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情诗二十行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秦烟秋月

作者:秦烟秋月  录入:04-02

  一封一千字不到的信,我从晚上七点写到十点,重新誊抄了一遍,写完最后一个字之后赶紧折起来塞进了信封里。写信就有这个好处,不管途中多么兵荒马乱,最后也能装作从容淡定。
  也有藏不住的时候。
  与卓子骞待在一起,我会忍不住心跳加速。
  每周我会亲自去一次卓子骞的书店,带上他订的花,顺便再帮他修剪一下插在花瓶里。我坐在他店里的沙发上看书,书看累了就拿来挡着脸,偷偷瞥一眼书店老板。
  他给我泡茶泡咖啡,没有顾客的时候,坐在我身边,有时候闭上眼睛小憩,有时候捧一本书和我一起看。我们之间似乎有一条无形的绳子,始终维持着暧昧的距离。
  没错,我用的词是“暧昧”,因为我隐隐感觉到了他的回应。
  不知道该不该称为是回应,我从未对卓子骞明示过我对他超出朋友范围的喜欢,但他看我的眼神似乎不太一样,像春天的风,又像夏天的海浪,黑亮的瞳孔里弥漫着难以言说的温情。
  不是自作多情,完全是因为,他看我的眼神,很像我看他的眼神。
  可我不能确定,更不敢鼓起勇气问他,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学生时代递给我情书的女孩们是多么的勇敢。
  失败的后果太严重。
  也许呢?也许就这样做朋友就能让我满足。尤其是在卓子骞新开了一家书店,彻底和我做邻居以后,我离他更近,却也更加踌躇不前。
  我见过卓子骞的妈妈,一起吃过饭,听过她的故事,是一个很温柔很坚强的女人。看着她,我总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我的姐姐,怕生的毛病都好了很多,心里暖融融的。我也邀请他来我家吃饭,姐夫和宁宁对他的印象很好,来往也就更加频繁。
  这样平凡的生活美好得不真实,美好到,我将任何的变故都视为威胁。
  那个时候我觉得,做一辈子的邻居,其实也挺好的。
  所以说啊,人在温水煮青蛙的时候就应该被泼一盆冷水清醒一下,不然看清自己的内心实在太难了。
  卓子骞无意碰我一下,我耳根子就红了,听到一个男人自称是他男朋友,一边吹口哨一边载着他扬长而去,我连咬破嘴皮吮吸出的都是苦味。
  怎么就忘了呢,如果一辈子只是邻居,那他的生命里迟早会出现比我更加重要的男人。
  到那个时候,他不属于我,像现在这样快乐单纯的时光,我也没有资格分享。
  我站在路口问自己,我真的能沉得住气吗?
  答案是不能。
  接下来的几天,我过得浑浑噩噩,好在有事要忙,也没有太多闲工夫面对心里的一团乱麻。人都是趋利避害的,哪怕知道逃避解决不了问题,还是会忍不住用其他的事情来转移注意力。
  一个老顾客的婚礼定在周日,我忙着准备各种捧花和花束,巧的是卓子骞也在为他朋友的婚礼做准备,每天空闲的时间全拿来手写请柬了。
  更巧的是,我的老顾客,他的朋友,竟然是同一个人。
  最巧的是,新娘是卓子骞的初中同学,也是小时候和我一起玩、八岁后离开村庄失去联系的女孩。
  真是无巧不成书。
  我发现自从遇到卓子骞后,我的生活像是突然变了个轨道,充满了各种意外和惊喜。
  婚礼上,卓子骞无奈地给我解释,那天自称是他男朋友的人是他的好友,他还是单身。我的心像是被重重地撞了一下,惊讶,欣喜,各种各样的情绪都涌了出来,到最后剩下的是愧疚。
  为这段时间刻意的冷落他愧疚,不管他是否注意到了,不管他是否真正在意。
  也为自己的固步自封而愧疚,如果现在我不努力争取,那就得做好他被别人抢走的准备。
  我很幸运,这次只是虚惊一场,顺带点醒了我这个呆子。
  好歹试试吧,一步一步来,去琢磨最舒适的相处方式,试探他能接受的最短距离。
  想通这一点后,我的生活再度变了一个色调,从明黄色变成了暖橘色。我大方地接受卓子骞的好意,也大方地领他深入我的生活。
  我们于夏天相识,一起走向冬天。
  他进入我的世界,分享我的幸福,替我扫荡阴霾。
  宁宁在学校被欺负的时候,我恨自己除了拳头之外什么都没有。卓子骞冷静地帮我处理了这件事,安排宁宁转学,安抚暴躁的我,如果没有他,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有没有能力将我爱的小侄女从噩梦里解救出来。
  他是从寒风骤雨里走过的人,比我见识过更多的悲剧丑恶,怀抱却还是那么温暖。
  是我心安之处。
  这个世界上,有谁没有伤疤呢?我知道哪怕再开朗的人也会有不愿言说的痛楚,再亲密的两个人也不可能知晓彼此的全部,尊重和陪伴才是最被需要的爱。
  就这样,我小心翼翼地爱着卓子骞。
  我们各自持有爱的法则,我尊重他拥有自留地的权利,他认为坦诚是基本的要求。他希望我能够保护好自己,而我会在危险来临时毫不犹豫地挡在他面前。
  以前听别人说过,爱到深处会变成本能,连我自己都还不清楚自己的感情到了那一步,本能就已经给了我一个答案。
  在巷口,替他挡下那块石头,是本能。
  在床上,偷偷吻上他的前额,也是本能。
  其实那个时候我什么都还没想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汹涌的爱意,不知道该选什么时候向他坦白;但后来卓子骞告诉我,很多时候不需要把所有事都想得清清楚楚,遵从内心的选择,上天会给你想要的。
  他说得对,或者说,即使他说得不对,我也没法验证了。
  我想要的东西,都是他给我的,他就是我的上天。
  猝不及防的,我被揭穿,他拉住我,我们唇齿相依,在医院的一角拥抱接吻。似乎一下子什么都变了,但我们都知道,这场变故从太早的时候就埋下了引线,缺的只是一个引爆的时机。
  卓子骞问我,什么时候对他动的心思,我笑着让他自己琢磨,不是为了故意吊着他,只是还沉浸在兴奋的余韵里,根本组织不好语言。
  在他苦苦思索的那一周,我偷偷地,给他准备了一个惊喜。
  太久没有碰过吉他了,练一首新曲子真的挺难的,晚上练习的时候还被邻居控诉过扰民,但我还是厚着脸皮坚持了下来,战战兢兢地站上舞台。
  我要给我爱的人一场永远不会忘的告白。
  一曲将了时,卓子骞站在舞台下,抬头与我相望,手里捧着花,眼睛里映着花和我。
  我没有接过花,而是牵住了他的手。
  他才是上天赐我的玫瑰。
  答应的番外还有两个,但最近三次很忙很忙(详见微博),所以会晚点写,暂时先到这里啦。
  再次感谢。


第45章 番外三:岁岁
  北京,四月,和风煦煦,携春而来。
  嘈杂和喧嚣绝非车水马龙的现代化街道的专属,声音回荡在胡同口成为了另一种热闹。近年来老街两旁流动的早点铺汇成一条龙,狗吠却渐渐隐没于鼎沸人声中;大概是阳光太好,一切不必起早贪黑的生灵,都更变本加厉地耽于享乐。
  阳光在我的手腕上拴了条金色的链,拽着线头猛地收紧,我被突如其来的热浪扑面,睁开了眼。
  郑青云侧身睡在我身旁,阖着眼,我不忍将他唤醒,于是轻手轻脚地出了房门,到院子里去找我放着音乐练太极的姥爷姥姥。
  “起来了,起来了。”
  听见我的脚步声,姥姥没回头,依旧气定神闲地随着音乐的节奏出招,只是掀了掀嘴皮子:“年轻娃,懒得很,太阳催着都不起。”
  姥爷收步,立在树旁,笑吟吟朝我招手:“外孙儿过来,你对象呢,还没起?”
  奇怪得很,“对象”一词再平凡不过,出自我姥爷之口却轻易使我红了耳根。
  “他有点认床,昨天很晚才睡着,”我拈起一片落在我头上的叶子,随手扔在地上,“让他再睡会儿。”
  我没敢当着两位老人的面道出真相,其实郑青云压根没什么认床的毛病,不过是昨晚上床后缠着我折腾到半夜,睡眠时间不足罢了。
  这是我们来北京的第二天,踩着三月的尾巴赶到,一觉醒来已是新的一月。
  四月的开头是清明,诗曰“清明时节雨纷纷”,北京的空气里却嗅不到一丝潮湿味。这次专程来看姥爷姥姥,是母亲的意思,让我带着郑青云来见见二老,顺便踏春散散心。
  一套动作练完,姥姥关了音乐,慢吞吞地挪着步子回房,沏了一壶茶后端出来,边走边嘀咕:“你们这些小娃娃,娇贵得很,好吃好住伺候你们……”
  “老太婆,都八十多的人了,嘴巴还那么毒。”姥爷出言打断,做出责备之态,话里却并无讽意。他抬手拍拍我的胳膊:“小骞,姥爷想和你对象说说话,那孩子,不怕生吧?”
  提前给郑青云打了招呼,二老面对小辈也算是和蔼的人,自然不会有太多顾虑。我说:“青云大方着呢,姥爷,有什么想说的,我可以在旁边听吗?”
  姥姥坐在一旁摇蒲扇,依然是慢悠悠的,带起微风几缕:“有什么不能听的,老头子唠叨,不过是要和你们讲从前的故事,那些事,我听了几百遍,耳朵都起茧子咯!”
  姥爷无奈地瞥了眼姥姥,遭人瞪了回来,认命般地摇摇头,与我相视而笑。
  建国之前,姥姥是举人老爷家的嫡孙女,矜持娇贵,风光无限,姥爷只是一做木工的匠人,若论门当户对,是八竿子也打不着的。大小姐偏偏就看中毛头小子,逞着一股子傲劲儿,不求入赘不收重彩,竟就这么嫁了,布衣粗食地过了几十年。
  只剩下一张毒辣的嘴,还依稀能看出从前大户小姐说一不二的气质。
  捕捉到树叶被脚后跟碾碎的声音,我回头,看见郑青云大步朝我走来,走近后又放慢速度,笑容带着几分扭捏:“姥爷,姥姥,早上好。”
  眼睛一斜望向我,似乎在嗔怪我没将他唤醒,起床后找了半天也不见人影。姥姥问他是否吃了早饭,他答吃过了,这才坐下,眼神却黏在姥爷身后的海棠树上,一瞬不瞬地盯着看。
  我说:“自从我有记忆以来,这棵海棠树就这么高,也不知道有多大岁数了。”
  姥姥接话:“别说小骞你,姥姥还是个姑娘的时候,这棵海棠树就在这儿,只不过那时候没有这么高粗,和现在不能比,不能比。”
  这座宅子是姥姥娘家留下的,庭院里一棵白海棠树镇宅,从前总被人说风水不好,现在被证实是封建迷信。一丛丛绿叶托举着白色的海棠,再过几日终将不敌,被那落雪一般的白花盖住颜色。
  郑青云笑着扫了我一眼,对姥爷姥姥说:“我和子骞也在院子里种了棵海棠树,但是移植的小树苗,还没长大,不知道要等多久才能长得和这棵一样。”
  姥爷半截身子浸在树荫里,嘴唇翕动:“不要急,树要慢慢长,人要慢慢品,日子得慢慢过,才有味儿。”
  姥姥跟保姆王妈去商量中午的吃食,留姥爷、郑青云和我三人在院子里,慢慢讲那些她听了八百遍、耳朵都起茧子了的陈年旧事。
  姥爷说:“我做了一辈子的木匠,一辈子呆在北京城,出老窝的次数一只手就能数清。婉华长大之后,总要我和你姥姥去成都和你们母子俩一起住,我都说不去,在一个地方呆惯了,人就懒了,更懒得去操儿孙的闲心。”
  郑青云连忙说:“儿孙自有儿孙福。”
  姥爷拢手,捋了捋他并不存在的胡子,笑着说:“小郑说得对,但人老了,总想找人说说话。身边只有个老婆子,说了几十年,我也说腻了,她也听腻了,只好把从前的事,讲给你们小辈听。”
  “我年轻的时候,曾经收过一个徒弟。那时候啊,我差不多和小骞现在一般大,徒弟也就十来二十岁,一身腱子肉,能干又懂事。”
  姥爷瞥了我一眼,吁了口气,接着说:“他父亲以前是抗战军人,战场上落下一身的病,没过两年就去了,留下他们孤儿寡母过日子。小骞他妈应该对他有点印象,他以前经常来我们家吃饭,没活的时候顺便扫扫院子,这棵海棠树啊,他也剪过枝。”
  “他还健在吗?”郑青云显然又被故事吸引了,不自觉地往我身边靠了靠,“家住哪里,可以让他过节的时候来陪陪您。”
  我却觉得奇怪。之前从未听母亲或姥爷提起过这个徒弟,也不曾与他有过一面之缘。若真有这样深的牵绊,两家应该常走动才是,我又怎会毫无印象?
  我看向姥爷,他顿了顿,没有回答郑青云,再开口时,声音染上一层隐秘的悲戚。郑青云也许察觉不到,我作为外孙,理应拥有这份敏锐。
  “住在北京,日子比别的地方的人好上不少了。原以为这辈子就这样平平淡淡过去,谁知道,饥荒没饿死人,时间没磨死人,偏偏来了个大革命,害死人。”
  姥爷的声音彻底沉了下去,嗓子里发出几声喑哑的闷哼:“红卫兵把他和另外一个小伙子拉到街上批斗,打得鼻青脸肿,那个时候我才知道,我的徒弟有个同性爱人。”
  “红卫兵让他们忏悔,逼他们认罪,他们不肯,那群疯子竟然活生生打断了我徒弟的手!”姥爷的嘴唇颤抖得厉害,愤怒聚成两团火在他浑浊的瞳孔里燃烧,“后来他们都被发配出京,你们说,一个不能做工的木匠,和废人有什么区别!幸好他那个爱人还陪着他,自那以后,我便很久没有了他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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