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龙阳好秦 完结+番外完本[bl同人]—— by:依韵黎

作者:依韵黎  录入:03-17

陆通材更是惊讶了,“叫你这老姜都棘手的,我今天倒是真要见识见识了。”
“去去去,别在这儿给我添乱。”张奋威摆摆手道。
陆通材撇撇嘴,说道:“你若是真拿不准把人塞哪儿,干脆就放你这里算了。”
这听起来似乎是个不错的注意,张奋威摸着胡子思索了一会儿,却还是摇摇头道:“不行不行,他要来了我这怕是不得清净了。”
陆通材走了两步,又想到个注意,“要不……放耳目或者游士那?”
耳目是管情报的,游士是管间谍的,都是比较隐蔽的。
张奋威这回连想也不想的否决了,“你可别忘了他是个魏国人。”
情报是重中之重,哪能让一个新兵去接触。
而做间谍的第一要素就是忠心,通常是从本国人中选择。因此就算叶煜的身份清白,但是他的忠心还有待考察。
陆通材就地坐下一副赖着不走的样子,“算了,这活我做不来,你自己安排去吧,你先把人给我叫来,我倒要瞧瞧是个什么样的美人。”
张奋威笑骂一声,却还是让人去把叶煜带过来了。
“咦……”张奋威突然想到了什么,目光盯着门外,又让人去把老遐叫来了。
***
叶煜吃过了昼食,又练了会儿剑,就见到一个没见过的士兵站在门口对他说道:“张奋威让你过去。”
叶煜猜测应当是关于他的事已经有了定论,不过这可比他想象中的快多了。
该不会是不收我吧?
叶煜一边跟在那士兵身后,一边忐忑地想到。
进了张奋威的帐子,叶煜注意到除了昨天见过的老遐和张奋威之外,还有个比他大上七八岁,长相平凡但是从服饰上看有点官职的人在打量他。
张奋威并没有说那是谁,叶煜也很识趣地没有露出任何好奇。
“你识字吗?”张奋威问他。
有戏。
叶煜忙回到:“习过秦魏两国文字,卫赵尚能说上两句。”
账内三人都有些惊讶,这个时代文盲占多数,能认识自己国家的语言已经是不错的了,便是他们也只会读写秦文。
张奋威想起自己的打算,突然觉得有些浪费。
“那你会数算吗?”张奋威又问道。
叶煜当即回道:“有所涉猎。”
张奋威却又皱起了眉。
一旁的陆通材出声问道:“可读过什么书?”
叶煜推测他和张奋威官职应当差不多,关系也还不错,便放心地回道:“读过些兵法。”
张奋威的眉头紧紧皱着,手拽着胡子似乎都要拽痛了。
陆通材又问:“可会巫医、卜卦、天文、水利?”
叶煜想到了之前遇到的徐福,犹豫了一下还是摇头道:“只识得些寻常草药,其他就不知了。”
张奋威倒吸一口凉气,倒不是因为他对叶煜惊讶,而是他思考的时候不小心拽下一根胡子。
“咳。”张奋威清了清嗓子,对叶煜说道:“既如此,你就留下来吧。”
“汪遐,我记得你下面有几个伍还缺人,让他顶上吧。”
“是。”一直站在一旁的老遐说道。
接着叶煜做了个登记,在简牍上写上了自己的身份以及所属,就被老遐带走了。
待他们走后,陆通材才对张奋威说道:“这人倒是不错,过段时间要是升的话你可得把他给我留着。”
张奋威嗤了一声道:“这人可入‘兵法’、‘方士’和‘法算’部下,且不限于此,日后必有大能,给你那是浪费!”说完,他却沉思了起来。
“怎么了?”陆通材看到他的表情问道。
张奋威看着手上拿着的简牍,上面有着叶煜一手好字,“这般才能之人,就算来我秦国也可做门客,一步登天,但他偏来军中做起,当真不是谍人吗?”
陆通材放低了声音说道:“先前没告诉你,他的身份是侯派人去查过的。”
张奋威这才松了口气,露出一丝笑意,“善,既如此我也就大胆地用了。”
***
叶煜被老遐带到了一处帐子,帐帘开着,一望里面竟然住着九个人。
“新兵到了。”老遐打头走进去说道。
原本大伙还围坐在一起说着什么,见老遐进来,顿时就安静了。
“百将,新兵呢?”他们望着门口,却没看到人。
百将是老遐的职位,说明他下面掌管着一百个人。
老遐回头一看,原来是他的身形正好挡住了叶煜,便错开一步。
他还没说话,帐子里就出现了一阵吸气声,老遐部下的大多都是在军营里待过一段时间的老兵,俗话说的好“当兵二三年,母猪赛貂蝉”,虽然是夸张了点,但意思大致是没错的。
尤其是先秦男子的结婚年龄一般在二十岁左右,来当兵的大多都是还没有家室的。
老遐心中微叹一口气,他是有家室的人,因此倒不会像手下这样。
叶煜虽然抑制住了自己的不悦,却还是没办法扯出笑容,只是草草说道:“我是叶煜。”
一个从服饰上看来和别人略有不同的人扫视了叶煜一圈,裂开笑容试探道:“百将,这是哪家士子啊?”
老遐曲着两根手指敲了敲叶煜背上的青铜剑,然后说道:“下午的训练,要是迟了别怪我不客气。”然后他就走了。
叶煜一开始还有些疑惑老遐的做法,待见到大伙的目光后就明白了他的意思——能佩戴青铜剑是有身份的象征,老遐是这个动作等于是暗示,这些人估计真的就认为他是哪家士子了。
有时候未知的才会令人敬畏,至少这些人会安分许多,而且十能传百,百能传千,如此一来他的隐患差不多可以消失了。
叶煜的表情柔和下来,他在心中默默记下了老遐的恩情。
之前那个开口问的,稍稍收敛了点目光对他说道:“我是这儿的什长,大卯,那是你的伍长陈桧。”
伍长陈桧身材瘦高,看起来快三十岁了,他站出来对叶煜说道:“刚才你也听百将说了,下午有训练,军营里不能乱走,你只管跟着我们就是了。”
“是。”叶煜点点头,目光落在了门侧竖立着的九把长矛,“下午是练这个吗?”
陈桧点点头,“我们是中军矛兵,训练时先十人后百人,你好好记。”
幸好不是枪兵。
叶煜在心中说道。
什长大卯走了过来,捞起一把长矛抛了过来,“你会用吗?”
叶煜稳稳地接住,耍了个花式道:“略懂一点。”待他动作停下来的时候,尖锐的矛头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地刚好对着大卯。
大卯看起来有些不甘,但已经有所动摇。
叶煜收起了长矛冲他道了个歉。
下午训练的时候,如陈桧所说的那样,先是十人一组练习各种战术。
“快点快点。”大卯一边击着鼓声指挥,一边说道。
叶煜还不是很习惯顺从鼓声和旗帜作战,他的动作有些迟缓,不过好在是集体训练,没多久他就习惯了。
十人训练只是个热身,真正的重头戏还是之后的百人练习。
百将老遐捶着金鼓,他边上站着几个人持着旌旗,一百个人以一屯为一组面对面站着。
鼓声响,旌旗动。
原本竖在手中的长矛齐齐指向前方,进入备战状态。
鼓声的节奏逐渐变快,手中的长矛也不断地进攻进攻再进攻,直至两队穿插在一起,旌旗手改变了方向,两屯的人转了分别侧过来,手中的长矛相抵,发出了木棍部分相撞的声音。
而老遐则一边击鼓一边巡查着。
叶煜注意到自己的对手,另一个屯的家伙突然走了神,明明应该是两人长矛互击,却成了他一个人在攻击。
叶煜借着撞击的声音掩盖,唤了他几声,但都没有用,那人甚至开始傻笑起来。
恰在此时老遐巡视过来,抄起手中的鼓棒给他脑袋上来了一下,“你是战死了还是怎么了,愣着不动充木桩子吗?!”
周围的人似乎是因为有好戏看,纷纷朝这边看过来,手上的动作也不尽心了。
那人方才回过神来,憨笑着挠挠被打的地方说道:“太好看,我看入迷了。”
他面前的叶煜当时就沉下了脸,但是周围的人却捧腹大笑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靠脸杀敌#
①职位来自于《六韬·龙韬·王翼》,军队编制来自于《商君书》。关于屯长管几人有两说,一说五人,一说五十人,前者我仔细分析了一下,是商君书中一句的直译,但是这样整体意思会有问题(管五人和管百人怎么可能要求一样,五十人还差不多),所以本文取后者。
②《周礼》《礼记》男三十婚,女二十嫁,《韩非子》男二十婚,女十五嫁。
③前面的“少爷”之类的词全部改成“士子”。

第十七章 锋刃一划赴战场

叶煜听着周围的哄笑声,再看看面前这个依旧看着他的脸傻笑的士兵,突然出脚,脚尖踢向那个士兵的长矛末端。
他本身就心不在焉,手上自然握不紧,叶煜轻而易举地就踢动了。
长矛原本就是剪短朝着他的,被他这么一踢,锐利的矛头更是直直地向他的脸刺过来。
明明周围是那么的吵闹,可锋刃划破皮肤的声音在叶煜听来却异常清楚。
刚才还傻笑着的士兵顿时愣住了,他吓得手里的长矛都掉在了土场上,周围也刹那间安静安静下来。
土黄色的地面上出现了几个血红的点,矛头沾着一点红褐色的泥土,那是染着血的锋刃和泥土混在了一起。
右眼角下约一指宽的地方因为眨眼这么细小的动作产生了一些痛感,叶煜闭上右眼缓解一会儿,只睁着左眼看着对面的士兵。
“请——继续训练。”
他的声音是不会很大,但是因为现场的寂静听得特别清楚。
他右眼下面有一道大约七公分长的伤口,两端还好,伤口不是很深,只是有些渗血,不过中间大约三四公分的部分却在冒血,血滴滑过脸颊,落到了衣服和地上。
他对面的士兵感觉有些发怵,这里是常备军的军营,有些人或许当过一段时间的兵,可还没真正见过血,更没见过会对自己下手的人。
周围的人也被叶煜的狠决唬住了,有的人甚至转移了视线,明明之前是让他们多瞟几眼的样貌,此时却好像变得像是恶鬼的面容一样。
大概是心里作用,也可能是因为血液的缘故,总之,现在再也没有人会觉得叶煜看起来像个女人一样了。
老遐轻轻叹了口气,继续锤响了金鼓。
士兵们也像是刚刚回神,寂静地配合起鼓声。
叶煜知道自己的举动是一时气愤,但老实说他并不后悔。
他早就有想在脸上划一刀的想法了,只是之前不想留一个面目狰狞的评价,至于现在,谁都知道他是因为讨厌被当做女子才会这么想做,算得上是师出有名,结果最多是个轶事罢了。
脸上的血痕有些黏腻,待到半张脸都差不多染红了之后,伤口似乎停止出血了。
等到训练结束之后,脸上的血痕凝住了,这让他看起来像是半张脸都毁了一样,他回去的时候毫不掩饰,甚至是前所未有过的昂首挺胸。
尽管还有半张脸风采依旧,但不知情的人看到他的脸只会觉得惊吓,便是知情的也再不敢招惹他,因为他是个连自己都狠得下手的人。
叶煜很满意这个效果,他觉得一直以来压在心头的石头消失了。
就算是将脸洗干净之后效果没那么好也无法影响他的好心情。
***
叶煜从射箭考核的地方回营帐的时候,注意到很多闲暇的士兵都在互相讨论着什么。
“发生了什么吗?”他回到营帐之后顺便向陈桧问了这个问题。
“听说要打仗了。”陈桧回他道。
叶煜坐在席上,奇道:“不是一直在打仗么……是我们也要去了吗?”
陈桧点点头。
叶煜觉得有些奇怪,他所在的兵营是咸阳和栎阳之间,泾水和渭水交汇的地方,虽然不是隶属咸阳的常备军,可按照常理来说也没有这么快就出战,尤其是接下来是冬天,是最艰苦的时候。
他回忆了一下秦国现在的战况,问道:“是去打赵国吗?”
“对,蒙将军已经连下了好多城,接下来又要过冬了,听说是缺人的很。”陈桧解释道。
叶煜记得蒙骜这一次应当是总共攻下了三十七座城,的确,不说别的,光是管理就是个大问题,军中的人也只能顶一时,更何况军队还要继续前进,要是前头刚攻下来,后头就丢了,那可就笑话大了。
而且打了那么久,多少有些损耗,后继支援得跟上,不然连打仗的兵器都没了。
叶煜甚至已经想明白了上头为什么会选择他们,首先他们不是咸阳的常备军,不需要死守都城,而且官吏们从城里出来,总不能让他们跑到老远去和军队会和,再说了,戍边常备军不能动,离得近的地方常备军都被征召过了,一时半儿调不出多少人,就是调的出来也是民夫,民夫在大战中凑数可以,真要用其实不太好用。
他又在心里计算了一下,既然蒙骜那边已经等不到春天了,那么估计赵国那边的抵抗也挺厉害的,这大概是白起拉的仇恨还没散,才会让物资耗的那么快,没办法边打边补。
再有不到一满一个月就入冬了,怎么说也要赶在冬天之前和蒙骜的大军汇合,而且风声已经有了,估计就这两天就会正式下达命令了。
就是不知道会是谁领军。
他脑海里过了一遍人,还是没确定的。
不过很快他就知道了,因为正如他所想那样,第三天旨意就下来了,同时来的还有他们的领军。
秦王下令,派遣十万人支援蒙骜,又遣不少官吏随军前去。
十万人。
叶煜抽抽嘴角,他觉得实际上能有五万人就不错了,古代战争总是会把人数往大了说。
领军是杨端和,叶煜觉得这个名字有点耳熟,可惜死活想不起来。
所谓的十万人是从他们这边的常备军抽了中军,按编制应当是一万两千五百人,然而实际上只有六千左右,剩下的都是临时招的民夫,然后前往重泉又调了一军,叶煜不知道实际常备军人数,不过想来情况应该差不多,甚至可能士兵更少民夫更多。
之后就是一路朝着蒙骜大军所在的祁县赶过去,顺道调兵调粮。
这次的路线为了保证人才和物资的安全,避开了靠近韩国的汾水路线,选择了沿黄河向北行,因为附近水资源充沛,行军的时候倒不必担忧靠水的问题,基本上每天行军都有二十五公里左右,这还是因为辎重的缘故,不然每天起码能三十多公里。
顺黄河西河部分而行,恰好是蒙骜前不久才攻下的蔺、皋狼、离石、中阳四个靠的很近的城邑,放下一些官吏,休整两日后顺着同样是蒙骜已经攻下来平周和中都赶路。
最后,终于到了祁县,而此时细数蒙骜的战绩,他已经攻下了三十三座城,大有要一直朝东进攻,将赵国的国土南北斩成两节的士气。
赶了一路的秦军见到蒙骜大军的气势,顿时精神一振。
作者有话要说: ①《史记》中记载说蒙骜是秦庄襄王二年取37城,又说是秦庄襄王三年,所以本文中干脆设定是从二年打到三年,反正37座城呢,哪有那么快攻下来。而且三年要是又攻37座城又和五国联军战,还带死个王,那秦军就实在是太忙了。
史料并没有详细说明蒙骜攻下的37座城分别是什么,本文中除了少数几个,大多都是我自己看地图推测的,如果有错请不要介意。这章字数有点少也是因为这个,我纠结了半天他是怎么打了太原又去打了被三晋包围的几个城市的,分次也就算了,可偏偏都是一条功绩里。(可能是我地图错了?

第十八章 抵达祁县蒙骜战

到了祁县外,杨端和令大军停下。
“来者何人?”城门上有人喊话。
杨端和驾着马向前了几步,朗声到:“末将杨端和,奉王命前来支援蒙骜将军。”他举起了写有秦王命令的锦帛示意。
过了一会儿,城门打开了一点,一个正值中年的男人骑着一匹黝黑的马,率领着一小队人从没有完全打开的城门里出来了。
“吾乃蒙武,先前多有失礼还请杨将军见谅。父帅已恭候多时,还请杨将军随我入城。”蒙武核实了杨端和手中的王令后,冲着城门上的士兵点了点头。
推书 20234-03-17 :丧尸乱记 完结+番》: 《丧尸乱记》本色文案:我醒来的时候,食物也找来了,本来是乐的流口水的事情,偏偏食物很伤心,这样的食物不会变质产生毒素吧?万一我吃了以后拉肚子或者长出小白毛怎么办?我只是想等食物养肥嫩点再吃,绝不是舍不得吃他!可是食物越来越瘦,还拉着我东躲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