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情诗二十行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秦烟秋月

作者:秦烟秋月  录入:04-02

  我说:“我没觉得,你的字写得不错,写信的时候语句都挺文化人的。”
  郑青云失笑:“哥又在嘲笑我了,我可没考虑过文不文化人,写出来就是那样了,读起来可能矫情一点,怎么敢东施效颦?”
  我看着他,愣愣地想,这不是东施效颦,这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他一字一句都被我读成诗,我每天都在思索其中韵律,像在解一个浪漫的谜题。
  沉默时,大门突然被推开,来人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子骞,你苏阿姨寄了虾过来,说两天内吃完,我刚做了,快回家吃饭!”
  我妈风风火火地走进来,瞥见我们,脚步一顿。郑青云起身问候:“阿姨好,我来找子骞还书的,你们还是有事就忙,我先走了。”
  我打断他:“说了吃了午饭再走的,坐下!”
  声音有些大,我太急了,没注意语气。我妈瞪我一眼,随即换上和蔼可亲的笑容,拉着郑青云坐下,说:“小郑来了,别急着走,和子骞一起去家里吃吧,我做了好多,三个人是够的。你可千万别和阿姨见外,就这么说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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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郑青云抵不住我妈的热情和我的坚持,有些羞涩地点了头。我妈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没多说什么,单独走在前面,留我和郑青云两个人跟在后面。
  “会不会太麻烦了,”郑青云小声问我,“每次来都在你这里蹭饭,下次我都不敢了。”
  “做都做好了,有什么麻烦的,”我压低声音回答,“别想太多,以后我还要到你那里蹭饭呢。”
  郑青云抿着嘴笑,我们的肩膀蹭在一起,像一对儿在街上走着不敢牵手怕被父母发现的小情侣。在他没察觉的时候,我的小指勾了勾,虽然只勾到一团热哄哄的空气,但就像是碰到了他温暖柔软的指头一样让我心颤。
  “家里还有别人吗,我……有点怕生,遇到陌生人不怎么会说话,像个木头。”郑青云一路上絮叨不停,衣角被他捏得皱巴巴的。
  “没有,”我扭头看他,“我没觉得你怕生啊,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还是你说的第一句话呢。”
  郑青云难为情地蹙了蹙眉:“还不是就怕尴尬,而且当时以为只是萍水相逢,多说两句没什么,”他眼珠一转,突然又没了方才的紧张,一双亮闪闪的眼睛盯着我,倒映着街上的树影,“我说实话,我馋你的烟。”
  他说话时罔顾安全距离,我看着他,心想你馋我的烟,我馋你的人,不动声色地咽了口唾沫,抬手摸了把他的头发:“是,十七岁的高中生。”
  一辆自行车正巧从郑青云身边经过,带起一阵丝丝呜咽的风,揉乱了他鬓角的发。郑青云被翻飞的头发丝迷了眼,睫毛眨得宛如蜜蜂舞翅。
  他像只受惊的兔子一样瑟缩了一下身子,慌张地将目光转移到我的肩上,咬着下唇哼了一声,退后一步,说:“完了,这事过不去了。”
  我开始后悔对他直接上手,他往后退,瞳孔骤缩,是不是被我吓着了?我更怕他察觉了我对他的心思,我还没来得及有所行动,不希望那么早就被判了死刑。
  我说:“这事就我们俩知道,别人我都不说。”
  我收敛笑容,回过身保持沉默,郑青云和我并排走,我用余光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能看见他乌黑凌乱的头发和高挺的鼻梁。
  快到家了,我妈回头看了我一眼,顺带着对郑青云露出一个亲切的微笑。周遭是行人的脚步声和汽车缓缓驶入小区的尾气声,我注意力都在自己的胡思乱想上,没察觉身旁空无一人,郑青云悄悄绕到了我的身后。
  “哈!”有什么东西覆上脑袋,地鼠一样拱着头发,带着熟悉的温度,“二十九岁的大叔!”
  郑青云翘着嘴角,狡黠地看着我,一脸恶作剧成功的得意洋洋:“这事也只有我们俩知道,别人我也不说。”
  我哭笑不得:“你盯了多久了?”
  “嗯,也没多久,就两分钟,”郑青云歪着脑袋想了想,“你刚刚一直不说话,我就猜你肯定在走神,你旅行的时候也这样,我早就知道了。本来想早点动手的,可阿姨刚好回头了,所以就晚了一步,”他眨了眨眼,“没生气吧?”
  我说:“睚眦必报,真受不了。”捏着他的袖口加快了脚步,心里想着“哪能生气,高兴还来不及呢”。
  他没害怕,也没多想,那就好了。
  到家的时候,菜还是温热的,因我的书店离家里只有十分钟的脚程。三人落座,我妈给郑青云夹了一块虾,温声和气地说:“青云啊,这一个月你照顾我们家子骞实在是麻烦了,阿姨也没什么能谢谢你的,只能请你吃一顿饭。”
  郑青云有些局促地摇头:“没有的事,是哥在照顾我,我贪玩,他总惯着我。”
  我妈听了这话以后笑得更欢了:“你可别客气了,哪里有出去旅游还说自己贪玩的说法?我都听卓子骞说了,他生了三四天的病,都是你在照顾他。”
  郑青云慌张地看了我一眼,无声地求救,嘴上说着:“这不是什么大事,有天晚上我在院子里睡着了,还是哥带我回去的。”
  我妈又来劲了,眼里闪着好奇探究的光,准备从郑青云嘴里翘出更多细节:“是吗?他都没和我说,这孩子……”
  我赶紧夹了片牛肉放在我妈碗里,特意站起来,挡住了她和郑青云的视线交流:“妈,有什么话吃完饭再聊,让青云先吃饭,大中午的饿不饿啊!”
  郑青云朝我露出一个感激的笑,我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旅行的时候明明是那样一个开朗温柔的人,现在却有点怯怯的,似乎在害怕被发现什么秘密。说话行事还是温柔得体,甚至多了几分孩子似的调皮,但有什么变得不一样了,这使我无法控制地让行为变得更加暧昧。
  吃了饭后,我没给我妈拉着郑青云聊天的机会,带着他回了书店。十分钟的路程被我走出了三十分钟的感觉,一想到到了目的地后他也和我在一起,我突然又没那么患得患失了。
  书店的对面是一所初中,走出来几个穿着校服的学生,看身高应该是初三补课的那一波。郑青云坐在椅子上,微微眯起眼睛,望向门外的眼神带着点不易察觉的艳羡和感慨:“我的花店对面也有个学校,不过是小学,每天下午五点都是最热闹的时候,以前我外甥女就在那里读书,放学了都不用接,自己就跑出来了。”
  我照例泡了两杯茶,白烟在空中缭绕:“那多方便啊,直接就到你的花店来,不用家长费心。”
  郑青云说:“是啊,每天都是我负责给她加餐,所以把她养成现在这副白白胖胖的样子。”
  他轻轻笑了一声,接着说:“本来旁边开了一家文具店,生意特别好,结果最近老板因为想回老家就搬走了,现在还空着的,也没人租。唉,空空荡荡的,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我随口一问:“铺面有多大?”
  郑青云想了想,答道:“大概……有你家书店的四分之三,面积不小了,我曾经见一个老师带着她们班所有学生走进去都装得下。”
  他啜了口茶,看着我感叹道:“哥,你不是说我厨艺好吗,我想着过几年我资金充裕了,旁边这铺面也还空着的话,我就听你的话,开一家面馆,就算挣不了钱,拿来锻炼手艺也好。”
  我没立即回应他,沉默须臾,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开口道:“锻炼手艺的事以后再说,这次你得让让我。”
  郑青云狐疑地盯着我:“哥,让你什么?”
  方才他随口提起书店,我心里突然冒出一个想法。空着的铺面紧挨着郑青云的花店,大小也合适,那如果,我租下了那个地盘,再开一家书店,是不是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和郑青云做邻居了?
  我因这个念头激动得话音颤抖,努力克制了些,语速飞快地对郑青云说了我的想法。郑青云听了,摸着下巴含笑看我,那眼神总让我觉得他看透了我的诡秘心思,莫名有些发虚。
  “子骞,想不到啊,”郑青云突然敞亮地笑开,驱走了方才的神秘,“你竟然那么有钱啊!”
  我:“……”
  “你就这反应啊,”我无奈地揉了揉眉心,“我还以为你要义正辞严地拒绝我呢。”
  “我拒绝你干什么,我本来就是说着玩,开面馆随缘,我现在想的就是把花店经营好。”郑青云说,“只是你一个人开两家店,怎么照顾得过来?”
  我说:“这不是问题,我找个人看着这边就行了,”又觉得这样说显得我太急切,顿了一下,补充道,“考察他几个星期,然后我就去你那边过清闲日子,总是守著书店实在太安静了,我也想找个人陪我说话。”
  店里来了几个顾客,我起身招待,郑青云坐在椅子上喝茶,戴上耳机听歌。来客带着很强的目的性,拿了书付款便离开,前后过程快速利落得仿佛无人来过。郑青云摘下耳机,感叹道:“是啊,要是所有来的人都这样速战速决,的确挺寂寞的。”
  他垂下眼沉默片刻,手肘放在桌上,脸凑近了些:“这样吧,我先替你联系着,你下周找个时间来看铺面,顺便来我家花店参观参观,吃个饭再走,怎么样?”
  不等我回答,郑青云坐正身子,微微抬起下巴,带着点滑稽的威严:“不许拒绝,我蹭了你两顿饭,现在轮到你蹭我的了。”
  门口路过一个骑着三轮车卖唱片的男人,收音机播放的声音大得整条街都听得到,偏偏还骑得极慢,老年人在公园悠闲散步似的,摇头晃脑,千回百转的歌声萦绕耳畔:“若说有情缘,为何心事终虚—噫—虚—噫—化……”
  我和郑青云相视一笑,我说:“我早等着了,你想多了,我吝啬得不行,天天惦记着。”
  迈出了这第一步,我似乎壮足了胆,慢慢丢掉之前相处时小心翼翼的包袱,变成那个更加真实的我——脾气不太好,性子有点急,嘴巴有些毒,偶尔会让感情战胜理性的卓子骞。
  这样的我,不知道能不能让郑青云接纳,我也想过是不是温柔体贴的旅伴更加令人心动。可一想到面前的是郑青云,我就无法长久伪装;我试图变得更好,不代表我要以假象示人。
  郑青云打了个响指,语气轻快:“那就说定了,下周六,宁宁也能从学校回来,到时候不见不散。”
  两个幼稚鬼~
  难得连着两天更,你们不夸我一下吗


第25章
  “但我的话语被你的爱染上颜色。你占据一切,占据一切。”
  ——巴勃罗.聂鲁达
  郑青云很快和店铺的委托代理人接洽妥当,传给我几张门面内部图:“哥,代理人说你可以亲自来看看,满意的话就签合同,早签能便宜些。”
  他打电话来时,我正站在窗边赏月。一弯弦月被高楼大厦上纷繁刺眼的霓虹灯衬得没那么夺人眼球,清浅纯洁的光辉涟漪一般在夜幕荡开。我倚着墙,头脑放空着让百无聊赖的时间流走,就像从前无数个相似的夜晚。
  “行啊,我周六来,先看铺面,然后去你家吃饭,按你的安排来。”我盯着缺月旁边唯一的一颗针尖一样细小闪亮的星星,“今天周三,还有三天了。”
  郑青云在电话那头轻轻“嗯”了一声,恬淡而平静,就如同这恍惚间逝去的寻常日子。太阳东升西落,纵使思念驰骋,三天也并不难熬。
  这次我是开车去的,隔着个红绿灯,就看见郑青云站在花店门口等我。天凉了,他穿了件长至膝盖的卡其色薄风衣,一只手拎了个袋子,另一只手抓着门把,机械地开开合合,像小男孩最喜欢的手臂可伸缩的铠甲勇士。
  距离太远,我看不清他的神情。我从来没发现等红灯是一件如此让人心烦的事,我的前脚掌放在油门上,几次想踩,信号灯却还保持着恼人的红色,仿佛在嘲笑我的急躁。
  离得越近,越能真切地听到心中那汪温水沸腾的声音,咕咚咕咚冒着气泡,似乎下一秒就会炸开。停车,开车门,锁车,我在重复过几千遍的动作中沉静下来,回身面对郑青云时,我依旧是泰然自若的卓子骞。
  每次来见郑青云,我都瞒着他独自翻越一座山,我以为那座山会随着我们认识时间的增加而变得低矮,但心的起伏坡度和心跳的速度似乎没有任何负向改变。
  他总能在我心里烧灭一切,温柔地燎原。
  “来了,”郑青云松开门把朝我走来,带着我走向花店旁那片暗沉沉的灰色,“代理人在里面,带了合同,你去看看吧。”
  “你不去吗?”
  “我在外面就行,里面光线不好,”郑青云浅浅一笑,“你快点看啊,再过一会儿该吃午饭了。”
  “你还在这儿,午饭就好了?难道不是你做?”不是郑青云做饭,我不可避免地生出点失落。
  “我姐夫做,”郑青云唇角弯着,像是衔着一朵桂花,“别担心,他手艺很好,以前当过餐馆的大厨。我的厨艺不是我姐教的,是我姐夫亲传的,他本人比我更厉害。”
  铺面大小的确如郑青云所说,大约是我现在书店的四分之三。走到最里面有个丁字形的分叉,左右两旁各延伸五米。我边看边考虑每个地方的用途,中间放贯通里外的书架,两旁留出顾客行走的空间;里面可以摆两张沙发作为阅览区,也许还可以发展发展泡茶冲咖啡的副业……
  我爽快地签了合同,代理人满意地与我商量了一会儿便离开了。郑青云从花店里搬了张板凳在街上坐着,手腕上套了个袋子,见我出来,失焦的瞳孔蓦然亮起来:“聊好了?那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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