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玉看着满面愁容的少年,欲言又止,最后干脆改口道:“你莫非,是要去探寻踪迹?”
少年猛然看向常玉,急忙摇头,“不不不,我只是嘴快,脑子却不快。探寻踪迹什么的,我只跟随你们便可,动脑子倒是不必。”
“不必,跟随他便可,我与你们并非一道。先行一步。”唐非阳皱紧眉头走出来,“什么并非一道?你不是答应过让我跟着你的?为何此刻又不作数了?”
常玉扭头瞥了他一眼:“你不去探寻踪迹?”
“不去。我只跟着你,你未去,我去做什么?”少年睁大眼睛,盯着唐非阳,难以置信他方才说了什么。
倒是常玉拍了他一下,问道:“你呢?探寻踪迹么?”
少年尴尬的笑起来:“哈!自然不。我是跟着他的,他既未去,我自然也不去。那……我们接下来启程去哪里呀?”
常玉已经开始走了:“随心。走到哪里算哪里。”
少年走到唐非阳旁边,打他一下,小心嘀咕道,“喂。我是说为你们争取时间,可我没说要为你们争取这么多时间啊!”
“多么?你不是还未争取?”
“方才那么多时间,不够你俩告别的?”少年一个白眼翻过去。
“不,够。”
“喂,你是不是根本不想回去?”
唐非阳抬眼看向身旁的他:“你刚发现?我若是想回去,自己便回去了,还需你来请?”
少年眼珠一转,唐非阳顿时翻个白眼,问道:“还有什么事?”
“这样如何?我暂时不向巫皇汇报你所在之地,但是你得告知我几件事情,如何?”
唐非阳看他一眼:“好说。”
“当初巫皇大张旗鼓地派那么多人请你回庸南,你不回。为何过些时日,反倒又回来了?”
唐非阳叹口气:“那是因为我阿姊和姊夫,他们原先不想我回去,便骗我那是追杀我们的人。后来,他们觉得一直瞒着我,也未必是件好事。便将事情告知于我,让我自己定夺。我倒觉得去庸南,并非是件坏事。毕竟可以学到很多的东西,可以变得更强大,所以我便去了。”
“不想你回去?这是为何?”
“那都是一些很老旧的事情,你无需知道。”
常玉似乎想到了什么,突然停下脚步,转身问两人:“你们可听说过乌雅国?我听说那里极为太平,人与人之间互帮互助是常事,我们不妨去那里瞧瞧?”
少年一下子蹦起来,高兴地露出本性:“我知道,我知道。那里人人都很好,整个国度从未有乞丐,哪怕真有,但没过几天便也可以买房置地了。而且,非阳兄的未婚妻也在那里。我倒是听说,他的未婚妻貌似仙人,温婉大方,简直是一位不可多得的贤妻。非阳兄,好福气啊!”极羡慕地拍拍他的肩膀,压根没感觉到周围的气氛变了。
常玉转过身,继续领路。两人继续跟着,安静好一会儿。少年这才发觉哪里不对,朝唐非阳凑过去:“喂,这是怎么了?你们为何……都不说话?”
“啧。我何时有个未婚妻?我为何不知?”
“嗯……两个月前刚定的。你不知也正常。不过,有未婚妻不该是很高兴的事么?怎么我瞧着你们,都不怎么高兴啊?”
唐非阳冷哼一声:“我喜欢他。如今突然冒出个未婚妻,此事搁你身上,你高兴得起来?”
少年愣神片刻,好长时间才反应过来:“等会儿,你喜欢——男的?!”
“嗯。”
少年顿时笑了,拍他两下:“行啊你,藏得够深啊。”今天的信息获取得太多,他真是需要吸收一下。
“藏的深有什么用?现在我可是个有未婚妻的人,哎,你瞧,他都不理我了。”
少年看一眼前方的常玉,丝毫不给面子,笑道:“他何时理过你?自打我来,他搭理我都比搭理你多。”
唐非阳扭头盯着他:“温明兮,你想死是不是?”
“嗯,你怎么知道?”唐非阳闻言,气得直翻白眼。
“咦,不对呀。你喜欢他,他不理你?莫非……你一厢情愿的?”温明兮见他不说话,意识到自己猜对了,无意笑出声,“你也是真有福气。”
唐非阳闭上眼,极力压制着想打死这人的冲动。
“诶,那更不对了。他不喜欢你,他不该生气啊。”唐非阳睁开眼睛,也觉得他此话有理。可若是常玉喜欢他,也没有理由不理他啊。
唐非阳猛然想到自己的未婚妻,眉头不自觉地皱起来。那现在的问题呢?他的未婚妻怎么办?总不能真的要他娶了罢?唐非阳忙摇头,不行,如此好的女子嫁给他,只为独守空房?不行,再怎么样,也不能耽误人家一生。那怎么办呢?
“明兮。”唐非阳揽住温明兮的脖子:“你刚才说那乌雅国里有一位貌似仙人,温婉大方,且不可多得的贤妻,此言当真?”见温明兮点了头,立即笑道,“不如……你将她娶回家?”
温明兮一副原来如此的模样,将揽在自己脖子上的胳膊拿走,“哦……我说呢。怎的突然一声明兮,我就知道没好事。”
“没好事?这事还不够好么?你想啊——”
“打住。我那些只是听说,谁知道她是不是一位貌似猛虎,心狠手辣,百年难得一遇的母夜叉呀。而且,那是你未婚妻,我娶了算怎么一回事?我都不认识她。”
“哎,也罢。此事确实不该为难你。”
此刻,不为人知的地下房间里,遍地皆是鲜红的血与肉。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爬到角落里,嘴角溢出鲜血,瞪着眼前的红斗篷:“你居然,还活着!”
红斗篷蹲在他面前,笑道:“是啊,我还活着。可惜,你与苏瑾婵在陛下耳边吹的耳旁风也白费了。邹太医,我真想不到。再次相见,你居然能做出比我做得还残忍的事。活剥人肉,抽干人血,只为练功。啧啧啧啧,邹太医,现在,我们两个究竟谁才是怪物啊?哎。”邹太医刚要开口说话,瞬间便被她抹了脖子。
乌雅国。三人刚到乌雅国,便一屁股坐到地上,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温明兮瞪着他们两个:“你们怎么得罪人家的?还得罪那么多。哎,差点就死人家手里了,一下跑那么远,非将我累死不可。”
常玉连忙赔罪:“抱歉,这是我一个人的仇家。”
温明兮瞪大眼睛:“你一个人的?这么多仇家?你干什么了?”
常玉:“不小心将公主杀了。”
温明兮吓得瞬间站起来,稍微张下嘴,满脸的不可置信:“不小心将公主杀了?!你也太不小心了。”看向唐非阳,“你也是个胆子大的,这你都敢跟!哎!我可真是太难了。”叹着气坐下。
“叮啷”三个人同时回头,面前正站着一位老妇人,她手里拿着一个破碗,碗里有她刚搁进去的一两银钱:“哎,真是可怜。好好的小子,年纪轻轻就没了家。连个碗也没有。”说着,将碗放下,又搁进去一两银子,摇着头走了。
三个人相视一眼,两人还没反应过来,温明兮突然哭着拍打地面,大声嚎叫:“可怜可怜我罢,好好的小子,年纪轻轻就没了家,连碗也没有,还是方才一位活菩萨送的。幼年丧亲,中年丧子,惨的我没话说了呀。可怜可怜我罢……”
两个人互相看了两眼,忙学着温明兮的模样拍打地面,声音一个比一个大,像极了三个泼妇。不过幸运的是,随着人越围越多,碗里的银钱也越来越多。估计用不了多久,三个人就可以买间房了。
“别哭了,给。”这声音极其温柔,温明兮觉得好听,便想抬头看这姑娘的容貌。谁料想一抬头,便瞧见一锭金子。温明兮看得眼睛都直了,好长时间才缓过神来。他捧着这锭金子,抬头看向女子。这位姑娘头戴幕篱,使他瞧不见容颜。但他瞧着,这位女子虽身量娇小,可姿态上却隐隐有一丝稳力。再瞧她的袖口,乃是缂丝金线所缝制,哪怕是幕篱上的一朵青莲,用的也是上好的湘绣针法。甚至,那青莲所用也并非寻常针线,乃是绒。
“多,多谢姑娘。”这姑娘光瞧着就并非是寻常人家,以免惹来麻烦,还是不相识的好。
“公子不必客气,如今有了钱,便赶紧与朋友去吃顿好的罢。最近有些不太平,万不可再似今日这般,过于引人注目了,告辞。”
“呃,姑娘慢走。”两位丫头随身,哪怕是一个转身都如此端庄。她想必是这乌雅国,其中一名大户的闺中小姐了。
唐非阳起身拍他一下:“走远了,还看呢?”
温明兮把手中的金子拿给唐非阳看:“瞧,金子。这女子出手过于阔绰了些,这乌雅国竟如此富裕么?街上随随便便遇一女子,女子随手一掏,便是一块金子?我们真是踩了狗屎运,这定然是一位富户的千金。”
“行了,不是还要去看唐非阳的未婚妻?”常玉一语点醒梦中人,温明兮支支吾吾半天,问道,“当真要去啊?”
常玉看向他:“不然?莫非我们走这么远的路,只为你手上那锭金子?”
“哎,说的倒也是。”
第24章 寻山途中巧遇故人
“先去看看这附近有什么落脚的地方,今日不早了,明日再启程。”常玉端着小碗,扭头不忘提醒温明兮,“你那块金子,还是藏好为妙。那人方才也说了,最近不太平,你这金子还是不要太引人注目才好。免得被偷。”
温明兮不仅不听劝,还将金子抛起来,笑着反驳:“怎会?这乌雅国人人皆是富户,哪会稀罕咱们这一块金子。”话音刚落,便被前面急匆匆离开的人撞一下。温明兮刚要提醒对方,下次记得慢一些。哪知对方跑的飞快,再一反应,自己手中的金子不见了。
温明兮起身便去追:“你这小贼,动作挺快呀,当街抢劫。胆子也够肥的,敢抢爷爷的金子,真是活得不耐烦了,你给我站住。”
唐非阳刚要跑去小巷包抄,却被常玉一把拦住:“他们不走那条路,他们走的是条直线。抢钱的就是你的未婚妻,想必是要去救人的,速度快一些,兴许能赶上他们。”
“那你呢?”常玉指了指屋顶,“我走那儿,比你们快些。”
常玉边追,边死盯着前方的三人。不行,不能抓到唐非阳的未婚妻。抓到她之后,她必定要解释一切。第一支求救火药早已在天空炸开,多解释一句话,就多耽搁一秒。可若是不抓她,也不知道需要去哪救人呐。罢了,早些堵住她的嘴便是。
秦双洛月攥着金子,拼命向前奔跑,生怕被身后的人逮住。谁知面前突然跳下一名男子,她想躲也躲不开。更没想到那男子拉着她便跑,她原以为自己遇上的大概是山匪,毕竟最近城中十分不太平,直到那男子表明意图:“我知道你是何人。这金子是方才你留给我们的引,如今她们有难,还烦请您指个路。”
温明兮不可置信地盯着常玉,完全没注意到唐非阳已经跑到他的身旁,直到唐非阳拉着他停下来。温明兮站在原地,指着前方还在跑的两人:“……他俩是一伙的!”抬腿便要去追,唐非阳死抓着他,“不用追——”
唐非阳话还没说完,便被温明兮推开:“好啊,你们仨是一伙的!”此话一出,唐非阳便将身体歪着树,两只手环抱在胸前,笑着盯向温明兮,一副看傻子的模样。温明兮反应迟钝些,但总归不傻,明白自己说了什么后,也笑着挠挠脑袋,“那……那贼与我们是一伙的?”
唐非阳闻言,内心累得发疼,懒得跟他解释。最终也只是无奈地笑着摇摇头。
秦双洛月知道现在不是瞎猜疑的时刻,抬手指向前方:“我们原本的地点是城外,但明显她们未曾来得及走到城外。最近城中山匪较多,她们八成是被山匪捉去了,山匪的窝只有一个,那就是城外的琴绝山。等会儿。”她蹲下,右手摸着地上用刀划过的痕迹,只可惜痕迹并不长,“她们是被山匪在这里拖走的,刀痕前深后浅,倘若不信,一看便知。只是……”
常玉叹口气:“别只是了,他们骑马走的。不信的话,再往前走几步,你就能看到那些还未曾消失的马蹄印。光是那些,便有至少十匹骏马,更别谈……还有已经消失的马蹄印。如此庞大的规模,哪怕是偷偷潜入他们窝里,都是凶险万分的,更别提我们还要从他们手上救人。你能随手拿出黄金抛向乞丐,说明你的家或家人在乌雅国占据一定的地位。”
“果然是山匪。公子需要我做什么?”秦双洛月站起来,恨不能立刻按常玉的想法做事。
常玉看着她的面纱:“两件事。第一,我需要知道你的容貌,免得待你回来救我们时,我们会提前上别人的当。第二,先给我一个能代表你身份的东西,这样当我们救她们时,也好直接省下解释。东西给我之后,立刻回家搬救兵,能搬多少是多少。实在不行,买几个邻居充当一下人数也可以。记住,如果实在凑不到人,千万不要执意的去浪费时间地凑,一定要快点赶到……那什么什么山。好来支援我们。”
“好。望您稍等。”只见她像变戏法似的,从腰间的布袋中拿出笔和纸,接着又从布袋中拿出一小盒黑糊糊的东西,看出常玉的疑惑,用笔蘸了一下盒子里的东西,边写边解释道:“此物为墨囊,我们乌雅人从来不崇尚信物,因为世间万物皆可造假。这是我们乌雅人特有的墨囊,随身携带,可保命,可救援。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