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漫黑蛟岛[古代架空]——BY:寒江影

作者:寒江影  录入:07-30

  罗达夫见叶枫神情落寞,笑道:“你该不会是想我大外甥了吧?”
  “你不想他么?”叶枫反问。
  “想,我谁都想。想他,想我儿子,想阿茗,想成将军。”罗达夫想起阿茗和自己未曾谋面的儿子,眼眶湿润了。
  就这样,叶枫给了百事通两锭金子后,却是石沉大海,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百事通两年都没再露面。
  不过,也多亏叶枫听了他的话,没有动身亲自去沙漠绿洲探查,不到半年,“草原猎鹰”肖木达勾结了“密林熊王”特萨,又趁初冬时前来攻打边境了。这次人马更多,但是明显分成了两队,衣着打扮都有不同,交替轮流攻城。
  叶枫城中有粮,心里不慌,稳坐钓鱼台。他们攻到城下时,就与他们打一阵,撤退了也不去追。叶枫安抚将士们说:“咱们今年粮草丰收了,城内物资充足,不用着急,慢慢跟他耗就行。咱们都在城内,他们天寒地冻的,过几天再来场大风雪,他们在雪地里连生存都很艰难,更别说攻城了,熬不了多久就会撤回老巢。”
  果然如叶枫预料,过了没一个月,就来了场铺天盖地的大雪灾。地面积雪没过膝盖,狗子跳进去,会立刻埋掉。
  高耸的城墙上,东良将士守在火炮旁,一人端着一盆滚烫的羊汤,边喝边骂:“天天他娘的喝羊汤,啃羊腿!就不知道给咱们弄点青菜吃!老子都吃上火了!那些漠国孙子这两天也不来打打,都没地方泻火!”
  不光一个两个人这么骂,谁当班,谁开骂,都是挑选了些大嗓门的上去,你方骂完我登场。直到这些话被匍匐在城墙下不远处的漠国探子听了去,回去告诉了自己的首领。
  两个部落的首领冒着风雪凑到一起,商议了下,最终决定:先撤吧,这天气能冻死人,太他娘的冷了,马都冻死了若干。城墙高了那么多,还添了许多火炮、鸟铳,这仗再打下去,也是糟践自己人。算了,各回各家,准备过年吧,过两年多攒些攻城武器再来。
  随后,俩部落就一起撤兵了。
  来年,叶枫命军队将“磨盘城”的城墙里面又起了一道城墙。两道城墙高约六丈,之间相隔十二丈,夹着一条深深的巷道。反正军中这些人是不能闲着,不操练的时候,就是修城墙、种地。
  很快,东良边陲小镇都开始时兴修建这种里外两层的城墙。
  隆和八年,百事通依然不见踪迹。叶枫一整座城池的城墙都修好了,他还没有音信。
  罗达夫沉不住气了,问叶枫:“找个人还需要两年的时间么?咱们是不是让他骗了?”
  “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叶枫说。
  “那怎么办?”罗达夫恼火,心里着急回东良看儿子去。但是将军夫人的下落不明,估计叶枫一时半会儿还不想回去。百事通万一真是拿了金锭不干事,不白白耽误了两年时间。
  叶枫之所以这么沉得住气,是因为他不光派出了百事通一人去探查姐姐叶檀的消息,同时还安排了其他两个人,那两个人也是至今没有摸到有用的信息。漠国太大了,人又住得相对疏离,版图上有戈壁,有草原,也有森林,还有城镇,找一个十几年前从良国来的女人,实在是如同大海捞针,难上加难。
  所以,叶枫耐着性子等到现在。尽管他思念方铭愿的心情一点儿也不亚于罗达夫的思乡之情,但是,他知道,自己不能就这么回东良,一旦回去,可以说,此生再也与姐姐无缘相见了。
  又到了夏天,消失了整两年的“独眼百事通”林泽忽然露面,找到了叶枫和罗达夫。罗达夫讶异还能再见到他,问:“这两年你去哪了?”
  “满漠国转着找人啊。”百事通还是那副痞子样貌,比两年前黑了些,也粗糙了些。
  叶枫问:“可找到了?”
  百事通说:“有目标了。但不是你之前听说的‘坦丁城’,我在那里转了三个月,也没找见一个良国美女。后来又寻去了别处,也都没有,倒是有良国人,但是跟你说的情况都不符合。最后,我猜想,有没有可能是你提供的城池名字当初听错了呢?就去了另一个沙漠绿洲‘坎丁城’,果然,听说那里的城主,也就是沙漠部落首领‘荒漠之狼’博多尔的五弟,名叫博多烈,娶了一名良国的美女,那美女来的时候还带着一个刚出生的男婴。”
  “明日就带我去找她!”叶枫欣喜的手指颤抖,满目星辰。
  

  ☆、第七十六章 戈壁驼队


  一月后,通往漠国沙漠绿洲“坎丁城”的戈壁滩上走来了三个人,牵着五匹骆驼。三人白巾遮头,都只露出半张脸,其中一人还戴了只黑色眼罩,骆驼背上挂满水和货物。正是已经赶了一个月路程的叶枫、罗达夫,还有“独眼百事通”林泽。
  三人正在烈日下跋涉着,见前方一里多地外有另外一支骆驼队,只有三匹骆驼,就加快速度跟了过去。
  走到跟前,发现骆驼上骑了个十八九岁的圆脸姑娘,身后跟着一个蒙着白袍的大块头,足足高出了罗达夫两头,也是只露出了半张脸,上面有道疤痕,露出的手臂上疤痕叠错。
  驼背上的姑娘圆脸蛋被烈日晒成了蜜糖色,戴着一顶大草帽,头发随意编了条粗粗的发辫,里面编着五彩绳。
  见跟来了三个陌生男子,姑娘很警觉,骑在骆驼背上,高声质问:“你们是干什么的?”
  百事通陪笑道:“姑娘别慌张,我们也是赶路的,要去‘坎丁城’,不知道你们要去哪?”
  “我们也去‘坎丁城’。你们是商队?”姑娘问。
  百事通说:“是啊,去那里进点首饰。”
  姑娘笑问:“进货可是带了好多银两吧?”
  百事通说:“我们带了点不值钱的货物,没带多少银两,到了那里现挣银子去。”
  姑娘自然是不信,嗤笑道:“是怕我惦记你银子吧?彼此彼此,我们身上也没银子,也是到那边现挣去。”
  “不介意的话,结伴一起走吧?请问姑娘怎么称呼?”百事通问。
  “肖元宝!”姑娘笑着转过身去,拿着细细的鞭绳轻轻抽了下骆驼,赶到了驼队最前面。
  百事通转身对罗达夫得意地说:“看见没,这是我媳妇小元宝。”
  罗达夫皱眉道:“你们不刚认识么,怎么就成你媳妇了?我又不瞎。”
  “不出三天,我就把她睡了。”百事通坏笑。
  “切。”罗达夫表示不信,并且十分不屑。
  是夜,骆驼队来到了一座水井旁,停下休整。肖元宝说:“咱们今晚就在这里过夜吧。”说完,冲身后跟着的大块头打了个手势,那大块头就立马开始扎帐篷,动作娴熟,很快就搭好一座小帐篷。
  此地并非寸草不生,虽然是戈壁滩,但每隔几步,就有一簇簇的团草和荆棘,见大块头闷声不语,只顾捡拾干枯的荆棘和团草,罗达夫也凑过去,帮着一起捡,边捡边问:“这位兄长,你好体格啊。请问怎么称呼?”
  大块头没有应声,神情木讷地干着手中的活。肖元宝从不远处朗声说:“他听不见你说话。他是我的打奴,五两银子买的,你唤他五两就行。”
  “打奴是什么?”罗达夫问。
  “就是养了专门用来搏斗挣钱的奴隶。”百事通拴好骆驼,从水井里打了几桶水,灌满水槽,饮骆驼。
  “他那么高大健壮,怎么肯听你的话?”罗达夫好奇,问肖元宝。
  肖元宝笑,说:“我会蛊术,他中了我的情蛊。此生都离不开我。”说完,嗤嗤地笑了。那笑声让百事通听了去,惊得后背发毛,不知道她是说笑还是确有此事。但从此刻,便打消了睡肖元宝的念头。
  罗达夫也是惊了一哆嗦,从这之后,都躲肖元宝远远的,他可不想中她的蛊术,倘若非要中情蛊,也必须是阿茗下的蛊。
  篝火燃起,五人围火而坐。肖元宝嬉笑着拿过两个酒壶,扔与叶枫一个,说:“你长得最俊美,送你一壶酒喝。”
  叶枫接过酒壶,放到身旁,说:“谢过姑娘,我们自己带酒了,喝不惯旁的。”罗达夫连忙很有眼色地从自己包裹里摸出酒壶递给叶枫,说:“你自己喝这半壶,我和百事通喝一壶。”
  打奴五两坐在那边,看见叶枫把肖元宝给的酒壶放到旁边不碰,眼神焦灼,舔舔嘴唇,比划着问叶枫要那酒喝,叶枫就顺手把肖元宝给的那壶酒从篝火上方扔给了他。五两像座小山样,坐在那边畅饮起来。
  肖元宝叹口气,说:“这可是上好的漠国美酒,我用来待客的,给他喝可惜了。”
  “姑娘是哪里人?”叶枫问。
  肖元宝说:“我就是漠国人,哪里有搏斗赛事,就带着打奴去哪里,挣点赏金花。”
  “‘坎丁城’有搏斗赛事?”叶枫边喝酒边问。
  “有,每年八月十五都有,全漠国最大的赛事,汇集了各路狠角色。最终获胜的能得两匹骆驼,黄金五百两,还有一条镶嵌红宝石的金腰带。”肖元宝说。
  罗达夫插话问:“五两可曾得过金腰带?”
  “没有,我们也就挣点小钱。沙漠部落的兽人和森林部落的熊怪,无人能敌。”肖元宝解释。
  几个人边聊边吃边喝,很快就都喝高了。叶枫半壶酒下肚,看面前的篝火影影绰绰,如梦似幻,轻笑:“我喝多了,你俩如何?”
  百事通坐在叶枫和罗达夫中间,好眼的那半张脸挨着叶枫这边,此刻,在篝火的映衬下忽明忽暗,清瘦俊俏。
  叶枫原本是透过他与罗达夫说话,目光渐渐移到了他的侧脸上,酒意浓重,一时间恍惚起来:此情此景何等熟悉,自己、罗达夫还有方铭愿在一起围火畅饮。自己在这里,罗达夫在那边,那么挨着坐的这个就是……铭愿了?
  叶枫顿觉胸口暖热温润,抬手握住了身边百事通放在自己身侧的手掌,轻声说:“铭愿,你也少喝些吧,酒大伤身。”
  百事通的目光正穿过篝火偷偷打量着对面的肖元宝,忽然感觉自己手背温热,侧目看去,迎上了叶枫温柔湿润的眼神。再低头看时,发现自己的一只手已经被叶枫握住,立即打了个寒颤,混身起了一层小米粒。连忙把手从叶枫的手中抽出,佯装起身活动筋骨,坐到了罗达夫那边去。
  叶枫见他没应话,目送他离去的身影,等他重新坐下后,看清百事通那只被眼罩蒙住的残目,方才意识到,自己错把百事通认成了方铭愿。些许尴尬过后,心底又涌起无限的苦涩和思念。
  叶枫起身落寞地去了帐篷边,靠坐着,望着满天宝石般闪烁的星辰,思绪飘远。“叶兄,你可想好了,世人万千,再难遇我。”叶枫的耳畔回响着方铭愿求欢时的话语,暗自苦笑:铭愿,你说的对,世人万千,再难遇你。我好想你,你在做什么?身旁可换了新人?
  百事通挨坐在罗达夫身旁,见那边的叶枫起身离去,忐忑不安的心才放松下来,悄声问罗达夫:“你家叶先锋是不是……”
  罗达夫喝得满面红光,说话已经不是很利索,问:“是不是什么?”
  “好男风。”百事通把声音压得更低,贴近罗达夫耳边问他。
  “好南风?什么时候刮南风了?”罗达夫喝大了舌头。
  “男风,就是好男色。”百事通说。
  “狗屁!你他娘的再胡说,信不信我削你!”罗达夫眼睛瞪得像铜铃,恼了。
  “你别急啊,我就问问。”百事通有些慌乱,小声说:“他刚才摸我手了,看我的眼神也不对,我才问的。”
  “你那手上有金子啊?摸一下怎么了?指不定是不小心压到的。”罗达夫说:“叶兄倘若真好男风,能轮的到你么?我跟着他快二十年了,咋啥事没有?他带来两万大军,咋没一个说他好那个?你□□长头顶了?就你最突出。”
  说罢,仍不解气,罗达夫一把抓过百事通的臂膀,照他脸腮上舔了下,却吃进了满嘴细沙和油泥,厌恶地边啐,边骂:“我现在舔过你了,我也好男风么?你糙的跟个粪球样,哪来那么大自信!啐,恶心死了。”说完,“呕”一声干呕起来,差点把刚才喝的酒全吐出来。
  百事通又可气又想笑,边抬手擦抹自己的脸颊,边讪笑着哄他,说:“罗兄说得对,许是我喝多了。”心道:我自知魅力无边,花见花开,但也不至于连他这种绝色男人也爱慕我吧?想是真的看错了也不一定。
  但是,百事通偷着看向帐篷旁独坐着叶枫,却怎么回想怎么觉得刚才他分明就是眼神里爱意满满,与以前自己的那些情妹情姐望自己时的神情一般无二,只不过,叶枫的眼睛非同寻常的美。但是,再美,也掩盖不了他是男人的事实啊。
  五人组成的骆驼队,一路向西,又跋涉了大半个月,终于来到了沙漠绿洲“坎丁城”。坎丁城很大,是个古老的城池,此地虽处于茫茫戈壁滩上,城内却是绿意盎然,溪流湖泊遍地,巨树参天,农人贩卖的各种水果蔬菜,个大饱满,色泽艳丽。
  “戈壁滩上怎么会有这种绿洲?”罗达夫讶异。
  “坎丁城里有许多泉眼。它在戈壁滩地势算低的,小半个戈壁滩的水都汇集到这里地下了。”百事通解释道:“有水了,不就什么都有了。”
  “你知道叶……”罗达夫刚想问,看见肖元宝站的不远,就压低声音问百事通:“你知道咱要找的人住在哪么?怎么进去?”
  “知道她府邸在哪,但是那里除非是城主的家人,否则谁也别想进去,光地砖就铺了六层,府邸围墙高十丈,有重重侍卫把守。”百事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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