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情诗二十行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秦烟秋月

作者:秦烟秋月  录入:04-02

  “爱情似乎离我很远,我的身边没有出现过想要在一起的那个人……”,“可能是吧……我觉得我好像懂了,又好像没懂……”
  我突然想起郑青云说过的两句话,翻了个身,蓦然睁开眼,正对上窗外漆黑夜色。
  我扯了扯嘴角,发出一声怪异的笑。这个笑把我自己都惊讶到了,我发觉我骨子里还是和从前一样,藏着不易察觉的凶恶和暴戾,带着不轻易低头的骄傲,相信只要是还未决定的事,便有扭转乾坤的可能。
  我的心里有个声音说,郑青云只会喜欢你,他的态度转变相距时间太近,而这段时间里你是他接触最多的人。
  我的心里还有第二个声音说,少在这自作多情了,他凭什么会喜欢你,凭你那么久都只敢以朋友身份自处,连一点越矩的事情都不敢做吗?
  我被两种不同的声音纠缠得头疼,过了片刻,又有一种不同的声音冒出来:“先不论他到底喜不喜欢你,就算真有那么一丝希望,也得先帮他看清自己的心。”
  需要看清自己心的,不仅是郑青云,还有我。
  我得承认我的确对他有所图,我想和他以伴侣的身份相处,而不仅仅是作为很好的朋友。
  哪怕缘分真的只有现在这样深,我也要亲手摸个底,然后伤心一会儿,坦然地浮出水面。
  伤心一会儿吗?我无奈地摇头,说总比做容易,而人在头脑混乱的时候,两件事都不容易。
  我强迫自己放空大脑,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失去意识之前,我骂自己一晚上想的都是些狗屁。我妈说得对,不管结局是好是坏,争取过的人才不后悔。我不知道爱情是不是也是这个道理,之前那段七年的感情并没有给我任何启示。
  我不是第一次喜欢一个人,但我是第一次追求一个人。我像个蹒跚学步的小孩,满心惦记着罐子里的糖,想踮脚,又怕摔倒。
  第二天见到郑青云的时候,他似乎忘记了昨天下午发生的事,或者说,他压根没把那当回事,笑容还和往日一样和煦,一举一动让人如沐春风。
  一晚上的时间也让我沉静下来。我告诉他,下午书店会歇业,我约了朋友出去玩,恐怕没办法招待他。
  郑青云呆了一下,随即点头:“哥是该出去透透风了,忙活了那么久。”
  我上前一步,离他更近了些。他的眼神平静,见我靠近,有些诧异地抬起头,浓黑的眼睫煽动着,像长着长指甲的修长手指,一下一下,轻轻在我心上挠着。
  “你也是,别累坏了身子。”
  我将手搭在他的肩上,大拇指假装不经意地从他脖颈的嫩肉处擦过,像哥哥嘱咐弟弟那样拍了拍。
  郑青云弯起唇角:“知道了。”
  他垂了眼,所以没看见我嘴角勾起的微小弧度。
  如果不是听到了他骤然急促的呼吸声,我可能真的会一直以为,他的每一个笑容都单纯得不掺一丝杂质,单纯到了刻板模式化的地步。
  我知进退,后退一步,还是克制守礼的卓子骞。
  这件事像汪洋大海中的一朵水花,转瞬就消失不见,却让我不由自主地心情变好了些。
  下午刘开允开着他那辆黑得发亮的奔驰来接我,第一句话是抱怨我怎么挑了个这么偏的地方开店,第二句话就是发生了什么好事让我看上去那么开心。
  郑青云刚去了附近的一个小区送花,骑着自行车回来时,恰巧看见我坐上了刘开允车的副驾驶。
  我主动和他打招呼:“青云,我走了啊。”
  郑青云一只脚点地停下,笑着朝我点了点头,瞥见驾驶位上吹着口哨的刘开允,愣了愣,弯下身子小声问:“男朋友?”
  他刻意压低声音,就是为了不让刘开允听见,没想到那孙子耳朵尖,还是听得一清二楚,瓮声瓮气地大声说:“您真有眼力,猜对了!”
  说完便冲郑青云微微颔首,一脚油门踩下去,路旁大树匆匆掠过,瞬间不见郑青云身影。
  我身子朝后一仰,抓住门把,狠狠地瞪了刘开允一眼。
  “你哪根筋搭错了,骗他干什么?”
  “呵,那么大反应干什么,打扰你追他了?”
  刘开允用余光瞥了我一眼,我眉头一皱。
  “真被我猜中了,”他吹着不着调的口哨,得意地说,“你看看,你前段时间打死不说,还不是被我给逮着了,还不如从实招了呢。”
  既然他猜中了,我也不再掩饰:“怎么知道的?”
  前面是红灯,刘开允停下车,捏着鼻子学我的腔调:““青云,我走了啊。”什么事情都要报备一声,还温情款款的,谁发现不了?”
  我愣了一下,望着前方,喃喃地说:“他啊,他就没发现。”
  刘开允哼了一声:“这叫当局者迷。”
  “诶,你今天把我和杨槊拉出来唱歌,究竟是想干嘛?”刘开允问,“该不会,你受了什么情伤,需要哥几个给你调解调解吧?”
  我心里一紧,被噎得一句话也说不出。刘开允看上去说话没个正经的,猜东西的能力真是与日俱增,八九不离十。
  “你看我这样子像是受了情伤吗?”我摊开手,“只不过想着那么久没和你们聚了,可惜陈老幺又有事。”
  总不能告诉他,我昨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胡思乱想了一晚上,为情所困的公牛一样四处乱转,想找个法子转移一下注意力,结果最后又莫名其妙地自己想通了吧?
  刘开允半信半疑地看了我一眼:“晚上去酒吧,把你灌醉,不信你不说真话。”
  我满头黑线,闭嘴不再言语。
  杨槊在足疗馆楼下等我们,他怕冷,穿了件棉衣,裹紧了衣服站在树下。看见刘开允的车,他眯起狭长的眼睛,招了招手,待我们下车后,打着寒颤抱怨道:“这天真冷,要不是怕你们找不着地方,我才不杵在这儿像个木桩子。”
  杨槊说的没错,足疗馆里包间众多,不知道拐了几个弯,我们才终于在躺椅上坐定,脱了外套,将冰凉的脚缓缓伸进盛满热水的洗脚盆里。
  洗脚的服务生手上有茧子,力度合适,低着头安安静静地按摩脚板心,默不作声。
  “等会儿去斗地主,打完牌就去九眼桥,”杨槊悠闲地闭着眼睛,“巴适!”
  “就是!”刘开允附和着,“我老爹没事就剥削我,你们评评理,自己家的公司,有必要那么兢兢业业吗?”
  我冷笑一声:“自己家的公司都不兢兢业业,怎么,你爹白养你了,肥水流到外人田?”
  杨槊睁开一只眼睛:“本来说陈老幺来了,就刚好凑一桌麻将,得,现在只有斗地主了。”
  我说:“我不会打麻将。”
  刘开允说:“哥几个知道,但你总不能一直不会吧,找个机会教教你,还能顺便欺负新手,从你这儿捞一大笔!”
  杨槊另一只眼睛也睁开了,嚷嚷道:“刘开允你是狗吧!你家那么有钱了还从卓子骞身上捞油水?还做不做人了?”
  我懒得理他们,闭上眼睛,想起两个多月前的一个晚上,那个时候,天还没有这般冷。
  但凡是四川人,对这类赌博游戏都有天然的痴迷,哪怕是在农村。敞着门,一群人围着边缘腐朽的木桌子,坐在吱呀作响的劣质板凳上,手里抓着牌和骰子往桌上扔,有钱的赌钱,没钱的喝酒。
  郑青云带着我凑热闹,看着看着,自己也坐在椅子上,颇为熟稔地将麻将摞成行,往前一推,神采飞扬地喊道:“胡了!”
  他朝我摆手,说要让我也试试,我只好俯下身,在他耳畔说我不会打麻将。他也像刘开允和杨槊第一次知道我不会打麻将那样惊奇地看了我一眼,随后笑着说:“没事,不会就算了,以后我教你,一点也不难,哥肯定能学会。”
  他如此笃定,仿佛我能办成世界上所有的事。
  而我也是那样笃定,仿佛他答应我的事便一定会办到。
  还是想要你们的评论的,夸我也行,连更两天了


第29章
  “最后的缆索,你牵系着我最后的渴望。在我贫瘠的土地上,你是最后的玫瑰。”
  ——巴勃罗.聂鲁达
  斗地主我一个人赢,他们两个人输得彻底,吃了饭后,起哄着让我包了今天晚上的酒钱。
  幸好我现在对这些身外之物并不在意,够用就行,换作几年前那个满脑子存钱在上海买车买房的卓子骞,估计早就拿起空酒瓶砸死这两个特能喝的败家玩意儿了。
  说起来,我的好酒量也有刘开允、杨槊和陈勋健的功劳。高中毕业后的暑假,他们总是借着“成年了就该去做成年人才能做的事”这个理由,玩到晚上就带着我频繁出入酒吧。一开始只是清酒馆,服务生端一张大盘子过来,放了许多盛了半杯酒的玻璃杯,颜色千奇百怪,我记不太清,但大概彩虹有的颜色它们都有。
  有的时候是和他们仨,有的时间还会有别的同学。大家围坐在一个长方形的桌子旁,摇骰子或者玩纸牌游戏,输了的就自罚一杯。很少的果酒灌下去不会让人醉,多喝几杯顶多算是微醺。就在这样的赌博游戏中,我肚子里的酒越来越多,而让我发昏的酒量,也从十杯,到二十杯,假期结束的时候,我已经是能稳坐到最后的那一批人之一了。
  后来到上海读大学,我遇见了梁家言。梁家言是个很喜欢去酒吧的人,并且不爱安静慵懒的清酒吧,偏爱音乐嘈杂人声鼎沸的夜场酒吧。亏得是当初的我喜欢他,也因为少年意气在喧嚣的环境里愈发膨胀,我跟着他出入,宛如游鱼入水,在清醒的时候喝酒,在半梦半醒时接吻。
  我的酒量就在一杯杯威士忌和白兰地的磨砺下锻炼了出来。为了不增加我妈的负担,我出去当家教,拿了工资才同意和梁家言“小酌几杯”,当时的他表现得温柔而体贴,每次出去,总是不动声色地比我多付一些。
  入夜的成都,还不算是真正进入夜生活,要等到路边卖串串的小贩都收摊了,灯红酒绿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成都的酒吧和上海的不一样,或者说,如果其他地方的酒吧都大同小异的话,那成都的酒吧就天生有一种特别的随性洒脱、泼辣肆意的气质。
  我不知道哪里来的感觉,既然常年观察文物的专家能够识别出真假,那常年混迹酒吧的我也能发现些不同。
  刘开允和杨槊都要了威士忌,澄黄一杯在高脚杯里荡漾着,分不清闪烁的是头顶洒下来的灯光还是洋酒本身的色泽。
  我只要了杯葡萄酒,度数不高,喝下去喉咙里不会火辣辣的,说话带着甜味。这种女人们更偏爱的酒,从前我只在家里陪我妈喝。
  “老大,怎么喝这个,”刘开允说,“难道你太久没喝了,酒量变差了?”
  杨槊端着杯子晃了晃,一言不发地盯着我,微微眯起眼睛,似乎还没喝就开始醉了。
  我也不知道我现在的酒量怎么样:“上次在酒吧喝酒是差不多两个月前了,我平时又不需要应酬,喝那么多酒干什么。”
  杨槊说:“我以为你是喜欢喝酒的。”
  我耸了耸肩:“甜酒还不错,烈酒不喜欢,但能喝,谁会喜欢烧喉咙的感觉啊?”
  在口腔里盘旋时还是清清凉凉的感觉,滑至喉咙时就像是突然烧起来的一把火,炙得嗓子冒烟,鼻腔发酸,等好不容易吞下去,喉咙的烧灼感稍稍减下去了,那场火又蔓延到胃,若放在冬天,抿一小口就能让人面红耳赤。
  什么时候会喝烈酒呢?极致的快乐无法平静时,极度的悲伤无法发泄时,还有无边的忧愁无法疏解时。很巧的是,我都碰上过。
  刘开允和杨槊坐在沙发上,黑暗让我看不清他们的表情,只有眼睛还在发着幽幽的光。他们深深地看了我一眼。
  “是啊,说得对,”刘开允笑着又给自己斟了点酒,“老大现在过得好,不用喝烈酒。”
  我们坐着聊了会儿天,又像高中刚毕业那会儿一样玩骰子,输了的就喝口酒再吃点花生米。当舞台上爆发出第一声怪异的音乐,下面的人着了魔似的涌上台时,我知道夜生活终于来了。
  “亲爱的朋友们,今晚是本店的玫瑰交友之夜,我们将给光临本店的所有男士每人一朵玫瑰,若您遇到了一见钟情的女士,请将手里的玫瑰赠送给她。”
  一个穿着印了个骷髅头的长袖衫的平头男人突然出现在舞台的最高处,喧声稍息,几个服务生打扮的男人端着托盘站在他左右,托盘里摆满了正红色的玫瑰。
  一声尖利的调笑刮得我耳膜疼:“别搞性别歧视啊,怎么,我们成都妹儿就不能挑个耙耳朵了?所有决定权都在你们男的身上?你们倒是想得巴适哦!”
  人群中霎时爆发出刺耳的笑声。杨槊伸长脖子凑热闹:“听听,这好泼!”
  刘开允睨他一眼:“想看就去看,别在这儿装乖!”
  “我倒是想啊,可你看看,那儿还有位吗?”杨槊往后一躺瘫在沙发上,“我也来小声杠一句,怎么就只能送给女人了,男人送给男人不也行吗?”
  我好笑地看着他,从桌下给了他一脚。
  杨槊话音刚落,前方人群就又骚动起来,一个方脸红耳的高大男人梗着脖子喊:“老板,怎么就只能女人拿了?男人给男人不行?”
  杨槊差点喷出一口酒来。
  拿着话筒的男人彻底掌控不了局面了,站在高处尴尬地笑。
  “当然可以!”方才喊话的女人叫道,洒脱地将外套脱下,捆在手上抡了几圈,“法律没规定男人不能喜欢男人!”
推书 20234-04-01 :我爸是大佬带球跑》:简介:(入库时间2021-04-01) 晋江VIP2021-03-30完结总书评数:41593 当前被收藏数:83635身为男男生子世界云家不受宠亲儿子池谨轩的拖油瓶,池映秋的日常就是看着那个万人迷云家养子云丛熹现场表演绿箭。 作为一个年仅三岁的拖油瓶,池映秋扁了扁嘴强忍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