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神眨眨眼[现代耽美]——BY:ranana

作者:ranana  录入:06-04

小马看到我,挺惊讶:“这么快?你是抽烟还是吃烟?”
我做了个扒饭的动作:“我属狗,不属马。”
我坐下,长吁短叹:“早和你说了我见光死,在外面站个一分钟我就受不了了,我就要灰飞烟灭,魂归五台山了。”
小马嗤了声,脸上笑笑的。他说:“那可以约晚饭啊。”
我说:“你真不想长高了?”
“吃个晚饭能吃到多晚?”小马咬了一大口披萨,吞下去后在空中比划着,“再说了,以我现在这个高度,这个发育进程,过个小半年就能比你高了。”他盯着我看,“你多高啊?”
我摇头:“不知道。”
“一米七八?”
“可能。”
小马说:“我能长到一米八七,你信不信?”
我咂舌:“哇噻,老马也没多高,你妈是有多高?”
“我妈是模特啊。”小马嚼着披萨说话,“腿长一米八!”
小马滔滔不绝起来:“我妈还会八国语言,拿过选美冠军,给宝格丽拍过广告,年年时装秀都坐第一排。”
他得意洋洋说这些话的时候的样子有些好玩儿,我只想笑,直笑,说:“那你能长到两米!组乐队多浪费啊,打篮球啊。”
小马说:“我会打啊。”他问我,“你会吗?平时打吗?”
我摇头,一闭眼,一合手掌,笑着说:“我会打坐,阿弥陀佛。”
小马问我:“那你平时都干吗?”
我睁开了眼睛,接道:“干活儿。”
小马翻了个白眼,他的样子更好玩儿了,他又问:“你哪里人啊?”
我啃了口鸡翅膀,说:“福建的。”
“讲闽南话?你口音不像啊。”
“讲客家话。”我说,“我去过太多地方啦,到一个地方就得入乡随俗嘛,学点当地口音,我讲话早没福建味儿了。”
“客家话?客家话什么样的?说来听听啊。”小马指着披萨问我,“海鲜至尊披萨怎么说?”
我讲普通话:“海鲜至尊披萨。”
小马不搭理我了,看也不看我,埋头专心对付奶油浓汤上的酥皮,把它敲得粉粉碎。我说:“我认真的,这个词太时髦了,方言里没有的。”
“海鲜也没有?福建不是靠海吗?”
“我们村子靠山。”
“武夷山?”
“椽山。”
“哪个椽?”
“木字旁加缘分的缘去掉……”我在桌上写,小马看着,边点头边说,“哦,是这个椽。”
我说:“山上有座庙,云缘庙,香火不太旺,庙里小和尚多,都是被人扔在山里的小孩儿。”
“女孩儿?”
“男孩儿。那是庙,又不是孤儿院。”我说。
“男孩儿也扔?”
我笑了:“我们那里流行生小孩儿送进庙里为自己积德,当个几年小和尚就能还俗了。”
小马想了想,说:“那不能叫扔吧,叫寄养。”
我想了想说:“应该算我们给庙里打工,童工。”
“我们?”小马瞅着我,很好奇,“你当过和尚?”
我点头,小马追问:“当和尚每天都干些什么啊?砍柴挑水?念经?”
我说:“擦地,挑大粪,夏天拍蚊子,冬天还要给师父师兄暖被窝,我不乐意,就在被窝里放屁,熏他们。”
小马喊停,连连摆手:“好了好,别说了。”他放下了手里的披萨,一瞅桌上没吃完的鸡翅,蛋糕,皱鼻子皱脸的嘟囔,“一股味道。”
我笑着吃蛋糕,小马靠在椅背上,摸摸肚子,对我道:“我们出来吃饭也别和老马说啊。”
他不管老马叫老银棍了,我说:“老马也是福建的。”
小马哼哼,别过脸去,望着外面:“说不定也在什么庙里当过和尚呢,和尚当久了,还了俗就开始肆无忌惮地破色戒。”
我笑出声音,我说:“老马很早就去旧金山了,那里不知道有没有华人的庙。”
小马瞥了瞥我,我还笑着,他不说话了,哧哧地吸饮料。他喝可乐。他穿短袖,到膝盖的裤子,手臂和小腿都比我第一次见到他时黑了许多,脸也没那么白了,嘴唇……他的嘴唇看上去还是很软。头发倒还是那么短,那么刺。耳环更多了,都排到耳骨上去了。他不太像老马那张黑白照片了。他像杂志上穿最简单的白t恤,最普通的牛仔裤拍香水广告的年轻男模特。那香水一定闻上去像新修剪过的青草地,像可乐。
小马问我:“鸡翅要打包吗?”
我说:“我吃,我吃完蛋糕就吃。”
小马说:“你倒过来吃东西的。”
我一小口一小口地吃蛋糕,说:“这样吃完鸡翅,我就又能叫餐后甜点吃了嘛。”我问他,“你带够钱了吧?”
小马摇摇头,喝可乐,又往外张望。我吃完蛋糕,吃完鸡翅,没加单,就坐着喝饮料,小马也坐着,他还在喝他的可乐,时不时一口,抿着吸管喝,但是可乐一点儿也没见少。我赶忙吸了一口冰茶,牙齿一凉,时间是在动的,时间没有停住。我也不是在做梦。服务员过来问我们要不要点喝的,小马问我:“我们乐队等会儿就在附近排练,你要不要来看看?”
我说:“好啊。”
小马他们乐队在中新街上的外国语学校的礼堂排练。
我们从必胜客出来,散步去外国语学校。
我很少在白天走在外面,尤其是走在新城区,我来新城区,不是去花园酒店就是去四季,去万豪。一些客人过生日,办聚会爱去这些酒店包套间,叫外卖。这些酒店都沿江,适合看夜景,适合边看夜景边把人压在窗玻璃上干。
中新街不靠江,中新街很窄,是一条单行道,十步一间咖啡店,一个十字路口一家花店,中新街两边种满了高大的梧桐,梧桐遮住了屋顶,遮住了电线,我走在梧桐树投下的连成片的树荫里,有时一些阳光漏过树叶,照在了我背上,我不太习惯,不喜欢,就跳起来伸手拍一拍树叶,好让它们挡住那些阳光。树叶晃动,地上的影子跟着抖动。小马也跳起来拍树叶。我看看他,他看树,看天,树叶沙沙的响,树叶发出海浪的声音,我们被海浪推着往前走,很慢,很慢地走。
路过一家奶茶店时,小马请我喝奶茶,奶茶店外头放了张藤椅,我们点单时,藤椅上躺了只猫,我们拿到奶茶时,猫跑了,椅子空了出来,我们过去坐下了。
我喝奶茶,数地上的光点。小马问我:“你点的是海盐的?”
我把手里的奶茶递给他,他把手里的奶茶递给我,我喝了一口他点的,吃到好多芒果和椰果,他站起来往前走,我跟着他。小马说:“我们食堂的香炸黄鱼挺好吃的。”
我问他:“你去哪里留学啊?”
“伦敦。”
“哦,那你每天都可以吃炸鱼啊。”我说。
小马笑了:“你懂得还挺多。”
我说:“汝兜食糖无?”
小马一头雾水:“你说什么?”
“我说,你要吃糖吗?”
我说:“客家话。”我说,“家乡话。”
小马点了点头,我们两个都低着头走。到了外国语学校门口,小马和门卫室里一头白发的门卫打了个招呼,领着我进去了。他们学校太大了,像一个小镇,还是电影里那种欧洲风格的小镇。好多雪白的墙壁,好多一片又一片的红瓦片,好多树,好多花,花草树木边上还都插着小木牌,写着这是月季,这是海棠,这是苹果树,这是樱桃树,这是杉树,中文下面是英文字母。他们学校里还有设电动自行车租赁点,凭学生卡就能租。光是食堂就有两个,体育馆里有泳池,有篮球场,足球场上的草坪绿得发光,发亮。我站在足球场边忍不住和小马说:“原来学校是这样的……”
小马拉了拉我,指着一幢尖顶的小房子说:“礼堂在那里。”
他带我去礼堂。
礼堂里面比外面看上去宽敞多了,一点也不小,我数了数,一共三十多排椅子,全都包着红丝绒布,礼堂的吊顶很高,很高,顶上悬挂下来六盏吊顶,他们的礼堂像教堂。
礼堂里有个舞台,我们到时,舞台上已经站着三个人了,看上去都和小马差不多年纪,一个女孩儿,两个男孩儿。女孩儿在摆弄麦克风,其余两个男孩儿在布置电线。小马喊了声:“陈陈!”
那个女孩儿朝我们看过来,看到小马,看到我,笑着挥手,吹了声唿哨,那两个男孩儿也都抬起了头,和我们挥手。
小马介绍我说:“我表哥,福建过来旅游的。”
女孩儿是乐队的主唱,叫陈陈,陈旧的陈。两个男孩儿里高一些,瘦一些,头发留得比陈陈还长的是贝司手小鱼,戴眼镜的是鼓手家华。小马翻上舞台,从吉他袋里拿出吉他,也开始研究那些电线和插头。我在礼堂里走来走去,摸来摸去。陈陈和小马说:“你表哥来旅游,你怎么带他来看我们练团?”
我大声说:“我是来参观学校的!”
我说:“你们学校真不错!”我问他们,“平时你们都在礼堂干什么啊?”
陈陈耸肩膀,小鱼说:“就听报告啊,看社团表演啊什么的。”
小马说:“念检讨。”
陈陈哈哈笑,揽了揽小马的肩,和我说:“小马表哥你别听他胡说八道,他是三好学生!他不念检讨,你看他这排耳钉还是毕业了才敢打的!念检讨的是家华!”
家华坐在一堆鼓里,我得踮起脚尖才能看到他了,他举高手,说:“是我,没错。”
我问:“你检讨什么啊?”
小马说:“班会布置教室,要用气球,他买了一包安全套,吹了二十几个,涂成红色送去给文娱委员。”
我哈哈笑,小鱼和陈陈也笑,小马翻白眼,摇着头说:“太白痴了。”
我笑得肚子都痛了,就近坐下了,小马朝我招手:“你坐那么远干什么?”
他说:“你别坐着啊,哪儿有听乐团坐着听的啊。”
陈陈拍他:“你别烦你表哥了。”她说,“夜长梦多。”
我说:“什么?”
不等我再问,搞清楚什么夜长梦多,一连串鼓点下来,陈陈对着麦克风大吼了一声,我的耳朵一震,紧跟着陈陈来了一连串咆哮,我感觉整个礼堂都在震,家华和小鱼跟着节奏疯狂地甩脑袋,小马踩着个黑色的喇叭似的箱子扫电吉他,一点儿都不披头士,也不绿洲。
陈陈吼完一首,喘着粗气和小马说:“副歌那边还是不太行,那几句歌词,我感觉不太顺,再来一遍。”
我这才搞清楚了,刚才她真的是唱了一首歌,那第二遍,我试着听了听歌词,实在听不出,我就只好用看的,看陈陈拿着话筒架在舞台上走来走去,看小鱼对着家华弹贝司,看小马低着头一下又一下有节奏地摇摆身体。
他们一遍又一遍地排练,排到后来我听出来一首歌是在唱英文了,什么you什么me的。这首唱完,陈陈瘫倒在地,其余人也都精疲力竭,大家拿衣领擦汗,礼堂里安静了。我问了声:“你们乐队叫什么啊?”
陈陈说:“燃烧。”
我说:“确实够燃烧生命的,像烟火。”
他们都笑了。休息了会儿,大家开始整理乐器,我去搭了把手,陈陈和我说:“小马第一次带人来看练团。”
她塞给我一张传单:“明天我们在喷泉广场有演出,你来吗?小马和你说了吗?”
我看那张传单,下午的演出,一点到三点,传单是手绘的,我想到了老马家里那些花花绿绿的画册,只是这场传单是黑白的。
小马从我边上走过去,说了句:“没时间就不用来了。”
我收起了传单,陈陈瞅瞅小马,和我比了个鬼脸,说:“你来吧,要来啊,一定要来。”
她和小鱼,和家华,陆续离开了。不知不觉,礼堂里就剩下我和小马两个人,舞台上就只有我和小马。小马出了一脑门汗,对着空空如也的几百号座位,叉腰站了会儿,坐在了地上。我坐到他边上,躺下了。
小马说:“我以后要去鸟巢开演唱会。”

我望着礼堂的吊顶,手搭在肚子上,忽然也有种精疲力竭的感觉。我说:“小马啊,到了伦敦,可别抽大嘛,别和那些电视电影学,不要和那些很早就死掉的组乐队的人学。”
小马也躺下了。我说:“我还是比较喜欢你听的那些歌,还有木吉他。”
小马塞给我一个耳机,我戴上了。耳机里传来一首我从没听过的歌,英文的,唱歌的男人嗓音苍老,比较舒缓,有些悲伤。听了会儿,我问小马:“这首歌叫什么?”
他拼给我听,读给我听:“Lazarus。”
“谁唱的?”
“大卫鲍伊。”
“啊?他的声音是这样的吗?”
“他老了的声音就是这样的。”小马说。
我活动肩膀,说:“人都会老的。”
小马说:“他在唱this way or no way,无论哪条道路,哪种选择,you know I will be free,你知道我会再无拘束。”
我问:“他很老了吗?”
小马说:“他已经过世了。”
我哽住,想哭,我说:“别说了,我要哭了。”
小马轻声说:“你哭什么啊……白痴……”
小马跟着已经死了的大卫鲍伊轻轻哼歌。
一个女人拿着扫把进来了,她低头扫地,小马说:“那是陈陈的舅妈,刚才门卫室里的那个门卫是她的舅舅。她舅妈生下来就听不见。”
“陈陈不是我们学校的学生。”
女人很漂亮,也很年轻,她轻轻挥动扫把,长头发跟着轻轻飞扬,小马还在哼什么再无拘束,我突然感觉我可能会被扫走,会跟着飞走,我很害怕,抓了下小马的衣服。
女人走出了礼堂。一道光从她没关好的两扇门中间挤进来。小马亲了我一下。
我坐起来,拉起他,嘴唇碰着他的嘴唇,换着角度亲他,我还用舌头舔他的嘴唇,缠他的舌头,亲得很深。我把什么亲人的本领都用上了,都用完了,我推开了小马,拍拍他,告诉他:“亲人你得这么亲,下次记得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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