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敌对我有非分之想[古代架空]——BY:灯笼红染

作者:灯笼红染  录入:04-02

燕行大睁着眼睛,嘴角带笑,背靠着石壁再也动不了,他的手被卡在里衣中,还维持着翻东西的动作。
聂欢在风中站了许久,才缓缓上前把他眼睛合上,待将他手从兜里拿出来时……并不是什么火折子,而是一张沾满血的宣纸……
他有些站不稳,纸上全是血已经看不清字样了,但他依稀记得那是什么。
好像是一封二十年前写给燕行的书信,那时刚跟着夫子读书,学得一些皮毛,便迫不及待向他炫耀。
大概说的是漠北寒冷,让他南下避寒云云……
二十多年,他竟还留着。
燕行自知罪无可恕,也知道聂欢一定会杀他,左右是死,不如死得有价值些……至少,不那么快被忘记。
聂欢一时哽咽,不知该怎么评价此人。
兄弟,感谢你的陪伴,但是兄弟,我们只能以这样的结局收场。
那天他为了个十恶不赦的混蛋痛哭流涕。
浓情为情坏事做尽,吴翼为情飞蛾扑火,吴越为情甘愿一死……燕行为情把自己作践至此。
爱得痴,爱得傻,爱得不计后果,归根结底是谁错了?又或者,谁都没错。
聂欢就地埋了燕行,又在他坟前空站了须臾,错错对对,恩恩怨怨,最终都化作三寸黄土,种这二月的花。
临走时他把腰间酒壶留在燕行坟头,从始至终一句话没说。
回过神看叶澜双时,只见他默默站在远处,形单影只,唯实孤清,不说话也不叫他。
聂欢走近,用小拇指去勾他的小拇指,“喂,生气了?”
叶澜双反手勾着他,眼睛始终盯着前方。
顺着他的眼神看去,树荫下站着个人,是花夭。人已被燕行折磨得面目全非,昔日傲骨荡然无存。
叶澜双隔空与她对望,起唇道:“我出生时不会哭,她以为我是个傻子。你家婢女跟她同一天生产,于是她便买通产婆去掉包。
不料产婆在换人时被发现,那婢女非但没阻止,还同意她换孩子,又出更多钱财,让产婆回去说孩子抱到半路就哭了,便觉没必要换。
“因为你家婢女知道自知命不久矣,她死后花夭定不会善待她儿子,所以随了花夭的意,将两个孩子对调。却执意要让产婆说没换成,如此,花夭便能一心一意对那个孩子。”
“我们出生在晚上,当时场面混乱,新生儿也没有辨识度,花夭便信了那是她亲生的。
后来她养的孩子傻了,就更加笃定那是她所亲,而我……一直被她说成是贱婢所生。”
“天……”,聂欢惊讶,“你,你真是她的……”
“她在家中待过一些时日,我也曾唤过她娘亲。
五岁那年因为太想娘亲,就去找她,却被她残忍对待,后来那个男孩意外溺水身亡,她认定是我做的,更是变本加厉……最后,将我活埋进乱葬岗。”
他说这一切时语气非常平淡,不带一丝情绪,眼中毫无波澜。
聂欢却许久都回不过神,叶澜双真的是花夭的亲生儿子,在他满心欢喜去找她时,却被她当做别人的儿子残忍对待,最后……被活埋。
生下孩子第一念想是要换掉他……,后来的活埋,就算不知情,但也是罪无可恕。
这是怎样的伤,又该经历怎么样的痛,才能坚强地活到现在。
简直令人发指,聂欢的心在颤抖,使劲握着他的手,试图给那颗早也冰凉彻骨的心带去温暖。
“花夭都不知道,这些你是怎么知道的?”,他搂着他,轻声问。
他曾在一本书上看过,阴阳刀,沾花氏之血,可斩世间万物。而他方才已经证明,自己体内流着花氏的血。
“不重要了。”,叶澜双淡淡说罢,牵着人往前走去。
路过竹林,见浓情死在路口,胸口插剑。
“他是自杀。”,叶澜双补充说道。
聂欢:“嗯,我们走吧。”
与花夭擦肩而过时,她完全已经认不出谁是谁了,冲叶澜双道,“你们见过我儿子吗?”
叶澜双面色平静,回她说:“死了。”
花夭大哭,“我可怜的儿子,是叶澜双害死的,还有那个贱女人,贱女人害死我儿子,我诅咒你们都不得好死!”
骂声很大,回音在山里持续良久。
叶澜双笑着,却比哭还难看。他该怎么回答?不,他永远不会承认他们的关系,因为早在十多年前那个雨夜,被花夭活生生埋进冰冷的土里时,便已还清她的骨血塑造之恩。
自那起,他便死了,阿澜早就死了。活着的叶澜双,名字取自陌生的墓碑,他的命是聂欢给的,与眼前这个女人,再无任何干系!
他水平如镜的眼底满是凄凉和悲伤,聂欢把他抱得更紧,“都过去了,都过去了,以后我们会过得很好。”
“叶澜双,你还我儿子,你还我儿子……”
“闭嘴吧老妖婆,你儿子就是被你害死的,你有今天下场,全是自作自受,这辈子就在痛苦和悔恨中度过吧!”
聂欢怒骂,回头时见叶澜双用手捂嘴,脸色白如纸张。
他忙去掰他手,他却下意识往后躲。
“过来。”,聂欢追上,掰开叶澜双手时,一颗心沉到了谷底,因为他吐的血,漆黑如墨。
“别动,你中毒了。”
至少被毒蝙蝠包围聂欢都没怕过,现在却变得手足无措起来,手心满是虚汗。
三两下扒开他衣裳,只见叶澜双腹部有只毒蝙蝠被压扁在里面,腰间有个很深的咬痕,伤口还冒着黑血。毒性之大,整个上半身黑成一片。
这简直是晴天霹雳一声响,震得聂欢脑中一片空白。
耳边传来清脆的鸟叫声,流水潺潺,琴声悠扬,风铃叮咚,悦耳动听。
聂欢如被人当头一棒,头很晕,意识清醒,眼睛却怎么也睁不开。
发生了什么?吴越死,吴翼死,浓情死,燕行死……花夭疯,叶澜双中毒……
对,他被毒蝙蝠咬了,于是他把他背会去,一路飞檐走壁,争分夺秒。齐庆手忙脚乱,所有人都乱了阵脚……
后来呢?之后发生过什么?
聂欢猛然睁眼,连眩晕都顾不及就翻身而起,连滚带爬冲出房门,发现自己居然在澜双剑阁!
他不是在江南吗,怎么会在这里,这是睡了多久?
“叶澜双……叶澜双……”,聂欢逢人就问,“你们盟主呢?”
门童摇头!竟说不知道?
怎么会……
聂欢一脚踢开议事厅大门,齐庆正在吩咐着什么,他上前拽着他衣领,问道:“叶澜双呢?”
那厢欲言又止。
“我问你叶澜双去哪里了?齐庆,你他娘的少跟老子装疯,他中毒,你让我尽管交给你,说保证没问题,人呢?”,聂欢怒吼着,脖子都红了,眼里全是吓人的血丝。
“他……他……走了,”
聂欢怒急攻心,一拳挥在他脸上,“你放狗屁,谁走了?你说谁走了?你怎么救的人?”
齐庆的半边立马就肿了,疼得直抽。
他抵过去一张地图,说:“不是那个走,是出门了,远游。他让我把这个给你,你爹娘所在之地。”
“远游?呵呵”,聂欢把地图捏在手里,“好得很,远游是吧,去哪里远游?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时间待定。”,齐庆被打怕了,捂着脸往后躲,“总之他没事,就想出去散散心,你你你不必担心。”
“是吗?”,聂欢冷笑,“我睡了多久?”
齐庆:“五天。”
“五天……”,他自言自语道,“是他让你给我兑的药吧?”
齐庆锤头不语。
“我知道了。”,他声音暗哑,几乎发不出声,拖着承重的脚一步步迈出房门,背影孤独。
自齐庆认识他以来,他一直都是潇洒乐观的,现在却如太阳底下暴晒的花朵,死气沉沉,毫无生气。
“我们这样真的好吗?”,花鸢从隔间走来,心疼地摸着他肿成猪的脸,“下手真狠。”
齐庆小心翼翼把她扶去椅子上坐着,也跟着叹气,“这是叶澜双的要求。十年前,他托人找到我,要我给他配一味药。”
“什么药?”
“花夭给聂欢吃的毒药!待我用尽各种方法配到后,他竟毅然决然把它吃了。”
花鸢大惊,低声道:“盟主自己的毒都没解,又吃聂欢服的毒药……那……”
齐庆说:“此毒常人中一种毒尚且生不如死,他却承受着双重折磨。服毒后,他让我记下发毒时的症状,然后配解药。这种药真的非常难配,也非常稀有,不然以聂欢聪明,也不至于这么多年都没拿到解药。”
“而我要配两种,一是叶澜双自己的,二是聂欢的。
我也是近一年方取得些成效,前两个月才配成功。
就是我们在……客栈那晚,我把解药给他,他自己服用了两份,又悄悄喂给聂欢一份,这才彻底把毒解了。”
“以身试毒,果然情比金坚。若非不得已,他怎么舍得离去。”,花鸢叹息,“那中蝙蝠毒的后果又是什么?”
齐庆说:“这些年他无限透支自己,两种剧毒导致他落下/体寒的病根,且不能像常人那样正常进食,只能吃我给他找的树根续命。
即便后来毒解了,可一时半刻根本不能恢复如初。
那毒蝙蝠是燕行的邪门歪道所制,其毒性比食欲毒强上百倍,若毒发,以叶澜双的武功,会变得比燕行更凶残千倍万倍,他若六亲不认起来,整个武林甚至整个天下,将会血流成河,后果不堪设想。”
“而唯一能救他的办法,就是避世不见人。那日病房中只有我、逍遥道人和他,他在弥留之际,仍旧心系聂欢,以命相逼,此事万不可让刚才那位知道。
说这样即便是毒发,聂欢也不会受到伤害,毕竟……此毒发起狂来,首先杀的是挚爱之人。”
花鸢一拳砸在桌上,“好狠的燕行,尸骨都烂了,造成的伤害却如此之大。
你既说毒发则生灵涂炭,那为什么他会同意逍遥道人跟着一起?”
齐庆忙给她揉手,“老师父毕竟见多识广,总能为他寻到解救法子,就是……需要时间,短则数月,长则数年。”
“他临走时……有没有什么话留给我?”
这声音来自窗外,夫妻二人顿时愣住,聂欢狡猾,根本就没走。
齐庆说:“没有!真的没有。”
聂欢顺着窗户落地,用手背擦去滚烫而下的眼泪。
没有就好,那些走前留下话的,大多没有好下场。什么都不言,说明他想把话留在重逢时说,聂欢懂!
他本以为叶澜双做的已经够多,却不知道有这么多。
以身试毒……你是有多不要命。
聂欢走到叶澜双的寝室,摆设一点没变,唯独去年被他没收去的酒壶不在了。
他坐在床上,指尖划过他躺过的地方,上面早也没有属于那人的清香。
去年被他们震掉的榕树叶子,如今又长出新牙。什么都没变,又好像什么都变了。
聂欢想起自己曾问他:“你食欲毒解了?”
他答:“算是吧。”
当时为了气他,还非要付燕行的药费。如今想想那时叶澜双的表情,心里定是悲凉至极。
聂欢怒扇自己巴掌,泪水止不住狂飙,哽咽如孩提。
“我不过就是把你从坟堆里刨出来,怎值得你如此对待……如今什么事都解决了,你却不在身边……我该怎么度过今后永无止境想你的每个夜晚……”
——三年后
桃园车水马龙,人来人往,一片繁荣景象。
自此地被发现后,便引来无数人观光。
聂欢借此机会,开拓市场,凡来观光者,需付一定银两,当然也会提供相应的服务。住宿,吃喝,一一安排到位。
三年来游客络绎不绝,他也因此赚得颇多钱财。
有人问他赚这么多钱做什么,他回:“聘礼。”
这日,他视察完后回到自己住宅,里面住着三个老人。聂欢先给早已痴傻的父母做好饭,又陪叶父下棋。
自江南一战,血凝宫彻底被根除,武林又回归了短暂的平静。
叶澜双云游后,叶枫便被聂欢接到这里与他父母住一起。
“欢……欢,你爹抢我肉。”,妇人嘟着嘴,满脸不愉快。
“爹,你都多大了,还抢我娘肉。”
聂欢欣慰地看着他们,一脸知足,还活着已是不幸中的万幸。
在爪哇国找到他们时,两人已经完全认不出聂欢了。救他们的是聂府的管家,当年意识到事情不对,几个忠心的家奴便易容成父母样子,替他们受了型。管家于上个月寿终正寝,聂欢浓重厚葬。
二老因为中毒过深,从此成了痴傻之人。这几年聂欢不在外游历时,都在这里照顾他们,他们渐渐有了些知觉,至少现在会叫他名字了。
他不在时,便由齐庆代为照看,日子就这样不紧不慢地过着。
见聂欢拿着斗笠要出门,叶枫问:“你还在找他吗?”
聂欢笑了笑,说道:“父亲放心,我会把他带回来的。”
三年里,他走遍大江南北,见过很多人。可那张独一无二的脸,那拥有特殊满神韵的眼,那走路无声踏水无痕的身形,一次也没出现在人潮里过。
数不清这是多少次下江南,又是烟雨蒙蒙,聂欢玄衣如旧,半张脸被斗笠遮住,显得下颚线越发长,人也好看得出奇。
他踏步进酒家,店名为“悟”。
都是老熟人,进去后解下蓑衣斗笠,从善如流地靠墙而坐。
店家是莲城暗市里的阿福,很矮,只有桌腿高。
他送酒来,笑着打招呼:“你来了。”
聂欢点头,“嗯,你家酒好喝。”
“听说你也在酿酒?怎么,不好喝吗?”,阿福道。
他仰头一口把酒壶喝空,歪头笑道:“我酿的酒,喝不醉我自己。”
阿福说:“你真有意思。”
“这几次我喝的都是陈酒,你们老板才有意思,有些年没酿酒了吧,做什么去了?
‘我想跟他请教酿酒之术’这句话说了十年之久,你到底有没帮我带到。”,聂欢半开玩笑半认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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