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龙阳好秦 完结+番外完本[bl同人]—— by:依韵黎

作者:依韵黎  录入:03-17

嬴政一番话,不但去除了嬴子楚心中的疙瘩,还将嬴成蟜拉出来凸显了一下自己的沉稳。
嬴子楚听后,露出了满意的神色,“政儿不必太过急切,你刚回宫不久,还是要先养好身子才是,赵人卑鄙,他们虽然不敢伤害你,却会苛待你。”
嬴子楚话是这么说的,但是第二天却给嬴政派来了两个更有学问的老师,而这恰好衬了嬴政的心意。
又过不久,相邦吕不韦上书立太子一事。
嬴子楚虽然对嬴政有些改观,但还是比较偏向嬴成蟜,立太子一事便迟迟定不下来。
直到嬴政联系了华阳太后和吕不韦之后,来自嬴子楚最重视的两个人的建议才让嬴子楚做出了决定。
“太子殿下。”内侍的声音将嬴政从过去的梦境中唤醒。
嬴政睁开眼,按了按太阳穴问道:“什么时辰了?”
“已经未时了。”内侍回到。
睡得有点久。
嬴政顿时清醒过来,让内侍帮他更衣。
“我休憩的时候,可有什么事?”嬴政随口问了一句。
帮他更衣的内侍答道:“倒是有一件。”
嬴政示意他继续说。
“蒙小士子的侍卫说是要求见您,”内侍又加了一句,“他已经在外侯了半个时辰了。”
嬴政走出两步说道:“蒙恬的侍卫来,是出了什么事吗?既是蒙恬出事了,怎么不早点叫醒我。”
“那侍卫说是私事,与蒙士子无关。”内侍忙答道。
嬴政停住了脚步,“私事?”
内侍答道:“是的,那侍卫是那么说的。”
嬴政稍加思索,却想不到一个侍卫来找他能有什么事,“是哪个侍卫?”
内侍回道:“说是叫做叶煜。”
“叶……煜?”嬴政觉得这个名字似乎有些耳熟,只是突然间想不起来了。
那内侍是个极有眼色的人,看嬴政想不起来就提醒了一下,“奴婢也觉得这名字昨日好似听过。”
嬴政一下子想起来了,就是昨天替蒙毅猎到老虎的侍卫,因为蒙毅昨天的成绩非常不错,所以他稍微注意了一下。
“是他?”嬴政还记得昨天看到一幕,虽然对那个侍卫的样貌不太喜欢,但他还是有点兴趣。
“既然他都等了那么久,那就去见见吧。”嬴政从休息的帐子走到了另一个算是办公用的帐子。
叶煜却不在帐子里,以他的身份,除非有嬴政的命令,不然还不够格进去等待。
他已经在这里等了半个时辰了,虽然内侍说是嬴政是在休息,但是他还是怕嬴政不会见他。
“太子殿下要你进去。”终于从里面抽出来一个内侍对他说道。
叶煜悬着的一颗心总算是放了下来,他把身上的武器解下来交给了门口的侍卫,抹去了额角不知是等出来还是晒出来的细汗,褪去鞋袜,然后深呼吸一口气,在内侍的带领下走了进去。
外面的天气是秋老虎,但是这里面却凉快的很。
叶煜的前方坐着一个人,正是他昨天见过的嬴政。
嬴政的目光落在了他身上,叶煜努力克制住自己的激动,说起了自己的来意。
“参见太子殿下,在下叶煜,现暂任蒙小士子的侍卫。”
“暂任?”嬴政很快就抓到了关键点。
“是,在下是魏国人,初来秦国,愿投于太子殿下门庭。”
嬴政打量着他,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蒙家收留你,何不投于蒙家?”
叶煜早料到嬴政这么说,他回答道:“吾欲效仿商君、武安君,为太子效力。”
嬴政嗤笑一声,厉声问道:“你自比商君、武安君?”
武安君白起在秦国人心中的地位暂且不提,商鞅虽然因为重法不得民心,他的死也是被设计的,但是至今秦国还没有任何一位君王反对商君法,并且嬴政也是非常推崇商君法的。
这两者提其一自比都是狂妄,更何况刚才叶煜口中还提了两个人。
叶煜似乎早有准备,面不改色地说道:“非也,二君是我的志向,我只是希望能够像二君那样为太子殿下效力,让秦国强盛。”
他的解释让嬴政的表情看起来好些了,嬴政也对这个一上来就提商鞅白起的人有了点兴趣,他坐直了身体问道:“你能像商君那样拿出三道劝说我吗?”
嬴政口中的三道是指商鞅入秦时三面见秦王说的帝道、王道和霸道,不过在此也做泛指。
有王莽之鉴,叶煜是绝对不会把社会主义拿出来说的,所以他摇摇头,道:“不能。”
嬴政有些失望,却还是问道:“那你能像武安君那样屡建奇功吗?”
叶煜又说道:“还不能。”
嬴政皱眉了,他的背也挺得没那么直了,他第三次说道:“你说你以商君和武安君为志向来投效我,但是你却没有三道可以劝说我,也没有奇功可以说服我。”
叶煜却在这时说道:“我是没有商君的三道和武安君的奇功,但是我却知道一种能让大秦士兵变得更为强大英勇的东西,知道能让百姓吃饱穿暖的作物……”
嬴政又端正了坐姿,他望着叶煜,似乎在确定他的话是否属实一样。
叶煜缓缓说出了最后一句话,“我还知道,您将是天下的主人。”
嬴政的眼神顿时一变,他意义不明地重复了最后一句:“天下的主人?”
叶煜坚定地答道:“是。”
但嬴政却大笑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①貌似那时候身份低的人到身份高的人家里去都要脱掉鞋袜。(我觉得我知道了为什么拜访别人或者见客要沐浴焚香更衣了w)
②王莽,不知道的可以百度一下,这里三言两语不太好解释。

第十三章 恍然大悟脸灰白

对于嬴政没有任何掩饰的大笑,叶煜觉得,那应当是高兴的笑声。
不过笑过之后,嬴政很快就收敛了神情,面无表情地问了叶煜两个问题。
“能让我大秦士兵更强更勇的是何物?”
叶煜觉得这说明他的投诚已经进入到了下一步,也意味着基本可以成功了,他压抑着忍不住上翘的嘴角说道:“是恶金。”
“恶金?”嬴政的语气中带着一些疑惑,“你说,要将士们拿着农具?”
这此时,青铜又称美金,被用来做武器,而铁被称之为恶金,通常用于制造农具表面,或者是用来做熨衣服的烙铁。
“当然不是。”叶煜回道,“以恶金铸武器、甲胄,将比美金更为坚固。”
嬴政狐疑地说道:“恶金锋利有余却脆、易损,并不适合投于战场。”
叶煜到没想到嬴政会对这种并不流行的材料这么了解,不过这并不影响他的解释,“还请太子殿下见一物。”
“何物?”
“一把恶金制作的刀。”叶煜回道。
“哦?”嬴政来了兴趣,“那你可带来了?”
叶煜点了点头,而一旁机灵的内侍已经直接到帐门口去要叶煜来带的武器了。
不一会儿一位内侍就双手托举着一把铁刀走了进来,献给嬴政。
嬴政并没有拿起来,他只是用目光打量着叶煜口中能让士兵强盛的东西。
叶煜的刀上有几个豁口,不是很大,但也看的出来是了很久的。
“此刀我已用了许久,而铜剑我却换了三把。”叶煜对嬴政说道。
嬴政这才伸出手,用指尖敲了敲刀面,又抓起柄试了下手感。
“倒是比铜刀轻盈许多。”嬴政说道。
“不错,铜中加入适当的锡才能锻造出合适的青铜兵器,那么铁中为什么就不能加入其它东西呢?”老实说叶煜不是很记得钢的成分配比了,不过幸好由此历史老师上课延伸话题的时候提到过最简单的炼钢方法,而他也记得这个,他相信只有多试试总能找到的。
嬴政又看了看手中的铁刀,放回了内侍手里,没有多说什么,他只是看着叶煜有又问出了第二个问题:“那你所说的能让黔首吃饱穿暖的,又是何物?”
“木棉和土豆。”因为棉花原产地是印度等地,目前还没有流传进来,所以叶煜只能改成木棉。
“绵?”和现在没有“茶”这个字一样,现在也没有木字旁的“棉”。
叶煜没有在此多做解释,他说道:“滇越乘象国地处南方,其民曰傣族,其族人善用木棉织锦,也常用木棉做棉絮,棉絮可做棉衣御寒。”
“南方?蛮族?”嬴政似乎在思考些什么,“那你可有带木棉来?”
叶煜摇摇头道:“我尚未去过滇越乘象国。”
“那你是如何知晓木棉的?”
“我是从过往的商人那里听来的。”这是大概是叶煜唯一能用的一个借口了。
“那土豆又是何物?”
“土豆是一种作物长在底下的根茎部分,约拳头大小,实心,块状,可生长于沙土,易成活,可饱腹。”土豆是原产于南美洲的,据闻是十六世纪左右才穿入中国的,但是叶煜觉得,中国那么大什么气候没有,应该是有土豆。
之所以同样是还没有流传进来的,他却说了土豆没有说棉花,是因为他只看过棉花成熟开花的照片,不知道细节要找也难,而土豆他曾经一时兴起栽种过,所以还记得各个阶段的样子。
“何处有?”
叶煜轻叹一声说道:“不知,我也不过是听人说起罢了。”
嬴政皱起了眉,久久不语。
过了好一会让,嬴政终于开口了。
“你回去吧。”
叶煜一愣,不太明白嬴政的意思,他这算是成功了?
哪知道嬴政下一句就给他泼了冷水。
“你既然收了蒙家的恩情,那就好好地做蒙家的侍卫吧。”嬴政对他说道。
叶煜一时顾不得礼仪,惊愕地看着嬴政。
嬴政站起身来对他之前说的一番话做出了评论,“恶金或许可似美金一样锻造,但是恶金易锈,可致七日风,药石罔效,为一时之利,葬送我大秦士兵的性命,得不偿失也。”
“又有,你所言之木棉土豆皆为听道途说,未见实物,教吾如何信服?”
叶煜忙说道:“我听那商人描述过土豆的模样,只要按图索骥便可。”
嬴政不置可否,只是俯视着他,“你若知道如此利国利民的东西,何不上进父王,早日造福黔首,而来与我一太子说道?”
叶煜说不出话了,他总不能对嬴政说你爹开春就要死了吧?
嬴政一甩袖,转过身去不屑看他,“因你是知道父王不会理会你,才会用花言巧语来哄骗我,说到底不过是一贪图名利的小人罢了。”
叶煜无论如何都没想到嬴政会这么说他,脸色顿时煞白。
“我知你有些身手,可此行猎者,又有几人不善骑射武艺?”嬴政留下这一句话之后就离开了。
叶煜只觉得恼怒,他深觉自己被侮辱了。
偏偏嬴政身边的内侍又讥笑着将他赶了出去。
“你还是老老实实做个侍卫吧!”那内侍这么对他说道。
出了帐子外面站了不少侍卫,叶煜只觉得此时脸上火辣辣的,他虽然知道被人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可他还是觉得这些人都在嘲笑他。
他套上鞋袜,不做一刻停留。
回到了蒙家的帐子,一个侍卫见了他顺口说道:“你回来啦。”
这只是普通的问候而已,但叶煜现在听着却觉得是这人在讽刺他。
他不发一言地走到了侍卫休息的帐子里,贯彻了蒙恬所说的“好好养伤”再不出去。
天色快暗的时候蒙恬等人回来了,叶煜换上了自己的衣服去找他请辞。
蒙恬有些诧异,不过他以为叶煜是成功入了太子门下,便没有过多阻拦。
叶煜甚至不敢告诉他事情,就这么灰溜溜地离开了。
他没有回去咸阳,也没脸回去,最终只是在附近一个小镇落脚。
他是崇拜嬴政的,可是但他听到嬴政那么说他的时候,他心中冒出来的不只又愤怒,还有恶意。
他想:既然嬴政你不留我,那我就去别的国家,辅佐别人一统天下。除了秦国之外最有可能一统天下的就是赵国,或者最后亡秦的楚也不错。
不过这样的念头很快就被压下去了,叶煜甚至惊异自己会冒出这样的想法。
“我为什么会……”叶煜睁大了双眼,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的双手。
他为什么会这么想?
他是从什么时候起这么自大了?
辅佐别人一统天下?可是嬴政没有他的辅佐照样能灭六国,而他又有什么本领,能够和秦始皇对抗呢?
武艺?嬴政说的没错,不说其他地方,就是猎场里,比他厉害且身份比他高的也是大有人在,他凭什么认为自己未来能够成为和王翦白起等人并肩的战国名将?
穿越者?是的,这的确是他的优势,可是他能做什么吗?他的穿越是一场没有任何准备的意外,他知道历史进程却不知道细节,他知道很多厉害的知识,但有些根本无法运用,而有些却连自己都是一知半解。
叶煜的脸色和之前一样惨白,因为他发现自己好像真的没什么本领,也没有能力去改变历史的车轮。
穿越了不代表他就是小说的主角,不代表他能能像小说主角一样大开金手指俯瞰天下,可笑他曾经竟然还认为所有的一切都会如他想象中得那般顺利。
他曾听过一句话,越有本事的人越谦虚,越没本事的人越傲慢。
他以前以为自己是前者,可是现在想来,他分明是后者。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身为穿越者的优越感竟让他膨胀了起来。
他突然觉得自己一无是处,嬴政说他是个贪图名利的小人,仔细想想,其实也没有说错。
抛弃魏国来投效秦国,不就是因为他知道秦国才是最后的胜利者吗?
不投奔他人,直冲着嬴政,不就是为了所谓的从龙之功吗?
叶煜犹如孤魂野鬼一般游荡在街上,连他那明艳的容貌都黯淡许多。
“诶呦!”一个穿着方士模样的人在拐角处撞上了他,叶煜这才回过神来。
“对不起,是我莽撞了。”那方士一边收拾着散落在地的器具,一边冲他道歉。
“没关系。”他随口回道,正打算离开,却被那方士拽住了衣袖。
“你的面……”
叶煜还以为他是要说容貌,下意识皱起眉,却见那方士双眼放光一般地看着他,“你是贵人啊。”
尽管经历了神奇的穿越,但叶煜还是不信这种东西的,他试图把袖子抽回来,但却怎么都拽不动。
他冷声说道:“放开!”
那方士才讪笑着放了手,“对不起,对不起,我难得见到面相像你这么好的人。”
“好?”叶煜可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好的,他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遇上了古代方士版的碰瓷。
“没错,”那方士煞有其事地点点头,“不过,真奇怪,我看出来你竟然以后是个武官?”他狐疑地打量了叶煜一圈。
叶煜仍旧不信,“我随身佩戴了刀剑,自然是会武的。”
“不是,”那方士摇摇头,“你的面相初看应当是一生顺遂安乐的嬖臣之相,结果仔细看竟然成了武将,当真奇怪。”
叶煜想到了历史上的那个龙阳君,愣住了。
那方士嘟嘟囔囔了什么又问,“敢问您高姓大名?”
叶煜犹豫了一下,还是回他,“叶姓,名煜。”
“叶煜……”那方士低着头思索着什么。
“叶者,草木之叶也。煜者,耀也。”
“耀极必伤啊!”

第十四章 断言方士方向明

耀极必伤?我只听说过慧极必伤。
叶煜心中轻嗤一声,相比起测名字和测字,他宁愿相信看面相,后者,至少还有相由心生一说,而前者完全是考想象力的无稽之谈。
更兼之这个方士的长相虽不及叶煜这般雌雄莫辨,却也是一清秀小生,约莫二十出头,若不是穿着一身方士服,倒像个士族,完全没有说服力。
那方士也注意到他的神情了,他惊讶道:“您不信?”
也不怪他惊讶,在当今的社会,不迷信的人实在是太少了,不说别人,他自己都信天地的。
叶煜回他道:“若是如此就能看出一个人的运势,那我也行。”
方士倒也不生气,反而说道:“哦?那您说说看。”
“你且告诉我你的名字。”叶煜对他说道。
方士竟毫不犹豫地回答他,“在下徐巿,字君房。 ”
推书 20234-03-17 :丧尸乱记 完结+番》: 《丧尸乱记》本色文案:我醒来的时候,食物也找来了,本来是乐的流口水的事情,偏偏食物很伤心,这样的食物不会变质产生毒素吧?万一我吃了以后拉肚子或者长出小白毛怎么办?我只是想等食物养肥嫩点再吃,绝不是舍不得吃他!可是食物越来越瘦,还拉着我东躲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