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老驴。贫道不忍心看他去死啊。回宗门后问问师父吧……也不知道这老不修的东西又跑到哪个山头跟尼姑幽会了。”
路过的女子纷纷打量着这名发呆的俊俏道士,发出窃窃私语来。祝清平抬头对她们笑,却又只换回来一个泼辣的白眼。
“西北女子,真的好,古人诚不欺我。”祝清平坏笑着摸了摸自己下巴,“呛人得很。”
他正在这神游天外,突然惊觉一股锐利剑气逼近。祝清平“噌”地一下站起身,警惕地打量着四周。
打街那头,出现了一个身穿霜色素绡春衫的少女。这少女骑着一匹梅花鹿,俏脸冰冷如霜,背上背着一个巨大剑匣。
糟了,硬点子,扎手!
祝清平没想到这尊大佛居然追到了西北边塞,下意识要脚底抹油。但是他足尖点地的一瞬间,又想起来沈菡池还在城主府里。这一个迟疑,冷面少女已经逼近了他。
这少女叫楚潼儿,生得如花似玉,却是大名鼎鼎的瑶山十二剑奴一员。祝清平看到她,就觉得头皮要炸。
他行走江湖,也不知道哪个缺了德的东西给他套了个“天生剑匣”的名号,结果引来那位剑道第一人,瑶山之主扶剑妪的注意,叫这位剑奴拿了瑶山特有的作为请柬的“瑶山青剑”来请他上山一坐。当年祝清平不知道什么狗屁瑶山,见一名美丽女子手捧剑匣而来,内心已经小鹿乱撞,以为要走桃花运。
当时楚潼儿打开手中剑匣,冷声大喝道:“祝清平,接剑!”
那剑匣里躺着的是一柄普普通通的青锋剑。祝清平先是吓了一跳,接着又好死不死地出言调笑道:“小娘子,这是什么东西?你让我接剑我就接,很没有面子啊。”
“接剑!”
楚潼儿冷着脸又重复了一遍。祝清平搓搓手,笑道:“小娘子,你亲我一口,我就接了。”
楚潼儿还是没理他,只是固执地要他接下瑶山青剑。祝清平无奈之下,觉得这少女脑子有问题,只好拿了剑。结果,少女便要他三日内带着青剑到瑶山上。
一听瑶山两个字,祝清平像是抓了块烫手山芋,直接把那剑扔了。就是这个举动,直接激怒了冷面的楚潼儿,拔出腰间长剑,刺了他的左侧肩膀一个对穿。好在他三师伯医术惊人,这才没落下后遗症来……可惜疤痕是永远留下了。
自那以后,楚潼儿便跟祝清平杠上,背着那个装了瑶山青剑的剑匣,如影随形地跟着他。祝清平拿这无法沟通的少女没有办法,又不想跟女孩子打打杀杀,只能见了她就抱头鼠窜。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没有话说
第10章
他正在这手足无措,沈菡池正好从城主府大门走出来,祝清平像是见了亲爹,嗖一下窜到他身后。沈菡池先是有点懵,接着就看到面前气势惊人的陌生少女,心下了然,悄悄问身后的祝清平:“祝兄,风流债?”
“哥,你是我亲哥,别了吧。”祝清平一脸幽怨,“我哪儿惹得起瑶山的剑奴啊?”
“你怎么骂人家姑娘是贱奴啊,嘴太损了。”沈菡池不赞同地看着他。
祝清平还是第一次碰上不知道瑶山的习武之人,有苦说不出:“不是啊,是宝剑的剑啊!你不知道瑶山?”
“知道是知道……”
不仅知道,他下一个目的地就是瑶山。
“那你不知道剑奴?!别玩了,池弟,贫道要不行了!”祝清平把自己缩成一团,“快帮我打发了这女人!从东追我追到北,真的怕了!”
“我真的不知道……”沈菡池嘟囔着。
祝清平掐了他一把,沈菡池只好挂起假笑:“这位姑娘……”
“祝清平,接青剑!”楚潼儿已经打开了手中剑匣,直接忽视了沈菡池,依旧油盐不进。
祝清平吼道:“这女人只认剑,她听不懂人话的!”
沈菡池虽然对江湖事不甚清楚,不过倒是机缘巧合知道瑶山青剑一事,无语道:“我还当是什么事儿,不就是瑶山青剑吗,你拿了不就得了。”
祝清平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我可是天生剑匣,上了瑶山,万一那位的配剑被我不小心抢了,我岂不是要被一巴掌拍死!”
“……你说扶剑妪前辈?你想多了,她要是被你抢了剑,也就不是天下第一了。你可称称自己的斤两吧。”沈菡池看祝清平吃瘪,拼命忍笑,坦然地向楚潼儿伸出手,“姑娘,剑给我吧。”
楚潼儿还没说话,祝清平寒毛都倒竖起来。年轻道士深知这青剑就是她的逆鳞,生怕自己新认的好兄弟没鬼混几天就被她捅个对穿,情急之下扑出来抢了这柄剑。
楚潼儿啪一下合上剑匣,冷冷道:“三日后,瑶山之约。不来,杀!”
撂下狠话,她骑着梅花鹿,身影远去。只留这对狐朋狗友面面相觑。
“完了完了,我怎么就拿了这玩意儿……”祝清平哭丧着脸,“池弟,你害死我了!”
沈菡池忍住笑,拍拍他的肩:“不会有事的啦。我正好要去瑶山脚下的村子,陪你走一遭就是了。”
祝清平灰败的脸上瞬间焕发光彩,他死死握住沈菡池的手:“好兄弟,真是我的好兄弟!玉树临风,风流倜傥,菩萨心肠!”
“放开,恶心……”
……
洛盛阳本来都做好了这戴鬼面的怪人提出什么无理要求的准备,结果对方却一路当他是空气,一句话也不说,只自顾自向前赶路。
即使虞聆说了以后洛盛阳的命就是他的了,却似乎完全不在意他的去留。若是一开始没有什么报恩一说,他肯定要雇佣对方带自己去找哥哥的……但现在卖命给了这人,洛盛阳心高气傲,说出口的话是一定要做到的,只能不提离开的事,忍着身上痛跟在恩人屁股后面走。这怪人有官道不走,偏偏就要往山上、树林、坑坑洼洼的水岸去。娇生惯养的大少爷哪里见过这样的仗势,在溪边直接崴了脚,疼得他呲牙咧嘴。
“喂,恩公!”
虞聆脚步顿了一下,却没回头,又迈步向前。
“虞聆,你是不是聋子啊?”洛盛阳气急败坏在后面喊,“等我一下行不行!”
虞聆这才回头,铜铸鬼面上眼睛处两个黑洞洞的孔对着他。洛盛阳被这张狰狞古怪的面具对着,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搓了搓手臂:“我脚扭了,走不了。”
说着,他便一屁股坐在了水岸边,摆出一副大爷姿态来。
他此番经历飞来横祸,他早就又累又饿,此时差不多到极限了。本来还好,他这么一坐下,发现自己真的站不起来了。
虞聆站在那一动不动。正当洛盛阳刚刚鼓起来的勇气用光,开始觉得惴惴不安的时候,他才走到他身边,蹲**来,伸出缠了绷带的手脱了他的靴子。
洛盛阳先是被他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一跳,接着又看到自己脚踝处肿了得老高。虞聆伸出手一按,仿佛有一根钢针穿透了骨骼,他痛得大叫了一声,反应过来后直接涨红了一张脸,死死咬住了嘴唇。
“骨头断了,刚刚摔的。”
这是虞聆跟他说的第三句话。洛盛阳还真不知道骨折是什么滋味,这次切实体验了一把。不过比起那些死在屠刀下的家仆……他觉得自己只是摔断了根骨头,很幸运。
“那怎么办啊?这真的没法走了吧。”洛盛阳问虞聆,“啊,你可别想着丢下我!”
大概是因为他一直是个被人宠爱的骄纵大少爷,洛盛阳跟人说话时总是带着一股像是依赖又像是撒娇的娇嗔语气。可惜他面前这个叫虞聆的人似乎完全不管这红袖榜唯一的男人有多美貌。鬼面人只是冷酷地站起来,转身便径直走开。
完全没意料到对方反应的洛盛阳在他身后喊了一声,不过没能拦住他的脚步。完全验证了落难凤凰不如鸡这句话,凄惨无比的洛盛阳坐在冰凉的地上,腹中作响眼前昏花。刚失去了至亲,又被怪人这么对待,他肚子里的调料铺子直接打翻了,什么酸涩苦辣悲伤委屈都涌上了心头。
红衣牡丹抽了自己一耳光,咬紧牙关:“怪人跑了更好,洛盛阳,站起来,快点。”
他努力地撑着身体,试了两三次,都没能站起来。骨折的疼痛倒是其次,主要他现在精疲力尽,全身酸痛,实在没办法再动弹了。他干脆直接躺在了地上,恨恨地望着逐渐灰暗下去的天空。
算了,大不了喂狼吧。什么妖魔鬼怪都好,来吃我啊。
他心里自暴自弃地想着,但随即而来的便是强烈的不甘心。他还不想死,他想找到杀父亲的真凶,他还想……
他还没有跟心上人在一起。
说起来,他为什么会喜欢那个云殊归呢?他都快忘了。好像是当年对方出行却被华京的大姑娘小媳妇丢满了一身鲜花被传为美谈,自己想着要看看是什么风流人物,跑去问天司挑衅,结果出来的温润公子对他微微一笑。也可能是后来在橘子巷,几个嘴上不干不净的读书人说他不如当个女人,结果路过的云殊归斥责了他们,引经据典舌战群儒,让这群人灰溜溜夹着尾巴逃跑了。
其实当他被彻底拒绝的时候,其实也没太伤心。更多的是恼羞成怒。他只是喜欢对方注视着自己的时候,那清澈明朗、不含任何猥亵之色也不带任何恶意的眼神。
洛盛阳越想这些,心里就越难过。他闭上双眼,摊开了四肢,用尽最后力气喊出了这辈子第一次出口的脏话:“虞聆,我**大爷!”
他声音响彻树林,惊起一群飞鸟。正当他心头负面情绪尽去后,睁开双眼,却吓得咬到了自己舌头。
那张铜铸鬼面就在他的头顶上方,在夜色映衬下显得更加可怖,活像罗刹恶鬼。头上天空里伸出来的树枝黑黢黢地就是他身后的魑魅魍魉,要伸出手来把这少爷拖进无间地狱。
然而面对着这可怖的场面,洛盛阳只是想——完了,我骂他他听见了。
好在虞聆似乎也没有跟他计较的打算。这名鬼面刀客拽起他,接着把手里的草药撕开,敷在了他的伤口处。洛盛阳这下才明白对方是给他找药去了,不禁有些讪讪。不过大少爷一辈子也没跟人道歉过,心下为自己开脱道这怪人一声不吭,也不能怨我啊。
草药冰凉,敷在他脚上红肿处,火辣辣地疼,刺激得他一抖。
惜字如金的虞聆终于又赏了他一句话:“到镇子找大夫。忍着。”
洛盛阳数了数,一共说了八个字,相当言简意赅。不过好消息是,镇子……怪人不准备在野外过夜。
虞聆说完,又丢了个野果给他,转过身拿背对着他。洛盛阳被他的举动弄得有点懵,捧着那颗完全没熟的果实呆愣着。
“没有食物,先拿这个填肚子。上来。”
天上下红雨,恶鬼要背他?
洛盛阳生怕他只是心血来潮,一会儿又反悔,赶紧手脚并用地爬上了他的背。奇怪的是,虞聆回来以后,他好像力气也恢复了一点。
虞聆身上全是血腥气,平时的洛盛阳早就捏着鼻子跑远了。不过当下境遇,也没有给他挑三拣四的余地……他甚至还能从血腥气里嗅到虞聆身上有一股淡淡的草木清香。
洛盛阳单手搂紧虞聆的脖子,另一只手拿着那个野果,咔嚓一口咬下去——酸的他五官全部皱在了一起,差点飙出眼泪。但素来锦衣玉食的他,却一声不吭把手里的果子整个吃完了。
夏夜的晚风拂过,树林里有青蛙在叫。红衣牡丹趴在鬼面人的背上,突然昏昏欲睡。
他半梦半醒间想,这人好像没那么不近人情。
第11章
问天司是个闲的要死的清水衙门,一般都是些胸无大志的富家子弟躲清闲的去处,或者没有才干的人被下放过来等死的地方。不过这里面有两个人却是华京上层社会家喻户晓的人物,一个是问天司的司长寸天一,另一名就是他的徒弟云殊归。
说到寸天一,是个顶了不起的人物,琴棋书画君子六艺都是手到擒来。当年白衣入朝,年纪轻轻便平步青云,直接当上了东阁店大学士。结果却因为在金銮殿上对中书省的左丞相拳打脚踢而丢了官帽子,后来被震怒的老皇帝丢到了问天司,做些观星报时的工作。
不过他似乎更乐得如此,既不用上朝,也没什么工作,每天到时间就提了酒葫芦就去找老友下下棋逗逗蛐蛐。再后来,百年文人世家惨遭灭族之祸,只活了一名幼子。皇帝怜惜这孤苦无依的孩子,便让寸天一收养在膝下——便是后来的华京公子云殊归。
可惜的是,云殊归同他师父一样一心沉迷君子六艺,皇帝多次召他入朝继承祖父衣钵,均被婉拒。
这日在街上闲逛的寸天一提了只鸽子回到问天司,笑眯眯地要给徒弟晚上加一道鸽子汤补身体。
云殊归坐在书案前看着师父,脑仁隐隐作痛,不禁扶额叹气道:“师父,别闹了。”
寸天一装傻充愣道:“闹?师父打这只鸽子可费劲了。你知道孩子,一点儿不知道感恩。”
“师父,探子进不到问天司里的,快放了吧。”云殊归心疼地看着师父手里不停挣扎的鸽子,“我就这么一只啊。”
寸天一这才放了手里惨遭不测的鸽子。信鸽惊魂未定,向云殊归的肩头飞去,落在上面不敢动弹。云殊归安抚了它一下,才解开它脚上的信来,草草读了一遍,眸色里满是惋惜之色。
寸天一道:“老洛死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