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客惊华 完结+番外[古代架空]——BY:墨华竹色

作者:墨华竹色  录入:09-04

  那女妖,终于死透了。
  即墨转过身,看着抬起头的孔雀笑了。
  “阿聿,为了你,今日我残害了多少生命,又背了多少孽债!”语气却是失而复得的喜悦。
  这万蛇渊,还有这铁笼子,竟然全都是妖术化出来的假象,蛇妖一死,幻象自动消失,连那万丈深渊也恢复成了平地。
  即墨蹲下身来,本想抱起言聿,发觉自己一手的鲜血,正思忖着如何做时,言聿自己化成了人形。
  即墨瞳孔皱缩,心底泛疼。
  面前人,瘦了。
  言聿一笑,“歇了这么多天,这点能力,还是有的。”
  这笑太苍白无力,即墨看在眼里,说不出的难受,扶着言聿慢慢站起后,即墨再顾不得手上的脏污,狠狠地将言聿拥入怀中。
  果然瘦了太多,抱着都觉硌人。
  言聿很没出息的,头一次在即墨面前哭了,原是低低的呜咽声,最后声音越哭越大,即墨听着,一声不吭,只是将他紧紧抱着,又怕太紧了他会难受,小心翼翼地松开些许。
  肩头濡湿一片,言聿浑然不觉,没命地哭着,像是要把这几日所受的委屈尽数发泄出来才肯罢休。
  “好了别哭了……”即墨无奈地轻抚着他的后背,安慰的话语说得生涩无比。
  言聿起开身子,吸吸鼻子,望着即墨止住朦胧的泪眼:“走吧。”
  “好。”
  “我走不动!”
  这口吻听在即墨耳中,颇有几分傲娇的意味。
  即墨抿唇一笑,直接将人横抱起,出了石洞,言聿不但没拒绝,还乐在其中。
  途经新房,即墨放下言聿,进去取出了笛子和孔翎,路过那条双目圆睁、挂着猩红的蛇信子的鲜血淋淋的粗大竹叶青时,即墨眼角余光都吝啬给它。
  言聿本来是微微笑着的,一看这新房,再联想到即墨一身红衣,顿时气不打一出来。
  即墨出来房间,看到的就是言聿那张阴晴不定的脸。
  “怎么了?”
  “你们拜堂了?!”字字咬的极为清晰。
  “没有,”即墨强忍住心底笑意,“天地可鉴。”
  “……你笑什么?”言聿被即墨盯的不自在,扭开了脸。
  “笑你。”
  “有何可笑的……”言聿嘀咕道。
  “你啊……”即墨上前来,将人揽进怀里,在言聿懵懂的目光中,低头吻住他。
  这突如其来的一吻让言聿顿时僵硬,睁着大大的眼睛不知所措。
  诗诗吻他了,诗诗吻他了……他该怎么办?!
  即墨瞧着是火候了,不着痕迹地加深动作。
  言聿却着了慌,推开即墨结结巴巴地道:“诗诗你你你……你有没有受伤?那些可恶的蛇咬到你没?”话落便急忙拉扯着即墨的衣袖四处翻看,一幅我很紧张你的架势。
  即墨握住他不安分的手,嘴角的笑意怎么都止不住。
  “区区蛇类,还伤不了我!”这是大实话。
  即墨望着言聿,眸中满是认真。
  “阿聿,我喜欢你。”
  言聿再次没出息的哭了,不顾形象钻回即墨的怀里,鼻涕眼泪统统往即墨身上抿,即墨无语,宠溺地顺了顺他的发。
  “回头给你好好补补,真硌人。”
  “还不都是因为你……”言聿小声咕哝道,尔后破涕为笑,“诗诗,我也喜欢你……”
  “嗯,我知道。”
  “怎么知道的?”
  “猜。”
  言聿狠狠地拧了即墨的腰一把,即墨吃痛,笑道:“阿聿,五百年,你当真舍得?”
  “有何舍不得?”
  他知道诗诗是葵菱人,葵菱人比寻常人长寿,可再长寿也不过几百年,而他自己是妖,区区几百年又算什么,权当是生命最后那几百年吧,没有诗诗的岁月,不要也罢。
  “诗诗,回客栈吧!”
  “回不去了。”
  “为何?”
  “客栈烧没了。”
  言聿忽然忆起那一晚,自己浑浑噩噩地出去找诗诗时,好像碰倒了什么东西,不会是……言聿心虚地傻笑。
  出来泽凉洞时,即墨于洞口外一掌击地,顿时满山坡的碎石骨碌碌地往下滚,将这一方洞口天地堵得死严,一阵硝烟弥漫过后,此处再无一人。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到这里就差不多了,接下来会有番外,未了结的事情会在番外里终结~

番外
  “诗诗,在写什么?”言聿翻坐在案上,恰逢即墨收了纸墨,神秘道:“先不告诉你。”
  言聿努努嘴,突然一笑:“不日前我发现一处美景,正好今天风和日丽,诗诗,去看看?”
  即墨不假思索地点头:“好。”
  山谷清幽,虫鸣鸟啼,花红柳绿,无人之境。
  “诗诗,已经有五样东西了,什么时候再给你的母亲凝魂?”坐在潭边,言聿摆弄着水面上的落叶,看着水中即墨的倒影问。
  “再等等。”即墨走到他身边坐下,抚了抚他柔顺的长发。
  “为何?”
  “鉴于上次结果,这里的确不适合做法。”
  “那去哪里?”
  “东方,葵菱。”
  “你的故国?”
  “对……陪我去,你可愿?”
  即墨将言聿拉进怀里,低下头吻了吻他的眉眼,问的极为不确定,葵菱远在天边,而这云央幽幽大陆,才是生他养他的地方,让一个人就此远离生存了一千年的故乡,换做是谁,都会有所不舍的吧。
  言聿一笑:“诗诗,你去哪,我永远跟到哪!”话毕勾住即墨的颈项,对这那张红唇不客气地咬了上去。
  你去哪,我永远跟到哪,对即墨来说,这是他听过的最美的情话。
  即墨按下心头悸动,用心地吻着怀里的人,直到言聿没了力气,两人才依依不舍地分开。
  “如果了结了那桩事,接下来我们去哪?”
  “浪迹天涯,哪里都好。”
  “……诗诗,我想去大草原。”言聿咧嘴,望着即墨的眼中憧憬满满。
  “去那里做什么?”
  “想体验一把信马由缰的感觉,那该是多么悠闲洒然啊……”
  “好,我陪你。”
  “诗诗,我爱死你了!”
  
  不日后,即墨和言聿如约北上去大草原,选好地方时正是日暮西山,草原一望无际,泛着夕阳镀上的金光,成群结队的马儿游荡在燕支山下,不时嘶鸣,似乎找不到归家的路。
  即墨率先上前去,与其中一匹骏马亲切示好,待差不多了,一个翻身跃上马背,拉了拉缰绳,确定满意后,朝下首呆呆立定的言聿伸出了手。
  彼时夕阳无限好,如斯美人美景,落在言聿的眼中,如梦似幻的何其不真切。
  那个俊逸如画的人,此时正坐在马背上,唇角微扬,玄衣随风飘拂时他朝他伸出一只手,目光盈盈地等待着他的回应,等待着他接受他的邀请。
  而他也沉浸在这样美好的意境里,不由自主地抬手,不由自主地将自己交给他,任由他利落地把自己提起坐在他的怀里,然后和他同握着缰绳,踏着金黄余晖,迎着缕缕清风,在无垠绿色中一道悠悠远去。
  微风轻轻,拂起两人纠缠的长发,拂起两人交叠的衣袂,徐徐不歇。
  即墨一手揽住言聿细瘦的腰身,享受着此刻的美好,浑然不知袖中宣纸已然掉落,随风飘落在空中,飞扬旋转,良久后,飘落在一条小溪边的石头上,上书:
  阳春一步暖三月,
  夜半十里灼桃华。
  笑看红尘成紫色,
  五湖四海共为家。
  ——《天涯诺》
  
  走着自己的人生,品着别人的故事,写着天涯的传奇。
  现在的日子,是最美好的日子。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短文到这里就完结了,真的比较短,因为我是在校学生,时间比较紧,好多地方都是粗粗地写,省略了诸多情节,比如林中花中许清商的结局,琉璃月中璃月暮染的后续,还有最后夜未央中本来还有一条雄蛇掺和的......而且还删掉了一个故事叫江南冬,实在没多少时间所以写出来的情节偏于简单,虽然写的过程中字斟句酌了好久,事后回味依然觉得不足之处满满,毕竟是第一部作品,权当练笔了。
一路写下来感慨颇多,之前就知道晋江不好混,新人几乎浮不出水面,所以更了十几万字后收藏评论依然惨淡我都坦然了,这次过星期回来看到亲们的评论真的是很激动啊,瞬间感觉动力又来了,虽然评论只有几个人,但是我真的很感谢你们,写文是我的爱好和梦想,文章写出来就是让人看的,你们的支持是予我最大的奖励!
初二的时候刚接触小说,才接触就开始写,大多写点小段子,也是那个时候入的古风圈,初三忙于学业就看的写的少了,高中比初三更忙,高二暑假看了一部电视剧浪花一朵朵,当时有点喜欢那个主角熊梓淇,于是就去搜他演过什么剧,其中有个刺客列传,相信很多人都看过,当时不知道是腐剧,看了之后就华丽地掉坑了......从此文风大改,然后的半年里就开始存文。
这篇文由小故事组成,双男主串起,算是对我没入腐圈时想写的故事的一个小结,通过这篇文收束之前的灵感,权当善始善终。以后再写的话大概不会用这种一个一个故事的行文风格,以后写正剧,也肯定会比这篇长,只是接下来的一年里不会发新文了,这一年太重要,我得一头扎进题海里淹死......
平时有个小灵感什么的就顺手记下来,写出来的文也都是经过十多次精修才放上去的,因为我觉得用心写的文章才会有读者喜欢,所以就尽量不写废话,我觉得写作是一个很享受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自我提高的过程,因为觉得自己道行太浅,所以遣词造句方面都很小心,生怕一不小心用错哪个词后闹笑话,在写作的过程里大词典几乎没离手过......即使如此,现在我依然发现有用错的词,望看到的亲们多多包涵啦~~
总之,感谢看这本书的所有人,小女子这厢有礼了~
爱你们,全心全意,至死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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