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嬷嬷叹了口气,她当然知道荣王殿下是怎么想的,只是不懂得这些道理的人太多了,越穷就越想生孩子,觉得生完孩子,家里的劳力多了,以后回报会更多。其实生那么多,本身就是一种消耗,她娘若不是生双胎弟弟,身体也不会差成那个样子。
“奴想弟弟,奴也害怕家里穷到要把奴卖出去,于是奴就在家里拼命地干活。奴天生就比村里别的姑娘手快,采黄麻编制麻绳,永远都做得又快又好,想着只要能卖出去这些麻绳,买得起粮食,爹娘就不会卖了奴。奴当年不会说官话,那要麻绳的行商却是京城人士,奴便大着胆子比划给那些行商们看,可能当年奴又黑又瘦,看着就可怜,那些搓得好的麻绳便统统都被行商们买走了。”
荣王看到周嬷嬷的手,倒也不算粗糙。然后他想起周嬷嬷每天都用白醋泡一泡手,才明白为何周嬷嬷手上的茧那么多,摸起来却有些柔软。
“再说当时的幽州,卖儿卖女都是常有的事情。奴婢家里都还算好的,好歹人都活着。当年盗匪虽然没有这几年猖獗,但是也有不少人死于匪患。奴婢的家人躲过了匪患,躲过了旱灾,却没有躲过苛捐杂税。当年在此地掌政的城主,背景极为深厚,手中持有重兵,朝廷都无法干涉此地的税务。商税,农税,甚至路过一条街市都要交税。多少人因为交不起税,成了农奴或者佃户。不少人都在唾骂城主,但是一点儿用都没有。奴的爹决定离开这里,到京城谋生。”
荣王感叹道:“苛政猛于虎。”
“幽州到京城这一路,奴一家都担惊受怕,害怕有土匪将家里不多的粮食抢走,好在奴家里看着就没甚么油水,又混在一群流民中,倒也没被土匪盯上。等到了京城,才知道居京城,大不易。”
“堂叔一家倒是没有逃荒到京城,但也离京城不远。”
“奴还是被卖掉了,因为奴的大弟生了重病,又被堂叔送与我家了。奴的爹娘不想怪堂叔一家对待大弟苛刻,可是奴心里却是怪的。因为大弟身上连肉都没有,肋骨一条一条的,只有一层皮裹着,竟然比流民们还瘦些!”
“爹娘都觉得大弟没得治了,家里也没钱,只说他们欠着大弟的,下辈子再还!可是奴婢不相信还有下辈子,大弟若是死了,奴一家都心中难安。可巧奴婢看到有太监在县衙门口说话,奴便用蹩脚的官话问他‘叔,我能跟你一样去那儿做活不?’那太监白胖,看着就慈善,看奴自个儿卖自个儿,也不多问,爽快给奴银钱,不多,二两,奴就进宫了。大弟也活过来了,如今有儿有女,还说要给奴过继一个儿子,给奴养老。”
荣王笑道:“合该如此,只是却用不着你侄儿给你养老了,本殿下还养不起周嬷嬷你吗?”
周嬷嬷笑了起来,高兴地给容王殿下行了礼。她在宫里吃的苦,也没比逃荒路上吃得苦少。好在她现在是熬过来了,连皇后身边的大宫女都要对她客客气气。她重游故地,也想看到这片地方,在那个有经世之才的沈大人手中,熬出来,变得像现在的她一样,历经沧桑,却又焕发出不一样的生机。
第113章 对不起,先更一千字
“报!城主大人, 荣王殿下在城外一千里处扎营,仪仗队已经整装待发,请城主下令打开城门,迎接京中贵客!”
沈黎放下公文, 他笑道, “竟然这样快, 可见荣王殿下已经腻了舟车劳顿,早早就下令全速前进了。来人, 备马。”
不知道小胖子殿下有没有稍微瘦一点,如果还是那个胖乎乎的殿下,瞧着喜庆有余,清俊不足, 那就不要怪他多派些重要任务“折磨”对方了。
沈黎面上不显, 心里却冒着坏水, 一双眼睛越发明亮且漾着笑意, 外表一派清风霁月, 叫廊下的婢女和仆从看着就不由得红了脸,垂下头不敢多看。
千里之外的荣王突然连打三个喷嚏, 他用胖胖的手, 环抱住对“悲惨”的未来一无所知的自己,心里想着:“定是沈先生想念我了,嘿嘿, 本来打算悄悄前往, 谁知父皇早就告知先生了, 哼,这次若是先生再给我弄出好玩的好吃的,绝不叫父皇知道!”
荣王向蓟城观望着, 九月末的蓟城郊外显得格外清爽,天高云淡,几只飞鸟从天上掠过,山脉连绵,不远处的几座村庄隐约有袅袅炊烟。
这里虽然还是略显荒凉,但是城门俨然已经有些许百姓入城做买卖或者添置家用的东西了,城门处守城的士兵不像别处飞扬跋扈,对百姓吆来喝去,他们笔直地站立左右,有些时候甚至会给携带东西过多的百姓搭一把手。
最神奇的是,城门又新开一个侧门,这侧门不宽,也不高,只有两人不到的宽度,旁边挂着牌子,上面写着“老弱病残孕”专用通道。
进入城门当然需要给过城费,但是蓟州早就改了规矩,每月只有十五十六这两天需要给过城费,平时是不用给的。到了一定年纪的老人,孕妇,十岁以下的孩童以及残疾人或者患有急病者,都不用给过城费。
周嬷嬷叹气,她知道沈黎与自家殿下要好,只是大昭青年才俊无数,世家子弟大多都不是酒囊饭袋的庸人,只是殿下偏不屑一顾,只喜跟在沈先生的后面打转,如今她算是知道这是为什么了。
蓟州城中样貌还没有看见,却也能窥见一二,跟随荣王一道前来的,还有荣王身边的几个伴读,他们都是京城中一等一的世家子弟,无论是心性,能力,或者家世,都胜过世上大多数的少年人。
原本他们还对殿下偏爱沈黎表示一些不满和忌惮,现在这些心思,早在这一路上的奔波中消失了。
早些年这里是什么样子,他们都没有见过,但是他们中不乏有曾经在此地跟随陛下征战的长辈,幽州是什么样子,蓟城原先是什么样子,他们都心知肚明。
荣王殿下尤在抱怨此处荒凉,却不知,以前这里的城门外堆积的尸骨可以挡住城门,快要饿死的百姓的呻吟声叫鸟雀都不愿意停留。
沈黎,到底是哪方的星宿下凡,将这个曾经比地狱都不如的地方,重新焕发了生机?
第114章 114
沈黎还不知道自己被这群人如此盛赞, 他一心想着快点将荣王安顿下来,然后投入他的基建大业。
基建并非一日之功,沈黎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都只是在为这个地方的发展打基础。
这个地方基础坏了, 那就得将原来的一切打破, 接着添上新的东西。就像伤口, 如果发炎发臭了,那就要割掉, 再抹上药粉,包扎好,静静等待这个伤口的愈合,直到长出新肉。过程漫长且痛苦, 但是新生是值得等待的。
荣王千等万等, 终于等到沈黎将城门打开, 他忽视了沈黎只用了两柱香的时间就来见他了, 这样的速度, 随行的人都觉得沈黎确实是与荣王感情深厚。
“殿下,别来无恙?”沈黎笑着下马, 朝着荣王作揖。
荣王大大咧咧地抱住沈黎的手, 不让他行礼。身边的礼官虽然知道这个不合规矩,可也不敢说什么,毕竟沈黎得到了当今圣上和最受圣上宠爱的皇子的青睐, 谁也不会不长脑子去得罪他。
“早知道你要来了!我已经备好了红酒, 小孩子喝一点也没关系。”
沈黎笑眯眯的, 喝吧喝吧,吃好喝好,就可以帮我干活了。
荣王高兴极了, 他虽然是皇室子弟,可是因为父皇禁止宫里的宫人给他喝酒,所以只有在家宴的时候,才可以尝一点点花雕酒。这红酒,他虽然没有尝过,但是沈先生在信里描述过,据说滋味甚是甘醇,有酒味浓一些的,也有果味浓一些的。
随行的人腹中的馋虫也都被勾起来了,沈黎这个奇人,做的吃食据说可以让十里外的人家都闻到香味。
沈黎看到一脸期待的众人,包括那几个世家的少年人,他满意地点点头。
等水果罐头,肉食罐头取得了这些人的欢心,那京城那边的销路,自然是打通了。虽然读书人不事生产,可是有钱不赚,也不是他们的行事风格。再风雅的人,他也要吃饭不是吗?
沈来秋和余慧娘早早就在宅门处等候,小包子和小芽儿如今还不会走路,说话也只慢慢地一个字一个字往外面蹦。他们被养的很好,小手都肉乎乎的,穿着喜庆的红色衣衫,被家中的仆妇抱在怀里,看着就叫人欢喜。
忽然,这两个孩子激动地吐字了“嘎!嘎!”
余氏笑着道:“小鸭子似的,早就盼着黎儿回来了。不会叫‘哥’,只会一个劲的‘嘎嘎’叫!”
一众人正谈笑着,便见沈黎牵着荣王的手过来了。沈来秋平时见不着的京官,如今在荣王殿下身后跟着一串。
不过他算是历练出来了,一点不露怯。只偷偷问余氏,“咱家的菜够吃吧?”
余氏白了他一眼,“等你想起来问起我来,那倒是迟了——放心吧,早就备好了,准是够的,不够大不了这边吃,那边继续做。还有伴手礼,也都是做好了的,已经打包成礼盒。”
沈来秋被白了一眼,却也乐呵呵的,“我娘子真是越发能干了,若不是你,今日我是连门都不敢开的。”
余氏知道沈来秋打趣她,只吩咐多拿些纸巾备用,前些日子,作坊里的一个老匠人,居然将草纸做得比原先更柔软,颜色也更纯净。
这些纸巾不是现代的卫生纸,这种纸巾虽然比先前胡乱造出来的草纸要细腻很多,却和现代的那种“清风”之类的纸巾完全不能比。
纸巾成本低,价格不会很高,等可以大量生产了,全国的百姓都会爱上幽州生产的纸巾的。
上层的贵族,当然不会在意这种小玩意儿,沈黎做出可以如厕的草纸,估计他们又会大惊小怪地责备沈黎有辱斯文,不过沈黎倒是不在乎。
小小的纸巾,价格低廉,但是大量生产,也会有不菲的盈利。
一群人互相见礼入座,沈黎大方地将自己庄园中酿造的红酒拿出来。
“嘿,这和我先前喝过的葡萄酒,倒是差不多。只是,你这个,似乎比那葡萄酒,口感更加醇厚。”
这明显是有见识的,沈黎想着,有见识好啊,说明识货。
“怎么样,我这酒,别处不一定可以买到。若你再等一段时间,我精心酿造的白酒,也可以挖出来喝了。”
那人是中书省韦尚书的外甥,姓钱,他也是钱氏一族比较有出息的后生。这酒他尝了,觉得好,便不由得提出要给自家同样爱酒的舅舅带一些。这果味浓的红酒,家里的女眷也可以喝,于是当即就跟沈黎下一笔订单。
沈黎慷慨地打了五折,还额外送了其他种类的果酒。这个钱氏子弟,很快就觉得,沈黎果真是个实在人,当下便诚心将沈黎算作朋友。
沈黎却在想:“这个小伙子,这么会喝酒,相必九九六他绝对没问题,年轻人,前途无量啊!”
第115章
“太傅, ”荣王一边美滋滋地吃着刚出炉没多久的烤鸭,一边和沈黎打听煤矿的事情,“不知煤矿那处,要多少仆役开采”
沈黎看向荣王更正道:“不是仆役, 是工人。不过, 确实有罪不至死的犯人在那里做苦工, 明日一早,我便带殿下你去矿场一观。”
荣王在信里知道“工人”是什么意思, 与工匠类似,但是似乎又有些不同。他不再纠结这个称谓的问题,转向了另外一个话题。
“太傅,师叔们真可爱。”荣王吃得香甜, 成功吸引了两个小孩儿。荣王看着小孩子们口水们都快要流下来了, 特别想叫画师将他们快要馋哭的表情画下来, 谁让他们这么小, 就比自己大一个辈分。
沈黎笑眯眯地道:“小孩子嘛, 小时候都可爱,大了就不一定了。”尤其六七岁的时候, 那真是猫嫌狗厌。
荣王想起那个跟自己抢太傅的沈言, 赞同地点点头。
余氏笑着听他们讲话,顺便给自家两个小娃娃擦擦口水,倒不是不能给他们吃饭桌上的饭菜, 只是小儿家, 肠胃弱, 所以只准备了成人三两口的量,且切得细碎的清淡小食,加几个小号的奶饽饽, 就够他们磨牙的了。
荣王问道:“咦,怎么不见沈言”
这两个孩子胸前,还挂着荣王赠送的足金璎珞,手腕上也带着金圆镯,整个看着跟观音座下的金童玉女似的。
他给沈言也准备了礼物,是一些书籍纸笔还有古玩。
沈黎笑着说:“殿下终于想起他来了。他最近被我外派学习,跟着夫子,还要跟着各位掌司学习事务,月底才能归家。
娘,你也别忙活了,都是亲近的人,不用太拘束,可以把孩子给奶娘带着。”
余氏便将喂孩子的小碗递给了下人们。
沈来秋给余氏盛饭夹菜,忙得不亦乐乎。
“周公子,是不是饭食不合口味”
见这位周郎君一直看着他们说说笑笑,也不搭话,沈黎关切询问道。
“我的字是孟知,叫我孟知便好,”周郎君老实道,“只因我家家训严苛,食不言寝不语,所以一时未能与诸位谈笑。”
说实在的,他真的很羡慕沈太傅的爹娘能这般恩爱。他在府中,因为爹的爱妾,他娘已经好几年没跟他爹好好说话过了。不过这是他爹的过错,可惜,他为人子,倒是不好过问,只得每每彩孝娱亲,才使得他娘展颜。
他娘年纪应该与余氏差不多,只是看着居然还显老一些,这是心情不舒畅的缘故。他有些怅然,沈黎虽然没有自己的出生,可是过得比自己开心多了,还得圣上恩宠。