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山是个学霸,外界人称阳光小王子,但其实是个八卦小王子。因为精通统计学和计算机等知识,他主动承担起了网上舆情监测的重任,时常光明正大在工作时间上网,看Hills的风评并借此机会研究队友们的八卦,还建了小号潜入各个粉丝群,熟知Hills的粉丝群体构成,甚至还养成了一个丧心病狂的爱好——看乐队成员的同人文取乐,包括他自己的。
张明山沉寂了一会儿,又疯狂地笑起来,在沙发上滚来滚去滚来滚去。根据经验,如果没人好奇去问他他得笑出半步颠来。
叶书清放下器械,如他所愿:“小山你在看什么?”
“看文儿呢。”张明山笑个不停,“一个新发现的文,《叶公子和他的十八房小妾》。”
看来是自己的同人文了。叶书清:“叶公子的十八房小妾,又不是你的,你这么美干嘛?”
张明山:“我与有荣焉不行嘛,哈哈哈哈哈!”
叶书清好奇:“讲什么的?”这名字听起来怎么也这么像小黄文呢。
“这文讲得就是,叶公子正室空缺,大家争宠上位!一群熟人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我跟你讲,贼有意思!哎讲真我怀疑这个作者是内围哈哈哈他知道的太多了……”
“……那最后谁赢了?”
张明山滔滔不绝:“还没定呢。十八房小妾诶,超难选的。我看大乔好像有那么点糟糠之妻不下堂的意思。还有臭石头这个白莲花居然还会扑在你怀里嘤嘤嘤!不过你干掉咱们程总才抢来的老板娘戏份也挺重的。对了我觉得我也挺重要的,这回是你的白月光,嫁给别人死了老公又被你收了哈哈哈……”
大乔就是队长乔峥,有个很稳定的圈外女友;石头说的是他们的冷面键盘手盛岩了;至于老板娘,指的则是他们程总的伴侣,同时也是慕华娱乐的二当家、慕华的那个“华”……
叶书清寻思要真有这样的内围,被人扒出真实身份怕是要被打死:“被写成小寡夫你还这么高兴?”
张明山得意得不行:“你懂啥!关键是小寡夫吗?关键是白月光啊!”
他之前博览众同人文最大的困扰就是,明明叶书清和盛岩跟他一样都是母胎单身,可那俩的人设,却常常一个左拥右抱享齐人之福,一个从一而终抱得美人归,唯独他自己,除非当主角,不然不是被发好人卡、弟弟卡、男闺蜜卡,就是做了炮灰男N,连反派boss待遇都没有!
这时叶书清手机响了下,看一眼,是谢天骄问他晚上想吃什么。
叶书清:“那行吧,白月光就白月光。晚上想吃什么?”
张明山早就想好了,脱口而出:“想吃鱼!麻辣烤鱼!放豆皮、青笋、木耳、海带、金针菇!”说着说着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想吃什么可能会传染。
参考了一下,叶书清也回了个“鱼”。
运动完毕,他起身拎起衣服去楼上洗澡,很快收拾好下来,清爽利索,手上拿着钥匙,是要出门的样子。
张明山从沙发上滚直了坐起来:“哎哎,不是,叶子你干嘛去?不一起吃晚饭了?不说好要吃烤鱼吗?”
叶书清回眸一笑:“哦,不吃了。我回家看看我那十八房小妾去。”
第10章
家里没有十八房小妾,只有一个美貌的未婚夫。
谢天骄说到做到,答应了准时上下班就准时上下班,天天忙成狗的大总裁,回来的愣是比叶书清这个闲人还早。
不过其实也没轻松多少就是了——叶书清看到他时,他正在书房里对着电脑做些什么,表情十分郑重严肃,想是把公司的一部分工作带回了家里来做。
“回来了?”听到动静,谢天骄从电脑后抬起头,“饭还没好,稍等一下。”
“那我看看去。”叶书清晃出书房,又走到了厨房门口。
来做饭的钟点工是位四十来岁的中年妇女,是张生面孔。
餐桌上那条红烧鱼散发出的浓郁香味闻起来倒是跟叶家做饭阿姨的手艺十分相似,不知道是这道菜的标准做法就是如此还是两个女人师出同门。
叶书清的脚步并没有刻意放轻,中年女人自然是听到了。可能是理解为催促,在忙碌之中她顾不上回头,紧张地说了一句:“对不起先生,马上就好。”
“没事儿,不急,我就看看。”叶书清靠在门外,姿态很是潇洒随意。
陌生的声音让女人的动作顿了一下,但她还是很敬业先最后搅了几下锅里的汤、关掉火快速盖上盖子,才转过脸来:“叶、叶先生?”
声音是犹疑的,神色却明显放松了一些。
“嗯。”叶书清深深吸了一口气,“这是什么东西?好香。”
“呃,就是我老家那的一种特色丸子汤,不知道合不合你们的胃口……饭已经好了,要我现在去叫谢先生吃饭吗?”
看着女人说到后面再次紧张起来的表情,叶书清笑了一下:“我叫吧。”
叶少爷自然不可能规规矩矩去书房请人,他就挪了几步走到旁边餐厅门口,冲外面喊:“谢天骄!谢天骄!”
所幸这会儿房子里没别的噪音,书房门也敞着,小狗还跟着主人的喊声汪汪叫,谢天骄很快走了过来,语气挺严肃:“怎么了?”
叶书清挑挑眉:“少爷,吃饭啦。”
谢天骄:“……哦。”
将两人的晚饭如数端上桌,中年女人正打算退下去,被谢天骄叫住了:“ 孙阿姨,你回去吧。”
孙阿姨一愣,局促不安地问:“待会儿不是,不是还要收拾桌子?”
谢天骄淡淡道:“有人收拾。”
叶书清现在确定这位新请的钟点工阿姨确实是有些惧怕谢天骄了。
也是,谢天骄虽然好看,但他那太过正经的表情、淡漠的语气和冷冽的气质,的确是容易给初见的人很难接近的感觉。而且他那话,也太像对钟点工的服务不满。
不过叶书清可不怕他,笑眯眯地冲孙阿姨说:“阿姨回去吧,这天都黑了。明天白天再过来。”
中年女人又看了一眼谢天骄,见他没异议,就点了下头,低声说了句“那我明天再来”,很快离开了。
叶书清这个人,绝对算不上话唠。可要是平白无故叫他不说话,那能给他憋死。
阿姨走了,只剩下谢天骄,他就“屈尊纡贵”,主动跟谢天骄说话。
叶书清:“一会儿还有人来?”
谢天骄慢条斯理咽下口中食物,开口:“嗯?什么人?”
叶书清点了点餐桌:“那你说有人收拾。没有?那你干嘛让人走?想二人世界啊。”
他发誓他绝对听到了谢天骄很轻的一声嗤笑。偏那人随后还一本正经点了下头:“嗯,对,二人世界。”
食物很美味,叶少爷心情好,被暗戳戳嘲讽也没有不高兴。吃了两口,他再次关心了一下家事,问:“那这谁收拾?堆到明天?”
谢天骄神色淡定:“哦。我啊。”
叶书清:“你?”
谢天骄:“难道还能指望你?”
“那不能。”叶书清很坦诚,话说得不假思索。
新的做饭阿姨手艺不错,跟叶家别墅的大厨有的一拼,做的鱼和菜都很好吃,汤也很新鲜。
叶书清很满意,吃完饭看谢天骄在那收拾桌子,把餐具放进洗碗机。
做什么都追求完美的男人做起家务也是姿态优雅、条理分明,让人赏心悦目,看得出来的确做过这种事。
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叶少爷就在那干看着,唇边挂着点笑意,丝毫没有帮忙的意思,倒也没有在他不懂的领域发表意见,完事还伸出大拇指假装给他点赞。
谢天骄觉得自己可能之前被他怼出毛病了,居然觉得他能这样不添乱就算挺乖巧。
围观完洗碗,叶书清回客厅开了电视。难得休假期,他打算好好放松放松,大晚上就不干活了。
之前的工作差了一点,谢天骄本来打算去书房做完再出来,结果他进去没几分钟,又听见叶书清叫他,问他:“谢天骄,遥控器在哪儿?”
与少年时代便进入寄宿式学校、后来更是一个人出国,早已经独立惯了的谢天骄不一样,叶书清叛逆归叛逆,细究起来却是从来没有长时间离家,更没有独自生活过。而无论是家人保姆一大堆的叶家,还是Hills的基地宿舍,都是热热闹闹的。他习惯群居的生活,也习惯被人惯着,因而养成了很多毛病,其中一条就是没事的时候家里得有活人在他的活动范围之内。
很显然,内心对谢天骄的抗拒并没有抵挡住叶书清的习惯的巨大力量。
坐在沙发上手边摸不着遥控器,他第一反应就是问这房子里的另一个人,而不是自己四处找下,哪怕那遥控器就在电视旁边的盒子里,站起来一眼就能看到。
当然,某种程度上来讲,谢天骄的配合和纵容也让他这个毛病没机会得到纠正——被鸡毛蒜皮的小事叫出去两次之后,谢天骄主动把笔记本电脑和书带到了客厅,在电视上的相声节目和叶书清的笑声中认真工作。
谢天骄自己生活严谨自律,而且性格沉静,能够独自一个人看书看电脑处理文件很久。而叶书清却是喜欢热闹,向来随心所欲,加上两人多年不合的关系,谢天骄本以为他们至少要经历一段时间的争吵或者冷淡。可出乎意料的是,这两天两人的同居生活顺利的简直让人难以置信。
不过事实证明他的担心无不道理,因为相安无事的状况只持续到了第三天,就变成了鸡飞狗跳。
傍晚回来,叶书清手里拎了个箱子,里头是厚厚的几叠卡片和海报,还有一摞专辑。
过几天H市要举办音乐节,Hills有参加,现场还有签售会。事先多个平台都有宣传,还办了抽奖活动之类,这些签名周边和专辑就是送给各个平台粉丝的礼物。
偶像包袱几吨重的Hills主唱兼贝斯手要顺便复习下怎么样帅气的签名。吃过饭,他就将箱子里的东西拿出来,分门别类堆在客厅沙发和地毯上,自己则坐在茶几前,挺直腰板郑重拿起了笔。
谢天骄收拾完厨房出来见到这一步,脚步稍稍一顿:“这是做什么?”
他当然看得出叶书清是在给什么签名,但这马上要一个人占满整个客厅的阵势是怎么回事。
“签名啊,给粉丝的福利。”叶书清伸手提醒他,“注意点不要给我弄乱。这是他们三个签过的差我的,这边是盛岩也没签的,还有这几张,是要我签完之后拿去给程岳的……”
谢天骄扫了一眼遍布茶几和沙发地毯的一堆纸制品,绕过障碍往前走几步,垂眸点了点手下厚厚的一叠:“这张海报……不是说只随那版专辑限量赠送的吗?几分钟内抢购一空都是在虚假宣传?”
叶书清随意瞟了一眼:“只有上面几张是,当初乐队内部留下的。下面都是别的海报……诶不是,你还知道这些?”
谢天骄一顿,不动声色收回手:“当然。我们怎么也算同行,自然要关注一下。”
“我们算哪门子同行。”叶书清一边签名一边说话,“你跟程总才是。”
慕华娱乐的程总是谢天骄哥哥的好朋友,俩人挺熟,前几天还微博互动过,谢天骄听对方提起他情绪有些松懈,随口道:“那你就不能有点别的理想?比如干掉你们程总取而代之之类的。”
叶书清隐约觉得这剧情有点耳熟,略一回想,手中的笔一停,突然抬头看他:“那我接下来是不是还要强占老板娘?”
谢天骄:“……“
谢天骄:“………………”
不是,他怎么会知道这个?!
第11章
好在叶书清并没有多问什么,似乎只是当这是个梗随口提了一句,就低下头继续签他的海报了。
谢天骄那一瞬间头脑风暴制造出的无数个理由都没有派上用场,暗暗松了口气,才觉得手心都是汗。
谢天骄见过叶书清上一次签售的场景,客观地说,的确称得上潇洒帅气。可他没料到,这家伙私下练习起来是这么疯魔的。
就见他大笔一挥签完一张海报/明信片之后,左手刷的一下将其滑到边上,手指略抬再从正前方抽一张新的,力图洒脱不羁一气呵成。
中间自己觉得动作不够完美就要重来,还要注意让那些已经签好的纸制品不要贴在一起染色,结果摊子就越铺越大。
这也没什么,问题是因为不同版海报底色不同需要不同颜色的笔,海报和明信片大小不同则需要不同粗细的,所以中间签几张他就要换笔用。
笔这个东西,本来就好像有隐形功能,总是在需要的时候消失。加上叶书清又光顾着扔笔的动作帅气,甩出去的基本就找不到踪迹。这个时候他就要问一声:“谢天骄!你看见我笔了吗!”
谢天骄……谢天骄记忆力很好,总能够准确记住他用过的笔扔到了哪儿。
叶书清发现这一点之后,干脆连自己先四处摸索找一下这步骤都省略了。
习惯的力量是可怕的,等叶书清意识到这样是不是有点不太好的时候,他已经能够很自然地对着第N次过来给他找笔的谢天骄大声哔哔:“我明明就放在这个盒子边上了,怎么跑到那里去了?”
谢天骄几次看书看到一半就被他催命一样喊了过来可是又能说什么?
自己选的媳妇儿,还不是只能认了。
越忙越乱。这边海报明信片铺了一地拔不出脚,那边叶书清搁在柜子上的手机又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