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发家实录 金推完结+番外[古代架空]——BY:梨花树下梨花酒

作者:梨花树下梨花酒  录入:09-03

  闻柏鹤好奇道:“拉链为何物?”
  沈黎笑而不语, 拉链这种好东西,看了才能明白。能用到拉链的东西可多了,行李箱, 背包,帐篷,都能应用到。古代的人出门带东西,后背都得背上一个大大的竹篓,身前还系着包裹,总之装的东西不多,还特别重,包袱也容易散掉。有拉链就不一样了,做个厚实的双肩麻布背包,上个拉链,比竹篓轻,比包袱保险。行李箱也特别实用,安装四个轮子,妈妈们再也不用担心子女的出行……
  沈黎去了自己造的新式衣坊里,随手拿了一个装好拉链的麻袋。
  “这是闭口拉链,后码是固定的,只能从前码端拉开。这种拉链可以用来做一个封口的麻袋,避免装东西容易掉。大昭军队行军的时候用这样的装行李,应该方便些。”拉拉链的速度肯定比用绳子捆快些。
  “这是开口拉链。在牙链下端没有后码,但是设置了紧锁件。紧锁件锁合时相当于闭口拉链,把拉头拉靠锁紧件而将锁紧件分开,链带即可分开,适用于服装。”就跟现代的羽绒服或者外套设置的拉链一样,想拉开就拉开,想闭合就闭合。
  考虑到古代许多妇人的保守,女款的羽绒服和外套,沈黎给做得有些长,还带着大昭传统服饰的风格,外面设置了伪扣,拉链被伪扣之类的东西遮住,竟然丝毫看不出这里面还有拉链这样的东西。
  审美沈黎兴许是有一些的,就是不如那些绣娘和制衣师傅们。所以沈黎就自己叫人做了一套最简单的,然后别的绣娘和制衣师傅照着做就行了。
  闻蔚高兴地拿起一款沈黎仿照现代的女士网红款手提包的那种包包,很迅速地背在自己身上。而闻柏鹤则对华丽的女士包不感兴趣,大致浏览一遍沈黎做出来的东西,就把这些新式的用到拉链的产品的用处猜了个七七八八。
  再看闻蔚兴奋地挑选包的样子,闻柏鹤更加惊叹沈黎赚钱的能力了。这些高价包大约都是卖给贵女的,那些平价还实用的,大约是卖给百姓日常用的。
  闻柏鹤冷不丁的感觉背上多了些什么,回头一看,就看到沈黎正准备在背后给他背上一个登山包。
  “这个登山包很结实,我用牛皮做的,送给你,你若觉得好用,你这辈子用的背包,我都给你承包了!”沈黎豪气道。
  闻柏鹤眼睛笑得弯弯的,他甚少这样开怀。沈黎有种神奇的能力,总会叫他高兴,哪怕只是简单的一句话,或者一个眼神。
  闻蔚看不惯两个男的腻腻歪歪,什么知己,什么同僚,叫人看着粘糊。不过兴许是这两个人颜色好,她甚至觉得弟弟和沈黎站在一起时,显得特别和谐。她很遗憾沈黎为何不是女子,若是女子,他们相处得如此投契,倒不如叫她父皇赐婚。
  沈黎疑惑地看着公主,他刚才在公主的眼睛里看到一束奇怪的光,像是在期盼什么。不过兴许是他看错了,毕竟自己和世子都在这,公主有什么要求都可以直接提出来。
  等公主带着沈黎做出来的新式农具,以及新式衣服回京时,燕回县已经开始下雪了。
  沈黎在热气腾腾的羊肉馆里美滋滋地喝着一碗羊肉汤,在他面前的是一群身上披着斗笠防雪水的吐蕃商人。
  “羊毛,我们这边收,你有多少我要多少。如果没有,可以用来年长成的牦牛或者羊相抵。价钱你们看着办,大家都是生意人,需得讲诚信。”跟吐蕃那边的人做生意,话得放得敞亮些 ,不然他们戒心高,做不成生意不说,还结了仇怨。
  这些人,在吐蕃和大昭西北边境地界很有些势力,若是沈黎可以交好他们,打通燕回县和西南边境以及之外的商道不是梦想。
  吐蕃那边的羊绒极好,是长毛羊最贴近皮肤的那层绒毛。他们吐蕃人自己也喜欢羊绒做的衣服。不过沈黎还眼馋吐蕃的冶铁技术,大昭的冶铁技术虽然也比较成熟,可是和吐蕃的冶铁技术依然不是一个层次。这个民族就是靠着冶铁技术,制造武器,抢劫发家的。
  沈黎眼前的这些商贩,一个个都见过血。连队伍中只有十岁的孩子,估计也不是例外。
  大昭和吐蕃有联姻关系,距离上一个公主与吐蕃通婚不过五年,此时是大昭和吐蕃的外交蜜月期。沈黎不担心吐蕃人会对他有什么伤害,千里迢迢来到燕回县找他做生意,这一点就让沈黎的戒心放下大半了。
  吐蕃商队的头领叫赤努汗,他的脸上有喜庆的高原红,还有络腮胡子,看起来有些不修边幅。越过高原山川,跨过河流,他就是想跟沈黎做长久的生意。他们吐蕃是有牛羊,可是卖得价格并不能让他们满意。吐蕃的权贵,纳取的税太高了,商贩们不得不开拓自己的市场,争取多赚些钱财。现在看沈黎卖羊毛衫,毛线衣卖得这样好,他们也想学技术。
  沈黎也不预为难他们,只是羊毛衫,毛线衣,是他目前不能放手的东西,因此,沈黎提出要先与吐蕃进行羊毛买卖,历时一年,然后等双方都建立了信任,再谈进一步交换方子的事情。
  他们馋沈黎做羊毛衫,毛线衣的方法,沈黎也馋他们优质的牛羊,和冶铁技术。
  互相合作,实现共赢,如果商道可以打通,这将养活数以万计的沿道百姓。更不用说还有吐蕃和殷州百姓。
  这年头,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只需有人牵头,就会有无数外来的民族冒着危险来到大昭做生意。而大昭人,也会去关外的集市做生意。
  拿燕回县为例子,以前西北关外的百姓总是害怕沈黎会对他们有什么克制政策,会捉他们来大昭做苦活,压制他们的羊肉价格。没想到等燕回县的集市逐渐完善,他们却打算自己将羊肉羊毛送到这里来了。无他,有利可图,就能让人放弃偏见。
  而且,燕回县越来越繁华,就有越来越多的关外人愿意偷偷翻过边境,来燕回县生存。男人们不止入赘,还会假装自己就是大昭的黑户原住民。大昭的官员前来收税,他们也有模有样的交上来了……
  沈黎对下属道:“……不用阻拦,想来就来,给他们补上户籍,以后就算是大昭的人了。”
  至于女人,许多关外女人都愿意来羊毛坊,羊绒坊工作。因为她们本来就熟悉如何跟羊毛打交道,脏兮兮的,纠结在一起的羊毛,在她们的手里服服帖帖的。羊毛处理起来异常麻烦,但是县令给的工钱多!她们十几年都没有赚过这么多钱,如今只要在羊毛工坊做几个月的活计,很快就能在大昭好好活下去了。甚至有的女子立了女户,准备招赘。
  一时间燕回县的人口居然就这样越来越多了。沈来秋看着户籍整理,感叹他儿子的厉害。这来年的税收,八成要翻两番了。
  “你那拉链,怎么还不批量生产?”
  沈黎也很无奈:“不是我不想做出来,而是可以做拉链的铜不够用,铁比铜硬,不好制作细密的拉链。”
  没办法,这个时代生产力水平地下,很多想法都没办法付诸实践。铜在大昭也属于贵重金属,不是沈黎不愿意用铜做拉链,而是如果拉链是铜做的,价格就会高很多。富人不需要拉链,穷人买不起带拉链的东西,那么拉链做出来就没有什么用了。
  沈来秋提议道:“可以用木头代替吗?”
  沈黎想了想,“木制硬一点,应该也可以。”
  沈来秋突然道:“用铁桦树!这东西在幽州有许多,上次还有北商和我吹嘘过这种树,刀枪不入,很适合做盾牌。”
  沈黎点点头,古代的金属值钱,用木头做盾牌也属于正常现象。
  不过沈黎还需要找一两棵铁桦树试验一下,如果铁桦树果真如此坚硬,那么自行车的链条还可以改进一些,价格也能便宜些。
  板车现在在燕回县已经算普遍的了,一个村起码有四辆板车,板车不是个奢侈品,只要愿意给自己的活计增添些便利,都会愿意买上一辆家用的。
  “今年的年货,靠着板车能拉不少!”
  “哈哈!用板车拉年货,您今年赚了不少啊!往年没着呢阔绰!”
  那汉子也笑:“往年我懒得像只冬眠的熊,家里没饿死人是老天保佑了!我家女子,到现在还不待见我呢,可不得多买点,赚她们的高兴?”
  女子是对家里妻女的称呼,这汉子眼眸里闪过愧疚,看着腰包里的铜钱,又觉得不招待见没关系,以后有的是机会叫家里女子过得好,只要她们过得好了,总归后天会待见自己的。
  “唉,沈县令怎么不早点来这里呢。看看燕回县的汉子们,个个如今跟回炉重造一样。”
  “唉,我听说,县令又要在来年组织军训了,年满十四都得来,不知道是真是假。”
  那汉子不答话,是真是假,都不重要了。沈县令如今说的话,大家都会遵从的。人心是肉长的,碰上这样一个为他们着想的县令,当然要知道感恩。感恩县令,不说别的,至少县令说的话要听。
  沈黎确实觉得燕回县刺头少了许多,虽然街上还有痞子混混,可是见到他却是点头哈腰的,一点没有当初猖狂的模样了。他们也曾经冲着沈黎无礼嘲弄沈黎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子过,但是都被他们的长辈罚着去跪了宗祠。
  饶是这样,沈黎也让衙役看着他们天天围着燕回县跑步。他们现在见到沈黎,跟老鼠见了猫一样。
  苦不能一个人受,他们还套路隔壁县的混混来骂沈黎,自己听着觉得出气了,然后再扭送这些外县混子去参加军训,戴罪立功。
  隔壁县的混混们:……
  不过现在,他们是打心眼里尊重沈黎,恨不得抽以前混账的自己两巴掌。
  作者有话要说:  忘记给你们发红包了,这一章补上红包吧,这几天事情多,搞忘记了……感谢在2020-03-28 23:58:53~2020-03-30 01:11:03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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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这晚上没篝火, 巡夜是真的冷啊。”坐在城门口的衙役们互相抱怨着天气。王宁年轻 ,这样的天气还能扛得住,就是想喝点烧酒。
  王宁是今年参加军训, 表现得极为突出的人, 直接被沈黎提拔为衙役, 如今吃着县衙的粮。
  今日轮到他巡夜,每巡夜半个时辰,就可以在城门处稍作休息。他在地上铺上麻布,一屁股坐上去, 好在地上都是些小沙粒, 不算硌人。他叫不远处的酒保给他打一壶烧酒, 他不敢喝多,只抿几口去去寒气。
  “小王,给我喝点,这酒可真不错。”
  王宁也不是小气人, 倒了半碗给求酒的前辈。那人一边喝酒, 一边跟王宁说先前巡夜遇到的事情。
  “……你是没经历过, 不知道有些事情现在想想还害怕。一群狼, 因为没有吃的, 着急了,从城墙最低矮的地方往城里跳!这些畜牲最是聪明,知道城里有人,它们可以选中一个人,咬死他, 再撕碎皮肉带走!”
  王宁有点害怕,不由自主地看向城墙的位置,城墙外黑漆漆的,杜仲树的影子影影绰绰的,平白添了几分阴森可怖。
  老衙役看着王宁害怕,不由得龇牙笑了:“怕什么?如今咱们城墙修得高了,关外的野狼进不来!你只当个故事听听罢了。”
  王宁点头,继续听故事。
  “我有个曾经一起做事的,算是领着我当衙役的老哥,他当年就差点被野狼拖走。那年天大旱,关外草原草生得少。牧民们活不成了,因为瘦羊卖不出去,咬牙宰了又腌了,留着自家吃。狼偷不着羊,草原上没吃没喝了,就闻着人味寻到咱们这边陲小城。”
  老衙役又喝了一口酒,眼睛有些灰暗,“人也不比狼胖啊,那年饿死多少人,啧啧啧,就差易子而食了。那老哥,是当时巡夜的衙役里最高大的那个,因为家里有点粮,也是我们当中最壮的那个。狼一开始没打算盯着他。”
  “先皇下罪己诏那年吧,我看书上说,那年死人的地方多哩。”
  “是啊,死了不少人,你先别打岔,我说到哪了?”他仰头想了一会儿,没想起来,又喝了一口酒,他闻着酒味,终于组织好语言一样继续说道,“那狼看中了跟他一起当衙役的堂弟,也许是随机选的吧,总之那狼王扑过来,直接咬伤了那人的喉咙,好在他堂弟有股子力气,挣脱出来了,可是喉咙还是受了伤。那老哥跟他堂弟感情好,原以为只有一只狼罢了,于是拿出棍子想赶跑贼心不死的头狼。”
  “那头狼还有同伙,只怕难以逃脱了。”
  “是啊,那狼身上跟铁做的一样,被打了几棍,就嚎叫几声,墙头就嗖嗖跳下数十只狼。它们是听到头狼嚎了,才着力对付我那老哥,身上的皮肉都被那些畜牲撕碎了,腿也没了一半。我们这些人,用手里的木棍拼命敲打这些狼,或多或少都挂了伤。”
  王宁一听,就觉得自己的腿仿佛也在隐隐作痛,不由得嘶了一声。
  “那他最后怎么逃脱的?”
  “附近的百姓听到动静,都出门拿了木柴点燃了,用火吓走了这些畜牲。”
  王宁松了口气:“那便好,没想到巡夜也这么危险。”
  老衙役轻轻嗯了声,“那天晚上,我们送他去郎中那里,简直就是抢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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