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多拉的魔盒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蓝淋

作者:蓝淋  录入:04-20

  没有人在意,所以我也就渐渐不在意了。
  所以我以为,按照我的做派,我应该是在高中毕业以后成为南高之耻,混进一个学费高昂的野鸡大学,然后继续在那野鸡大学里混日子。
  结果我居然去了T大这样的顶尖学府。这不是自取灭亡吗?
  开学第一天,我的感觉就像是一条咸鱼被抛进了锦鲤池子。
  我的同学们都像是活蹦乱跳要越过龙门的锦鲤,他们运指如飞地在埋头记笔记,甚至还会主动举手提问,和老师进行激烈的探讨争辩,而我这条瘫在桌子上的咸鱼甚至不知道老师在说什么,被知识的海浪冲刷拍打得晕头转向。
  勉强上完这一天,我已经盘算好了,后面的课能不上就不上,最好是直接混到期末考试的时候再出席就好,此处非久留之地啊!
  然而一回家,我就看见客厅醒目的地方白纸黑字地贴着我的课程表。
  我瞪着它,正逢程亦辰从厨房出来,边在围裙上擦着手,边跟我打招呼:“小竟回来啦?今天课上得怎么样?”
  我指着墙上那张纸,慢吞吞地说:“这里怎么会有这个?”
  程亦辰热心道:“我怕记不住你上课时间,早饭给你做晚了。贴一张在这,方便提醒自己。”
  我觉得这玩意儿就跟个镇妖符似的,要把我这个试图逃课的小妖镇住。
  在这镇妖符之下没滋没味地吃了程亦辰端来的点心,好不容易可以溜回自己房间,一推开卧室的门,就见得墙上赫然也贴了一张一模一样的课程表。
  我:“……”


第六章
  当晚我就找LEE大大地诉了一番苦。
  “你说他怎么就这么爱管闲事呢?学费又不是他交的,我逃课不会给他造成任何损失啊!我亲爹都不管我的,他就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吗?”
  LEE说:“据说程亦辰年轻时候是个学霸,所以这方面有点强迫症吧。”
  “学霸吗?”我想一想那生活乏味的中年人,“看不出来。”
  “他以前是X大的高材生,二十年多前的X大学历,那含金量可比现在高多了。”
  “……”
  那个年代考进X大的的确算人中龙凤,可是要说起来,以那样的起点,却混成今天这样,算是蛮失败的吧?
  程亦辰开个生意清淡的书店,在这远离市中心的普通小区住着,每天柴米油盐,琢磨着哪家超市有特价,几点以后有打折。固然是穿得暖,饿不死,谈不上潦倒,但也绝对不属于过得好的类型。
  这样一算,他简直是活生生的反面教材。
  如果那么努力读书,最后也就到这种程度而已,那我还读书做什么?
  因为镇妖符的存在,有课的日子我就不能光明正大在家赖着,只能出门找地方打发时间。
  打发时间是要钱的,我又没有钱,逼不得已只能去学校。
  宛如天书的课程,格格不入的同学,“家里”的沉闷压抑,钱包的空空如也,这一切都让我心浮气躁,和厌恶这复学之行。
  回想以前,我那么会玩,那么受欢迎,生活那么多姿多彩。
  当时我一直以为处处吃得开,是因为自己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现在才突然领悟,我当年的风采,那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于我的钱。
  钱是最华丽的特效滤镜,没钱的人生那就只能是黑白电影。对吧?
  我爸让我缺钱跟程亦辰要,我也确实开口要过,然后他把包里的现金都掏出来给了我,也就六百块。
  六百块够做什么呢,不够买只新出的球鞋,手游氪金还得648呢。
  我又不好意思一直索要,他看起来就那么穷。
  这日我又勉强熬过了被知识的狂风暴雨摧残的一天,奄奄一息回到家里,躲进自己的小天地打游戏。
  游戏是最廉价的娱乐。哦,不对,手游不在此列,手游我已经氪不起了,只能玩PC。
  298买个射击游戏,可以玩到地老天荒。
  这晚打得很不顺,要么就是遇到坑队友,要么就是遇到开外挂的神仙。越打越输,越输越不甘心。本来想着赢一把就睡,结果一输就输到凌晨五点。
  这才迷迷糊糊睡了一个多小时,就听见敲门声。
  我的眼皮似有千斤重,而那敲门声还在不依不饶,好像一下下敲在我耳膜上。
  等终于被敲醒,我那股起床气已经要炸了,爬下床就猛地一把拉开门,蓄势待发地要和对方吵一架。
  而程亦辰就像看不懂别人脸色一样,还在不知好歹地继续碎碎念:“早餐已经做好了。再不吃要冷啦。”
  我发泄着我的起床气:“不吃!”
  他问:“怎么了?不舒服吗?”
  “没有。”
  “那是怎么了?”
  我说:“我就是不想去上课。”
  “……为什么?”
  “为什么要上课?”
  他像是很惊讶,愣了一愣才说:“你这个年纪的孩子,不去学校里读书,要去做什么呢?”
  “读书有什么用?”
  他说:“读书怎么会没用呢?读书可以让人……”
  我没有听他长篇大论的耐心,烦躁道:“你读了这么多书,也没见得多有用吧!”
  他安静了一下,站在那里,像是有些不知所措。
  我这下子也完全没睡意了,换上衣服拿了包,径自从他身边挤过,出门去了。
  漫无目的走到学校附近,路过星巴克,习惯性进去吃个早餐。一盒咸香小点四十八,一个火腿芝士可颂二十五,一杯焦糖玛奇朵三十七,结账的时候我愣了一愣,微信账户余额只有几十块,这些尴尬了,忙摸遍身上,幸而还有一百块现金,程亦辰给我的。
  店员看看我,我只能强作潇洒:“分开付,一部分现金,一部分扫码。”
  小小星巴克,不足挂齿,而我在这吃顿早餐就能破产。
  我瞪着这四个一口就能吞下去的迷你小点心。吞拿鱼番茄挞,菠菜培根芝士派,手撕牛肉酥,火鸡黑松露派,瞧吧,吃掉它们的时间甚至还不够把名字读完。
  以前我账户的生活费余额随时有五位数,甚至六位数的时候,这种消费根本没放在眼里。
  如今吃个早餐都到了破釜沉舟的地步了。
  我边咀嚼着剩下的可颂,边用手机逛了一圈租房APP。
  寄人篱下本来就不是长久之计,加上我今早又顶撞了程亦辰。我一向不擅长和长辈相处,以后同一屋檐下的日子会更尴尬。我得认真紧迫地考虑我搬出去住的计划了。
  搬出去,首先需要租得起房子,也就是需要钱。
  我看着自己的账户,叹了口气。
  想当年,我成天伤春悲秋,无病呻吟,感慨自己什么都没有,只有(我老爸给我的)钱。除了钱之外一无所有的人生特别没意思。
  现在我恨不得给自己一个大耳光。
  身在福中不知福!
  穷来方知钱可贵!
  缺什么都没关系,只要不缺钱就行。没什么都行,就是不能没钱。
  但凡位置比较中心的房子,肯跟人合租的话一个月两千八,想独居的话至少四千块,偏远的话一千五可以租到一居室,那那个地段和居住质量,还不如继续寄人篱下了。
  对于目前没法从老爸那里领到生活费的我来说,如今简直是寸步难行。
  我长这么大,从没像现在这么穷过。
  不想办法赚点钱,这日子要过不下去了。
  我觉得我的当务之急绝对不是摄取知识,而是赚取金钱。
  然而要怎么赚钱呢?
  从没打过工的我,对此实在是不得其门而入。
  毕竟我家境也算优渥,又有LEE帮衬,基本上想用钱的时候就能有,还真没为这个操过心。
  现在我沦落到连买个炉石卡包都得跟程亦辰开口要钱,想想就觉得惨。
  于是我不甘不愿地在网上查看了点勤工俭学的信息。
  家教,一小时六十块,教小学生英语,一周一次,一次一小时。
  餐厅端盘子,一小时十五块,一周七天,需要时间稳定。
  发传单,十五块一小时,要求派发三四百张单页,不能丢单,每天补助五块车费。
  发传单的升级版,协助家长填写外教免费体验课的体验卷(回单),要求一小时三张回单,基本工资八十块,有提成。
  我:“……????”
  这是人干的活?
  原来生活是这么艰难的吗?
  我不由陷入了沉思。
  吃完又继续在座位上百无聊赖地划着手机。一上午很快过去了,而我也终于不好意思继续赖着不走——我剩下的钱已经不够再点一杯咖啡。
  我悻悻推门出去。离开了星巴克里面令人昏昏欲睡的暖气,冬日街头的寒风无情地吹出了我一身的鸡皮疙瘩。
  我突然清醒了一点。
  我活到这岁数,第一次想到一个直击灵魂的问题:“我到底能做什么?”
  二十二岁了,不学无术,书读得无可救药,就算没有因为病休太长而失去学籍,估计我也很快会因为成绩被劝退。
  除了花钱,除了吃喝玩乐,我好像什么也不会。
  我在街上愣了好一会儿。开阔的天地之间,阳光灿烂,熙熙攘攘,而我好像一枚轻于鸿毛的气泡。


第七章
  剩下二十多块钱,我去楼上的麦当劳买了个午餐,还好工作日有午餐特惠,我还能吃上个巨无霸套餐。
  磨磨蹭蹭喝完最后一滴可乐,用薯条把最后一点番茄酱蘸干净,再继续坐下去,我就要显得过于潦倒了。
  我如此英俊潇洒,绝不能把自己整得跟流浪汉一样。
  于是我终于慢吞吞走回了学校,找到课表上的教室。
  大班正在上课,一屋子满当当的人,老师在台上背对着大家写题目。我从后门进去,并没有人留意到我。见状我便在最后一排找了个位置坐下,将包里的书掏出来。
  听了半天我才发现带的书压根就不是这门课的,至此我生无可恋,放弃挣扎,一歪头趴在了桌子上。
  说真的,没有比教室更好睡的地方了。人体散发的热量,书本催眠的气味,老师意义不明的讲课,交织成一张令人昏昏沉沉的巨网,比嗑褪黑素都来得管用。
  我索性还做了个梦,梦里我在半空中飘着,隐约有声音在云端叫着我的名字。
  还有硬硬的东西在使劲戳我。
  我从梦中惊醒,听得老师在叫我名字:“林竟。林竟在吗?”
  我赶紧“豁”地站起身来:“到!”
  教室里有了轻微的哄笑的声浪,有些人回头看我,老师也推一推眼镜,瞧着我。
  怎么着?是我应该要说点什么吗?我到底应该说点什么?
  旁边不动声色地推来一张纸巾,上面写了一行字。
  我立刻视力极好地照着念了一遍。
  老师点点头。教室很大,公共课的大班有七八十个人,他估计也没发现我原本是趴着的,因而没为难我,只说:“没错。坐下吧。”
  我松了口气,坐回位子上的时候,不由转头看了一眼身边这位行侠仗义的,拿笔把我捅醒的兄弟。
  我依稀记得我刚才摸进来的时候,这排座位是空的。所以这位同学也是迟到的选手?
  然而他看起来并不像是惯于混课时的样子。他坐姿笔挺,双肩平齐,双手端正自然地搭在桌上,甚至胸口和桌子隔了一拳。这规范的听课姿势,不是一朝一夕养成的。
  我从侧面,只能看得见他乌黑的头发和眉毛,皮肤很白,鼻梁很挺,眼睛透亮。
  我见过很多俊男美女,从小到大身边来来去去的人就没有丑的,因而长得好看这件事对我来说没有那么稀奇。
  但这人让我不由自主多瞄了好几眼。他看起来特别干净,特别端整,特别一丝不苟。
  “谢谢啊。”我想跟他聊个两句,不料他说:“嘘,先听课。”
  哇,也特别冷漠。
  果然即使我在那上上下下地打量他,各种挤眉弄眼,他始终目不斜视。
  待得下了课,他才说:“举手之劳。”
  而后又道:“这老师的课,课堂提问要算进平时分。”他看了看我:“他的平时分很难拿,当人也当得很凶,你还是小心点好。”
  原来是熟练工啊,怕不也是被当过的。
  我稀奇道:“你怎么也没带书?”
  他说:“黄老师上课都不照课本讲的。而且他的PPT做得很详实,不带书也没差。不过,如果我是你,我会去他的个人网站把课件都下载下来。”
  果真是过来人啊!失敬失敬!
  我不由问:“你这么认真,干嘛不坐第一排?坐最后一排不会太浪费了嘛。”
  他一本正经道:“我太高了,会挡到后面的同学。”
  原来是个憨憨。
  虽然我觉得这位兄弟有点意思,但萍水相逢,他也没有要与我搭讪叫我留联系方式的意思,上完课,彼此礼节性地道了再见,也就各奔东西了。
  下了课走出教室,又是天寒地冻的光景。我摸了摸口袋,又查了查手机。
  这下可好了,银行支付宝微信兜里,全都没有钱。没钱就没得浪,连街上摆摊的手抓饼都要买不起了,所以我还是得乖乖回去吃饭。
  我拖着不学无术的躯壳回到了家。家里确实是有饭吃的,而且吃得不算差。
  这天的晚饭,程亦辰做了土豆烧牛腩,蒜蓉粉丝虾和清蒸鲈鱼,加个清炒莴苣,排骨冬瓜汤,再给我盛碗白米饭,香得我立刻把早上的尴尬给忘干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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