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之私[现代耽美]——BY:回南雀

作者:回南雀  录入:01-01

  为了给他下马威,让他知道谁才是说了算的那个,晚上直接把卧室门反锁了,并且戴上了耳塞。第二天一觉睡到下午才醒,以为纪晨风会乖乖等在门外恭候我,结果推开卧室门只看到桌上凉透的饭菜,哪里都找不到纪晨风的人影。
  严善华生病后,家里做饭的就成了纪晨风。我的饭菜都是他早上在家做好,用保温盒盛了带过来的。中午拿出来温度刚刚好,到下午就会变得又干又硬。
  对着桌上的三道菜等了半小时,不见纪晨风回来,也没有收到他的任何短信。这在以前会被我默认为是“分手”的表现,绝不打电话,更不会出言挽留,不行就换下一个。然而……纪晨风根本没有替补,他独一无二,只此一人。除了继续耗在他身上,我别无他法。
  极不情愿地拨通纪晨风的电话,都想好了质问的话语,脑海里甚至已经把冷掉的饭菜摔到他脚边,让他看看这像不像话了。
  好歹是两万的月薪,怎么能把雇主随便丢下?
  只是响了几声,纪晨风很快接听了电话。
  “你已经醒了吗?”伴着他说话声传来的,是嘈杂的雨声。
  “你在哪里?”起身去到窗边,发现外头竟然下着雨,雨势还不小。天空乌蒙蒙的,云层显得很低。
  “在附近一栋写字楼里。”他似乎是移动了位置,雨声小了些,“冰箱里的牛奶正好喝完了,趁你在睡觉,我就去超市买了一些,没想到回来的路上突然下起了大雨。我没有带伞,暂时只能在写字楼里躲雨,要等雨停了才能回来。桌上的饭菜看到了吗?用微波炉热两分钟就可以吃了,不够的话,冰箱里还有别的。”
  这雨看起来要下很久的样子,如果两个小时不停,他就要傻傻等两个小时吗?既然我已经醒了,完全可以叫我去接他吧。一大早压着我做这做那不觉得是麻烦我,下雨让我去接他,反而不好意思开口了?有时候好像可以读懂他,摸透他的心思,有时候又好像完全不行,搞不明白他到底想做什么。
  “把你的具体位置发给我,我去接你。”我说。
  纪晨风那头静了静,并没有欣然接受。
  “雨很大,你先吃点东西……”
  “发过来,立刻马上。”
  我做的决定就必须要接受,没有他置喙的余地。
  让他在原地等着,我迅速换好衣服后,问酒店前台借了两把伞,匆匆赶往坐标地点。
  雨实在下得有些大,撑着伞走在路上,仿佛置身水帘洞。窨井来不及排水,路面上起了不少积水,裤脚湿了,皮鞋也湿了,冷得人想骂脏话。
  好不容易到了纪晨风躲雨的办公楼,身上干燥的地方所剩无几。短短两三百米,硬是走出了马拉松的疲惫度。抖了抖伞上的水珠,我立在三面通风的雨檐下,到这会儿已经有点后悔自己的多嘴。
  他要等就让他等好了,为什么非要假装体贴?
  妄图隔着摩天大楼的巨大钢化玻璃触碰外头的风雪,本身就是件不可能做到的事。不掺杂真心的爱情,何需在意能不能摸透对方的心?
  待在自己安全的空间内欣赏外头的狂风暴雪,管它嘶吼飞舞些什么,只要动摇不了我,跟我就没有关系。我为什么要去管风的形成,去在乎雪的消融?
  烦躁地抖去伞上的水珠,门口没有纪晨风的踪影,正要掏手机给他打电话,面前的玻璃门就推开了。纪晨风手里提着超市的购物袋,大步从里头走了出来。
  “抱歉,还要让你冒雨来接我。”
  蹭去额角滑落的雨水,因为寒冷,我没控制住,小小地打了个哆嗦。
  纪晨风眉头一下子拧了起来,等走到我跟前,已经形成了深深的褶皱。
  “衣服都湿了……”他喃喃着,将自己的围巾脱了下来,没得商量地缠到了我的脖子上。
  围巾带着他的体温,瞬间叫快要冻僵的躯体暖和了起来。给了围巾不算完,他随后放下购物袋,又利落地脱了自己的大衣,作势要为我披上。
  “你干什么?”我连忙制止他。
  他里头就穿了件半高领的黑色毛衣,将外套和围巾都给我,就靠那件透风的毛衣,撑不撑伞意义都不大了,这跟直接走在风雨里有什么区别?
  戏都演到这份儿上了,不差最后两百米。
  “把衣服穿好。”
  “可是你看起来很冷……”他抓着自己的大衣,有些迟疑。
  扯了扯脖子上的围巾,我说:“有这个就够了。”
  纪晨风还有些犹豫:“那我们换一下外套吧?”
  我直接把口袋里的折叠伞丢给他,自己率先走进了雨里。
  “桑念!”
  他在后头叫我,我回头看了他一眼,短暂停下脚步。
  “我的你穿不上。”说罢趁他连伞都没撑开,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出“体贴”的回馈,是一场漫长的感冒。
  哪怕回房间就洗了热水澡,完了全身裹好棉被,饭都是纪晨风端到床边喂我吃的,第二天还是感冒了。
  嗓子哑了,鼻子也塞住了,头还隐隐作痛,很不舒服。所幸没有发烧。直到一个礼拜后,这场感冒才彻底痊愈。
  一切皆由锁门而起,不想再给自己找事情,那之后便任由纪晨风每天用自己的方式叫我起床,再没阻止过他。
  阴雨连绵的周日,是纪晨风休息的日子,也是我去墓园祭拜桑夫人的日子。
  早上八点,许汐载着莫妮卡来酒店接我。一上车,莫妮卡从前座回过头,探究地打量我,盯得我怪不自在。
  “看什么?”
  她与许汐一样,穿着一身肃穆的黑,怀里捧着一束娇艳的鲜花,闻言笑了笑,问:“你是不是谈恋爱了?不然好端端的公寓不住,为什么跑来住酒店?怕我们撞破你好事啊?”
  女人真可怕,差不多完全猜中了。
  “因为有人总是不请自来,硬要拖着我晒太阳,我只好到酒店躲清静,避免她的骚扰。”我将黑锅扣在了许汐头上。
  “我那是为你好,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识好歹呢!”许汐奋勇甩锅。
  “你什么时候也开始搞这套‘为你好’理论了?”我凉凉笑道。
  “从你变成个伤透小姨心的混蛋开始。”
  “丽莎,我不允许你这么说。”莫妮卡掺和进来,用满是做作的语调道,“你的心只能为我而伤。”
  许汐沉默片刻,道:“……你跟谁学得这么油腔滑调?”
  “油吗?我还以为很动听。”
  “下次不许说了……”
  “你好冷酷哦!”
  这一打岔,我住酒店的事就这么含糊了过去,一路上无论是莫妮卡还是许汐都没再提起。
  我们到墓地时,桑正白也已经到了。墓碑前放着许婉怡生前最爱吃的水果蛋糕,两边点着香烛,还放着一束鲜红的玫瑰。每年忌日,这些东西都由桑正白亲自准备,从不假他人。
  许汐和许婉怡十分相似,圆眼睛鹅蛋脸,笑起来明艳动人,眉眼间一股英气,自信到整个人都闪闪发光。
  可能是怕睹物思人,无论是桑家还是许家,有关许婉怡的照片还有她生前用过的东西都被束之高阁。唯一留下她痕迹的,便是桑正白现在住着的小别墅,几十年来完好留存着她当初亲自设计的模样。这也是哪怕桑正白再有钱,都没有更换过住房的原因。
  天上阴沉沉的,天气又冷又湿,似乎随时都会落下一场雨来。
  莫妮卡将怀里的花束递给许汐,由她摆到墓碑前。许汐接过了,将花束挨在玫瑰花旁,随后抽了三支香点燃,朝墓碑拜了三拜。
  “姐姐,我们来看你了。”
  墓园仿佛有着一股特殊的魔力,能带走人所有快乐的情绪,让每个人都变成消沉的木偶——每年用同样的表情,做着同样的事。
  小时候我特别讨厌桑夫人的忌日。一到这一天,大家都会变得愁眉苦脸,而我的存在也会显得尤为尴尬。
  桑夫人的忌日,她生命的最后一天,却是我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
  “我可怜的儿啊,我的乖囡啊……早知道,早知道……”
  “早知道”是每年许老太太对着墓碑哭泣时,会说,又不完全说完的一句话。
  早知道什么?幼时不懂,长大自然而然就领悟了。
  早知道就不让你生孩子了,害的你丢了性命,根本不值得,不值得!
  这大概是每个人的心声。
  我也曾忿恨过,委屈过,甚至痛苦过,不过这些在我得知自己根本不是桑正白与许婉怡的孩子后,就全都从我的身体里抽离了。
  没有人因我而死。我只是个误入的旁观者。一旦代入“看客”的身份,所有忿恨、委屈、痛苦便都失去了立场。反观自己成长的过程,会发现一丝可笑的成分——我竟然曾经那么地坚信,所有人的不幸皆是因自己而起。
  是纪晨风。是他啊。害死自己妈妈的是他,不该出生的也是他。应该背负罪孽的是他,应该被烫得满身烟疤的还是他。我只是……代他受过。
  所以,他理应用他的一切回报我。
  许汐退下后,轮到我上前祭拜。熟练地点香,我朝着墓碑上笑得明媚如朝阳的女子拜了三拜。
  “妈妈,要保佑我们啊。”说着,将香插进了香炉。


第35章 能不能为了我戒烟?
  撑着伞,哼着歌,一路拾级而上。手里的蛋糕盒随着手臂摆动来回晃荡,里头的蛋糕或许已经变得稀烂,不过没关系,过生日的不嫌弃,别人应该也不会嫌弃。
  “让你妈好好休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就叫我一声,大排档那儿不用担心,反正也是淡季,没几个生意……”
  在台阶上停步,等穿着皮夹克的中年男人转身要走了,我微微倾斜雨伞,假意看向别处,没有同他照面。
  矮胖的中年人没有注意到我,撑着破旧的雨伞匆匆与我擦身而过,在长阶半当中转了个弯,拐进了另一片杂乱肮脏的建筑中。
  视线尚且来不及收回,耳边便响起了纪晨风的声音。
  “……桑念?”
  哪怕没有露脸,他还是光靠身形认出了我。果然是睡过的关系。
  回身的同时,我抬起了雨伞,冲他咧嘴一笑:“是我。”
  纪晨风扶住门框,带着些微错愕的表情,在我走近他时问道:“怎么突然就来了?”
  他主动接过我的雨伞,关上门后,转身收进浴室沥水。
  我脱了鞋,拎着蛋糕盒将它放到了吃饭的矮桌上。
  “正好没事,就想来看看阿姨。”
  外头天气不好,里头就会显得格外昏暗。刚才来客人的原因,桌上的茶杯还来不及收,一旁开着只小小的电暖炉,聊胜于无地为这间阴冷潮湿的屋子提供着微薄的暖气。但就算这样,寒冷依旧无孔不入地侵入每寸肌肤,只是坐下,便忍不住地想要裹紧身上的外套。
  “很冷吧?”纪晨风弯腰收走矮桌上的茶杯,道,“这里电压不太稳定,用不了空调这类大功率的电器。你要是觉得冷,就把我的外套盖在腿上。”
  我摇了摇头,道:“给我泡杯热茶吧,我暖暖身体就好了。”
  纪晨风摸了摸我的脑袋,转身进了厨房。
  唯一的一间卧室这时传出压抑的连串咳嗽声,过了会儿,卧室门被轻轻拉开,严善华披着棉服走了出来。
  兴许是在里屋便听到了我的声音,因此看到我堂而皇之坐在他家榻榻米上时,她瞧着并不意外。
  除了脸色略微有些憔悴,她看起来精神尚好,要不是纪晨风亲口告诉我,简直想象不出这是个身患绝症,命不久矣的女人。
  “小念……”她在我对面盘腿坐下,嘶哑着嗓音叫了我一声,神情似喜非喜,似悲非悲,“你来啦。”双唇嗫嚅半天,长久的酝酿后,只说了这样一句毫无意义的话。
  “早就想来看您的,奈何前阵子一直在忙,今天才终于有空。”时间当然有的是,就是不想来看她而已。要不是纪晨风现在能听得到,就连这种恶心的场面话都不想跟她说。
  “这是给您带的点心。”我将矮桌上的蛋糕盒往她面前推了推。
  “你来我就很高兴了,不用带东西的。”严善华好像完全分辨不出哪些是我的真心话,哪些是我的瞎话,竟然就信了。
  癌细胞转移到大脑,脑子也会坏掉吗?只是看着我的表情想一想就该明白,我不可能是真的为她而来吧。
  “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解开蛋糕盒上绑扎的丝带,将盖子轻轻提起,表面铺满大颗红色草莓的奶油蛋糕一点点现出真容。
  由于我的暴力运输,蛋糕的表面擦碰到了盒子内壁,剐蹭掉不少奶油,侧面看卖相不佳,不过从上面看还是相当完美的。
  “这是我妈妈,生前最爱吃的蛋糕。”
  顷刻间,严善华面色惨白,盯着那只八寸小蛋糕的眼神就像遭遇了一朵散发尸臭的美丽鲜花——之前有多喜欢,现在就有多惊恐。
  “今天……”她颤抖着双唇,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但只是说了两个字就捂住嘴背过身剧烈咳嗽了起来。
  纪晨风端着茶杯从厨房出来,见严善华的模样,连忙放下杯子过去给她拍背:“怎么样?有没有觉得哪里不舒服?胸口闷吗?想不想吐?”
  严善华咳嗽声渐渐停了下来,摆摆手,示意自己无事。
  她抬头看我一眼,又飞速落下视线,应该是已经记起今天是什么日子了。她换了桑夫人的孩子,本就心里有鬼,加上如今生了重病,可能也觉得是因果报应,对桑夫人有关的一切便越发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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