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的时候有一个小包袱,出来不见了,她走后没多久,刘屠离了城,说是去外头收羊,今天不回来了,然后一个人骑马往南走。
沈令回头,“……南边?”
首领恭敬颔首,“对,南边,他去了羊头山那边,我的人正在跟着,还没回报。”
阿菩,果然是奸细。
叶骁挥挥手让首领退下,沈令走过去,安抚一样攥住他手,叶骁略有点儿莫名其妙地低头看他,想了想,忽然失笑,“我哪有这么纤弱,阿菩的事儿不会让我难过啦。”
沈令看了他一会儿,默然点点头,拉着他走到书案前,两人一起看地图。
讨论了一番,沈令说,刚听了回报,我疑心阿衮河那边的匪徒想要占羊头山留下的地盘,你觉得呢?
叶骁点点头,“阿衮河这帮土匪据点太多,而且入冬之后肯定会四散分离在据点过冬,太麻烦了。”
沈令凝神想了想,反而摇摇头,“我倒觉得是好事。”
他一一分析给叶骁听,他们目前不可能调动流霞关的驻军剿匪,因为阿衮河匪徒位置太敏感,而列古勒本地的军户又怕他们和匪徒勾结,能动用的人不过就是叶骁带来的羽林卫而已,虽然人人精锐,但三十来个人对付一千人?这不做梦么?但是他们分开,三十多个人对付三四百人,却是有办法的。
叶骁摇摇头,“但是不一次歼灭干净,春风吹又生啊。”
沈令笑道,叔靖,你想多了。只要抓住首脑歼灭,群龙无首,军队都会垮掉,何况这种乌合之众?而且只要计划周详,动作够快,尽可以在一个冬天分几次歼灭,冰天雪地,没有据点,让他们跑,能跑出去一天不被冻死都是奇迹。
叶骁侧目看他,“……要说狠还是沈侯狠啊……”
叶骁问他如果大方向这么定了,他打算具体怎么做,沈令说这个我想了几日,刚才看了地图,心里有些眉目了。
第四十二回 大散关(下)
这次他们来到列古勒,上来就歼灭两伙匪徒,阿衮河收敛不少,他们现在越冬补给一定有问题,那土匪只可能有两个办法,一,赶紧在入冬前劫掠,二,付出一部分人冻饿而死的代价。
“第二种不可能,这帮人亡命成性,肯冻饿而死,还当什么土匪。”叶骁断然道。
“我也这么觉得,也就是说,只要入冬前我们布下一个足够的香饵,他们一定会咬钩。”
叶骁眼珠一转,拊掌而笑,说我有办法了。
两人议定,又把计划反复推敲一遍,沈令觉得胜算至少七成,叶骁却又露出了似乎在沉思什么,甚至于略有忧思的表情,他叹了口气,“就怕土匪他们,还有第三条路啊……”
沈令略一思忖,就知道他在担心土匪与城内张大户之流勾结,“张大户之类的不用担心。”
叶骁看他一眼,没说话,心内转着的土匪第三条路,却和沈令想的截然不同。
流霞关,他想。
最怕的是,正如李广所说,土匪勾结的,不止是城内富户,还有流霞关、北齐,甚至于……想着他目前手里的情报,叶骁眉眼间一片萧杀,还有,北狄。
刘屠户果然去了羊头山方向,把东西放在一处隐蔽山洞,山洞里的东西随即被一个牧民打扮的人取走,送上了羊头山被叶骁一把火烧了的据点,羽林卫靠近一看,废墟里隐隐有人活动,显是有人想占了这块地。
一切都在沈令的预料之中。
九月初八,唐庐王府那边来了人,和沈令叶骁道了谢,本欲立刻把李广接走,哪知李广摇头,非要等他和叶骁买的药材到了才肯离开列古勒。
这个麻烦精只要在列古勒,那在他眼皮子底下就比不在好,叶骁头疼着把他继续留在铺子,来接他的人只好赁了他铺子旁边的房子居住。
九月十三,北狄大商定的那批货物到了,这次押货的人按照沈令的吩咐,故意放松了一些戒备,果然被匪徒盯上,匪徒看他们戒备松了一些,斥候大着胆子靠近,到五里之内,押运的人都装没看到,大摇大摆地运着货物回来。
然后又是两批小货,押货的人都装成一副有恃无恐,大摇大摆散漫的样子,土匪也甚是有耐心,慢慢的谨慎地缩短距离,到了第三批货的时候,斥候前锋已经近到了三里之内。
叶骁一笑,道这帮人倒耐得住。
“不谨慎怎么混下去。”沈令一笑而已。
九月二十四,叶骁收到了王姬寄送来流霞关十年内的物资调拨账簿,一收到他就把自己关在书房,整整待了一天一夜,第二天早上等他出来的时候,他一张俊美容颜面沉似水,只说了一句话,立刻准备,我一个时辰之后出发。
沈令只来得及问他去哪里,就看到他的恋人面上凝出一个他已长久未见,风流萧杀,饱含某种冰冷凶戾的笑容,他柔声道,孤要回京。
沈令立刻转身,一句不多问,为他整理行装。
九月二十五的辰时,叶骁孤身一人,回转丰源京——
他为什么去、什么时候回来,沈令一句话都没有问。
他站在城楼上,目送叶骁单人匹马离城,直到一人一马远远消失不见,他抬头看天,正是一日阳光清澈时分,北疆的初冬天际湛蓝,一丝云都没有,阳光泼洒一般下来。
冬天要来了。
沈令负手仰望,心中忽然无来无由地想起了这么一句。
叶骁一走,自己这边战力其实就削了一半,沈令从城头下来,没骑马,背着手慢悠悠地往回走,一边在脑内推演叶骁走后可能会发生的各种状况和自己该如何应对。
回了铺子,迎面是颇有怨言的五娘扶着灿灿出来晒太阳,两人站在亭子里,五娘抓住沈令不住口地埋怨叶骁怎么就这么跑出去了?啊,衣服带够了么?路上会好好吃饭么?路边乱睡身上有跳蚤怎么办?
沈令特别想说他一个快三十岁的男人上过阵打过仗真没这么娇弱,但是他看了灿灿丢来的一个眼色,乖巧地只点头不说话。
五娘竹筒倒豆子一般发泄完了,幽幽地叹口气,去前头和掌柜的盘账,灿灿瞅瞅他,安慰一般拍拍他肩膀,顺手从自己的小布袋里摸出几块牌子,分别是叶骁,没事,死,不,了。
沈令瞪着她手里的木片,心里只想谁给她做的这倒霉玩意儿,怎么还有语气助词?
当天晚上,他一个人睡在暖阁,床褥上还有降真香的余味,他把面孔埋在枕头里,翻来覆去怎么都睡不着。
他心里也奇怪,之前的快三十年人生不都是自己一个人过来,怎么和叶骁同寝了才三个月,就觉得捱不过去了?真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他心里烦躁,又在炕上滚了几转,忽然听到炕下小小的呜咽,他扒着炕沿探头出去看,雪花正人立起来,爪子扒着炕,脑袋搁在炕沿上。
小狼崽的眼睛已经褪了幼崽的蓝色和绿色,现在是漂亮的金色,正一瞬不瞬地看他。
叶骁宠它得厉害,让它上炕,沈令对它态度严厉,它平常也最怕沈令,今天叶骁不在,它就乖巧地趴在地上的窝里,现下看他辗转反侧,特意跑过来看他。
看沈令没赶它,小家伙摇着尾巴把脸凑过去,亲昵地舔了舔他,沈令在它毛皮上嗅到叶骁身上的味道,心内一软,伸臂把它抱上了炕。
小东西立刻活跃起来,在他身上跳踩了几下,沈令低声喝了一句“雪花!”它立刻撅着屁股把脑袋搁在了他手上。
沈令瞪着它,它无辜地摇尾巴。
过了好一会儿,沈令败下阵来,轻轻摸摸它的脑袋,小狼崽呜了一声,软软地倒在他怀里,把雪白的肥软肚皮亮出来。
狼长得飞快,它已经有了点儿份量,沉甸甸了,沈令犹豫了一下,伸臂把它揽住,软软的,暖和的,毛茸茸的,会动的,有呼吸和心跳的。
——还有叶骁的味道。
他终于揽着小狼崽,闭上了眼睛。
第四十三回 叩天阙(上)
第四十三回叩天阙
这日田保正来找他,神神秘秘地奉上一张字条,说是昨晚从张大户那里得来的,是十个要填人的户头,沈令看了,誊了一份,把原条给她,又吓唬了一番,让她先答应张大户,慢慢拖着不要办,有任何事立刻禀报。
沈令想了想要不要立刻抓住张大户,但是一怕打草惊蛇,二来他现下也没有什么好冲进张大户家里拿人的把柄,但他又担心张大户回流霞关,踌躇了一下,什么都没说,挥挥手让田保正下去。
今天天气阴沉,沈令看了一眼外面,正午天色都是灰白,空气湿漉漉的,怕是要下雪。
算了算,今天叶骁应该到滁州了,能弃马登船,最多再过五天,十月初六就能到丰源京,他想,上船就好了,他至少能在船里好好睡一睡。
他忽又想得远了,丰源京这时候开始湿冷,他这人一向对冷暖不上心,五娘和自己都不在他身边,可别冻着。
随着自己放空,绕着叶骁胡思乱想了一会儿-,沈令垂眼,定了定心,做了一个决定一般,出了县衙,往后院去看了一遭。
大半房子都修得差不多了,五娘手脚麻利,一边修她一边收拾,其实现在主房就能住人,但是沈令觉得叶骁不回来就没必要这么着急住进来,也就还在铺子里住。
他回铺子的时候,阿菩正在院子里扫地,看他过来,局促地握着扫帚站好,点头致意,等他过去了才继续打扫。
他走进李广的房间,李广前些日子刚得了风寒,咳得下不了地,屋子里一股药物的苦香,正靠在引枕上看书,看他进来,清俊面孔上浮起一抹笑意,“沈侯。”
他看了沈令一眼,垂下眼似乎思考了一下,再抬眼的时候,看沈令把门闩上,走进暖阁,他面上笑意更深了一些,等沈令走到他身前,他微微仰头,看了一会儿他,安静地道,“……看起来,沈侯已经知道我是谁了吧。”
沈令没说话,他只是沉默地看着面前的青年,看了好一会儿,他慢慢跪倒,将额头伏在冰冷的青砖之上。
“下官沈令,叩见唐庐王殿下。”
李广笑了一声,他单手撑着额头,温和地看着沈令,笑道,此乃塑月,沈侯不必拘礼,更何况……
他咳嗽了一声,怕冷似的拢了拢肩上的披衣,“……我现在并非唐庐王冯映,而是唐庐王府主簿李广。”
沈令应了一声是,起身垂手而立,李广——也就是北齐唐庐王冯映,看了他一会儿,放下手上的书,“你没告诉秦王殿下我的身份。”
“……是。”
“喔……那……我的玉佩,果然是被沈侯拿走了,对么?”他那日醒来,叶骁让他查看随身物品少了什么没有,里头唯独少了北齐王府中人才会随身携带的飞马玉佩——北齐国姓是冯,所以皇室以及与皇室有关的人员都会佩戴阴刻八刀水纹飞马佩,以昭身份。
如果是叶骁先看到这块玉佩,他至少乃是王府中人的身份就会立刻暴露,但是叶骁不知道这块玉佩,能拿走它的,并且有这个动机拿走他的,就只有沈令了。
沈令沉默片刻,才沉声道:“……已经被我毁掉了。”
冯映略略点头,不置可否地笑了一下,他目光从沈令面孔上移开,看向旁边两盆鲜绿的掠头葱,“……你其实应该告诉秦王,我是谁的。”
“……”沈令不语,冯映招招手,指了指炕桌对面的位置,轻轻咳嗽了几声,“过来坐,我老仰着看你,喉咙不舒服,喘不上来气。”
沈令看了看他,又看了看他指的座位,就像是那位置上长了刺一样,过了好一会儿,才走过去,微一躬身之后,慢慢坐下,抿了抿唇,开口道:“离开封地,白龙鱼服,不知殿下到列古勒来,有何贵干?”
“我若说我真的只是来买药的,沈侯信么?”
沈令不语,一双漾着碎冰般的眸子静静看他,冯映叹了口气,道,我还真的主要是来买药的。他顿了顿,声音变得柔和,“其次,我想看看你。第三嘛……”一句未尽,他悠悠住了口。
沈令愣了愣,略有些疑惑地看他。
冯映有趣地看他,“……安侯沈令,得之安天下,我想见见你,也不奇怪吧?”
沈令垂眸,冯映继续道:“见了之后,我就想,沈侯,你这样的人,有这般遭遇,是北齐对不起你。”
沈令猛的抬头,冯映摆手,沈令欲言又止,他继续道:“沈侯,你清正自持,磊落坦荡,我生平少见,所以有一句话,交浅言深,我明知造次也要说给你听:你和我不一样,你不用被绑在北齐这个沉船上。”
沈令默然片刻,放在膝上的手指不自觉地攥紧,他涩声道:“……沈家百年忠良,出了一个沈令行便够了——!”
冯映轻轻摇了摇头,“那是冯家的天下,不是沈家的。沈侯,良禽择木而栖。”
沈令听了这句,眉头微皱,几乎带了些怒气,他笔直看向冯映,声量不大,却掷地有声,“盛世依附,乱世逃离,这不是我的父亲教给我的。家严之训,君子唯死国而已。我是个宦官,身体残缺不全,那我就不能成为国士君子了么?”
“……”冯映垂眼笑了一下,衬着他纤秀眉目,分外好看,然后他几乎是温柔地抬眸看向他,柔声道,可是,沈侯,你有叶骁。
那一瞬间,沈令露出了局促不安的表情,但并不是羞耻于与叶骁相恋之事被人戳穿,而是一个穷苦孩子意外得了一大把珍贵糖果而导致的羞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