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国列传[古代架空]——BY:龙五爷

作者:龙五爷  录入:11-04

  “部长大人,万万不可!”
  马参事脸上仍没什么表情,声音却都被吓得变了调,连忙挡在二人中间。陈启明厉声骂道:“滚开!来人啊,把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杂种给我吊到广场上示众!”
  马参事沉声道:“部长,他毕竟是西南军政府将军,请您慎重!”
  “慎重你祖宗!就算天王老子来了本公子也不怕!”陈启明气得目眦欲裂,眼睛里已然充满了红血丝:“都愣着干什么?去啊!”

  示众(一)

  
  莱斯特冲进来的时候,李云凌正对着一篇文稿紧皱着眉发呆。
  已经一个晚上过去了,宪警部那边没有传来任何消息,外界也没有任何报纸上刊登关于昨日那件事的报道,就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一片死寂。
  李云凌早就知道,如今的天机阁已是沈长河的直属麾下,按理来说出了这么大的变故他们第一时间就该向军政府传递消息了;可不知为何,这个曾经在燕王朝时代叱咤风云的情报组织现在真可谓安静如鸡、一点儿动静都没有。她现在所能想到的最佳对策,也只能是开动自己生锈了二十几年的脑子写篇“檄文”,把这件事通过境外报社捅出去了。
  “莱斯特大使先生,你来得正好。”见莱斯特走进来,李云凌眼前一亮,腾地从座位上站起:“请帮我把这篇文章翻译成大洋国语,尽快在外媒上散布出去!”
  莱斯特拿过来仅仅扫了一眼便放在一边,神情凝重道:“这些都不重要,出大事了!你们难道还不知道吗?”
  “什么?”李云凌怔了怔,不明所以地望向他。正在这时,外面忽然传来一阵慌乱的军靴踩踏地面的声音,随即便有几名士兵冲了进来,为首的人上气不接下气的:“报,报告!宪警部的人把将军……”
  待他简要地将事情经过叙述一番后,李云凌才看向莱斯特,沉声道:“时机到了。大使先生,还是得麻烦你把我写的文章尽快刊登出来,另外多叫几家外国报社的记者,让他们带好照相机去‘共和广场’——”
  想了想,她又冷静地补充了一句:“对了,最好叫上一些在外国报社供职的秦人,让他们化妆成普通百姓的模样,速来找我。”
  “共和广场”坐落于上京城午门附近,过去曾经是专用于执行死刑之所在,现在已经成为了象征合众国推翻封建□□旧王朝的一处纪念性质的遗址。由于此处过去曾经是行刑的地方,即使新建了别的建筑,也仍是透着一股阴冷可怖的森森鬼气。
  秦族这个民族,虽然有着几千年厚重的文化底蕴,但自古以来就讲求实用主义、一盘散沙,而且轻易不会对什么事情——哪怕是国家大事太感兴趣。不过,在“吃瓜看戏”这件事上,几乎每一个秦人都是极有热情的。十月底的北方已经是寒风凛冽,可再冷的天气也阻挡不了广大人民群众对于看热闹的渴望,是以早早就有听到风声的人赶了过来,站在高耸于广场中央喷泉中巨大的灰色石碑下,紧张而兴奋地翘首以待。
  也正是因为如此,当宪警队押送犯人的囚车径直开到共和广场时,广场四周等着围观新一轮“好戏”的秦人就骚动了起来。大约一个月以前,就在这里,十几名“乱党分子”被当众公审并被枪毙;时至今日,人们仍会在茶余饭后之际津津乐道地谈论那天发生的事情:
  比如,其中一个乱党临死前被吓尿了裤子。再比如,有个女乱党长得特别漂亮,子*弹穿过她那漂亮的脸蛋儿时炸开一个大洞,啧啧……
  “听说了吗?今天拉过来的可是位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其中一人神神叨叨地对周围另外几个好事者说道:“据说这位胆大包天,竟然把陈大总统的儿子给揍了!”
  “我的天,那位二世祖混世魔王他都敢打?活得不耐烦了吧?”
  “可不是,活着不好吗?”
  又有人问:“那他为什么这么做?有什么诱因么?”
  “我听别人说哈,”另一个人答道:“是因为陈启明杀了一个闹事的学生,所以这位爷就开枪打伤了他那只握枪行凶的手,把他变成了残废!”
  “……你这消息从哪儿听到的?有鼻子有眼儿,说的跟真的似的。”
  那个透露消息的人得意道:“那是当然,我有个亲戚在上京医院,她亲口告诉我的。嘘——你们可千万别跟别人说啊。”
  “说个屁,谁敢乱说啊!是个傻子都知道这个节骨眼儿上把嘴闭严才是明智之举。不过话说回来,为区区一个学生得罪大总统,这人有毛病吗?”
  “别说啦,你们快看,那人出来了!”
  其实,从他们这个角度看过去,也只能看到一群荷枪实弹的宪警踢着正步走过去,仅此而已。而站在最前一排的人,则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被铁索牢牢捆缚在刑架上的男人,目露惊异之色。
  虽然没有谁叫出声来,但也已经有人认出这个男人是谁了。
  这样寒冷的天气下,人人都穿着厚厚的毛制衣服抵御低温。可刑架上锁着的男人却只着了一件白色里衣,前胸、腹部洇出的鲜红由浅而深地自单衣里渗了出来,显然那里正在流血。而比这白色里衣更为苍白的,是他那张原本俊美妖冶之极的脸。他赤着脚,双手吊在铁架两旁,头微微偏向左边,长发湿漉漉地贴在脸侧——因为一道麻绳将他修长的颈子强行绑在铁架上,迫使他不得不抬起头来。
  就像一只困在猎人陷阱中的、绝望的天鹅。
  等到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直到把整条街道挤得水泄不通之时,才有一名宪警走了上来,手指向长发男子,用背书一般平平板板的语气道:“大家肃静,肃静!此人日前行刺陈启明部长未遂,人证物证俱在而抗拒认罪,死不悔改,遵照宪警部部长之令,特对其施以鞭刑并示众三日,以儆效尤!”
  鞭刑?!
  众人面面相觑。对于所谓“鞭刑”,在场所有秦人都再熟悉不过了:这是一种远在燕王朝时代就存在的一种刑罚,合众国建立后也并未废止、是故沿用至今。虽说如此,实际上适用的次数却极少,只有偶尔才会用于惩治、羞辱犯下“通*奸罪”的人。如今宪警部对这人用鞭刑,其用意再明显不过了。
  “沈将军,小的再问您一遍。”那宪警转过身来,声音压得极低:“认不认罪?只要您当众给部长大人道个歉,这事儿就好商量。”
  意料之中的,仍是没有任何回应。于是宪警狞笑着一挥手:“行刑!”
  长长的铁鞭子裹挟着风声呼啸而下,震得在场所有人都不由自主跟着颤抖了一下,有些胆小的人甚至捂住眼睛不敢再看,剩下的则瞪大双眼注视着高台之上受刑之人。这一鞭子力道极重极狠,刑架上的男人左肩至右边腰际瞬间就刻上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
  “你们这些魔鬼,住手!”
  人群中忽然冲出来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小麦色的脸因极度愤怒而涨红到有些充血。他一边拼命挣脱维持秩序的宪警的阻拦,一边吼道:“大总统的儿子了不起吗?就可以把其他人的命当做蝼蚁一般毫不留情地碾碎?!教子不严遗祸四方,亦是为贼也!”
  “放肆!敢诽谤大总统,把这小子的腿给我打断,看他还敢不敢大放厥词!”
  原本监督行刑的宪警立刻立起眼睛,大声命令道。其他宪警刚要动手,那刚刚受过刑、本该陷入昏迷中的男人却忽然开口道:“你若伤他,就休想从我这里得到……哪怕一个字的供词了。”
  沈长河的声音已然嘶哑得听不出本来的音色,而这么简短的一句话,竟也令他不可自抑地又一次咳嗽起来,鲜红血线自嘴角汩汩而下——刚才那一鞭子显然伤他不轻,而为了忍住不发出半点呻*吟,甚至逼坏了他那原本相当好听惑人的嗓音。此时此刻,这位风华绝世的年轻将军已然苍白憔悴得如同秋风中的落叶,又如美丽而脆弱的瓷器,几乎一碰即碎!
  殉道者。
  好一个德行高尚的殉道者!
  不知为何,台下所有“围观看戏”的秦人,心中竟都在这一瞬间猛然震动了。人类天性中对于殉道者的尊敬、崇拜在这肃杀的环境、哀伤无奈的氛围中刹那间被无数倍地放大,更何况,眼前这位令人肃然起敬的殉道者,又是世间罕有的绝色尤物!
  “好哇,那就请沈将军现在当着所有人的面前,把话说清楚。”宪警却没意识到事情发展态势哪里不对,欣喜若狂道。沈长河轻轻咳了几声,才缓缓道:“好,我说,你记,在场所有人都可以为此见证——”
  他接下来所“招认”的事实,却令所有人都惊愕得无以复加。
  时间回到第三天和谈前半个时辰。
  那时,沈长河从车上走下来,却发现有个大学生被一枪击毙、倒在自己车上。他语气平静地对陈启明说了莫名其妙的一句:“5.56毫米口径,最新式的博朗克步*枪。这枪不错。”
  “谬赞!”陈启明放下手里的枪,脸上带着讨好的笑:“早就听说沈将军在枪支方面堪称专家,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沈长河摇了摇头,微笑道:“沈某不才,做什么事都不求甚解——阁下也谬赞了。”
  “不不不不!”陈启明连连摆手,高声道:“后起之秀里面,您一向是家父最欣赏的一位!千万别客气,您这边儿请!这些个不懂事的书呆子,国家出资供他们读书不好好读,偏要上街闹事,还挡了沈将军的车驾,您说他们是不是很该死?”
  沈长河避而不答,悠然道:“我这个人虽然不喜欢钻研什么东西,但枪法还算一流——举起你的枪,对准我。”
  陈启明自然不会这么做。他有些愕然地望向沈长河,讪笑道:“将军莫不是开玩笑的吧?”
  没见沈长河有什么动作,下一秒,陈启明就觉腰畔顶着一样冰冷可怖的事物,脸色立刻就白了:“沈将军,你!”
  “陈部长,”沈长河微笑着凑近了一些,压低声音道:“你若不举枪对准我,我就一枪毙了你。”
  “你……你……”陈启明惊惧万分,额头上冷汗涔涔:“你是忽然疯了吗?!为什么要这么对我,难道就因为刚才那个学生?”
  “不错,我就是来替那个无辜的学子向你复仇的。”
  “你,你一定不敢这么做的,我可是大总统的儿子——”
  扣动扳机的声音响起的一刹那,陈启明终于意识到他真的要杀自己,也终于出于求生本能地掏出枪,子弹擦着沈长河的手背飞了出去,不见踪迹。而沈长河枪里的子弹,也直接贯穿了他的右手手腕、去势未歇地竟又钻进了陈启明的心肺之间!
  见陈启明轰然倒地,周围宪警立刻发难要逮捕沈长河,而这个“始作俑者”却用他那只鲜血淋漓的右手举起手里的文件,平静道:“我是西南军政府将军沈长河,也是此次列国联席会议的谈判代表,现在特向你们行使‘临时豁免权’,请让开——”
  扫视了一周犹豫着不肯退让的宪警,他轻蔑地笑了笑,又道:“或者,误了国事你们几位能担待得起?”

  示众(二)

  
  宪警命人仔仔细细、一字不差地将他的“供述”记录了下来,然后又理所当然地依着程序将写好的供状出示给沈长河,问道:“以上内容可有错漏之处?”
  沈长河只略略扫了一眼,摇了摇头。于是宪警又道:“既然沈将军已经认罪服法,就请签字画押吧。”
  谁知,他话音刚落,沈长河却猛地抬起头来,一双妖异的绿眸华光闪动:“事实确是如此,但我无罪可认,也无法可服。”
  这什么情况?!
  宪警一脸懵逼地保持着握着供状的姿势,尴尬地张了张嘴,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将军,你又何苦垂死挣扎呢?罪证昭彰,这些都可使你自己说的,现在不认罪,有用么?”
  “且慢!”
  人群中一阵骚动,却是一名留着半长不短的头发、身着西装的年轻女人站了出来。这回,终于有人忍不住叫了出来:“……李泰安的女儿?”
  前文说了,秦人自古以来就喜欢看热闹;不但喜欢看热闹,还喜欢八卦名人的私生活。自上次晚宴李云凌、李泰安父女相认以来,关于李云凌个人的八卦就在坊间飞速传播开来。不仅如此,她和现任西南将军之间“暧昧不明”的关系也早就成了闲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不错,我就是李云凌。”
  女人神色坦然地上前几步,直到被宪警们拦下才停住脚步,朗声道:“大家都听见了,方才沈将军已如实陈述了一遍事发经过。公堂诉讼讲究两造平等对峙,现在一方已陈述完毕,那么作为另一方当事者的陈大部长,您不想说点什么吗?”
  “本公子有什么好说的!他自己承认的事实,可没有谁强迫于他!”
  直到这时,人们才发现广场东南方向还停着一辆汽车,而这气急败坏的声音正是从车里传出来的。李云凌不去看那辆车,而是施展轻功越过阻拦的宪警们,径直落到沈长河身前,有意无意地把他挡在身后,才大声道:“作为所谓的‘受害者’,陈部长既然已经来了,不出来见见人?”
  “我没有可补充的,就是这个混蛋先挑衅威胁要杀我,我才迫不得已正当防卫的!”
  “嗯?”李云凌笑道:“这么说,陈部长是承认自己动手了?请问你是什么时候动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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