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之私[现代耽美]——BY:回南雀

作者:回南雀  录入:01-01

  “我,我有点累了,晨风你好好招待人家,我先进屋休息了。”她说着,挣扎着起身,脚步慌乱地进了卧室。
  随着不轻不重的关门声,一旁电暖炉就跟受惊了似的,忽然“啪”地暗了下来。纪晨风和我不约而同看向它,见证了它最后的辉煌。
  打开琳琅满目的工具箱,纪晨风支着一条腿坐在榻榻米上,手上握着一把十字螺丝刀,面前是已经被大卸八块,拆出各个零件的电暖炉。
  “你连这玩意儿也会修啊?”端着纸盘上的蛋糕,叉起新鲜而饱满的草莓送进嘴里。酸甜的汁水瞬间溢满齿缝,配上微甜的鲜奶油,不甜不腻刚刚好,确实十分美味,怪不得会成为许婉怡的最爱。
  “小时候我爸教我的。”纪晨风检查着手边一个个零件,头也不抬道,“没出意外前,他在工地干活,什么都会一点。从很小的时候,他就开始教我这些,说学会了,以后才能更好地照顾妈妈,好像自己也知道……他不可能陪我们很久。”
  叉子顿在半空,注视着已经被我吃得七零八落的奶油蛋糕,只是转瞬间就没了胃口。
  “你爸爸真好。”
  纪晨风停下手上的动作,抬头看了看墙上的照片墙,似乎是陷入到了某段回忆中,对着自己与纪韦那张合照略微出神道:“是啊,他特别好。”
  纪晨风虽说不是专业选手,但耐不住有个优秀的老师,修理电暖炉这种小家电根本不在话下,三下五除二便将其重新组装。电一插上,没多会儿橘色的光重新亮了起来,暖意再次降临矮桌周围这小小的一块区域。
  吃不下的蛋糕全都给了纪晨风,他丝毫不嫌弃,不仅吃了我的,自己那块也吃得干干净净。
  呆了个把小时,茶喝完了,蛋糕也吃好了,我起身打算离开。
  “真的不留下来吃晚饭吗?”纪晨风将我送出了门,又接着将我送下长阶。天上的小雨已经停了,因此我俩谁也没撑伞。
  “不了,晚上还有事。”桌子太矮太小,房间也太冷太湿,电暖炉烤得人又太烫,这样的环境,没吃都觉得胃要不消化了。
  沿着阶梯缓步而下,长柄伞的尖头一下下敲击在石阶表面,发出规律的响声。
  从口袋里掏出烟盒,纪晨风点燃一支烟,无声吞吐起来。烟草的气息在空气中迅速弥漫,顺着微风吹进了我的鼻腔。
  如果说他什么时候最像蝇城出来的人,应该就是抽烟的时候了吧。
  不抽烟的话,单看他就是个高冷的帅哥。可一旦手里夹上烟,再看他,无端就会升起一抹不良又危险的气质。先不论他的本质如何,单这外表还是很能唬人。
  “纪医生抽烟是跟谁学的?爸爸吗?”
  他抽的这种烟,口感清凉,是我以前很喜欢抽的牌子,自从戒烟后,除了他还没见过有谁是抽这个的。
  有一次郑解元倒是因为好奇抽过一支,吐槽说自己像是吃了一大口薄荷味的牙膏,之后就再也没碰过,可见普通人对它的接受度并不高。
  “这个……”纪晨风看了看自己手上的烟,又偏头看了看我,隔了好几秒才道,“不是。跟别人学的。”
  别人?这个用词非常暧昧。朋友就是朋友,亲戚就说亲戚,“别人”是谁?
  觉得他态度有些古怪,我进一步询问。
  “谁?很特别的人吗?”
  他含住烟,移开视线,从喉咙里模糊地“嗯”了声。
  我瞬间停下脚步,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什么特别的人,是以前的男人吧?这么说,难道每次抽烟就会想到对方?怪不得还期待跟渣男重逢呢,一直想起来,当然忘不掉。明明是我的宠物,身上怎么可以有别人的锚点?
  垂眼注视着已经走到下方的纪晨风,我加快脚步跟上去,一掌拍在他的肩上,趁他回眸,出其不意捏住他嘴里的烟,将它抢夺了过来。
  “今天是我的生日。”举着那支烟,我先发制人道,“纪医生能不能为了我戒烟?”
  把别的男人都忘掉吧,只想着我就够了。
  纪晨风微愣:“今天是你的生日?”
  转动着湿润的烟嘴,我故意把自己描述得又惨又可怜:“我妈妈生我时难产死了,我从来没过过生日,但今天确实是我的生日。你如果点头,这会是我此生收到的第一份生日礼物。”
  纪晨风终于明白我今天为什么要带蛋糕到他家,诧异过后,漆黑的眼瞳一点点被诸多复杂的情绪侵染,变得前所未有的柔软。
  半晌后,他点头道:“我会戒烟的,不过这是我对你的承诺,不是生日礼物。你还可以要一样别的当做生日礼物。”
  别的?我并不缺什么,也没有什么狂热的爱好,一时让我问他讨要,还真是不知道要什么。而且他的钱还不是我给的?问他要,跟我自己买有什么两样?
  “先欠着吧,等我想到了再问你要。”我说。
  说着话,长阶的尽头忽然响起哗啦一声脆响。我只觉得这声音耳熟,还没反应过来是什么,纪晨风便朝发声处追了过去,身形快得甚至在我面前带起了一阵凉风。
  等我纳闷地跑到台阶下,就见纪晨风将一个小个子牢牢按在了不远处的地上,而我终于想起为什么觉得那声音耳熟了——我的车玻璃又被砸了。
  “你他妈放开我!”一身脏乱的男孩儿拼死挣扎着,不仅使出浑身力气扑腾,还想咬人。
  纪晨风就像对待凶残的野猫一样,一把扣住他的后脖颈,再将他一条胳膊反扣在身后,膝盖压在他的大腿位置,废了好一番功夫才将人控制住。
  见挣脱不了,男孩开始大声哭泣,卖惨求饶。
  “对不起,我不敢了,呜呜呜放了我吧大哥哥……我,我家里还有妹妹和爸爸,他们还等着我回去呢……我爸爸生了重病,瘫痪了,妈妈跟人跑了,我要是回不去,妹妹会饿死的……”
  男孩看起来不过十三四岁,头发不知几天没洗了,杂草一样纠缠在一起,身上衣服单薄地根本不足以抵御现在的温度,脚上的球鞋鞋底都裂了,脚趾也露了出来——这可能便是他没有跑过纪晨风的原因。
  “报警。”
  一怔,我看向纪晨风,他没有因为男孩的求饶生出丝毫恻隐之心,嗓音又冷又硬,侧颜更是覆了霜雪般没有一点温度。
  “算了吧……”先不论男孩的话是真是假,他才这么点大,怕是还没到可以追究刑责的年龄,打碎个车窗,扭到警局又能如何?教训一顿,还不是要放了?
  纪晨风抬起头,并没有听我意见的打算,再次用严厉的,不容反驳的语气一字一句道:“报警!”


第36章 还是希望,你不要那么做
  二十几年来从来没想过给自己过生日,一朝心血来潮,结果就进了警察局。
  男孩经问询名叫程涛,今天十三岁,如他所说,有个小他两岁的妹妹,还有个瘫痪在床的父亲。母亲两年前丢下他们离开了这个没有希望的地方,之后便不知所踪。他年纪小,找不到什么像样的活计,平时就靠捡瓶子,翻垃圾桶过活,偶尔……做点小偷小摸的勾当。
  “我不敢了,你们别抓我,我不能坐牢……”男孩双手铐着银亮的手铐,坐在问询室的讯问椅上,不住用胳膊抹着眼泪,“我坐牢了……妹妹和爸爸会死的……求求你们放了我吧……我就是想拿点零钱……给、给妹妹买个发卡……”
  年轻警员对着男孩轻轻叹了口气,拉上了问询室的门。
  “他年龄不到十四周岁,我们拿他也没有办法,只能以训诫为主,吓吓他,关他个24小时。”指引着我们往外走,他低声同我们解释,“这种孩子,这里太多了。我们会联系相关组织帮助他们,但他们愿不愿意接受帮助,能不能够改正,就不是我们能决定的了。希望以后不用再在这里遇到他吧。”
  年轻警员一直将我们送到了大门口,临别时拍着纪晨风的肩,冲他说了声“谢谢”。
  直到坐进那辆再次被砸破车窗的跑车里,我仍然没有想通为什么这是件值得感谢的事,那个年轻警员又是在为谁道谢。他自己?还是那个孩子?
  风从破掉的车窗里灌入,暖气开足都没有用,只能尽可能地降低车速,减轻寒意。
  “我还以为他是骗人的,想不到真的有爸爸和妹妹。”想来上次砸我窗的两个小孩儿,一个是程涛,另一个就是他妹妹吧。
  羊毛盯着一只薅,车窗逮着一辆砸。这样的小杂种,真的会因为被关了一晚上,吓破了胆就改过自新吗?
  “我以前……在路上遇到过他和他妹妹,本来想给一点钱让他们买吃的,他们没有要。”副驾驶座都是玻璃渣,我便让纪晨风坐到了后排,这样风也吹不到他。
  “为什么不要?”
  “可能是怕别人看不起吧。”
  我嗤笑一声:“砸车窗偷钱就能被人看得起?”
  “不能。所以一定要给予惩罚。如果不能让他害怕,他就会越来越过火,最终失去控制,演变为这座城市的毒瘤。”
  心头一动,我抬眼看向后视镜,镜子里的纪晨风说这些话的时候,望着窗外,脸上表情很淡,没有惋惜,也没有高高在上的自诩正义。他只是尽己所能的,做着他可以做到,并且能够做到的事。不是想要得到谁的感谢,更不是为了拯救谁。
  无关任何人,只关……他自己的原则。
  冷漠又温柔,纯真而悍野,仁慈也无情。这家伙说不准前世真的是一座雪山吧。
  生气时刮起危险的暴风雪,心情好了就雪过天晴。会冻死不尊敬他的人类,但悉心照料雪山上的小动物。偶尔遇到看得顺眼的登山客,就邀请一起登山,不管对方愿不愿意。
  “如果他们的妈妈没丢下他们,他们或许不会过得这么惨。纪医生,你有怨恨过自己的亲生父母吗?如果他们没有丢弃你,你应该能够拥有健康的身体,也不会过得这样辛苦。”小心地将话题自程涛引到纪晨风身上,旁敲侧击着他对于自己身世的看法。
  “‘抛弃’在外面的人看来是很严重的罪行,但在蝇城却司空见惯,我们很难留住想要离开的人。怨恨不能改变我的身体,也无法使我母亲痊愈。而且……”只说了两个字,后头的话便不再继续,消失在了他的唇齿间。
  车缓缓停下,警局离纪晨风家也不过两公里,不多会儿便到了。前方路面还闪烁着新鲜的玻璃渣,昭示着不久前这里发生的犯罪行为。
  因为又有点下雨的样子,干脆去后车厢拿了伞,打算让纪晨风撑回家。
  “而且什么?”一手撑着伞,我将另一手递向车里。
  比我更宽大一些的手掌握上来,手背上的掌骨因施力微微凸起,显得格外性感。
  就着我的力道,纪晨风跨出车门,与我立在同一把伞下。
  “而且,如果我不是我,我就没有办法遇到你了。”他的表情太过平静,一时我甚至无法分辨他到底是在跟我调情还是发自真心地这样认为。
  不过是为了讨我欢心说的漂亮话吧?怎么可能有人愿意损耗健康和财富,只为了和另一个人相遇?又不是演电视剧。
  紧了紧握着伞柄的手指,我注视着纪晨风的眼眸,问道:“哪怕我做了伤害你的事,你也不会后悔遇到我吗?”
  “不会后悔。”听到这里,不知怎么心里竟然有松了口气的感觉,但紧接着,纪晨风又补充道,“但还是希望,你不要那么做。”
  明明是平平无奇的口吻,背脊上却好像被锐利的刀山顶住了,出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连汗毛都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迫感。
  操,为什么要问这么不吉利的问题?而且怎么看这件事对我的伤害才更大吧?
  至少这三年,严善华还活着的时候,我要好好哄着他,被他白睡不说,钱也不能少花。之后分手,还要找一大堆不得以的理由。就算我确实玩弄了他的感情,这样一辈子不让他知道真相的话,算什么伤害?
  在虹市最冷的月份,我空降到了自家商场的招商部,开始了又繁忙又无趣的坐班日常。
  说繁忙,是因为年底将至,各品牌方纷纷发来饭局邀请,答谢我们一年来提供的服务。推脱不掉,便只好日日赴宴。
  说无趣,是因为招商部已经形成自己固定的办事模式,小问题找经理、找副总监就能搞定,很少有需要我这个总监出马的时候。每个人都一致认为,我不过是来镀个金的,空降过来,很快又会离开,去别的部门体验生活。对我的态度往往是表面又敬又怕,背后乱嚼舌根。
  “少爷,他们今天又在茶水间说你闲话哦,说你命好,能做到这个位置全是靠爹。”唐必安将托盘里的咖啡放到办公桌上,小声与我互通情报。
  我进了招商部做总监,唐必安就跟着一道做了我的助理。但对外,大家只知道我是桑正白的儿子,不知道他是唐照月的儿子,还以为他是新招进来的大学生,说什么都不避讳他。
  多亏了这条狗腿子,没用多久就把整个部门的人际关系给摸清了。
  “也没有说错。”翻过一页文件,重复着签字的动作,我抬了抬下巴,指着桌角那叠文件道,“把那些拿出去分了。”
  唐必安捧起文件,本来都要出去了,又转回来,道:“少爷,晚上要去顾小姐家吃饭的,你别忘了。”
  笔尖卡顿在纸上,渐渐洇开一小团墨迹。我啧了声,移开笔,在另一空白处重新签上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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