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情诗二十行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秦烟秋月

作者:秦烟秋月  录入:04-02

  幸好他们邀请的人总共只有二十家九十五个人,不然他们这婚礼估计就办不成了,光是写名字都能把我的手写废。
  那几天除了偶尔招待几个顾客之外,我都坐在沙发上写婚礼请柬,后来因为担心坐在里面连门口进了贼都不知道,我特意将圆玻璃桌搬到外面来,买了张塑料板凳,一边看着店一边写字。
  在我每天苦于手酸腰疼的时候,郑青云也格外地忙,他甚至雇了几个临时工帮他干活。
  我坐在门口,看见他经常骑着自行车出门,几个小时后气喘吁吁地回来,胡乱用手擦了下额角的汗,朝我打一声招呼就又去忙活了。
  他忙碌得有些反常,或者说,我从来没见过他这样拼命工作的样子。平日他开花店就像姜太公钓鱼,有些愿者上钩的意味,似乎他不是靠卖花过活的,而只是单纯地把养花当作一个爱好。
  所以在他凑过来看我的时候,我是意外的。
  他说:“在写什么?你似乎写了很久了。”
  我放下笔,叹了口气:“朋友要结婚了,叫我帮他写请柬,必须得慢慢来,不然字不好看。”
  “巧了,我最近也在忙一个老顾客婚礼的事,”郑青云戳了戳自己的腰窝,“需要各种花,捧花,插花,门口的花篮,走地毯的飞花,唉,忙死了。”
  我微微昂起头看他的眼睛:“是啊,这几天你都不来我店里坐坐了。”
  他愣了一下,眼神闪躲着瞟向地面,虽然只有一瞬,时间短到若没留心我只会当他是被风迷了眼睛,但还是被我捕捉到了一点不寻常。
  我眯起眼盯着他,他回过神看着我,唇角荡开浅笑,轻声说:“那也得有空啊。”
  我指了指旁边的空凳子:“现在有空吗,我准备休息一下,等会儿再写了。”
  郑青云无奈地摇了摇头:“没空,我来歇个脚,看看你,马上又要出趟门。”
  看他忙得脚不沾地,我特心疼,但偏偏还不能说出来,想着要帮他,又记起连自己手上的事都没完成,只能不情不愿地把这点想法烂在肚子里,说:“慢慢来,别累坏了身子。”
  郑青云点头,没有立即离开,他的嘴唇微微翕张着,似乎还想说些什么,但又什么都没说。
  他像一尊完美的雕塑,日光斜照着赐予他恰到好处的明暗与轮廓。
  单是这样看着他,我的心就会变得柔软,就会舍不得放他离开。
  就在我又要开口留他时,郑青云的身体缓缓离开玻璃门,直起身:“哥,我走了啊,忙完了一定还是天天来找你。”
  我没再强迫,笑着朝他点头,心里有一点庆幸,庆幸我们忙碌的时间是重合的,只要过了这周,我们就可以重新拥有以前安适悠闲的生活了。
  我提前三天写好请柬交给邵岐,邵岐告诉我,其实他早就发了短信通知了所有人时间和地点,手写请柬就是石景晚搞出来的形式主义多于功能效用的玩意,美其名曰“有结婚的仪式感”。
  我哭笑不得,对躲在邵岐身后的石景晚说:“结婚的仪式感和氛围不应该让你老公营造吗,怎么来整我啊?”
  不过没关系,因为这事,我真的心安理得地少给了他们小两口一点份子钱。
  星期日很快就到了,中午十二点开始的婚礼,我十一点半到酒楼,邵岐和石景晚一个穿着西装一个穿着花嫁站在门口,迎接一拨又一拨的宾客,维持着笑容满面的僵硬表情。
  轮到我时,两个人突然如释重负地垮了脸,邵岐吁了一口长气:“唉,结个婚是真的累。”
  石景晚愁眉苦脸地将外套的扣子扣好,真难为她,大冬天的为了美丽穿着夏天的花嫁。
  我故意逗他们:“结婚不难,民政局扯个证而已,难的是给小晚办一场记一辈子的梦幻婚礼。”
  邵岐无奈地缓缓摇头,被石景晚猛地掐了一把腰。
  我和他们随口聊了几句后准备去找个舒服的、熟人多的位置坐下,正要离开时,身后骤然响起的略微沙哑的男声让我刚抬起来的脚后跟又落回地面。
  那是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声音。
  这三个月所有被美梦拥抱的夜晚,我都能听见这样的声音。
  在千百种未曾听过的嘈杂人声中,这一声仿佛烙在骨血里,哪怕只有一秒也能让我条件反射地浑身激灵。
  “邵先生,每张桌子上的花瓶里都已经插好花了,走地毯洒的花瓣也给了花童,你看……”
  我转身,隔着五米的距离,定定地看着一路小跑过来男人;他脸颊发红,身上只穿了一件白色的长袖,袖口被汗水濡湿。
  他应该忙了很久了,说话时带着颤音,就像每一次他在花圃采完花后直起身来的那一刻,他的轻喘总是挠得我心痒,仿佛心尖上盛开了一朵被朝露眷顾的花。
  我面前的这个人,就是忙碌了一周的郑青云。
  郑青云说着说着,突然瞥见了我,瞳孔一缩,收了声音,脚步放缓,像一只被捆了手脚的不灵活的兔子
  他最后停在我面前,愣愣地看着我,小声补完了未说完的那句话:“你看……还有没有什么需要改动的。”
  我扯了下邵岐的领带,看着郑青云的眼睛说:“没有,我替邵先生说了,他不会反驳的。”
  郑青云的目光在邵岐和我身上徘徊:“你们两个是朋友?”
  邵岐从我手上抢回他的领带,看着我:“你们两个认识?”
  我无奈地摊开手,郑青云、邵岐、石景晚三个人的眼睛都盯着我,我不得不承担起帮助四个人理清关系的责任。
  “我和邵岐是初中同学,也是很好的朋友,今天我来参加他和石景晚女士的婚礼,”我先解决了郑青云的问题,接着说,“而邵岐就是郑青云口中的那位老顾客,所以他忙活了一周都是为了今天的婚礼。”我转向邵岐,“我和郑青云认识,他就是我给你说过的那个旅伴。”
  我看着邵岐就来气,如果早知道郑青云是在为他的婚礼劳神费力,那我一定早早地劝这一对形式主义爱好者夫妇省一点他们的繁文缛节。
  邵岐拖长尾音地“哦——”了一声,正要发表一些评论时,突然被站在后面的石景晚推开,踉跄了一下,疑惑地盯着自己的妻子。
  “你说你叫什么?”石景晚睁着一双大眼睛死死地盯着郑青云,“你的名字,再说一遍好吗?”
  郑青云不解地半眯着眼睛:“我叫郑青云。”
  石景晚闻言,凑得更近了,仔仔细细地打量着郑青云,突然眼睛一亮,后退一步,一拍手,大声说:“小满,是不是你?我是春雨啊!”
  我知道小满是郑青云,但春雨是谁?
  邵岐一脸莫名其妙,显然比我还要惊讶和无知。
  郑青云和石景晚仿佛是处于另一个世界,彻底忘记了旁边两个满腹狐疑的男人。石景晚激动得胸口起起伏伏,不顾新娘的矜持,抓住了郑青云的肩膀。
  郑青云眨了眨眼,似乎想起什么,眼睛陡然睁得和石景晚一样大:“春雨!你是不是山棠村的石春雨?八岁就搬走的那个?”
  “是我!”石景晚咧开嘴笑,“后来我改名啦,现在叫石景晚,你倒是没改名,也没怎么长变,不然我都会认不出你的!”
  只言片语蕴藏的信息量巨大,我将邵岐拉到一边,不打扰石景晚和郑青云叙旧,顺便一边招待宾客一边给他理了一遍复杂的人物关系。
  一言以蔽之,就是石景晚和郑青云从小认识,是一个村的,后来石景晚搬家了,又改了名,两个人失去了联系,直到刚才阴差阳错地认出小时候的玩伴,所以才会分外激动。
  “我也挺激动的,”邵岐摊开手,“我差点以为我老婆对我经常光顾的花店的老板一见钟情了。”
  我笑他想法清奇,过了一会儿,两个人朝我们走来。郑青云笑着对我说:“小晚就是我和你提到过的,那个经常穿扎染裙子的女孩。”
  这个时候,任谁都只能晃着脑袋感叹一句:“缘,妙不可言。”
  石景晚笑嘻嘻的,拍了下郑青云的肩膀,说要让他留下来喝喜酒。郑青云有些犹豫,为难地看着我,我说:“没事的,你留下来,只是多加一个座位的问题,不算给他们添了麻烦。”
  邵岐点头称是,意会了石景晚给他使的眼色,立即让服务员多拿了张椅子过来。
  “就坐在我旁边,好不好,青云,”我上前一步,诱惑似的看着他的眼睛,“我知道你怕生,这里除了他们夫妻你就认识我一个,坐在其他地方都不太方便。等会儿就我们两个一起喝,正好,一周都没好好说话了。”
  因为我把四十章正文写完了,所以接下来几天只要我想得起来就应该是日更。
  怎么样,不应该赞美一下我吗?


第32章
  面对我真诚又面面俱到的提议,郑青云没理由拒绝。他朝邵岐和石景晚点头应下,不声不响地跟在我的身后。
  我走在他前面,却不停侧着头用余光瞟他。
  他像个第一次上学的孩子,怯生生的,张皇地打量四周,似乎下一秒就要牵着我的衣袖委屈巴巴地不再向前走。我之前不知道他竟这样怕生,故意放慢了脚步,在他靠近时将他整个人揽了过来。
  “不舒服,嗯?”我压低声音,“旅游的时候在酒吧都游刃有余的,怎么参加个婚礼还忧心忡忡了?”
  郑青云的腰被我的手臂虚环着,身体颤了一下,抬头看我时眼神有些惊讶,但没有挣开我,站在我身旁闷声说:“其实……一直有点怕,之前可能没表现得那么明显,现在回到了熟悉的城市,却到了一个不熟悉的环境,有点不习惯。”
  我引诱似的说:“那就跟紧我,等会儿我做什么,你就做什么,这样不会出错。”
  他朝我露出一个释然的笑,随即埋下头,轻声说:“走吧。”
  那一桌基本上都是我和邵岐的初中同学,互相认识,见郑青云来纷纷盯着他看,眼神里带着一致的疑惑。
  郑青云有些手足无措地抓着衣角,刚想开口自我介绍,结果被我抢先一步:“这是我和邵岐共同的朋友,郑青云,不是我们初中的,不用想了,我们初中没有长那么帅的。”
  一桌子人都笑起来,我冲郑青云眨了眨眼,见他耳根发烫,抿着唇瞪了我一眼,小声地对在座的人说了声“幸会”,拽着我的袖子坐下了。
  我说:“好了,现在他们不会缠着你问这儿问哪儿了。”
  郑青云愣了一下:“为什么?”
  他盯着桌上的玻璃杯,语气不悦:“你刚刚明明在拿我取笑。”
  我捕捉到了他话音中的一丝恼怒,神神秘秘地说:“反正接下来你只用和我一个人说话就是了,其他人都不用理,就我们两个孤寡闲人,凑凑邵岐石景晚结婚的热闹。”
  用这样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独占他,我觉得我既是个足智多谋的天才,又是个见不得光的小偷。
  然而独占他这件事就足够吸引人了,就算暂时惹恼了他,我也有把握在一会儿的聊天里把他哄回来。
  他怕生,唯独不怕我,这让我生出一种奇怪的自豪感,仿佛此生他不会这样信任其他初次见面的人,相处时的坦然和幽默都是专属我一人的。
  这一瞬,我甚至不怨他对任何人都温柔了,温柔是大家的,小脾气和埋怨是给我一人的。
  那我就惯着他的这些宛如自然调情的小脾气,哄着他直到他又憋不住对我露出比阳光还要明媚的笑颜。
  郑青云把玩杯子的手突然顿住,他转过头看着我,微微蹙眉,语气并没有比刚才好些。
  “哥现在可不是孤寡闲人了,不是都有男朋友了吗?”
  “怎么,今天没把男朋友一起带过来?”他眯起眼睛,像一只在生气边缘横跳的猫。
  我奇道:“我什么时候有男朋友了?不是,新时代已经进步到我有男朋友我自己都不知道的地步了吗?”
  然而我这句话刚说完,脑子里就飞速闪过刘开允在车上大声对郑青云说“猜对了”的场景,接下来准备的话猝不及防全都噎在喉咙里,整个人像一个被针戳破的气球泄了气。
  刘开允你这个整蛊完就溜之大吉的龟孙子王八蛋!
  我在心里咬牙切齿地骂刘开允,如果想法能化为实质,那这一刻他就算和我隔着个太平洋都能被我乱刀砍死。
  郑青云默不作声地等待我的回答,双手抱胸,像个审犯人的警官,在他灼灼目光的注视下,我还真有点不敢抬头说话。
  我讪笑一声:“我真没男朋友,上次那人骗你的,他是我兄弟,认识十多年的高中同学,开玩笑不分场合。”
  我无奈地捏了捏山根,怎么解释一下自己单身都散发着被捉奸在床一般的尴尬呢?
  谁都可以误会,郑青云不行,他要是顺带再祝我一声百年好合,那我就彻底是条翻不了身的咸鱼了。
  “开玩笑的?”郑青云怔怔地说,不像问句,倒像是一句惊叹,“哥,你还单身呢?”
  这怎么听上去又像嘲讽了呢?
  我心里万马奔腾扬尘千丈,放弃了挣扎:“对,还单着,没有一点进步。”
  方才脑补产生的自信和欣喜都被冲淡了,我悲哀地摇了摇头。我也不想的,奈何这个提问的人不给机会,竟然还误会我有男朋友,实在让人开心不起来。
  我偷偷瞄了几眼郑青云,他抱胸的双臂松开,搭在膝盖上,表情僵了两秒,须臾,幽幽地说:“这朋友还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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