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你裙子穿上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云深情浅

作者:云深情浅  录入:09-09

  公司赚得盆满钵满,不死鸟乐队单独的训练室里倒是一片冷清。
  “哥,苏鲸今天要过来跟咱们一起训练,”杜天睿看另外几个队员不吭声的样子心里一咯噔,他自然知道这么多年苏鲸愿意掏钱捧不死鸟乐队根本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除自己之外剩下的这几位。
  “来就来呗,”话多的吉他手这时候一个字也不多说,他紧盯着训练室的门,也不知道在期待着什么。
  这几年他们对苏鲸从最开始的怨恨,到后来知道苏鲸一直在默默地给不死鸟递资源的愤怒,到现在,已经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了。
  当年他们这群人都是苏鲸找去的,吉他手是高中辍学在酒吧混日子收保护费的,鼓手是苏鲸大学的同学,贝斯手是网上找来的。几个人天南海北的,但因为苏鲸结识到了一起。
  那时候他们每天都做梦,梦到成为天王巨星,梦到用他们的音乐去打动每一个人。而苏鲸是里面最活跃的一个人,苏鲸提前一年大学毕业,就是为了抽出空挡时间来组建乐队。当时所有的脏活累活都是苏鲸一个人包揽了,他比其他几个人都更加努力,更加拼命......
  但没想到,第一个退出的居然是苏鲸。
  虽然大家都知道苏鲸遇上那事也没有办法,但心里不怨是不可能的。
  “噔噔”
  时隔这么多年,吉他手还是能听得出来,苏鲸那高跟鞋踩在地板上,铿锵有力的节奏。
  门外,苏鲸深吸一口气,推开训练室的门。他已经做好准备了,是辱骂殴打,他都一并接受。
  门内,正忙着手上事情的乐队成员们纷纷侧过头去看苏鲸。时间过去这么多年,他变了又似乎没变。还是那头长发,还是穿着长裙穿着高跟鞋,还是一样美得让人忍不住多看两眼。
  只是眼神早已褪去青涩,嘴角也不再挂着露出虎牙的微笑。
  苏鲸本以为的抱怨与责骂,最后只等来贝斯手轻飘飘的一句:“你来晚了。”
  然后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了,就好像一切都早被时间揭过。
  楚翰采这个平日里不怎么刷新闻的人,都刷到了苏鲸回归不死鸟乐队的新闻。他对音乐没什么兴趣,更对那些鬼哭狼嚎的死亡重金属没什么兴趣,只不过......
  他打开了电脑,查询着该如何买票。身边空无一人,只放着陈安的白大褂。楚翰采侧过头去询问:“你还记不得我曾经和你说过,在我的生命彻底坠入地狱之前,我曾见识过这个世间最明媚的一道光。”
  身旁的死物无法回应,楚翰采笑着回过头继续操作着电脑。不死鸟乐队的演唱会门票因为苏鲸的归来而变得抢手,楚翰采这个时间想买的话,只能高价去买黄牛票了。
  他不在乎这些小钱,只是有些难受,如果陈安还活着,哭天抢地都不会让自己花这么多的钱去看一场根本不感兴趣的演唱会。陈安这个人很过分的,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把自己的钱偷去买那些化学原料化学器材,还偷偷地把自己的画具给扔了出来。如果自己真的生气了,他才会撅着嘴蹲下来,用袖口小心地擦拭着自己的画笔。
  楚翰采的父亲就和陈安不一样,父亲的性子更温和一些。如果自己花这么多的钱,想来父亲只会削减开支,无论如何都会支持自己的选择。
  他们两个都是很好很好的人,只是没有谁能陪着楚翰采走到最后。
  时间差不多到了演唱会举办的那一天,楚翰采拿着高价从黄牛那里买的票进了场。他买的票是最贵的一张,正对着舞台中央,而且黄牛似乎是演唱会内部的工作人员,说是可以带他到舞台内场转一转,如果遇到喜欢的明星,可以要一张签名照。
  楚翰采同意了,跟在黄牛身后溜进了后台。他对不死鸟乐队的其他成员都没有兴趣,他只想去见一见苏鲸。
  “您看您想要谁的签名,我带您过去,杜天睿在这屋......”
  黄牛看出了楚翰采一副不缺钱的样子,给人介绍着不死鸟乐队的成员,可楚翰采谁都不要,只单独问了句:“苏鲸在哪?”
  “听您这话就知道是老粉了,来看苏鲸的是吧,”黄牛笑着迎合楚翰采的话,“您来这里,他在这屋,到时候进去您别太激动,我就说您是我表弟,今天人手不够过来搭把手的。他们这些明星懂得自然都懂,但您可不能上去就对人动手动脚,这要是闹出啥事我也担待不起。”
  楚翰采点头。
  黄牛笑着敲了下门,听到里面说请进,这才进去。
  彼时苏鲸刚送白星昼出门,苏鲸给白星昼白星夜兄妹俩搞了两张连坐的票,结果白星夜在大门口找不到进来的地方了。苏鲸这边又脱不开身,其他跟风过来的周允彬,张书礼他们都进了主会场,出不来了,眼下只能麻烦白星昼帮忙去接。
  “苏总,我来把这灯具拿去,导演组那边问我要来着,”黄牛堆着笑和苏鲸套近乎,“这是我表弟,过来搭把手的。对了,我这表弟是您好几年的歌迷了,您看放不方便给他签个名啥的啊?”
  苏鲸当初也就算是小火了一把,从来没有接触过自己的粉丝,一下子遇到了还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可他抬头正准备问改写些什么的时候,才惊觉这个人自己有些眼熟。
  “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苏鲸抬头问楚翰采。
  楚翰采下意识地伸手摸了下自己的脸,他眼里闪过一丝欣喜。
  “我记起来了,”苏鲸端详楚翰采好久这才记得自己曾经送白星夜去学校拿笔记的时候,眼见四下无人便肆无忌惮地迎着风绕圈,却不曾想楚翰采突然出现在自己身后,把苏鲸吓得一个激灵,只觉得自己太丢人现眼了,“我在学校见过你。”
  楚翰采眼里的欣喜逐渐被吞没,他挤出一个苦涩的笑容,朝着苏鲸点了点头:“对,我们见过一次。”
  “你是我的歌迷吗?那次你怎么不说啊,”苏鲸伸手去找纸,在白色的A4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哦,我当时觉得太丢人了,立马就背过身去了,你可能没有认出来......”
  “我认出来了!”楚翰采赶紧开口打断苏鲸的话,“我认出来了......”
  我怎么可能认不出你。
  苏鲸被他这句话吓得愣住了,看来真的是对自己积怨已久的老歌迷啊。
  楚翰采为了缓解尴尬,又接着说了句:“我认识你很久了,只需要一眼,就能分辨出来那个人是不是你。”
  “很抱歉啊,我当年突然就说不唱歌了,对你们这些歌迷来说,应该很不负责任吧,”苏鲸一脸歉意地说着对不起,他知道自己这么多年亏欠的不仅仅只有不死鸟乐队的成员,更多的亏欠的是当年曾经喜欢过自己的歌迷,他误把楚翰采当作其中一个代表,跟他道歉,“我当时家里出了些急事,实在是没有办法,不得已才结束了这边的事情。”
  可楚翰采关心的东西,与音乐,与乐队毫无瓜葛,他看着苏鲸黑色的长发,轻声问了句:“你这么多年,过得好吗?”
  苏鲸心里一甜,时间过去这么久,他的歌迷不仅没有责怪自己当年的任性,还关心着他的生活状态。
  “我过得很好很好,”苏鲸抬头看着楚翰采,两个人四目相对,在那个瞬间,苏鲸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异常。
  “那就好。”
  你过得很好,就好。
  “对了你是什么时候知道我的,我当年没出过特别火的专辑,感觉知道我的人应该不多,”苏鲸在纸上迅速签好字,交给楚翰采,“《菲利普斯》吗?”
  “比那个还要早......”
  楚翰采微笑着接过签了字的纸,认真叠好收进了口袋里。
  “还早?”苏鲸不太懂楚翰采的意思,等他准备追问的时候,楚翰采已经转身准备离开了。
  他关上门,转过身走进洗手间,看着镜子里,完全陌生的自己的脸。
  你过得很好,就好。
  就算我的世界被黑暗统治的密不透风,就算我从未在人生之中寻找到任何的出口,就算我无论多少次呼救都不会换来别人的回应,就算我一而再再而三的失去挚爱之人,但你的存在,让我相信。
  这个世界是有光的。
  他转身离去,关上门的瞬间,苏鲸看着他的背影,想起了多年前的一个朋友。
  在那个纯白色的监牢里,在那片没有一丝阴霾的蓝天之下,他曾经答应过要带一个人从那里走出去。他们曾许愿会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他曾经不负责任地说过:“活着,是因为未来有一个人期待着与你的相遇。”
  可就在他打开门准备去追楚翰采的时候,却迎面撞上了白星昼。


第127章
  “白白,”苏鲸看到白星昼便停下了脚步。
  “我刚刚找到白星夜了,送她去了现场,”白星昼和苏鲸交代好白星夜的行踪,他看苏鲸一副要出门的模样便询问:“怎么?你要出去吗?”
  苏鲸回过神来,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缓缓地说了句:“不,没什么.......可能是认错了人吧。”
  楚翰采与记忆之中那个人长得一点都不像,或许自己只是太久没有他的讯息了,所以才认错了人。对了如果刚刚那人是自己的歌迷,他应该去问问他的姓名的。
  “演唱会快开始了,我去前面等你了,”白星昼弯下腰在苏鲸的额头上印下一个吻,“你好好加油。”
  他钩住了苏鲸戴了戒指的手指,在他的掌心轻轻挠了一下,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苏鲸的节目被安插在中间,白星昼等了好久,才等到他上台。
  第一个节目是和不死鸟乐队的合唱,还是那首《菲尼克斯》。充满节奏感的重金属摇滚乐在场馆内炸开,像是能够掀翻整个场馆的天花板一样,点燃了所有观众的激情。白星昼看到坐在身边的观众纷纷站了起来挥舞着手里的荧光棒,他也没忍住跟着站了起来。
  他听不懂音乐,听不懂疯狂的音符,只觉得苏鲸独具特点的声音和与众不同的唱腔,密如细雨敲击在他的心脏之上。
  一下接着一下。
  他从来都知道苏鲸是个闪耀的明星,却未曾想过舞台上的苏鲸看起来更加的璀璨动人。
  那首歌,吟唱的是因爱而生因爱而死的鸟,在冲天的火焰里,再度回到天空。苏鲸穿着红色的长风衣,穿梭在舞台的左右,飞舞的样子正如同不死之鸟。
  一首唱完,白星昼的心脏还没有恢复正常的节奏,突然整个场馆内的灯光都熄灭,世界陷入了黑暗。过了一会儿,灯光重又亮起,汇聚在了舞台正中央,那里只站着苏鲸一个人。
  赤红色的外套被脱下,苏鲸身上穿着的很简单,黑色的吊带,牛仔短裙,腰间绑着苏格兰格子的衬衫外套。像极了他五年前第一次去地下酒吧唱歌,穿的就这么简单。
  他个性张扬,什么事情都是想干就干,在地下酒吧抢了驻唱歌手的话筒,唱了一首在年轻人中间最流行的rap,一边唱还一边砸碎了吧台上几瓶好酒。唱完就被酒吧老板拿着砍刀出来追,苏鲸身上一分钱没带,只能玩了命的跑。
  也就是那一次,酒吧里的人记住了这位留着白金色长发,穿着裙子,但歌声能把天花板都给掀了的歌手。
  那时候是真的喜欢,惴惴不安地告诉父亲自己想搞音乐。父亲什么都没说开了张发票让自己可劲儿的玩,那时候的苏鲸,觉得既自由又快乐。
  只是后来,还是变了。
  他舍弃了梦想回归了家庭,他不后悔自己的选择,他在这个世界上唯独不可以辜负的就是自己的父亲。那个从小到大都以自己为荣的父亲,把心脏都捧出来宠着自己的父亲,是苏鲸无法割舍的亲人。
  一辈子自由自在,却愿意舍掉羽翼,住在牢笼里。
  但是住在牢笼里的鸟儿,又怎么可能忘记了天空的湛蓝。
  所以在杜天睿提出让自己来不死鸟乐队的演唱会唱一两首歌的时候,苏鲸已经不在乎他真正的目的是什么了。拿自己转移矛盾也好,拿自己博眼球也好,他都不在乎,他只想回到这里,做一次死灰复燃的梦。
  大家都以为苏鲸要说些什么,对自己五年前的离开做个交代,或者是说句抱歉。但苏鲸张口,流露出来的却只有歌声。他不想找理由,不想解释。苏鲸喜欢的只有舞台,那么作为苏鲸而存在的人生,就不需要在舞台上多嘴。不需要理解,不需要原谅,就这样吧,唱完这首歌就离开。
  他的梦想早就结束了,在他拎着箱子不负责任离开的时候,就已经结束了。
  苏鲸低下头,在第一排观众席中央,他找到了白星昼所在的位置。其实他看不清楚白星昼的脸,但是每一次彩排,苏鲸都强迫自己记住了白星昼要坐的地方。说起来挺丢人的,他太久没有上台表演过了,第一次彩排的时候紧张得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只能在脑海里想象着白星昼的样子。对着白星昼唱歌,他才会不紧张。
  他转向那里,虔诚地用双手捧着话筒,如同捧着恋人的脸静静诉说。
  这首歌是一首慢歌,轻声细语,需要说给喜欢的人听。
  双唇微启,极近话筒,如同亲吻又如同缠绵。
  白星昼在台下,同样看着他。
  那个人穿着最简单的衣服,潇洒地站在聚光灯的中心,却比他每一次穿着长裙的样子都更加耀眼。白星昼突然觉得,或许苏鲸就是适合舞台的,他那么璀璨,那么愿意燃烧生命去唱歌,那么温柔,如果当初没有发生那些变故,或许苏鲸现在已经带着不死鸟乐队走到了很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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