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嫁和亲后我成了团宠 番外完结[古代架空]——BY:岩城太瘦生

作者:岩城太瘦生  录入:06-15

  阮久问了一句:“谁要出门吗?”
  乌兰将礼品打包好:“大王要去拜访老师。”
  “老师?”
  “嗯,就是从教导大王汉文的一个汉人老师。”
  阮久疑『惑』:“刘老头?”
  乌兰笑道:“是刘老先生,是另一位姓庄的老先生。刘老先生是几才来鏖兀的,他来之,是这位老师教大王汉文的。他是大王的启蒙老师。”
  乌兰压低声音,补充了一句:“他是来鏖兀的第一个汉人臣子,从辅佐先王改制的,可是改制完了,先王……也就用他了。”
  “要他也被派去教导大王。先王再用他,也肯让他去其他地方,怕他辅佐其他人,一直把他留在鏖兀境内。”
  “他在就住在尚京城外的一个牧场里。他是世出的能臣,但是大王为了避嫌,很久都没有去看过他了,在应该可以去看他了。”
  阮久似懂非懂地点点头:“那小猪什么时候过去?”
  “马就要走了,可能要在牧场里住几天。”
  “啊?”一听这话,阮久就高兴了,“那我也要过去,我一个人留在宫里没意思。”
  “那好,王后要骑马还是坐马车,我吩咐他们安排。”
  “骑马。”阮久低头看看自己抱在怀里的补品,“你让小猪等我一下,我把东西送去万安宫,马就回来。”
  “好。”
  阮久说完这话,抱着东西转头就跑了。
  赫连诛整理好衣裳,从殿出来。
  乌兰看向他,低头行礼:“大王。”
  “软啾说要去?”
  “是,王后说先去一趟万安宫,马就回来。”
  “好。”赫连诛颔首。
  “可是……”乌兰有些迟疑,“要是摄政王还像昨日那大闹,被王后撞见了,再伤着王后,可怎么好?”
  “。”赫连诛披外裳,“今日。”
  他神『色』淡淡,却如同有搅弄风云之力,举重若轻。
  *
  阮久抱着补品,很快就到了万安宫门。
  宫门紧闭着,看见一个人,阮久叩门,了,还是没有动手。
  可能太后还没起吧,她近身体好,还是要打扰了。
  阮久把送给太后的补品放在门口,转身就走了。
  回到大德宫,他就听见赫连诛道:“把王后的功课也拿……”
  阮久干了,蹭蹭地:“为什么出去玩儿,还要写功课?”
  赫连诛见他回来了,立即就笑了,耐着『性』子道:“老师的学问很好,你有懂的地方,可以让他教你。”
  “我才呢。”阮久朝他哼了一声,“到时候又像刘老头一打我的手板,那是你的老师,是我的,我只是跟着去玩儿的。”
  尽管阮久表达了十二分的抗议,但后,乌兰还是帮他把功课给带了。
  阮久赫连诛打了赌,要是那位庄先生也打阮久的手板,这顿手板就由赫连诛来挨,赫连诛还要帮阮久写所有的功课。
  如果没有,阮久就写赫连诛的功课。
  这说定了,一行人就出了宫。
  *
  赫连诛从来喜欢大排场,身边跟着的,至多过十余人。
  轻装出行,赫连诛与阮久骑着马在面,其实跑在面的应该是那两只小狗一只小狼。
  乌兰赶着装有礼品的马车,跟在后面。其余就是四个侍卫。
  一路出了城。
  早春时节,尚京城外枯萎枝叶掩埋下,偶尔有星星点点的绿意。
  尚京城的选址,原本是为鏖兀的部落的大本营,这里水草丰美,是西北大的草原之一。
  因此如今尚京城外,还有许许多多的牧场。牧场也是尚京城权贵有收益的资产之一。
  皇族是如此。太后下有十来个牧场,太皇太后死后,她的牧场也转到了太后手里。
  赫连诛手里有两个,是他出生时,先王太皇太后按照惯例,送给他的礼物。
  每个牧场里自成体系,放牧生产,每贡,收支平衡,里面的人几乎可以一辈子都待在里面,永离开。
  那位庄先生,在鏖兀的后一个身份,就是王子赫连诛的老师,所以他在住在赫连诛的牧场里。
  赫连诛难得来一次牧场,也没有事先通知,底下人都知道,更认出他,只当他们是来城外踏青的贵族家的孩子。
  鏖兀常有这的事情,外出踏青打猎,路过谁家的庄子,就算人家在,也能在庄子小住几日。
  没有人理他们,一行人就这了牧场。
  尽管先王骨子里厌恶赫连诛,但或许是要做表面功夫给人看,或许是赫连诛刚出生的时候,他这个亲生骨肉确实有一点动容,给的牧场还算错。
  牧场很大,水土丰沃,因为更靠东边,地势更低,在尚京城外还是枯黄一片的时候,已经生出了葱葱茏茏的牧草。
  牧民们播撒牧草种子,编织草料笼子,或是培育小羊,都忙着自己手头的事情。
  乌兰下车去,找人问路,一儿就回来了。
  “大王,王后,庄先生的住所在东边,一直向东,看见小山丘的一个石头屋子,那就是了。”
  赫连诛颔首,策马掉头。
  依言向东,是一片开阔的草地。再行了一阵,就能看见面突起的小山丘,有一座石头屋子。
  屋子隐在被风吹动的牧草之,颇有世外桃源的味道。
  只是这个石头屋子实在是破旧。
  溪原的刘老先生也住石头屋子,但他还有用石头垒的院子,里面的屋子还是用木头搭的,照着梁国的建筑,有走廊有偏厅。
  这个石头屋子,就是直接用石头堆起来的,孤零零的一座,立在山丘。
  到屋子,赫连诛与阮久下了马。
  两人,赫连诛才敲了一下门,却发破烂的木门是虚掩着的,他一敲就敲开了。
  阮久连忙把门给拉回来:“轻点敲。万一人家……”
  他话还没说完,木门嘎吱一声,就这在阮久手里掉了。
  “小心。”赫连诛眼疾手快地把掉落的木门接住。
  阮久愣在原地,米饭似乎是幸灾乐祸地汪了一声。
  半晌,他才怔怔地看向赫连诛:“这是我弄掉的,还是你敲掉的?”
  赫连诛也知道。
  阮久了:“在它在你的手里。”
  赫连诛看了一眼屋里:“老师在,帮他把门重新装,他知道的。”
  阮久点头,两个人默契地一人扶住一边,把它往门框靠。
  弄了好一儿,阮久有些烦躁:“好奇怪啊,这个门到底是怎么装去的?”
  其实也看懂的赫连诛:“……”
  阮久又问:“可能你的老师比较厉害吧,他是教机关术的吗?”
  “是,他是教我认字的。”
  两个人视一眼,继续装门。
  后是乌兰去牧民家里借来工具,赫连诛亲自动手,才把木门恢复原。
  两个人小心翼翼地把门关,敢再动,等着庄先生回来。
  等了好一儿,庄先生还回来,三个小动物又待住,阮久就带它们去玩儿了。
  *
  在广阔的草地奔跑撒欢,是每个小动物都喜欢做的事情。
  小动物软啾也一。
  阮久一开始牵着小狼小狗,后来米饭馒头都挣脱了绳索,自己跑走了,阮久又追,只能牵着开饭一只。
  他还是开饭合拍,从在永安城他就这牵着开饭走。
  赫连诛一直陪着他,后来宫里来的侍从找他回禀事情,他就先过去了。
  阮久牵着开饭,在辽阔际的草原信步闲走。微冷的风迎面吹来,却也是舒服的。
  忽然,开饭朝面汪汪两声,阮久抬眼看去,只见青绿的草地之间,缀着一点洁白的颜『色』。
  远处有一只小羊羔。
  阮久笑了一下,拍拍开饭的脑袋:“是羊,你来这里这么久了,又是没有见过羊。”
  开饭一副没见过羊的子,硬是要拉阮久过去看,阮久拉过它,只能由着它过去。
  一人一狗走了,才发米饭馒头也在这儿。
  它们两个围堵着这只可怜的小羊羔,让它走,绕着它转圈圈,时时在它身闻一闻。
  小羊羔的清香。
  阮久来了,它们两个便邀功似的,给他展示新抓的猎物。
  ——喂饭的,看,厉害吧!
  然后阮久就一手拍一个,拍了一下它们的脑袋:“又胡闹了,这是人的羊。”
  阮久抱起瑟瑟发抖的小羊羔,检查了一下。幸亏这两个还没有来得及下口,要是咬坏了,恐怕要陪给牧民了。
  他『摸』了『摸』小羊羔软乎乎的耳朵,望了望四周。
  这里一片都是草地,看到房屋,更看到一个放牧的人,难成这只羊是自己跑出来的?
  阮久有些疑『惑』,准备抱着它先走走看看。
  照理来说,放牧的人怎么把羊放在这里,自己走掉?
  他瞪了一眼米饭馒头:“跟我,许『乱』跑了。”
  它们两个根本听懂,在原地蹦跶了好一阵子,又滚了几圈,直到看见阮久走远了,才连忙追去。
  阮久把双手揣在小羊羔的肚皮,还挺暖的。
  多时,米饭馒头就追了来,它们超过阮久,继续往跑,身影隐没在草丛里,只有小尾巴显示它们在哪里。
  阮久十分奈,喊了两声“回来”,它们还是窸窸窣窣地往草丛里钻。
  忽然,米饭哀哀地叫了两声,阮久听着劲,害怕是它踩了牧民布置的陷阱,连忙追过去查看。
  石头后边,草地被压倒了一片,一个身材清瘦、白须飘飘的老人家平躺在草地,闭着眼睛似乎是在睡觉,手却准准地捏着米饭的后颈,像抓小鸡仔一,把它提起来。
  “坏东西,我又是死人,你还吃我。”
  他说的是汉话。
  虽然身形高大,但他确实是梁人假。
  米饭哀哀地叫,看着阮久,阮久忙道:“老人家,这是我的狗,起。”
  那人微微睁开一只眼睛,看了他一眼。
  少人抱着一只小羊,面庞比小羊绒『毛』还要白一些,浅『色』的眼睛真挚地望着他,希望他能放自己的小狗一马。
  老人睁大眼睛,定睛一看:“你干嘛抓着我的羊?”
  “噢,好意思,它差点被……”他差点被我的狗狼给吃了。阮久『摸』『摸』鼻尖,换了个说法,“是,是我救了它。”
  老人坐起来:“把我的羊还给我。”
  阮久道:“那你先把我的狗还给我。”
  他捏着小羊的后颈,像老人家提着米饭一,提着小羊羔。
  小羊胆子小,才悬空,就叫得比米饭还大声了。
  老人家把米饭往阮久怀里一丢:“还你,看好了,『乱』跑。”
  阮久便把小羊也还给他:“给你。”
  这时乌兰在远处喊:“王后?王后?”
  那个老人家一把抓住阮久的手腕,把他拉到石头后边。
  “你站得太高,太显眼了,容易把人都招过来。”
  阮久紧急后退:“你、你是逃犯吧?”
  “……”
  阮久刚要大喊乌兰,就被那人捂住嘴,拖回去。
  阮久心愈发笃定了,这人就是个逃犯,潜逃到牧场来的,疯狂挣扎。
  老人了,咬着牙道:“我是逃犯,我只是怕追债的过来。”
  追债?阮久眨眨眼睛,表示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真的。”老人道,“我轻的时候来鏖兀找人合伙做生意,大生意,结果合伙人背叛我了,我赔了,赔得血本归。”
  “在那个人死了,那个人的儿子要来找我追债了。”
  “你是来干什么的?”
  阮久扒开他的手:“我是来遛狗的,还有狼。”
  “那行。”老人家往边挪了挪,给他让出一点位置,“他们在正找我呢,你帮帮我,在出去,先在这里躲一躲,等他们走了,我们再出去。”
  阮久了,后点点头:“好吧。”
  “多谢。”老人家把小羊当做靠枕塞到背后,舒舒服服地翘着脚躺着。
  “你怎么这啊?”阮久推开他,把小羊拉出来。
  “……”老人家奈,“行行行,你喜欢抱你就抱着。”
  阮久抱着小羊,米饭蹲在他身边,吐出舌头,把小羊『舔』得瑟瑟发抖。
  阮久看向老人家,问道:“你轻的时候也是做杂货郎的吗?”
  “杂货郎?”老人家顿了顿,“哦,,就是把自己的东西装担子里,挑着到处去卖,谁看了谁就买。,我就是做这个的。”
  阮久疑『惑』:“那你怎么赔了呢?”
  “一开始是没人看得我的东西,我在梁国的时候,没人买。然后我就来了鏖兀,鏖兀倒是有个人挺喜欢我的东西的,我他合伙卖了一阵子,卖得很好、赚了很多钱的时候,他忌惮我,就让我卖了,把我赶走了。”
  “他这个人是条疯狗,把我赶走,我走就是了。可是他又怕我去找人,把人扶去了,他抢,他就肯让我走,就一直让人看着我。”
  “几他死了,我还一直留在这里。他儿子继承了他的家业,在又盯我了,让我回去帮他。”
  阮久坚定道:“你能再回去了,要是那个人的儿子,也那个人一,是条疯狗,那就糟了。”
  老人家深以为然,握住他的手,拍了拍:“英雄所见略同。”
  两个人初步达成共识,结成友谊,正惺惺相惜时,耳边忽然传来两声。
  “软啾。”
  “老师。”
  两个人同时扭头看去,只见赫连诛趴在石头,笑嘻嘻地看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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