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者的蜜糖完本[耽美甜文]—— by:何清眠

作者:何清眠  录入:12-22

书名:同行者的蜜糖
作者:何清眠
文案:
“我想要同你在一起的心愿,一刻都没有停止过。
CP:精英强势工程师蛇精病攻×不求上进小老板富二代受 HE
他捂住自己的心口,感觉自己的心脏好像不规律地跳了两下,带着喜悦还有茫然。
真奇怪。我好像对一个人一见钟情了。
一见钟情是什么感觉?
他不知道,他觉得这就是一见钟情。
“有多甜呀?”他吊着眼角,可生气了。
“甜得要我的命。”骗子用额头抵着他的额头,说出来的话又惊悚又缠绵。
1、主受 甜虐掺半 失忆梗 HE 微悬疑 逻辑死
2、如果涉及学术专业方面的内容烦请指出,下一篇文会避免(如果有下一篇的话)
3、这不是双洁文!不是双洁文!不是双洁文!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甜文 青梅竹马
搜索关键字:主角:雍山山,林秦 ┃ 配角: ┃ 其它:脑补产物
☆、第 1 章 二改
作者有话要说: ╰( ̄▽ ̄)╮欢迎各位看官老爷~
这篇文是2015的1月份开始动笔的
由于蠢作者懒癌晚期,更新十分不确定
整体来说,由于渣文笔,会让你在阅读过程中感觉各种尴尬,因为有些地方我自己都尴尬地不知道怎么改。
不过还是希望大家多多姿瓷~如果有逻辑上的错误请帮忙指出哦~但无意义地黑就算了【摊手~
阅读须知:1、不会太长,大大的HE 2、受应该有点渣,但不会虐 3、蠢作者很多常识无啊,如果写错了请指正,我会修改
——
2016.10.10 (终于把大纲补完的我简直要痛哭流涕了)
停更了很长时间,另一方面,总结了一下,发现我的主角真的很不讨喜,公主病,自私鬼,还有白莲花婊,真的是融合了很多我非常讨厌的那种性格特征,所以为了挽回一下,决定锁文大修。主线剧情不会改,但细节有变动,可能文风也会变一变,尽量向后面十五六章那种靠拢。
这文不会坑,就是慢了点,毕竟我是灵感决定一切的作者嘻嘻嘻。
——
GG,不说了,叫我改文狂魔。
——
2016.12.21 补
今天好像是冬至,我这边在下雪。
想了想,还是改成了完结。因为目前没有写番外的动力,不过如果有人想看什么内容的话可以告诉我,我放在围脖。
指路:改文狂魔何清眠
九月的第三个星期一,天就开始冷了起来,但还带着夏日的热气,秋老虎一起就是如此,但偶尔气温也会骤降,让人不知穿什么衣服好。
长留步行街位于B市的二级商圈文华区,五年前被规划出来,在众多写字楼的包绕中不断发展。长留街的商铺用的都是第一层的门面房,特别的是每户商铺门前都有一个不算太大的小院子,左右各摆一个四人的小桌子加上椅子就满了,商家也可以选择摆一些其他的东西,左右商铺用水泥做的假篱笆墙隔开。地方不大,但胜在其中的小资情调。
大概也是因为这样,这条街上有许多别具风格的店。酒吧甜品店蛋糕店咖啡馆小吃店,风情各异,花样百出。装修风格虽然迥乎不同,但反倒有一种百花齐放、争奇斗妍的欣荣之象。不仅如此,除却大众的猎奇心理,这些商铺本身也有实力招徕顾客,不论是服务态度,卫生环境还是美食质量都成为顾客们再次光临的原因。由于国人好吃的特点,自然美食类的店铺更多一些,所以长留街也被叫做美食街。
往里走一点,有一家书店安安静静地开在众多美食店中间,简直好比一堆妖艳贱货中清纯不做作的白莲花。小院子里一边是层层累累半人高的花架,一盆盆花娇艳地开着,有风经过还要随着扭扭身子。另一边却摆着一个木制的摇椅,硬梆梆的椅子上放着小垫子和软软的靠枕,上面窝着这家书店的老板。
老板看起来完全不像老板,因为看上去很小,大概才大学毕业不久,或者更年轻。最吸引人的是那张漂亮的脸,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无论何时总能第一时间吸引路人的目光,成为众人的焦点。此刻他微微合着眼,细碎的刘海滑落下来遮住了眼睛,像是许久未见太阳的苍白的手松松持着一本书搭在腹间。秋日清晨的阳光并不灼人,甚至是微凉,笼罩在老板身上,使他的轮廓变得模糊起来。
随着店门口挂着的风铃“叮呤”作响,小店也迎来这一星期第一位客人。
客人身形高大,路过老板的时候停了停脚步,恰好挡住了暖融融的阳光。
失去阳光安抚的老板感觉周围温度迅速降了下了,配着清晨的风还有点冷飕飕的,等了小会这人还是没有挪步,而且好像一直注视着他,虽然没有感觉到什么恶意,他扔有些不舒服地睁开眼,向始作俑者投以不快的目光。
俊朗的男人见老板终于看到了他,似乎达到了目的,对过分漂亮的老板露出一个轻不可察的笑容,毫无负担地进了店。
大概是背着光的缘故,老板并没有看到这个一闪即逝的、略带友好的笑容,反而嘟囔了几句,抻了个懒腰,也走了进去。
老板盯着男人逡巡在书架间的背影,睚眦必报的他想了想,把收银小妹赶去一边,自己反而老神在在地坐在收银台后面。
男人修长的手指划过一册册书脊,终于拿起一本摄影集翻了翻,而后问收银台边的人:“这本书有没拆封的吗?”
对着陌生客人犯花痴的收银小妹刚准备答话,之间老板掀了掀眼皮,看也不看男人拿的什么书,懒洋洋地说:“没啦,就一本了。”
收银小妹眼皮一跳,心想自己还得抱着衣食父母的大腿,干脆在旁边装木头。
男人对这个语气实在是太熟悉,即使隔着数年的时光,也依旧能精确地提取出来。
——每当这个人想要恶作剧的时候,那份得意洋洋简直一模一样。
男人骨节分明的手转了转,当真抽出一本没拆封的,对着睁眼说瞎话的老板扬了扬,只发出一声意味不明的哼笑。他哪里是真想买什么书,他就是想要跟这个人发生点什么,让两个人的生命再次产生交集,哪怕是从这样一个不太合适的开场白开始。
这声哼笑停在老板耳朵里,简直是如有实质的嘲讽,一下子让他双耳通红,简直像被调戏一样。他又有些炸毛:“我记错了不行吗!”他看到旁边努力憋着笑的收银小妹,脸上的镇定更加维持不住了。
男人拿着书去付钱,没有零钱,给了一张一百。
雍山山决心找回面子,再接再厉地搞事情:“没有零钱!”
收银小妹再也憋不住,爆发出短促的笑声,又立刻捂住嘴。
男人也对老板的别扭忍俊不禁,在他看来,这个人什么都是好的。
“那就不用找了,当作小费收下吧。”
他牢记过犹不及的道理,看着老板绷着脸给他找钱的样子,没有再添一把火,而是换了个话题:“我叫林秦,是你哥哥的朋友。听他说弟弟开了家书店,路过正好来看看,大清早给你开个张。”
老板心想,这个人戏弄我这么久,果然是认识我的人,脱口而出:“那怎么没听哥哥说起过你?”
说完有点懊恼,他平时虽然有点任性,但也不会处处跟人呛声,跟哥哥相处久了,说话也是走迂回路线,换作平时,他肯定笑着说“你太客气了”,等人走了再跟哥哥求证。今天遇到这个人,突然变得奇怪起来,话就这样自然而然地问出口,毫无顾虑。他分明不认识这个人,但又笃定这个男人不会生他的气。
老板无法把这种奇怪的感觉说出口,只好皱着眉头平复有些起伏不定的心情。
男人没有立刻回答,只是看着老板,再次露出了那种带着安抚的笑容。
老板有些怔愣,这笑容带给他的感觉分外熟悉可亲。于是他仔仔细细地打量着男人棱角分明的脸庞,再次确认:这个人虽然带给他奇异的,仿佛回溯时空的熟悉感,他记忆力不差,但他的的确确不认识眼前这个人,在他有限的记忆里从未出现过。
男人也不闪不避,任老板□□裸的视线转过来转过去。
“抱歉。”意识到自己非常不礼貌,亡羊补牢地说了句:“抱歉,我觉得你好像有点眼熟,但真的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你。”
男人似乎有些黯然,也同那个笑容一样,只是一瞬间的事,他圆场:“没事,我也只是远远见过你一次而已,不记得是正常的。”他漆黑如深渊般的眼眸深深地看了老板一眼。
——那是怎样的一眼呢,作为当事人之一的雍山山在很久以后回想起来,仍旧不知道怎么形容。如命运之手扭转的时空,如宇宙星河浓缩的倒影,如四时阴阳永恒的更替,玄之又玄,妙不可言。
收银小妹简直都可以从这欲言又止中品出一场五十万字的“你爱我我不爱你我爱你你忘记我”的恩怨情仇失忆狗血言情……哦不,纯爱剧。
老板被这一眼看得有些失神,似乎整个人被吸入那片沉静中不可自拔。他偷偷缓了口气,尴尬地嗯了声,把零钱和书一起递给男人,不敢抬头看他,怕自己这颗心再也收不回来了。
男人接过,又从钱夹里抽出一张名片,从桌子上拿了支笔,在名片背后写下自己的私人号码。
“有事情打我这个电话。”男人留下这句话和名片就干净利落地走了。
收银小妹又从这背影里品出了一些深情告白被拒绝后的寂寥萧瑟。
“蛇精病。”老板咕咕哝哝,把名片翻来覆去地看了看,上面写着男人的名字,工作地点和墨迹未干的电话号码。出于刚才段简直丢人到姥姥家的幼稚表现,老板觉得自己再没可能跟这个看到他出糗的男人联系,于是顺手把名片丢进废纸篓里,就好像能把刚才那段剪切走一样。
目睹整个惨不忍睹的搭讪过程的收银小妹有些可惜地看了眼躺在废纸中间的名片,正好被老板捕捉到。
“可惜你妹!我人都丢完了,你真不要脸还在笑!”
收银小妹上翘的嘴角怎么也按不下去。
“扣工资!”
呵呵,万恶的资本家……
“老板我错了!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重新做人!”收银小妹抱着衣食父母的大腿哭得凄凉,“我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待哺小儿,前有七十年的房贷,后有债台如山……”
老板被这售货员姐的奥斯卡影后折磨地两耳嗡鸣,说话也变了味道,作势踹了一脚,咬牙切齿地说:“朕恕你无罪,快滚!”
浑身都是戏的收银小妹涕泗横流地瞬间收起,假装受了这一脚,捂着胸口边抹眼泪边说:“雷霆雨露,皆是君恩。”
“……”
好不容易摆脱了收银小妹,心情烦躁的他既不想晒太阳,也不想看书,更不想边晒太阳边看书。因为早晨几乎没有客人,无所事事一会之后,老板决定离开这个让他仍旧有些不自在的地方。
老板双手插在牛仔裤口袋里,目光坦然地在收银小妹愤怒的注视中走到书店的门口,左右望了望,似乎是在考虑去什么地方放放风。忽地他转头冲收银小妹灿烂一笑,顿时使原本横眉立目颜狗露出本性,目送只吃不干的漂亮老板离开。
五秒钟后,青年依稀可以听到来自自家店员出离愤怒的吼叫。
“我要把书全部卖给废品站然后携款潜逃!!”
他低下头,在没人看见的角度微微笑了下。
书店并没有选在城市最繁华的市中心,而是开在了次一些但附近有大学城的长留街上,但客源并不仅仅是学生,还有被这条街上其他稀奇古怪的店吸引过来的各种文学少女文艺青年,啊对,还有刚才那位看起来跟书店格格不入的客人。
B市是全国数一数二经济发达的城市,生活节奏却没有首都A市那么紧张,雍家本家就在B市,但哥哥毕业了之后就搬出来住,由于距离大学城比较近,雍山山也跟着搬了出来。
人行道旁葱葱郁郁的树和娇娇艳艳的花跟着风摇晃,单行道的马路上大小车也好似缓慢下来,天桥上摆地摊的小贩抓紧一切机会跟路人交谈,偶尔被迎面走来的人碰到也会听到一句轻轻缓缓的抱歉。
就是这样一个城市,说不出多独特,但非常迷人。
对于雍山山来说,四年的大学生活并没有让他拥有更多的朋友,扩展更大的交际圈,甚至好像给了他一个隔绝自我的理由。
同学之间没有秘密,大家都知道他是经商世家雍氏的小儿子。头一年的时候,许多认识不认识的人都来巴结讨好,经常有人叫他一起出去聚会。刚开始他还觉得很新奇,每次活动都参与,后来就觉得烦了,那些人的说辞总是千篇一律,无非相互吹捧,相互炫耀,含沙射影,指桑骂槐。
假话里套着假话,画皮下藏着画皮。
他不耐烦这样。但每次家人问起,他又会挑好听的不让他们担心。
他不爱泡吧,不爱运动,不爱打游戏,不爱看□□甚至G片,不爱参与他们的讨论。而他喜欢去图书馆看书,去城市公园散步,去动物收容所当义工,偶尔一个人去电影院看电影。他唯一能跟同学们搭上话的事是每周末买一大包零食跟他们分享。
“雍山山真的很奇怪不是吗?独来独往,也不爱跟我们聊天,我每次看到他都有些不自在。”
某天他路过某间寝室的时候,站在门口听到了他们的说话声。他知道自己的性格有很大的问题,但他并不想改变,反正时间还长,总能遇见可以忍受他这种性格的人,到时候再跟她或者他交朋友也并不迟。
他这样想。明显是被宠坏了的模样。
第二天,他逃课打包好了自己的行李,其实也没有多少东西。
“反正我这里什么都有,你把自己穿的用的带好就行了。”电话那头的哥哥这么对他说。
哥哥比自己大六岁,曾经也在自己的学校读的书。
啊,说起来,那个叫做林秦的男人自称是哥哥的朋友,还给了自己他的电话号码,要不要问问哥哥他是谁呢?还有林秦带给他的莫名的熟悉感,让他忍不住想要亲近,但又想逃离。
林秦。这个普通的名字放在舌尖上反复咀嚼。
他捂住自己的心口,感觉自己的心脏好像不规律地跳了两下,带着喜悦还有茫然。
真奇怪。我好像对一个人一见钟情了。
一见钟情是什么感觉?
他不知道,他觉得这就是一见钟情。
电话接通。
“喂?三三?”电话那头温雅的声音低声跟谁说了句“稍等”,然后好像换了个地方继续说话:“怎么了?”
“哥哥,我……”话到嘴边,他又想起那个男人的眼神,临时改了口:“那个,你今晚有时间吗?我想吃你做的鱼香茄子。”想到现在才不到中午,他有些懊恼。
“小馋鬼,还没到中午就惦记着晚上的饭。”雍一旻宠溺的语气中藏不住笑。
他觉得自己今天出门一定没看黄历,不然怎么到处出洋相:“不是怕你太忙,被人预订走了吗,那我不就傻傻地饿肚子了。”
“好,今晚不去吃饭了。”雍一旻转头同时对助理嘱咐着。
“哎哎,别,有事你就去办,你可别这么宠我,到时候姐姐又要训我了。”青年得了便宜还卖乖,装模作样地推脱一下。
“那好吧,那舟舟你安排一下……”雍一旻知道弟弟的臭毛病,也装模作样地说了句。
“等等等一下!”青年哼哼唧唧地承认错误。
“那就回家给你做饭。”雍一旻一锤定音。
常年被这两兄弟□□的特助魏舟舟早已练就一番钢筋铁骨,听着俩人拌嘴就当娱乐节目了,顺便还要哀悼不堪回首的曾经。
听了个开头就知道结局,毕竟在大原则下雍一旻总是为弟弟让步。
这个万恶的弟控。
晚上收工回家,收银小妹准备把垃圾倒了,抱着某种不知名的心思翻了翻废纸篓。
“咦???”
那张名片不见了。
☆、第 2 章
我们一生有无数场错过,还有一场刚刚好。错过随处可见,但想要找到那个刚刚好,真是耗费心力的事情,可遇不可求。
命运。
雍山山认为他对一个陌生男人一见钟情,而那个男人可能也抱着同样的心思,他认为这是命运。
但实际上,应该是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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