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装大仙[古代架空]——BY:小蛮无细腰

作者:小蛮无细腰  录入:10-16

既然必死无疑,赵星毫不犹豫的启动了实验室的自爆系统。
他的研究成果不能便宜了别人。
然后赵星就穿越了,变成了幸福镇里的一个傻子。
虽然这个傻子是镇长的孙子,家里还有一个美得不像话的童养媳。但是这个小镇实在太穷了,连他的美人媳妇儿,都只能穿打补丁的衣服,这绝对不能忍。
事实上,在赵星看来,这个小镇明明富得流油,那些被拦在小镇屏障外面的魔兽,各个流淌着浓郁的魔神血脉,就是一堆移动提款机。
他只用了一点稀释的魅魔血液,搓成小药丸儿,就在镇子外面那个刚刚兴起网络的世界赚了一大笔钱。
他要让全镇人民体验一下,什么才叫做幸福生活。
忠犬美人攻×暴躁魔王受


第26章 第二十六章
随着蒋家这场家庭大剧的落幕, 雨势渐渐的变小,在黄昏来临之前,天上的乌云散尽了, 夕阳下赵霁和燕云开相对而立, 地上的影子交融到了一起。
唐甲已经押走了一干犯人, 燕云开的意思是, 把董源的罪证直接丢给刑部处理,那些罪证除了蒋家的案子, 当然还有其他很多的案子,那个被抓的清客为了自保,拿出了一些偷偷保留的证据,其中还牵扯出一大批跟董家有关的人。
现在不用担心小皇帝的身体,燕云开准备有大动作了, 他要进一步削减董太后在朝堂中的势力,但是这些事情, 他都不想跟赵霁说。
他希望那些恼人的党争伐异,永远隔绝在赵霁的生活之外。
临行前,燕云开拉着赵霁的手说,“原本约好要留下来吃晚饭的, 但是徐坚找我肯定有要紧事。你先前说明天让小厮来国师府拿杏仁酥, 干脆明天我派车来接你,再补上今晚这顿晚饭。还有最近京城不太平,治病救人的事情,你先缓缓, 千万别再冒险了。”
被燕云开拉着手, 对赵霁来说这真是甜蜜的负担。他一方面觉得燕云开这双纤长有力的手实在太好看了,一层薄薄的茧子, 磨得他掌心发痒。另一方面又在心里唾弃自己,怎么能对朋友想入非非呢,纯洁的友谊不容玷污。
在赵霁的心目中,燕云开对他的感情,就是纯洁的友谊。他还会因为自己偶尔出现不纯洁念头,对燕云开感到抱歉。
也不能怪赵霁感情迟钝,因为他的思想产生了奇妙的错位。
在赵霁印象中的古代友情故事里,总是充斥着秉烛夜谈,抵足而眠,携手共进之类的词汇。比如高山流水的故事里,伯牙因为钟子期已死,便砸了自己心爱的琴。杜甫给李白写的诗里,有“三夜频梦君,情亲见君意。”的句子。
而且,告别的时候要握一下手,这在现代社交中,也是很常见的礼仪。有些领导或长辈,临别的时候,就特别喜欢拉着别人的手说一大堆话,才肯放人走。每次遇到这种情况,赵霁都会觉得讨厌。但是同样的事情,换成燕云开来做,他无论如何都讨厌不起来。
燕云开拖拖拉拉说了一大堆,也是想多看赵霁一会儿,等到实在拖延不下去了,才终于放开了赵霁的手。
“告辞了。”
赵霁听燕云开说完告辞,以为他马上就会转身离去,可是燕云开还是不走,站在他半米开外的地方,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他。
难道要他说路上小心,请多多保重之类的临别寄语,才算完成告别仪式吗。
还不等赵霁考虑好到底该说什么,燕云开就转身骑上马,头也不回的走了。
今天燕云开怪怪的。
赵霁得出这个结论后,就不再多想了。他还要去看看蒋夫子的情况,时间差不多了,可以再给他打两针抗蛇毒血清。
先给蒋夫子打完针,又测了一下/体温,有点低烧,不算太严重。随后赵霁又用碘伏帮蒋夫子的伤口消了一下毒,本来蒋夫子手术的伤口都快好了,可是因为伤口感染了蛇毒,又有点发炎,这次的伤口肯定要修养很长一段时间才能修复,所以最近半年内,蒋夫子都只能在家里修养了,看来夏家两个小孩儿注定要换老师了。
不过前两天听夏鹏夏霄抱怨说,新老师比蒋夫子还严厉,动不动就打手心。蒋夫子虽然经常板着脸,可是他打人的时候少,基本还是以吓唬为主。
什么叫做失去了才知道后悔,这就是活生生的列子。
赵霁帮蒋夫子拉好衣服,这才让等在门外的蒋鹤山进屋。蒋家的亲戚们也被打发回去了,只有蒋鹤山还需要留下来照顾蒋夫子。
蒋鹤山像霜打了的茄子一样无精打采,原本精明强悍的形象全不见了,之前他抬着蒋夫子的“尸体”,来找赵霁算账的时候,看着都比现在好些。
赵霁也有些同情他,蒋鹤山刚刚遭到了妻子的背叛,王娘子不仅通/奸,而且还弑父,对于这个时代的男人来说,恐怕会觉得自己的人生很失败吧。
一般人这时候都会劝蒋鹤山放宽心,混不吝一点的,甚至有可能说,大丈夫何患无妻之类的话。
选修过一期心理学课程的赵霁知道,这种时候说的越多,反而会给蒋鹤山造成更大的心理负担。
这时候就应该让他自己冷静下来,千万不要刺激他。就算要给予支持,也应该是一种默默的支持,比如让厨娘把晚饭做的好吃一点儿。
晚上肖娘子和夏老太又没有回家吃晚饭,夏家的管家老郑赶着骡车来接赵霁去吃饭,但是赵霁以家里有病人为由拒绝了。
他想,今天下午兵荒马乱的,幸好肖娘子和夏老太不在。
目送老郑赶着骡车走远,赵霁多少有点羡慕。
这个时代的车,的确有点颠簸,但是习惯以后就好了,马车的速度至少能抵得上高速行驶的自行车,建安城的大小也抵得上现代一座地级市,如果没有交通工具的话,出门办事的确很不方便。
赵霁其实已经买了马车,而且雇了马夫,就是王家的护卫陈兴。
陈兴都快四十岁的人了,一直没有成婚,在王家当护卫工钱不算低,可他就是没存下什么钱,老家还有一个老娘要养。
赵霁买宅子的时候,刘达也在场,听说他要找马夫,就推荐了陈兴,刘达这个人还是有些热心肠的,他对赵霁说,“再过几年,陈兴也干不动商队的活儿了。这么大个人,没个媳妇,也没个成算,就让他跟你当个马夫,混两天安稳日子。要是遇到合适的,不拘她是寡妇,聋哑残疾,多少帮他小子讨个媳妇成个家。”
赵霁想到陈兴赶车的技术挺好,还会两下庄稼把式,给他们家当个马夫加护院绰绰有余。但是陈兴却说,他老娘还在上野县,要是跟着商队,每年还能回去几趟,在家呆两个月,要是在京城给赵霁当马夫,就照顾不到寡母了。
没办法,赵霁跟陈兴多少有交情,陈兴这人虽然嘴巴不太正经,显得猥琐,但是心肠不坏。赵霁只能好人做到底,把新买的马车借给他,让他回老家把他母亲接到京城来。
陈兴已经离京四五天了,他这趟驾着空车跑得快,不像来时跟着商队走的慢,多半已经到家了。
算了,等陈兴回来,他就有马车坐了,不必羡慕别人。
晚上只有赵霁和蒋鹤山两人吃饭,不像中午热热闹闹的摆了两桌酒席,蒋鹤山还苦着一张脸,谁看了都倒胃口,但是考虑到蒋鹤山现在濒临崩溃的心理状况,赵霁的不满一点儿也不敢表现出来。
吃饭吃到一半,蒋鹤山突然说要喝酒,赵霁看看这一桌子的汤汤水水,没有一个像样的下酒菜,还吩咐黄芪热了黄酒,在倒点花生米来。
蒋鹤山看到赵霁这样迁就,想到这是别人家里,终于有点惭愧,“小神仙真对不起,我真是,前世造孽太多了吗。”
赵霁不悦道,“佛家才修前世今生,我得到的传承说,人应该过好今生今世。你也不要把别人的错处背负在自己身上,一个人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如果世上的人都能做好自己的本分,这天下一定会变成清平盛世。比如你要去做县令,就应该做个好官,这就是你份内的事情”
赵霁说了几句心灵鸡汤,除了希望安慰蒋鹤山,还希望转移他的志向,要是他以后一心扑在工作上,就不会在有闲暇多愁善感了。
没想到蒋鹤山听完赵霁的话,竟然短暂的笑了一下说,“你这个说法,跟我们家老爷子的说法,还挺相似的,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能醒来。”
有了最开始几句打底,喝了几杯酒之后,蒋鹤山算是彻底打开了话匣子。
“我现在都不敢回家,要是回去见到我们家大姐儿,她问我要娘,我不知道怎么跟她说。”
蒋鹤山只有一个女儿,才六岁,还没取正式的名字,一直大姐儿大姐儿的叫着。可是蒋鹤山就她一个孩子,虽然不说百般宠爱,也从来被让她吃过苦。
现在这孩子一下子没娘了,还是因为这种令人不齿的原因,将来说亲,恐怕也说不上好人家了。
现在蒋夫子又好了,蒋鹤山还得去外地当官,将大姐儿只能托付给爷爷奶奶照顾,想想他妹妹的下场,蒋鹤山对他老子教育女儿的水平,就不是很信任。
赵霁放下碗筷,看着满面苦闷的蒋鹤山说,“不如让你女儿给我做徒弟吧。”
“什么”蒋鹤山一激动,面前的酒杯都被他碰倒了。随即又颓然道,“可惜她只是个女孩儿,今年都已经七岁〔虚岁〕了”
赵霁珲不在意道,“仙人教我治病救人,可不分病患是男是女。既然女人也要得病,你女儿就可以学医。你让她跟着我学,找个脱离世俗的身份,以后凭自己的本事吃饭。要是把她留在家里,将来不过是随意找个破落贫苦的人家,让你女儿去吃苦。”
就算蒋鹤山知道,道姑药婆的地位都不高,但是他更希望女儿将来有好日子过,不用受苦受穷。
心下有了决断,蒋鹤山拿起一个空杯子,亲自斟满酒,双手捧着递到赵霁面前,“那我先替小女谢谢小神仙了。”
赵霁喝了他的酒,事情就算定下来了。
赵霁决定收蒋鹤山的女儿做学徒,也并非是突发奇想。
他原本就想收几个学徒帮忙打下手,可是年纪大的孩子,思想观念已经定型,想要教这样的人做外科手术,恐怕千难万难。
收年纪小的孩子当学徒,又面临着另外一个问题,在学医的同时,肯定要适当的学习一些文化课才行。但是赵霁不会教文化课,他自己的文化课都不行,只能勉强看看小说,拿什么教学生。
这样一来,蒋鹤山的女儿就是不错的人选,她出生在士人家庭,这个年纪肯定已经开始识字了,如果还想多教些文化课,这不是还有蒋夫子代劳吗。
将来要是有了其他徒弟,凭借这层关系,还可以让蒋夫子一并代劳。反正他也不打算收太多学徒,最多三五个人,到时候在家里给他们开个小班。
赵霁的算盘打得啪啪响,然后又问了一些蒋大姐儿的情况,然后蒋鹤山笑了一下说,“三百千都能成颂了。”
这姑娘是天才儿童啊,才刚刚六周岁,就认识这么多字。
当然,在这个时代,六岁能识字还不足以扬名,得要六岁能作诗,才有资格名动京华。
而建安城的高门中,似乎并不缺少这样的天才。
前段时间在宫里的时候,御医们闲着没事也聊天,说起出名的人物,其中就有一位风流才子,名叫郑钦。
郑钦是当今皇帝的亲舅舅,曾经也是天下闻名的神童。可惜这是一个类似伤仲永的故事,小时了了大未必佳,御医们提起他,也只是为了感叹此人如今是多么的堕落。
郑钦三岁就能识字,五岁能写诗,十岁时所做的诗词被乐伎歌女们竞相传唱。到了十六岁,郑钦恋爱了,爱上了以唱他的诗词出名的歌女魏紫。
那场发生在十年前的爱情悲剧,已经被写成了戏剧,广为流传。也正是这件人尽皆知的爱情悲剧,让郑家彻底被先帝所厌弃。
虽然不知道事实真相到底如何,反正以赵霁听到的版本来看,故事挺狗血的。
十年前,小皇帝已经两岁了,郑太后的父亲郑斌虽然只是一个小小六品鸿胪寺主簿,但尾巴已经快翘到天上去了。
凭借皇亲国戚的身份,还有郑钦的神童名声,郑斌和当时的右相张同甫家定了亲,张同甫有个小女儿,时年十五岁,跟郑钦年龄正相当。
这桩婚事,先帝也在暗中促成,否则张家有的是族亲,干嘛非要嫁嫡亲幼女。
在先帝看来,郑斌当官做事的能力有限,郑家也没有太多拿得出手的人物,就连神童郑钦,他也不太看得上。
是嘛,三年一度开科选士,那么多的状元榜眼,那个不是曾经的神童,坐在皇帝的位置上,这些都不稀奇了。
何况诗词之道于治国无益,不过是小道。郑钦已经十六岁,连一个秀才都没考上,单凭这一点,先帝就不太瞧得上他,所以在先帝的眼中,郑钦最有用的地方就是他的身份,小皇子的亲舅舅,是最佳联姻对象。
这场连皇帝都密切关注的联姻,郑钦本人却不太上心,他那时正日复一日的给魏紫写情诗。魏紫每每收到郑钦的情诗,就会谱上曲子,然后郑钦就带着一堆风流才子去听,既炫耀自己的才华,也炫耀钦慕他的美人。
郑钦成名太早,甚至早于郑太后入宫之前,身上的名士作派根深蒂固,他轻视功名利禄,只愿潇洒不羁的过一生,魏紫是他的第一个情人,如果没有意外,作为风流才子,他今后还会有许多像魏紫一样的情人。
但是事情发生了意外,郑钦和魏紫都是名人,他们的风流韵事传得很快,刚刚跟郑家结亲的张家知道后很恼火,虽然是想要沾点从龙之功,但也没必要把自家的亲生女儿往火坑里推啊。
郑斌亲自上门致歉,保证一定会处理好这件事情。张家看郑斌如此有诚意,也就咬着牙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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