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甘情圆完本[都市耽美]—— by:莫里_

作者:莫里_  录入:03-31

过了几秒钟,王默达才轻声的吐出了一个“哦”。
任真说:“他是我的同事……我现在觉得自己太冲动了,明天上班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才好。”
“嗯。”
任真又等了等,然后问:“你不好奇我喜欢的是谁吗?”
“不是赵悠悠就是何心远吧?”
“……”
“你们医院里,只有他们长得还可以。”
任真镜片上的白雾稍微散去了一点,可以较为清晰的看到王默达淡定的表情,这个人可真厉害啊,不管什么时候都冷静的要命。“你不觉得别扭吗,毕竟我是同性恋。”
王默达奇怪的看了他一眼:“不会啊,我也是啊。”
“……”
“……”
任真强忍住想要擦干净镜片的动作。
可这件事实在让任真太意外了,他虽然拼命掩饰,但脸上难免带出了一两分尴尬。
王默达问:“我看上去不像是喜欢男人的吗?”
任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王默达话少的可怜,看上去太沉浸于自己的生活了……沉浸于那些手工艺品,沉浸于自己的工作室,沉浸于烹饪……他一个人就把生活过的有滋有味,好像并不需要另一个人进入他的世界。
任真只能顺着他的话开了个玩笑:“你看上去不像是喜欢人的。”
王默达低声笑了起来,就像是钢琴键盘上最低的那两个音在交替唱歌。
他抬起手,动作自然的用指腹抹干净任真的镜片,让那双眼睛越过白雾的阻隔,重新显现。
王默达说:“嗯,你是妙手回春的神仙,确实不算人哒。”
88|第 88 章
第八十八章任院长的尴尬(二)
任真自认见过无数大场面:他给老虎接过骨,他给秃鹰接过生,他给考拉截过肢……虽然那些辉煌的历史是他在国外求学时的老黄历,但他现在也隔三差五被血喷一脸,每次他都随手抹干净脸,继续面不改色心不跳的为动物做手术。
但是在面对现在这个小场面时,他的心,抖了,手也抖了。
吃了一半的黑芝麻糊差点被他倒在地上,王默达从他手里接过了那个马克杯顺手放到旁边,然后满脸不解的问:“你怎么了?手抖成这样。”
“……”任真看看他,又仔细想想刚才王默达说的那句话,突然摸不准这家伙到底什么意思了。那句话不管放在谁面前,都是告白的意思吧?可是王默达的语气态度都很平静,擦眼镜的动作也自然的要命,搞得任真觉得自己是不是想太多了。
不,不对……怎么可能是想太多!
怪只怪自己没有戒心,王默达又是送自己亲手做的工艺品、又是请自己吃东西,放在动物世界里,不就是发情期来临前的雄性动物通过进贡猎物来讨好雌性吗?
任真摘下眼镜,用衣角擦干净王默达留下的指纹,他擦的很仔细,想把对方留下的痕迹都擦干净。他重新戴上,定了定神,问:“……你刚才是不是在撩我?”
“什么叫‘撩’?”王默达茫然的表情不似作伪,看来完全没听过这个网络用语。
任真缓缓吐出一口气,压抑着心中的烦躁解释起来:“就是你喜欢我,你在试探我是不是也喜欢你。”
“哦,那你喜不喜欢我呢?”
“现在是我在问你。”任真把谈话的主导权牢牢抓在自己手里,“……而且你才二十五岁,我已经三十二了,咱们年龄差距太大。”
“两个月后我就是二十六岁了。”
任真扶额:“……争这几个月有必要吗?我再过六个月就三十三了,我比你大七岁呢。”
“不,”王默达突兀的打断了他的话,“六岁半,你只比我大六岁半。”
见任真不搭腔,王默达又强调了一遍:“咱们的差距没那么大。”
任真突然不知道该如何接话。
他追求人时,走的是细水长流默默陪伴婉转暗示的风格,要不是最后眼看暗恋无望,破罐子破摔逼着自己搏了一把,否则以他的性格是绝对不会开口向赵悠悠表白的。
然而王默达却很直,省略一切弯弯绕绕,直到目的地。
他来的太突然了,任真这辆小车刚送走了上一位乘客,就被强硬的塞进来一位新人,任真打心里抵触——跑完长途,他只想好好睡一觉,根本不想这么快的奔赴下一个目的地。
任真一会儿觉得自己的智商都长在工作上了,明明之前王默达的暗示那么明显,他却根本没往旁的想;一会儿又觉得现在的年轻人太浮躁,没见过几面就敢把喜欢挂在嘴上。
“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任真问。
王默达诚实的回答:“当时我带大王去看病的时候,已经做好了它可能救不回来的心理准备。可是你却救了它……我从那个时候就注意到你了。刚开始是觉得认真工作的你很有魅力,后来就觉得你哪里都好。”
这个答案有点出乎意料,但也在情理之中。
任真以前只知道病人容易对医生产生移情效应,没想到身为兽医的自己,有朝一日会因为救了动物的命而被宠物主人喜欢上。
果然是年轻人,即使外表再怎么成熟,也会深陷这种感情漩涡。
任真就这么自作主张的给王默达贴了标签,看向对方的眼神也逐渐疏离。
他不说话,王默达也不急着说话,两人你眼瞪我眼,像是在玩谁先开口谁就输了的游戏。
唯有魔王松鼠浑然不知的在他们肩头跳来跳去,像是奇怪这两只两脚兽怎么突然变成了木头。
刚刚塞到任真手里的红薯他根本没顾得上吃,王默达拿到自己面前,耐心的把皮一点点剥了,只剩下橘红色的红薯瓤盛在剔透的盘子里,又软又香,温度刚刚好。
王默达把剥好的红薯又往任真的手里送了送,示意他吃。
任真忽然起身,说:“时间不早了,我先走了。”
原本站在任真大腿上的大王随着他的动作,稀里糊涂的滚下了地,幸亏它聪明又灵巧,蹦跶了几下就逃脱了险境。
王默达见他要走,这才着急了。他就像网游里的那种人形跟宠,任真走到哪里,他就走到哪里,手上还端着那盘谁都没来得及吃的红薯。
任真没理睬他,自顾自的穿好大衣,又去拿围巾。
王默达一直跟到大门旁,眉头紧皱:“你生气了?因为我喜欢你?”
“……”
“我不能喜欢你吗?”
“……”
“我不知道你喜欢的是赵悠悠还是何心远,但是我觉得我比他们好。”
任真站住了,又好笑又好气的问他:“哪里好?”
在他心里,赵悠悠是no1,没人能比。
王默达说:“我比他们年轻,可以比他们爱你爱的更长一点。”
“……”听到如此浪漫的告白,任真不仅没觉得感动,反而觉得十分无奈。他性格本就沉稳,在踏进了三十岁之后,便主动远离了那些一见钟情后轰轰烈烈爱一场的故事。
他很想拍拍王默达的肩膀,让他仔细看看自己——他并非是妙手回春的神仙,他只是个普通的兽医,他会因为私事焦头烂额,也会因为工作头疼发愁,他并没有那么好,他不值得王默达这么用心。
任真狠下心说:“你之前送我的那些工艺摆件我都放在医院里了,回头我会把它们擦干净送回来……至于围巾和钱包,我都用过了,退回来不合适,我会再买新的还给你。”
任真认定王默达喜欢自己是因为移情作用,自然不想再耽误他。他深知快刀斩乱麻的必要性,这就像是手术中必须要把病灶移除一样重要。
他说话时不见惯常的笑脸,王默达闷不吭声,也不知道听进去没有。
动物永远是最敏感的,大王察觉出两个人类之间的暗潮汹涌,急得爬到王默达的肩膀上,拉着他的头发吱吱乱叫。大王脖子上还系着一根漂亮的红丝带,打了个大大的蝴蝶结,随着它的动作左右摆动。
任真有些不舍的看着它,伸手挠了挠它肥嘟嘟的肚子。
他回绝的这么冷酷,恐怕以后再也看不到这个小家伙了。
任真坐电梯下了楼,他双手插兜,倚在电梯壁上,出神的望着电子面板上的数字越来越小。
今晚发生的事情实在太出乎他的意料,他原以为今天是来和朋友谈心的,哪想到稀里糊涂的居然被告白了。
他从未想过王默达会对自己有好感,对方的告白带给他极大的冲击——与此相比,今天下午赵悠悠对他的拒绝完全变得微不足道了。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他要谢谢王默达,若不是有他“开导”,任真今天晚上就要捂着自己受伤的心灵辗转反侧了。
任真走出公寓大堂时,下意识的回头看了一眼灯火通明的公寓楼。
默默哒工作室是复式二层,位于这座公寓楼的顶层。任真站在地面上向上望,只能看到那几扇熟悉的窗户中透出橙黄色的灯光,他想,这时候的王默达一定站在窗户后,沉默的看着自己吧。
他心中忽然涌起一阵说不清道不明的失落——他还以为王默达会用尽办法留下他,没想到在自己拒绝了他的示好后,居然如此轻易的就离开了他家。
年轻人。
果然是年轻人,他们的喜欢禁不起敲打。甭管性格多沉稳大气,被拒绝一次就抬不起头来。
任真无奈的笑笑,和一个比自己小七岁的人做朋友可以,做男朋友……还是算了。
他裹紧围巾,在初春的夜风中向着小区大门走去。
不知为何,他走的很慢很慢,他几乎每走一步都在心里数一个数。
一步,两步,三步……九十七步,九十八步,九十九步……
就在他踏出第一百步的时候,小区大门已经清晰可见,与此同时,一个预料之中的男声在他身后响起。
——“任真!”
任真没发现自己的嘴角在微微上扬。
即使他嘴上不说,但谁会不希望被年轻人倒追呢?
尤其在刚被人拒绝的情况下,有一个又帅、又年轻的男人突然对他展开追求攻势,确实在某种程度上让他的自尊心大增。
当然,答应是万万不能答应的。
任真清咳一声,调整好自己的表情,慢慢的转过了身。
如他所料,在他身后不远处,王默达一脸焦急的停在那里。
虽然已到初春,但夜晚依旧很冷,王默达是情急之下追出来的,他全身上下只穿了一套轻便的居家服,脚上还踩着一双拖鞋。即便穿的如此少,他额头上仍然挂了一层薄汗,呼吸时吐出的热气在路灯下晕染出一片白雾。
任真见他这样就追出来了,说不感动那就是睁眼撒谎。
可他已经打定主意不能给王默达希望,只能硬起心肠,组织好语言跟他讲道理:“你快回……”
“你有没有见过大王?”王默达焦急的打断了他的话。
“……啊?”
“刚才、刚才你走后,我在门口站了很久才关门。等到回屋时才发现大王不见了,我赶快追下来,我原本以为它是追着你跑了!”
……哦,原来是自作多情了。
89|第 89 章
第八十九章任院长的尴尬(三)
一听可爱的魔王松鼠跑丢了,任真也顾不上刚才的自作多情,立即和王默达在小区里搜寻起来。
对于每一位主人来说,再没有什么事情比宠物跑丢了更令人焦急了。
魔王松鼠出生后二十八天左右睁眼,四十五天左右才断奶,一般来讲都建议买家购买两月龄以内的断奶松鼠,这个月份的松鼠好养活,长大了也亲人。然而王默达和大王的相遇完全是误打误撞,当时他去花鸟鱼虫市场想找装饰品,哪想到刚好遇到被松鼠贩子抛弃的小家伙。
大王那时候又瘦又小,毛也稀稀疏疏的,简直像是一只老鼠。它的眼睛没有睁开,团成一团在地上瑟瑟发抖,身体微微起伏,嘴巴有节奏的对着空气一嘬一嘬,像是在寻找着妈妈的乳·房。
王默达顾不得买东西,把小松鼠往胸口一揣,心急火燎的往家跑。
幸亏互联网发达,他在网上找到了饲养小松鼠的教程,把羊奶粉混合酸奶,用针管一点点喂给大王吃。没睁眼的小松鼠最容易夭折,它们对温度要求非常苛刻,极易生病,王默达给它买了仓鼠饲养箱,下面垫上爬宠加热垫,又在箱子里安了加热灯。小松鼠控制不住屎尿,王默达就把箱子里垫上垫材,每隔几小时就帮它擦身,清理箱子。
有一次小区整修电路,停电四十个小时。保温箱里的温度直转而下,小松鼠被冻得嗷嗷叫,王默达把它一直揣在袖子里,晚上睡觉怕压倒它,他就去便利店买了女生常用的暖宝宝,贴满了它的小窝,然后每隔三小时起床换一次……
他的用心付出自然获得了小松鼠的满满依赖,它睁眼后第一个看到的就是他,直接把他当做了妈妈。等到它身体强壮了,能自己攀爬跳跃了,它就爬到王默达的肩膀上,抓着他的头发,认真的看他工作。
后来小松鼠越长越大——刚开始王默达还以为它只是比其他松鼠健壮些——等它的身高突破四十厘米后,王默达才后知后觉的求助网友,这才知道自己抱回家的并不是什么野松鼠,而是非常有名的大魔王。
对于王默达来说,大王就像是他的孩子,是他亲手拉扯大的,感情自然深厚。
现在大王跑丢了,他担忧的眉头皱成一团,嘴唇紧抿成一条线:“大王一直很乖,要不是我忘了关门,它不会跑出去的。”
任真听了也很难受。这事他也有责任,若不是他拒绝王默达的时候太绝情,王默达就不会浑浑噩噩的犯了这种低级错误。
不过现在再扯责任完全没用,当务之急是一定要找到大王。
之前大王在外面玩耍时曾经被人射伤过一次,希望这次不会再有坏心人伤害它了。
夜深风大,两人手拿电筒,里里外外的在小区里一遍遍搜索着。
这个小区面积不大,但是绿化做的非常好,楼与楼之间除了装饰乔木外,还栽种了常绿的松柏。高大的松树足有好几层楼高,向来是野生松鼠们最爱的栖息地。任真和王默达一颗树、一颗树的找着,手电筒的光柱在黑夜里亮的刺目,被惊扰的麻雀们在窝里扑腾起翅膀,恼怒的鸣叫起来。
原本侧躺在树下的野狗们支起身子,警惕的望着这两个不速之客。王默达哪顾得上脚下,他仰着头举着手电筒,嘴里喊着“大王、大王快出来”,差一点踩到一只野狗的尾巴。
还是任真在千钧一发之际拽住了他,让他免于被狗咬的危险。
一颗颗树搜寻下来,都没有看到魔王松鼠的身影,王默达脸色阴沉的要命,他没有注意到自己垂在身旁的手攥成了拳头,还在不停的颤抖。
这是任真第二次见到他急得失去理智的模样。
他一时头脑发热,下意识的拉住了王默达的手,想要抚慰这个焦虑的年轻人。他的动作完全是发自内心,等到王默达吃惊的回望时,他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
“你……”
任真定了定神,松开手说:“王默达,越是这个时候你越要冷静。现在夜已经很深了,松鼠不是夜间动物,它不会跑远的。而且它是你从小养到大,不会随便去陌生的地方,除了这里以外,有没有其他地方是你们常去的?比如经常散步的小公园?”
王默达的眼里顿时浮现出希望:“有的!小区外的那个街心公园,那里有个小树林,我以前经常带它去……但是自从它在那里被箭射伤后,我就再没带它去过了。”
任真思忖:“也就是说这几个月都没去过?……算了,咱们先去看看。”
就当是碰运气——他们已经找遍了小区里的每个角落,街心公园是最后的希望了。
可能是上天听到了他们的祈求吧,他们刚一走近街心公园,任真的余光就瞥见路灯下有一只黑色的动物快如闪电的跑了过去。
它有着大大的尾巴,发达的后肢,它可以从一个枝头蹦到另一个枝头,尾巴就是它的降落伞。
而最主要的是,它的脖子上系着一根红色的丝带——这只魔王松鼠正是大王!
一见到大王的身影,王默达立即加快了脚步追了过去。然而不知为什么,向来听话懂事的大王在见到主人后,反而跑的更快了,只见它三两下就跳到了一颗大树的顶端,浓密的针叶挡住了它的身体,唯有露在外面的一条大尾巴暴露了它的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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