的教育的孩子,他学东西的速度非常快,还不偏科!
施文筝都想把他拐回国,让他回国做研究去了。
可惜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到最后,施文筝能做的,也就只是多给林禹寻一些书,并且想办法帮林禹寻申请大学。
只是这样的话,林禹寻要住在贫民窟,就不方便了。
施文筝非常诚恳地写了一封信,让林禹寻去他的城市。
他的学校里有个巨大的图书馆,那对林禹寻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宝藏。
第50章 准备离开
如果是在以前, 施文筝的提议,林禹寻想也不想就会拒绝,他不想离开程豪。
但现在, 意识到自己对程豪的感情之后,他却不再凭借本能行事了。
他仔细思考了自己和程豪的关系。
要让他不爱程豪, 是不可能的, 事实上,在发现了自己的心思之后, 他愈发地爱程豪了。
程豪就像是一束光, 照亮了他的人生, 而他愿意做一只飞蛾来追逐。
这些日子,和程豪在一起的每一分钟,他都是快乐的。
但他不想伤害程豪, 也不想诱惑程豪。
在这个世界上,男人和男人在一起,总归是不对的。
他可以喜欢程豪, 但绝不能把程豪拖下水。
然而他又做不到开开心心地看着程豪去交女朋友。
偏偏,程豪已经到了交女朋友的年纪了。
在这个社区, 十六岁还没有交过男朋友或者女朋友的人, 简直就是异类!事实上,很多人在十六岁以前, 就已经怀孕,或者让别人怀孕了。
程豪迟早会有女朋友。
他甚至还会有家庭,有孩子。
到时候,他和丹尼, 还会是程豪最重要的人吗?
程豪还会像现在这样,和他们住在一起吗?
他可以继续和程豪待在一起, 不去考虑自己的未来,但那样的话,在将来,等程豪有了家庭,他不得不搬出去的时候,一定会痛苦而又绝望,而且他如果他什么都不是,又要以什么身份待在程豪身边?
他是不是会成为程豪的拖累?
现在,他可以走另外一条路。
他可以暂时离开程豪,拥有一份自己的事业,然后想办法多赚一些钱……这样,他以后就可以成为程豪最信赖的朋友,永远都给程豪提供助力了,最好可以让程豪离不开自己。
哪怕程豪有了家庭,他也可以做和程豪朝夕相对的朋友、搭档、合伙人。
林禹寻想到了自己看过的拳击杂志。
那是某个拳击组织的杂志,里面提到了这个拳击组织的拥有人的一些事情……他如果能成为这样的人物,以后程豪不管是在打拳,还是成为了经纪人,亦或者拳击训练师……他都可以和程豪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