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的警员接待了我,然后,另一个警员带我去房间里做了笔录,木头椅子发出的吱呀响声把我吓了一跳。我看着对面这个一身警服的人,不可避免地手心出汗,好在我并不容易脸红,大概面上看来还是正常的。他照常问了我一些问题,问到佩特拉的事的时候我格外注意,他提起佩特拉这个名字,我控制自己不要抬起眼睛或者表露出任何听过这个词语的样子;他说她是个黑人女孩——蠢货,她是黑白混血。我露出了一点嫌弃的表情,但他没有在意,这个警员有南方口音。最后,他告诉我:“这样就可以了。”摘下帽子来,和我握了握手,送我出去。
出门的时候,一个人风风火火地闯进来,我旁边的这个警员恭顺地叫了一声:“探长。”我不感兴趣,默默往外走,听见身后脚步一顿,有一道视线从背后刺过来。
我下意识地转过头,看见那个被叫作探长的男人正皱着眉盯着我。我不认识他。我问:“有什么事吗?”
“你,”他说,“你就是那个不卖给我药的家伙。”
我一听这话,感觉更奇怪了。芝加哥虽然落魄,却有很多人。以前我往药店跑得勤的时候,一天会见到的人数也数不清,难缠的家伙各有各的特色,以至于互相把对方淹没在我的记忆里。我不知道他指的是什么事,只好根据猜测大概地说:“我不能售卖去向不明的砒霜,它可以毒鼠,但也是可以杀人的。”
探长从鼻子里吭哧了一声——偷偷说,我最讨厌和这种固执的老男人交涉。然后他别开了视线,不耐烦地挥挥手,我无意久留,刚转过身,就听见他在背后嘟囔着:“不是什么砒霜。”
是吗?我花了一秒钟回忆了一下,仍然什么也没有想起来。这件事很快被我抛在脑后。
回到家以后,我洗了个澡,本来还没什么感觉,一冲完热水,就好像给泡软了一样再也提不起劲来。我得搞点酒喝。
现在天气逐渐热了起来,我松松垮垮披了一件睡袍,提着酒瓶子在家里晃荡,好像第一次来看房子的时候那样,一寸一寸踱过去,糊里糊涂的,什么也没注意到。酒瓶底很厚。它有快一个巴掌那么宽,不知道能不能塞进嘴里?我想到那些吃了灯泡然后吐不出来的倒霉鬼,自顾自笑了一阵,突然非常寂寞。布彻尔没这么早放学回家,我开始想他了。如果家里有一只狗呢,这种孤独会缓解一点吗?我想到那条金毛犬小羊。它的尾巴扫着我的小腿,亨特……
哦,停下。
可是我还是不可避免地把布彻尔和亨特拿来比较。疼痛的印象已经很淡了,我开始越来越感到疲惫和不安。我想了很久,确信我希望有人爱我,或者不用爱,只是感兴趣,哪怕是对我的身体感兴趣。告诉我,我不只是一个醉醺醺的一无是处的老东西。告诉我我的人生还没有按下暂停。我不记得是谁说的,衰老就是再也没有人对你感到好奇……我太害怕了,不知道在怕些什么。
我躺上床——不是我的床,布彻尔的。我在被子里闻到布彻尔的味道,他的枕头上有一根头发,我把它含进嘴里。我把整个身体都深深埋进被子里,我给布彻尔的被子比我自己的要更轻更软,这样感觉很舒服,我很快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有人把我扶起来,轻轻晃了晃。我眯着眼睛看见面前有个人影,身上有很熟悉的味道,我凑上去嗅了一下,他顺势搂住我,那双手臂稳重而有力。我钻进他怀里,深深吸了一口气,头顶上传来一声叹息:“你生病了吗,苏伊?”
我愣了一下。布彻尔。
他大概察觉到了我僵硬的抗拒,把我抱得更紧,甚至半个身子压上来,直到我叫唤起来为止。
“你还有一个最后的机会。”他说。
“什么?”
他吻住我。我本来反应就不快,现在更是像被灯照到的动物一样呆住了,直到他把舌头伸进来,我才推开他,警告他别再这样做。
“必须要说的是,”布彻尔说,“没有人会默许自己的亲生儿子抱住自己,像对一个情人那样。你应该知道我快成年了吧,爸爸?如果你对我没有多余的意思,就不应该邀请我一起洗澡。你就不应该晚上和我睡在同一张床上,用你的腿勾住我的腰。”
“什么…!”我听得面红耳赤,还想辩解,没开口就被他截住了话头。
“如果你希望我变得‘正常’起来,”他说,“至少先管好你自己的屌。为什么要跟我的女朋友上床,苏伊?”
一提起佩特拉,我就像被扎了一下的气球,彻底泄了气。我沉默很久,嗫嚅着说对不起。尽管这个词如此软弱,而且永远不能在必要的时候派上相应的用场。布彻尔不再说话了,我感觉我就像一条被痛骂了一顿的狗,尽可能把自己蜷缩起来,又想呜咽又不敢发出太大的声音。
“别提佩特拉了,行吗?”我问。他还是一副固执的表情。
就在我以为又要和他打起来的时候,突然,我打了个酒嗝,布彻尔板着的脸松动了,露出一丝笑意,我恼火地盯着他。突然,他眉头一皱,把手伸进被子里来,摸出了一只空酒瓶。我看到这东西的时候,也愣了一下,自己都有点疑惑怎么会把它带上床来,它还被我给捂热了。
“苏伊,脑袋清楚一点不会要了你的命。”
布彻尔钻进被子里来,像他小时候那样骑在我的跨上,扶着我的肚子;但他现在早就不是个坐在我身上也轻飘飘的小东西了,他的手一直摸向孩子绝不会想到的地方。我连忙捉住他的手腕,制止了他。
“我还……很痛。”天啊,光是说出这句话就让我羞耻得想死。好在布彻尔自觉理亏,接受了这个说法。腻了一会儿,他去厨房做饭,好一会儿我才松开攥得紧紧的拳头,指甲在掌心里刻下四个弧形的凹痕。
布彻尔,在的不知道有什么问题的孩子,我真怕他万一发现了什么就会去杀了亨特。虽然我非常讨厌我的邻居,但是,我很确信,无论经历了什么难以承受的变故,正常的生活都绝不可能靠杀人的手段取得。
假如它还有可能正常起来的话。
第22章
我有一个小弟,天生脑子有点问题,没活到十岁就死了。在他死前一年,突然不再是老幺这件事对他打击很大。我们家总是有孩子出生。
我印象里他从没有真正学会说话,有的只是高兴的时候鼻子里哼哼几下、发怒的时候从喉咙里挤出狗一样都呜呜声,除此之外只剩下尖叫。他既不会哭也不会笑——他会流眼泪,我拧他的胳膊,发现他的眼泪不比别人少,但是他不会发出哭声,真怪。他会说零星的几个单词,不过,这恐怕不能作为他是人类的证明,他给我的感觉有点像宠物听得出主人叫自己的名字,仅此而已了。
小弟害怕二姐,他总是跟着我。我不喜欢让别人知道我有一个傻弟弟,但是赶不走他,如果让我爸发现我欺负弟弟,他会揍我,然后我这个弟弟就在旁边吮着指头。有一次我趴在沙发上,我爸把皮带系回裤腰上,走了。弟弟凑过来看着我,好像一点也感觉不到仇恨、愤怒等等的情绪,他甚至摸了一下我晾在空气里的红肿的屁股。我跳起来,像疯了一样大吼大叫,把手边所有的东西砸向他,他被我打跑了,好久没有再来缠着我,直到一个月后他掉了一颗牙,他把那颗小小的臼齿泡在双氧水里,发得很白。有一天我发现这个泡在双氧水里的东西出现在我的桌上,我以为这是恶作剧,把它从下水道倒掉了。
他发现牙齿消失之后开始无休无止地尖叫。一开始,妈妈尝试安抚他;等到我爸回家,把尖叫不止的我的弟弟抱在膝盖上哄了一下,但是警报一样连续不断的尖叫最终只让他又一次解下皮带。那是我弟弟人生中唯一一次哭出了声音,像某种受伤的小型野兽一样又尖又利,直到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为止。
我从这一次开始想跟他重归于好,但是他——这个好像外星球来的固执的家伙,从此把我永远地关在了门外。他在我挨打的时候仍然会站在旁边看,他还在换牙,这是后来我用晾衣架把他勾回岸边,看见他肿胀的脸上大张着的嘴里豁了一个口的时候发现的。
我记得有一次,暑假的午后,我一觉睡过了最热的点,起床的时候感觉茫然极了,半边身子被凉席压出红痕,我一边挠着皮肤上凹凸不平的印子,一边走到楼下去,从早已没有冰了的冰桶里拿了一瓶牛奶,我听见楼上有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懒得回头。
牛奶不冷,不知道是不是馊了。我先是用舌尖尝尝,还可以,至少不是酸的。然后抿了半口,在嘴里咂咂,确定没什么问题,就正常地喝了起来。吞咽的时候,突然有一个什么东西在我喉咙里卡了一下,太大了,没咽下去。我吓了一跳,扶着水池把它吐出来——水池里的是一只甲虫。褐色的、四脚朝天的,浑身沾满牛奶的甲虫。
玻璃瓶装的牛奶脱手砸在地上,一声脆响,碎片弹起来划破了我的脚背,奶臭味瞬间弥漫开来。酸水一阵一阵地上涌,我扑在水池前呕吐,这时,二楼传来小孩子不辨性别的尖锐笑声。
我猛地抬起头,嘴唇湿湿的,沾满吐出来的牛奶和唾液,这些液体挂在嘴角上,像蜘蛛降落一样缓缓落在水池里。
我那个弟弟站在楼梯上,一边用力拍着栏杆一边像尖叫一般地大笑,朝我喊着:“白痴!白痴!白痴!……”
他用力地拍着栏杆。
砰砰,砰砰,砰砰。
“苏伊!”
门外传来的拍门声把我瞬间惊醒。我从床上猛地坐起来,急促地呼吸,心跳极快。我的颤抖的手伸进嘴里,四处搅了搅,小心翼翼地吞咽了一下,慢得能感受到喉结上下滚动的轨迹。
什么也没有。我如释重负,原来是梦啊。无论是那颗牙齿,还是牛奶里的甲虫……我今年已经四十二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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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原封面太血腥了,应编辑要求换了一个……不要不认识我了噢
番外 记一次购物
超市离我们家很远。不过有时候如果我觉得开列一张需求清单很麻烦,就会和布彻尔一起去超市,偶尔走在路上遇到熟人,他们说:“你儿子比你高了!”我就转过头来看看他——真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布彻尔长得比我还高了。怎么回事呢?就好像在园子里撒下一把种子,也没有管照它,有一天它自己就冒了出来。
我问他:“你还记得吗?小时候你就是这样牵着我走。那时候你只能抓住我两个手指。”我勾住他的食指和中指,握在手心里。他好像被烫了一下似的把手抽回去。
“害羞啊?”我说。
他没说话,只是看了我一眼,问:“你带钱了吗?”
“带了。”
“看看口袋吧。”
我往上衣口袋一摸,什么也没有。我又掏掏另一个兜,把两个裤袋都翻出来,全是空的。我傻眼了。这时候,布彻尔不慌不忙地从他的口袋里拿出了钱包,还有家门钥匙,问:“你知道我在哪里找到的吗,爸爸?你的牙杯里。”
“啊?”我说。
他笑起来。他在捉弄我呢!
我印象里布彻尔还非常小,但是同样是在我印象里,我很早就把很多事情交给他做,比如做饭。家里少了什么,往往是他知道,我不知道。这种感觉就好像提前变成了一个患痴呆症的老人,被自己的亲生孩子带在身边,看他熟练地挑选要买的东西,果酱,牛奶,洗发露……像小孩儿似的,很为这个场面感到惊奇。
“旁边有一家书店,你记得吗?”我问。
他说他记得。
书店的墙上挂着地图。一张世界地图,一张全美地图,以前我经常一手提着袋子,一手扶着骑在我脖子上的布彻尔,指着地图教他认那些州的名称,还有对应的历史人物……那个时候他对历史很感兴趣,我还以为他不会去选理工的科目呢。
“妈妈去了哪儿?”我问。
他啃着手指。小孩子就是这样,注意力会莫名其妙跑到别的地方去,就像灵魂出窍。你不能总是强行把他拉回来,不然灵魂会掉一部分在外面的。
过了一会儿,他说:“宾夕法尼亚。”
对,我说对。1776年,这里发生了什么事?……
“还有什么要买的吗?”布彻尔问我。
我想了想,拿了一只塑料的浇花壶。我告诉他家里的被老鼠啃坏了,但是,那些玫瑰……
我们家后院就有一点玫瑰,原来是很大一片,现在死得差不多了。我和布彻尔都不怎么管她,不过,我大概很难想象花园里完全没有玫瑰花的样子。玫瑰是一种很俗的花,尽管如此,大家一提到她都会变得宽容起来。
回家的路上我们谈到那些花。
“这是你妈妈的玫瑰,”我说,“当年她一拍脑门非要种花,就像非要生你一样,我没怎么关照过她。”
“这么说,它是习惯被冷落了?”
“那就得问问花了,”我说,“也许是因为她舍不得玛蒂尔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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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番外是在一切发生之前~大家双十一都买了什么哇
第24章
外面有人敲门。我从床上翻下来,连滚带爬地去开了门,是亨特。宿醉带来的反胃和头晕的感觉和门口亨特的脸联系在一起,后来我每次看到他都感到微妙的恶心。我的胃在一阵一阵地抽搐,急不可耐地要把门关上,他却伸手来挡了一下,手里夹着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