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隐[现代耽美]——BY:佛爬墙爱爬墙

作者:佛爬墙爱爬墙  录入:08-10

  我给他掖好了被脚,最后再看他一眼便推门走了出去。
  再进来时我已经拿上了我的画板。
  我想把这幅场景记录下来,如果成品好的话,用来做三月份之前要上交的作业应该也不错。
  《沉睡的少年》。
  我在下笔之前先标上了题目,这是我一贯的习惯。
  程璟颈间的玉兰形状项链正正地挂在宽松睡衣的第一颗扣子上方,主石紧挨着的就是他雪白的锁骨。
  一条青色藤蔓像水中游蛇一般蜿蜒而上,爬上了主石。
  笔尖唰唰唰地在纸上画着,画手已经彻底忘记了时间的流逝。空气中只能听见笔落在纸上某一处的簌簌声响以及床上躺着的那人的淡淡呼吸声。
  等我画完之后才惊觉太阳已经偏西,在早餐和午餐都没吃的情况下一天居然就这么过去了。
  程璟还在睡觉,我把手探到了他的额头,发现温度已经没有那么烫人了。我又给他测了一次体温,体温计上的温度已经降了很多,不过还没有降到正常体温线,现在是低烧。
  看来我给的药还是有用的。
  我的肚子饿得直发出噪音,我把画板丢到凳子上,起身活动了一下僵硬的筋骨,打算出门去厨房看看有什么可以吃的,或者说有什么食材是我可以用来做的。
  程璟应该也快醒了,他是病人,今天可以勉强迁就一下他,就做一些清淡的菜色吧。
  打开冰箱,发现里面只有一些鸡蛋、五盒未开封过的鲜牛奶、一碗择好的芥菜还有一些我需要看说明书才能弄明白具体用途的瓶瓶罐罐。
  我沉默了几秒钟,经过我的深思熟虑,为了避免厨房事故的发生,我觉得我还是做一碗简简单单的芥菜鸡蛋粥好了。
  应该也不难吧。
  下手之前我是这样想的,但真正实施起来才知道有多难。在厨界,我很早就十分自觉地承认自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低能儿,因为我连粥到底什么时候是熟的都看不出来。不过视频里说,小火熬十五分钟就算是熟了的,这个时候就可以打鸡蛋,然后把芥菜放进去了。
  总之我信了。
  等我按照视频里的指示一步一步做完之后厨房里已经是一片狼藉,我也是满头大汗。但好在还是有香气散发出来的,有淡淡的米酒香,还有鸡蛋的甜香——因为加了米酒进去所以腥气是已经被去掉了的。
  我把碗放在托盘上端去程璟房间的时候他正好睁开眼睛,见到我就挣扎着要起来。我知道发烧时的感受,头很沉,嗓子很哑很疼,所以我就没让他说话。
  “别说话。”我把左手食指竖在唇前做了个噤声的动作,把碗放在他面前,说:“喝粥。”
  他看了我一眼,黑黑的眼珠子像被水洗过一样湿漉漉的,捧起碗来喝了一口。
  我有点紧张,因为这是我第一次下厨做东西给别人吃。
  “怎么样?”我清了清嗓子问他。这个时候我的心里突然产生了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平时这句话都是他问我,今天我们两个人的角色却来了个大对调,问好不好吃的变成了我。
  “哥你做的?”他的眼神有一闪而过的震惊。
  “嗯。”我回答的时候没有看他,眼神往周围乱瞟,脚板也不自觉地抓着地,害怕自己因为站不稳而跌倒在地。
  “很好喝啊。”他笑了笑,嘴唇被粥染上了一层光泽,没有之前那么苍白。
  那就好。我松了口气,心上紧绷的那根弦落回了肚子里。
  生病的人食欲都不会太好,可他却把一碗粥喝得干干净净,之后又因为铺天盖地般袭来的晕沉睡了过去。
  我把碗拿回厨房,放进洗碗池里打算一会儿洗,然后又另拿了个碗给自己盛了一碗粥。
  刚喝的第一口我就愣住了。
  米是硬的,没熟透。
  盐也放多了,很咸。


第24章
  我长这么大,还有不到半年的时间就是我的十八岁生日,但照顾人的经验几乎为零。这几日我自知自己照顾病人的能力不够高,不够细致,但程璟却还是慢慢好了起来,这实在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这期间程璟的高烧反反复复的,时高时低,睡梦时呓语连连,时醒时梦,弄得我也是疲惫不堪,恨不得撒手离开算了。总之,这次不常有的体验让我深感医疗工作者与为人父母的不易。
  他彻底好全的那一天正逢跨年之期,12月31日。跨年的钟声响起来的时候窗外飘起了雪花,伴随着满天的火树银花,金屑漫天。
  “哥哥,新年快乐。”他说着从枕头下拿出两本书,递给我。他的脸上洋溢着温和的笑意。“送给你。”
  我迟疑着接过,书捧在手心沉甸甸的。
  较厚的那本是俄国作家纳博科夫的《洛丽塔》,较薄的那本是中国网络作家今何在的《悟空传》。
  “为什么想要送我这两本书?”我把《洛丽塔》朴素的封面合上,问他。
  “想给哥哥看一个谎言。”
  谎言。
  这两个字一击即中,直击内心深处。
  不知道为什么,只觉得心脏突然生起一阵不明的抽痛。
  “还有破壁之人的勇气。这两本书我都很喜欢,所以想要推荐给哥哥。”
  “嗯。”我应了一声,默不作声地把书收下了。“我会看的。”
  他没有说话,只是笑着看我。
  说实话,我喜欢看到程璟的笑容。他的笑容给我的感觉就是澄净,宛若雪山上的湖泊,里面倒映着天空四季的颜色,清朗透明。
  他的眼神是没有一丝杂质的,就像顶级钻石。
  没过多久春天便悄然来了。
  二月春的风是很柔和的,没有夏天时雨打芭蕉的那股狠厉,是润物细无声的轻柔,像母亲的手在轻抚着襁褓里的婴儿。
  林舒白从国内回到雅坦时,我专程到机场去给他接风,发现他憔悴得不似人样,形销骨立,瘦得只剩下皮包骨,身上都是浓重的酒气。他从我身边经过时我看到他的背影,觉得他就像是行走在忘川边上的一缕游魂,轻飘飘的,随时都会消失在这天地间。
  “又喝酒了?”去行李托运处领行李的时候我问他。
  “嗯。”他点头。
  “你为什么总戒不了酒?”我问林舒白。我认识他这么久,从没见他戒酒成功过。
  “我在尝试。”他露出一个浅薄的笑容。
  “试什么?”我又问。
  “试试,”他停顿了一下,放平的嘴角稍微向上扬了一些,露出好看的月牙弧度。“想试试到底哪一种酒能够让人失去记忆。哪怕一瞬间也可以。”
  那一霎那我竟是无言以对。
  就这样,我们一路无话,一齐到图林斯特老师的办公室交了作业。
  “你们两个还好吗?看你们俩都是一副没有精神的样子。”图林斯特老师把作业收进档案袋里,问我们。
  “不太好。”林舒白实话实说。
  “我没事,只是没有睡好。”我不习惯在别人面前吐露心事,所以就随便敷衍了一句。
  “刚好今天没有课,我可以早点下班。要不要一起去喝一杯酒?”
  “好。”我说,林舒白也没有拒绝,我也找不到拒绝的理由,于是我们就一起去了附近的一家酒吧。这家酒吧装潢极为不错,酒的品质也是数一数二的,据说还特意请了雅坦有名的调酒师前来助阵,是以此处门前常是络绎不绝。
  “麻烦给我调一杯最烈的酒。”刚在吧台前坐下,林舒白就跟调酒师说。
  “我也来一杯。”我曲起食指,在吧台上轻轻敲了一下,大理石制的吧台发出好听的声响。
  “鸡尾酒就好。”图林斯特掏出钱包吩咐调酒师。
  “我像你们这么年轻的时候也有过困苦的时候,可是都走过来了。人生啊,就没有五谷丰登风调雨顺的时候,没有什么风阳正好,只有走过去,你才能遇到自己想要做的事情,碰到让自己心驰荡漾的人。”他咂了一口酒,花白的胡子上沾上了酒的艳丽红色。“呀!好酒!”
  我沉默不语。很多时候我都喜欢倾听,而不是主动发言。
  “图林斯特,”林舒白喝了口酒,这口烈酒让他咳嗽了几声。他深吸一口气,转过头来缓缓问道:“爱情到底是什么样的呢?逃避的爱情还值不值得追下去?”
  图林斯特哈哈大笑,仰头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拍了拍林舒白的肩膀,“傻孩子,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这个问题得问你自己啊。”
  林舒白又喝了一口酒,往后靠到椅子背上,右手抬起来覆在自己的双眼上方,“可是我想不出来。”他话说完的时候一串泪珠顺着眼角慢慢淌了下来。
  我被惊到了,到底在国内发生了什么,让他变化这么大。
  “慢慢想。”图林斯特接了个电话,是师母在催他回家,隔着老远我都能听到师母在电话里直呼图林斯特的大名:“图林斯特·埃里奇·谢威尔顿!你是不是又偷偷跑去酒吧喝酒了?赶紧回家!”老师是个妻管严,当即撇下我们俩回家去了。我没喝多少,但林舒白喝了三杯调酒师为他特制的烈酒,此刻已经是烂醉如泥,不省人事,我扶他出门的时候他嘴里还在嚷嚷着:“这酒好啊!又香醇又热烈!好酒!”不久他又低语,含糊不清地喊着一个人名:“贺燃......贺燃......别不要我......”我叹口气,他能轻而易举地看出我的问题并且一针见血地指出,却在处理自己的事情上失手。
  我认命地把他扶到路边,那里有一棵老树,树下的阴影处正站着一个高挑的人影。
  那人影走过来,越走越近,近到我足以看到他的全貌。
  是贺燃。看他的样子比起以前也是憔悴了不少。这样一想,原来在他们的感情里不只有林舒白一个人受伤。
  他伸出双手,从我手上把林舒白扶了过去,林舒白软软地瘫在他怀里。
  “我送他回去。”
  “嗯。”我点点头,往与他们相反的方向走,把林舒白交给贺燃,我放心,因为我知道他不会伤害林舒白的。他那充满爱意的眼神骗不了人。
  这是一对怨侣啊。
  林舒白曾告诉过我,企:鹅裙壹零捌伍肆溜#溜捌肆捌。向周围的人承认自己的性向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其中首当其冲的便是父母,不是每一对父母都能接受自己的孩子是个同性恋的事实的。所以能够向周围人坦然承认自己的同性性向是需要极大的勇气的。这种为了一个也许以后不能相伴不能一直走下去的人而向全世界展示自己的叛逆的事是极有风险的。在这一点上我很佩服林舒白,他从来没有因为自己的性向而感到自卑,而是坦然接受并且不屑于否认。
  我没问贺燃他和林舒白到底发生了什么,毕竟感情这种事是需要两个人共同经营的,尤其是在同性恋爱之中,一旦有一个人率先打了退堂鼓,这场本就不受绝大多数世人赞同的恋情很有可能会胎死腹中。
  我也想问,爱情到底是什么呢?
  我没走多远,就看见程璟站在一盏路灯下,正在等红绿灯。他的手上拿着一把伞。地面上有点湿,刚才下过一场小雨。他扭过头来,见到我,立刻飞奔过来。
  我看到他的时候突然觉得喉咙发紧,一种酸酸涩涩的感觉蔓延至四肢百骸,逃不掉也避不开。
  “哥哥,”他停止跑动,缓缓走了过来,“我做好晚饭看见时间已经很晚了,见你没回来就想着来雅坦大学附近找你,”他低头笑了下,笑容里藏着一丝窃喜,“没想到真的找到你了。真好。”
  我再也忍不住,把他揽了过来。他在我的怀里微微颤抖着,“哥......哥哥?”
  犹如梦醒一般,我几乎就要松开他,但我突然想到今天我喝酒了,虽然没有醉,但假装醉一场也没有什么关系吧,这是很顺其自然的事情,只有这样才能撇掉我无缘无故就抱他的事实。
  “难道是醉了?”我听见他问道。
  是醉了。我想。
  我头一歪,干脆就倒在了他肩上。“我要回家。”我听见我自己在醉醺醺地喊道。
  “好!”他把我背了起来,把我的拐杖横着放到我们俩中间,双手拖住我的髌骨后方往上拽,“我们回家!”
  回家......听到他说出这两个字我心里居然还有点窃喜。平日里觉得无比寻常的两个字今天听来却觉得好温暖。
  二月份的早春冷意尚未尽数消退,到了晚间更甚,出门的时候穿的衣服有点少,仅仅是一件风衣,风衣里面还是一件短袖,湿湿的冷风一过,我不由地缩了缩脖子,把头埋进程璟的脖子里,轻轻地蹭了蹭。
  两张脸相贴的时候,我的心里生出一种满足的喟叹:好暖啊。
  我注意到他的步伐慢了下来,然后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他的身形似乎在原地僵硬了几秒钟才继续往前走。
  街上的人很少,出来散步的人大抵是为了消食。
  我们就这么安静地在大街上走着,四周都很安静,静得只能听见我们彼此的心跳声还有程璟稳健的脚步声。
  乌云散尽,被笼罩的清冷月光露了出来,洒在我们的身上,我却不觉得有多冷了。
  论身高我比程璟高一些,可是我的体重却是比他轻上几斤的,再加上他经常锻炼,所以背着我可以说是毫不费力的。
  程璟的背是宽背,又不会太硌,我趴在上面睡觉觉得很舒服,直到回到家,他把我放在床上的时候我还意犹未尽,趁着喝了酒便畅快淋漓地撒起了酒疯,“不要走,要抱抱......抱抱!”这些话我清醒的时候是绝对绝对不会这么没羞没臊地说出口的,今天算是厚颜无耻一回,将所有的约束、礼仪、教养都抛到脑后,痛痛快快地疯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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