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恶,竟然锁了,把我的鞋还给我!
家明加上一只手,使劲向上抬,又腾出一只脚朝车屁股踢了一下,车子的防盗铃顿时大作,吓了他一跳。
大厦里的警卫闻声跑出来看,家明见势不妙连忙一溜烟跑了。
重新爬回公寓二层自己的家里,家明大叫一声:"章鱼来啦!"
没有回应。
扭亮灯,他再次看到自己的行李和儿子都不见了。
被房东发现了吗?
他叹了口气,一手拖著章鱼烧的盒子,一手拉开房门:"小安,爸爸回──"
可是,门外却空空如也。
家明这才真的急了,冲到走廊上。走廊里堆著各个租户的杂物,他从楼上跑到楼下,翻遍所有的犄角旮旯,连垃圾袋里面都翻了,也不见小安的踪影。
他的汗顺著额角流下来,两只手不停的发抖。
这个孩子能到哪去呢?他肯定是被房东赶出来的......房东......
对,房东!
家明眼睛一亮,跑去"!!!"狂敲房东的门:"开门!快开门!"
"谁呀,吵死了!"房东不耐烦的打开门,看见家明,立刻说,"你求我也没用,我不打算租给你了!"
家明顾不上这些,急急的问:"孩子呢?我的孩子呢?"
"孩子?"房东想了一下,说,"哦,那个小白痴啊,在走廊里吧。"
说著,就要关门。
"可他不在,他不在走廊里!"家明忙挤进一条手臂,不让对方关门。
"不在你就去找啊,我又没负责给你看孩子,走啦走啦!"房东没好气,用力推了他一下,将门用力关上。
家明被推得踉跄几步,後背撞到墙上,身子慢慢下滑,跌坐在地上。
孩子到哪去了?不但孩子,连行李也都不见了,小安不可能拖著那些东西走,难道是被人拐走了?
可是小安的智力低下,常人一眼就能看出来,拐这样的孩子能有什麽用呢?
家明怎麽想都觉得於理不通,他又跳起来,怀著一线希望重新跑回楼上,他希望一切都是幻觉,小安能够重新出现在走廊上,坐在一堆行李中间吃手指。
黑暗的走廊里,总每一扇门的後面都透出昏黄的灯光,一圈一圈,温暖而舒适。只有一扇门是黑的,因为那里的人从今天开始无家可归了。
家明一边往那里走,一边闭上眼睛,直到撞到门板上,才睁开,往四周看,可那里什麽都没有。他的腿一软,跪在地上,眼泪跟著流下来。
"小安!小安!小安!"他无计可施,朝著黑乎乎的走廊大声叫著儿子的名字,"你藏到哪里去了?再不出来,当心我揍你屁股!"
这时,旁边的一扇亮灯的门忽然打开,一双桃红色高跟鞋走到他面前。他抬起头,看见朱美插著腰,嘟著涂的油亮亮的嘴唇,冲他说:"哟,跪在这儿向我求婚啊?呵呵呵呵......"
家明哭丧著脸:"朱美......"
"怎麽啦?"朱美弯下腰,一对大胸脯在薄薄的吊带背心里呼之欲出。
"小安......"
"小安?"没等他说完,朱美就回头往房间里看了一下,说,"小安已经睡啦,你大呼小叫的,差点吵醒孩子。"
家明听她这麽一说,猛然瞪大眼睛,连滚带爬的冲进朱美屋里。
朱美在一个陈旧的半长沙发上铺了一层褥子,外侧用两个枕头垒高,防止孩子滚到地上。小安正在这个小小的凹槽里呼呼睡著,脸蛋儿红扑扑的,嘴角流著口水。
家明虚脱般的伏到孩子身上,一颗心终於放下来。
朱美也跟著进来,掩上门,轻轻拉家明起来:"瞧你急的,天一黑,孩子吓得在走廊上哭,我下班回来看见,就把他哄到我这儿来了,你的行李也在这儿。"
家明看了看堆在门後的行李,感激的朝朱美笑笑:"多亏你。"
朱美忽然脸红了,走进厨房里。家明席地而坐,看著儿子的睡脸。
小安长的像凌岚,熟睡时,谁也看不出他智力上的缺陷,一个漂亮的孩子。家明忍不住凑上去亲亲儿子的小鼻尖。却听见小家夥呜哩呜噜的说梦话:"爸爸......章鱼......"
家明这才想起,那份章鱼烧刚刚不知道扔到哪去了。
朱美从厨房出来,双手端著一碗热腾腾的面,递给家明:"快吃吧。"
家明道了谢,接过面来,闻到香味,才觉得饥肠辘辘,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朱美在他身边坐下,叹了口气,说:"暂时先住在我这里吧,等你找到房子再搬走,我一个寡妇,也不怕别人说什麽。"
家明不禁拉住她的手:"谢谢你!"
朱美看了他一眼,忽然笑起来:"哎呀,我们要怎麽睡呢?不如都睡床好了!"
家明忙摆手:"不不不,我睡地上就好。"
"可不要口不应心,半夜来袭击我哦,呵呵呵呵!"朱美用涂著大红蔻丹的食指勾了他的脸一下,扭著腰肢去厨房刷碗。
我才要小心你来夜袭啊......
家明苦笑著,想起电影《飘》中的一句话──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明天,又将会发生什麽呢?
第二章
凌氏企业的总部,是市中心一幢三十层的写字楼。夕阳照在大厦的近千扇玻璃窗上,反射出金红色的光芒。
第二十层的总裁办公室,设计成一个完美的圆形,风格大方优雅,墙上一幅巴洛克风格的油画,凸显主人的品位。
落地窗前,站著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两鬓已经略显斑白,很自然的,并没有像这个年龄的大多数男人那样忙著染黑头发,以掩饰年纪的增长,却任由肚子上长出一环又一环的游泳圈。他身材颀长,英俊挺拔,一身深色的西装舒服熨贴,散发著一种成熟男子的迷人魅力。
凌世均,凌氏企业的掌控者,本城最具争夺价值的单身男人。
透过玻璃向下俯视,大半个城市尽收眼底,如一个君临天下的王者。这时,一辆黑色的跑车闯入他的视线,完全不按规则行事,引起大厦门前一阵混乱,五六辆车子被迫急刹,笛声大作。
虽然从楼上看下去,车子和行人只有米粒大小,但凌世均似乎很清楚来者是何人,嘴角不觉露出微笑。等那一身白衣的车主将车停稳,身形消失在大厦的门里,他才转过身,踱到宽大的办公桌後面坐下。
几分锺之後,秘书小姐进来:"凌先生,凌锐先生要见您......"
话还未说完,一个白衣少年已经推门闯进来,漂亮的面孔上一副绝对嚣张的表情。
凌世均挥挥手,示意秘书出去,门才刚刚关上,少年已经急不可待的开口:"找我来什麽事?"
凌世均指指面前的椅子:"坐下来,凌锐,我们谈谈。"
"不会吧?"少年作出要晕倒样子,"拜托,我还有事情要办呢。"
"你的事情,打球?跳舞?赛车?"凌世均语气轻蔑,"凌锐,坐下,你需要考虑点儿正经事了。"
少年撇撇嘴,无奈的坐下来,斜著眼睛看著对方,有一种说不出的魅态。
凌世均换了一种长辈的亲切口吻说:"听任嫂讲,你已经很久没有回家了。"
少年"噗"的一声笑出来:"回家?不过是从一幢房子到另一幢房子而已,不必麻烦了。"
"那不只是一幢房子,你的亲人们住在那里,你在那里长大。"
"可他们早就不在了,那里只有任嫂、司机和园丁,甚至连我的亲叔叔,都忙得只能在办公室里会见我。"少年的语气戏谑,可俊秀的眉眼间却流露出隐隐的愤怒。
凌世均沈默了一会儿,站起身来,来到少年的面前,伸出手来轻抚他的头,少年条件反射似的偏一偏头,他的手落到椅背上。
凌世均并不以为意,他知道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最恨别人将自己当小孩子对待。
收回手,他满怀歉意的说:"小锐,对不起,我放太多精力在商业事务上,对你关心得不够。可我希望你能体谅,因为我更希望将来交到你手上的凌氏,是一个强大而有前途的企业,不会辜负你父母的嘱托。"
少年垂下长长的睫毛:"无聊透顶,我才懒得管。"
凌世均笑了。
正是因为已经拥有,所以才不珍惜。
记得当年他的父亲,也就是凌锐的祖父,将凌氏企业全权交给长子凌世鸿,而给他这个次子的,只有几项不动产和若干股票。遗嘱公布的时候,他几乎有将父亲从棺材里拉出来的冲动。他并不是一个没有能力的二世祖,因此父亲的决定,使他对自己的至亲恨之入骨。
他正了正脸色,进入今日的重点话题:"小锐,你现在已经是高三了,有没有考虑要进哪所大学?"
本以为凌锐会回答"不知道""无所谓"甚至是"不想考"之类的,可出乎他意料之外的,凌锐竟然毫不犹豫的说出一所学校的名字。
"T大?!"他不禁反问了一句。
"没错。"少年的目光迎向他,有一种恶作剧成功似的得意。
凌世均不动声色,微笑著挑起眉毛:"很好很好,只不过以你现在的成绩,似乎很困难嗳?"
"不是有叔叔在吗?"少年感到了对方言语中的讽刺,有点儿不自在,站起来准备离开,"不管我的成绩是什麽样子,叔叔都有办法吧?"
"小锐。"凌世均叫住他。
"拜托,我要迟到了啊!"少年一手扶在门把手上,转回头。
"为什麽一定要选T大?"凌世均忍不住问。
少年咧开嘴,露出好看的牙齿,笑容似天使:"因为那里的篮球场比较大一点。"
凌世均为之气结。
走出凌氏企业的大楼,凌锐走到自己的车子旁。
纯黑色的蓝博基尼,是去年刚考下驾照时,叔叔凌世钧送他的礼物。这个型号须提前一年订货,目前全世界也不超过二百辆。凌锐点名要这个颜色,因为它够纯正。他喜欢纯粹的颜色,故此衣橱里只有黑白两色。
他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住,全城最昂贵的公寓顶楼,有落地的观景台,可以看到海。
十年前去世的凌氏夫妇,在遗嘱中将所有的家产传给他,而叔叔凌世钧则为监护人,代管公司事务,直到凌锐修完学业,有能力独当一面的时候。
一夜之间,凌锐成为凌氏企业的主人,全城最富有的小孩。
当年关於凌氏的大新闻有两件,年尾一件,是凌氏夫妇去世,年初一件,就是凌家千金凌岚,凌锐唯一的姐姐,怀了家庭教师的孩子,两人双双私奔,成为当时最富轰动效应的丑闻。
凌氏又羞又气,即时登报,同女儿断绝了父女关系。半年後,凌氏出车祸辞世。
那一年,新闻中的两个主角──顾家明二十岁,凌岚十七岁。
凌锐只有七岁,才刚送走父母的骨灰,又等到姐姐的噩耗。
凌岚死於难产,骨灰是匿名送到凌氏的,而顾家明同那个刚生下来的婴儿则不知所踪。
凌锐恨透了顾家明。
比他大十岁的姐姐,温柔美丽,多才多艺,是凌家的骄傲,对他这个弟弟也极为关心体贴。他爱姐姐,他梦想著,将来能够娶一个像姐姐这样完美的女人。
而顾家明却让自己最爱的姐姐蒙受了无法洗清的耻辱,是他给凌家带来了灾难。
而今,凌锐十七岁,已长到一百七十五公分。他同凌岚似一个模子刻出来,漂亮得不似真的。即便没有显赫的背景,也已足够为他迎来长时间的注目与惊叫。
十年,让一个孩子长为翩翩少年,唯一不变的,是他对某人的恨。
顾家明──一个集骗子、流氓、无赖於一身的混蛋。
坐进驾驶座上,凌锐没有立即发动车子,也没有开灯。车内阴暗而安静,只能听见他自己的呼吸声。
他靠在椅背上,略微仰起头,路灯幽黄的光线投射进车里,在他脸颊和脖颈上描画出柔软而优美的曲线,强烈的明暗对比,像一幅现代派摄影作品。
回想著白天发生的事,他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竟然真的遇到了顾家明。在他七岁的时候,曾在家里见过顾家明几次,那时姓顾的每周来给姐姐补习功课。曾有一次,姐姐拉著他们三人合影,据说是为了庆祝顾家明二十岁生日。
後来出了事,他对这个人恨之入骨,那张照片成了唯一的途径,让他来牢牢记住对方的长相。他几乎每天都会看这张照片,希望有一天在街上碰到这混蛋的时候,可以一眼认出来。他对这个人其实已经没有任何印象,唯一记牢的,只有长相而已。
没想到,十年之後,他真的遇见了他。本以为他应该逃到外省去,没想到他竟胆大包天的一直留在这儿。
遇见他,凌锐满腔的愤恨愈发膨胀。
就是这个看上去穷酸潦倒,邋遢窝囊,甚至神形猥琐的男人,欺骗了姐姐,毁掉了她的一生?!
不可原谅!这个混蛋必须为他的罪恶付出代价!他施之於姐姐的侮辱,施之於凌家的羞耻,都要几十倍上百倍的偿还!
凌锐满脑子都是顾家明的样子,那乱蓬蓬的头发、萎靡不振的神色、灰扑扑的衣服......全都令他厌恶又愤怒。
这个混蛋甚至穿了两只不同颜色的鞋子!
想到鞋子,凌锐一下子坐直身子。
鞋子!z y b g
他忙下车,来到车子後面,打开旅行箱,拿出今早拣到的那只鞋子,仔细察看。
没错,就是这只鞋,同顾家明脚上的其中一只一模一样,刚好可以凑成一双!
难道这就是他穿两只不同鞋子的原因?
原来他就住在那所公寓里?
是巧合还是真的?一个人怎麽可能只有一双皮鞋?
凌锐无法理解,因为他自己就拥有十几双皮鞋,他的叔叔甚至有几十双,就连凌家的园丁,也至少有四、五双。
他根本想象不出,有人可以穷到只有一双皮鞋。
正在疑惑的时候,他忽然发现车子的保险杠上,有一个灰白色的鞋印,在黑色的车身上,分外明显。
这正是家明奋力想打开车子後盖的时候,踹上去的。
凌锐将手中的鞋翻过来,仔细对照了一下鞋底的花纹,可以肯定,正是同一种皮鞋留下的。
这个人看来急於取回自己的鞋。
想想自己遇见顾家明的时候,他也正意图打开车子的後盖。
那麽,百分之八十的可能,这只鞋的主人就是顾家明。
想到此,凌锐重新将鞋子丢回旅行箱里,然後启动车子,飞快的驶向家明住的那栋公寓。
此时已经接近夜里十一点了,房东被一阵剧烈的敲门声吵醒,骂骂咧咧的爬起来开门,发现门外正是早上替人交房租的漂亮阔少爷,不禁喜笑颜开。
凌锐不屑同他应酬,直接问:"那家姓顾的,全名叫什麽?"
"他啊......"房东想了想说,"好像是叫顾家明。"
"人呢?还在吗?"
"噢噢,我今早收了您的钱,就赶他们走了,呵呵。"房东讨好的笑。
"走了?"凌锐有些失望,於是问:"你知不知道他搬到哪里?或者在哪里工作?"
"搬到哪里不知道,工作嘛,我以前听他说过一次,好像是在一家叫远威的公司。"房东边回答,边奇怪。
这个阔少爷打听一个穷光蛋做什麽,该不会是後悔赶人走了吧?
猜测得到了确认,凌锐正打算走,又忽然回过头来问:"他一个人住?还是......"
"不是一个人,他还带著一个小孩。"房东答。
凌锐点点头,转身离开这栋公寓。
回到车子里,他的脸上不禁露出一丝冷笑。
这个顾家明还真有想法,竟然在凌氏下属的小公司工作,挣凌氏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